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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latebi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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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为什么为真理而争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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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23 09:17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弟兄:

 

     你不应该在讨论的中途修改了主贴的内容。因为后面一百多贴的回复,都是由主贴引起、围绕主楼展开的,你现在一修改,我们后来的人,就看不懂了后面的跟贴。

 

    如果论到中途,你自已觉的主贴发表不是很恰当,你应该补充说明,而不是一改了事,这也是对大家的尊重。

 

    权当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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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23 09:57 | 显示全部楼层

没看到主帖..

 

不过各种回复都看了下..

 

辩论是为了更好的了解神的道..也是为了更好的理解圣经..(个别各有心的人比如非信徒来区解圣经就不算了,耶稣爱他)

 

对于生命,我们可能都是小孩子,软弱,没有大成者,连被耶稣称为小石的彼得也有软弱的时候,三次不认主.

对于赏赐,我感觉我们不配,越是了解就越不配,人人不配,但人人可得,父神是爱我们的..

 

本来要写些论断人的话,感谢上帝!

 

愿高天上的父神让地上的牧者兴起,让教会复兴!感谢赞美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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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23 10:2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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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23 10:3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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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4-24 00:14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飞鹰1在2010-4-23 9:17:00的发言:

楼主弟兄:

 

     你不应该在讨论的中途修改了主贴的内容。因为后面一百多贴的回复,都是由主贴引起、围绕主楼展开的,你现在一修改,我们后来的人,就看不懂了后面的跟贴。

 

    如果论到中途,你自已觉的主贴发表不是很恰当,你应该补充说明,而不是一改了事,这也是对大家的尊重。

 

    权当提醒。

全部主贴内容在9楼。
从没有觉得主贴发表不是很恰当。因为81楼我说过“
不以偏概全的话,就没法写出原文来了”。
改贴是为了引导有些参加讨论的人着重主贴的原因,逻辑,和结论方面,因为关于对保罗的评价早就讨论清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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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4-24 00:19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eleazar在2010-4-23 10:31:00的发言:

保罗的这些话永远不过时:

 

哥林多前书 4:16  所以我求你们效法我。


哥林多前书 11:1  你们该效法我、像我效法基督一样。

唉,无的放矢,我真看不懂你。谁说过这话要过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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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4-24 00:24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eleazar在2010-4-23 10:29:00的发言:

 

不要把保罗和现代基督徒之间又割开一道鸿沟。基督徒任何时代都同属一主,连于一个身体:

 

哥林多前书 12:12  就如身子是一个、却有许多肢体、而且肢体虽多、仍是一个身子.基督也是这样。

 

主耶稣基督永远不过时

您还真是推楼不倦呢!你这儿大帽子也太多了,随手派发,也不看看合不合适?
我说你就是说使徒保罗吗?
谁说主耶稣基督过时了我跟他急!别拦着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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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4-24 00:27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eleazar在2010-4-23 10:31:00的发言:

保罗的这些话永远不过时:

 

哥林多前书 4:16  所以我求你们效法我。


哥林多前书 11:1  你们该效法我、像我效法基督一样。

我就问你为真道而争辩能得到天国的奖赏的经文找到没有? 这是我非常关心的,是没有解决的问题。
本来我发文就是以偏概全,我自己知道。我是罪人中的罪魁里面领头的,我承认。这里向你说明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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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24 22:38 | 显示全部楼层

神叫我们不要互相争辩,这是神所不喜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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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4-25 22:17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bingleihua在2010-4-24 22:38:00的发言:

神叫我们不要互相争辩,这是神所不喜悦的。

说得对!实践证明为真理而争辩真的是看不出有什么好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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