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友之光』基督徒网络交流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查章节:  
查经文:
楼主: lovett
收起左侧

读圣经创世纪之意见不同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9-6-29 13:35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谢迦勒在2009-6-28 22:56:00的发言:

这个帖子已经不是在讨论问题了,而是在对人进行侮辱性评价了。愿主怜悯我们,作为一个版主应该与不同观点的肢体讨论时,不要带着情绪讨论。

我与你讨论问题时,我有这样评价过你吗?

 

但对于某些根本不是来讨论问题的人,自然就有不同的对待方式.

某些人在是讨论问题吗?

迦勒兄说话,也请您根据客观事实,

否则.....

 

而且你又怎么样看待你在这个帖子里对我的一系列定论?

你在说我对人进行侮辱性评价时,

不也把侮辱与定罪放在我的头上了吗?

 

 再者,何谓侮辱性评价?

 

每个人在发表她自己的言论,并前前后后所表现出来的,必定带给别人一个客观的印象,

我只是照着她们所表现的,作了一个客观的评价.

 

不过实话的确是不好听,且违背人喜欢相互的荣耀的本性....

 

当然可能这个"表现自己"四个字的客观的评价让某些人很不舒服,

在此,我道歉.

因为就算是客观事实,但这四个字是否引起不快强过建造别人?所以还是不说为好.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9-6-29 13:40:56编辑过]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6-29 13:50 | 显示全部楼层
迦勒弟兄您说我没有说到重点,是的没有说到重点,老实说我对神学这方面不怎么懂,正在学习之中,说真的,我不是奉承某某弟兄,约拿弟兄他所写很好,我个人思想很中肯。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6-29 14:25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约拿在2009-6-29 12:47:00的发言:

 

另外补充回复chrisy:耶稣凡事受过试探与我们一样,并不是说他有犯罪的可能,而是指他经历了人的经历,他所经历的试探诱惑力跟我们经历试探时是一样的,这并没有区别。这也并不是说耶稣只有经历了某一件事才有资格作我们的救主,如果说耶稣只有经历了具体的事才有资格体恤我们,那耶稣所经历的事就太少了,耶稣就不能体恤老年人、也不能体恤已婚的人。耶稣是在事件的原则上体恤我们,而不是在具体的事件上。

我的问题不是说耶稣要经历怎样才有资格做我们的救主

因为他本来就是救主

 

只是不明白既然凡事受过试探和我们一样,也跟我们一样经历这样的挣扎和痛苦。

这样的挣扎和痛苦应该是强烈的斗争肯定要趋向2种结果——屈服或战胜

但是我们又肯定地说:基督没有犯罪的可能,那么就觉得这样的斗争似乎是没有意义的

不明白的只是这些

不涉及任何对耶稣基督的怀疑和不相信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6-29 14:31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约拿弟兄的回复!

 

不需要对我的问题再做解释了!

神里面隐藏的奥秘,有时真的很难用我们苍白的语言解释

这样的神人2性,三位一体,如何能让人明白?

无穷的奥秘,其实只让我们凭着信来接受就可以了!

 

有时觉得神学上很多问题,并不是单单靠着我们几个例子,几段解释就可以让人心里真正觉得被释疑了!

愿主光照我们

不过这些问题总有一天会完全明白的

我们是有盼望的,呵呵!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9-6-29 17:15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约拿在2009-6-27 17:39:00的发言:

亚当和夏娃未吃禁果以先一定是没有私欲的





1、是吃了禁果之后才产生私欲,还是先产生私欲才会去吃禁果?这个逻辑是你要去认真思考的。



2、一只猫如果没有喝酒的私欲,你把80年的茅台酒摆在它面前,它都不屑一顾,闻都不会闻一下,更不要说猫会去偷酒喝了。正如耶稣基督没有私欲,所以任何的试探在他面前都是无法引诱他犯罪的。没有私欲,就没有犯罪的可能,所以耶稣基督是不可能犯罪的!



3、被造物在被造之初所拥有的“中性的自由”是有可能产生私欲,进而变成犯罪的。“私欲既怀了胎,就生出罪来”这句话是圣经说的,让我们知道罪是怎么产生的。所以,我再说一遍:不是上帝造人之初,人的里面就已经有了私欲。而是说“中性的自由”是有可能产生私欲,进而变成犯罪。不知道我这么说你能听懂么?



4、耶稣基督不是被造的,他是在永恒中被生的,所以他的自由和亚当犯罪前的中性的自由完全是两回事,岂可同日而语!这是谢迦勒需要自己思考的问题。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9-6-27 20:41:29编辑过]




个人觉得,以现在人的思想去推论先古的人的思维有点含糊,为什么那么多的人都愿意听信别人所讲,而自己不去好好思想下呢?很简单的道理,一个刚出生的婴儿是否有私欲呢?何况是神所造的人,不是我们人所评判得了的,我并不是讲很多前辈说的不对。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9-6-29 17:20:35编辑过]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6-29 17:20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愤怒的刺猬在2009-6-24 18:56:00的发言:

为什么说夏娃吃果子是因着私欲,4楼解释的很清楚了,你的解释是出于你认为,你认为,你认为,你的经文支持呢?

 

我认为这句话就是女人说的,我贴上来了,我看了好几遍,最后我认为是夏娃是照着神说的话而重述了一次,没有篡改内容,我看了几遍,还是这样认为。

很好笑,证明夏娃是否更了神的话,你不引用神的原话,而引用夏娃的所说?又是你认为,你的认为有圣经依据吗?

 

 

你认为是亚当没给夏娃讲清楚,没有把神的有的原话讲给夏娃听,你有什么证据证明你的推论?

再请问,按着夏娃所言"神曾说,你们不可吃,也不可摸,免得你们死",夏娃是否也是违背了神的命令.她为什么会违背神的命令?

你的解释圣经就是你认为你认为你认为吗?

 

不得不再重复,圣经里,上帝对这件事已经明明有了结论,而你却不顾事实,还在为夏娃辩解,你在辩解什么呢?圣经里,夏娃出于私欲被引诱,违背神的命令,这是一个清楚的事实!

《提摩太前书》 2:14  且不是亚当被引诱,乃是女人被引诱,陷在罪里。

人之所以被引诱,是出于自己的私欲,圣经里也明明的说了,你不会视而不见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9-6-29 17:22 | 显示全部楼层
个人觉得,好多人都以现在人的思想推论先古的人的思维就是正确的吗?为什么那么多的人都愿意听信别人所讲,而自己不去好好思想下呢?很简单的道理,一个刚出生的婴儿是否有私欲呢?何况是神所造的人,不是我们人所评判得了的,我并不是讲很多前辈说的不对。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9-6-29 17:38:22编辑过]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9-6-29 17:2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爱主耶稣,相信主耶稣也爱我,阿们!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6-29 20:10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lovett在2009-6-29 17:22:00的发言:
个人觉得,好多人都以现在人的思想推论先古的人的思维就是正确的吗?为什么那么多的人都愿意听信别人所讲,而自己不去好好思想下呢?很简单的道理,一个刚出生的婴儿是否有私欲呢?何况是神所造的人,不是我们人所评判得了的,我并不是讲很多前辈说的不对。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9-6-29 17:38:22编辑过]

这样讲就错了哦!

婴儿当然有私欲的

从亚当来的人都是有私欲的,而且是有罪性的。

所以人出生就带着罪性而来,任何人都一样。

这个是圣经的真理,也是事实。

 

其实去评价一个人也没什么关系啊!

主要是不要去论断人

这些神学问题,互相讨论一下,也很有好处啊

至少我们会更愿意去寻找神的奥秘

通过这样讨论一下,我们不是更了解有关人的罪性和私欲吗?

 

所以欢迎讨论,但是不要演变争论哦!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9-6-30 09:16 | 显示全部楼层

Post By:2009-6-29 20:10:00

以下是引用lovett在2009-6-29 17:22:00的发言:
个人觉得,好多人都以现在人的思想去推论先古的人的思维就是正确的吗?为什么那么多的人都愿意听信别人所讲,而自己不去好好思想下呢?很简单的道理,一个刚出生的婴儿是否有私欲呢?何况是神所造的人,不是我们人所评判得了的,我并不是讲很多前辈说的不对。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9-6-29 17:38:22编辑过]
这样讲就错了哦!

婴儿当然有私欲的

从亚当来的人都是有私欲的,而且是有罪性的。

所以人出生就带着罪性而来,任何人都一样。

这个是圣经的真理,也是事实。



其实去评价一个人也没什么关系啊!

主要是不要去论断人

这些神学问题,互相讨论一下,也很有好处啊

至少我们会更愿意去寻找神的奥秘

通过这样讨论一下,我们不是更了解有关人的罪性和私欲吗?



所以欢迎讨论,但是不要演变争论哦!

姐姐:不是有个前辈都说了婴儿是有欲望,而不是私欲和骄傲哦,我没有论段,只是说个实话,不是吗?好多人都是喜欢别人讲的,而不去思量一下自己想的,如果真想让教会变得更好更强更大,是要听得进去别人的劝言的哦!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小黑屋|手机版|恩友之光 ( 桂ICP备2023005629号-1 )

GMT+8, 2025-6-23 03:31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