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引用alwin在2006-07-28 07:12:00的发言:
唉,真是缺乏思考的群类,说实话,每当听到不问是非的人说不可以的时候,我总会想到约伯的三个朋友。 首先,同居不等于性行为。举个反例,若同居基本等同于性行为,那么我国几乎所有大学均鼓励同性恋,并且是多人的。 其次,同居在圣经中并未谈及。哪个找出圣经根据,我看看。倒是大卫和约拿单热过一个炕头。。。 然后,同居基本是个很模糊的概念,笼统的概括并不太合适。 所以,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听说别人同居,也先问清楚人家有没有性行为再做结论。 结论就是,同居可以,有性行为不应该。当然我不否认某些同志非要把同居定义为有性行为,且生活在一起。这种人应该先去查查字典。
很同意这位兄弟的看法,我和女朋友现在就住在一起,我们每天晚上都是分开睡两个被窝的,而且我们也都盟誓在结婚前绝对不会发生性关系的,我感觉我们现在生活的都很好啊,每天晚上我们可以聊聊开心和不开心的事情,谈谈身边发生的一些事情......然后一同入眠......而且我们的感情是越来越深.. 为什么有些人总是喜欢教条主义,什么同居了就一定不讨神的喜悦,神只是说婚前发生性关系是犯罪的,又没说同居是犯罪的,和同居能扯上什么关系啊,希望这些人多提高自己的自制力,自己自制力太低作出不讨神喜悦的事情就埋怨是同居惹的祸,别把事情都推卸到别的东西上,任何事情都是自己做出来的,连承担的勇气都没有这样,你觉得你这样就讨神的喜悦了吗? 真搞不懂这一类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