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友之光』基督徒网络交流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查章节:  
查经文:
楼主: 露丝琳达
收起左侧

[讨论]怎样看待十分之一的奉献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5-5-28 17:42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罗西卫在2005-5-21 12:36:00的发言: 遵行神话语的人就有福了,当纳的,没有什么好说的。愿神赐福那些遵行他话语的弟兄姊妹。阿们!
同意弟兄的观点,遵行神话语的人有福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5-5-30 11:58 | 显示全部楼层
-- 回复:[讨论]怎样看待十分之一的奉献 hanken8838 我已在你的Email里回答了你的问题, 为什么没有回音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5-6-2 14:02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罗西卫在2005-5-21 12:36:00的发言: 遵行神话语的人就有福了,当纳的,没有什么好说的。愿神赐福那些遵行他话语的弟兄姊妹。阿们!
阿们!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5-6-7 10:19 | 显示全部楼层

当纳的十分之一,我们是应当献上给神的。

那除了我们的工资以外,(还要把家里其它人的也算上吗?)

弟兄姊妹谁知道可以告诉我。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5-6-7 11:34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ybcht0726在2005-6-7 10:19:00的发言:

当纳的十分之一,我们是应当献上给神的。

那除了我们的工资以外,(还要把家里其它人的也算上吗?)

弟兄姊妹谁知道可以告诉我。

  我个人认为,如果你的家人还没有信主,并且不顺服你的观点,不应该擅自作主拿出来纳十一。如果你是全家归主的,并且愿意同心合意于这份事工,你可以这样做。   从性别上看,你是位女性,因此如果你要将全家的收入作这样的安排,应该征得丈夫的同意。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5-6-7 21:29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5-6-8 10:02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对犹太人来说,特别是那些在外的犹太人,他们所付出的不是十分之一,平均有十分之三。十分之一是当纳的。是神的命令。其余的十分之二是犹太人上耶城过逾越节等节,他们需要很多的路费,还需要买牛羊等献祭,还需要约十分之二,厉害吧^-^

主要我们能够为主变卖,存财宝在天上,没有虫来咬,贼挖窟窿来偷,多好^-^

纪念我们的主在这个地上曾经一无所有,至贫至苦。

也纪念有穷人与我们同在。

“生命衡以所失并非衡以所盈;爱的最大能力,在于爱的牺牲”。

又当纪念:施比受更为有福。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5-6-9 22:31 | 显示全部楼层

当我们十一的奉献的时候,神给我们的会更多,天上的门为我们打开了,本来这些都是神的,我们只是神的管家。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5-6-10 11:11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cnkeny在2005-6-9 22:31:00的发言:

当我们十一的奉献的时候,神给我们的会更多,天上的门为我们打开了,本来这些都是神的,我们只是神的管家。

同意楼上的观点。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5-6-11 04:42 | 显示全部楼层

既然这么多弟兄关注这“当纳的十分之一”圣经律法 , 下列一个情况 , 大家不妨稍为深入思考 , 看看你的看法是如何 ?

假如有一个是赚取不义之财 , 但献出十分之五 , 去取悦神的富人。另一个是因入不敷支 , 全无能力献上当纳的低收入穷人。

在“神”的眼内和在“教会”的眼内看来 , 你认为谁会比较被喜爱呢 ? “神”和“教会”的看法又会否一致呢 ?

“当纳的十分之一”的圣经律法是否最重呢 ?

哥林多后书 9:7 “各人要随本心所酌定的.不要作难、不要勉强.因为捐得乐意的人、是神所喜爱的。”

马太福音 23:23 “你们这假冒为善的文士和法利赛人有祸了.因为你们将薄荷、茴香、芹菜、献上十分之一.那律法上更重的事、就是公义、怜悯、信实、反倒不行了.这更重的是你们当行的、那也是不可不行的。”

因此我不关注别人“十分之一”的做法 。因律法上还有更重的事比“献上十分之一”更不可不行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小黑屋|手机版|恩友之光 ( 桂ICP备2023005629号-1 )

GMT+8, 2025-6-18 19:54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