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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peizhix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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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教要义(蒙恩版)加尔文著 全译本 连载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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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5-12-22 19:37 | 显示全部楼层
49.
这条戒律的目的是:既上帝旨意要求我们全心全意受仁爱支配,那么我们就应该把一切与仁爱不符的欲望从心中驱除。

因此,总的来说,就是任何可能激发有害的贪欲、致使他人受损的念头,皆不应侵入我们心间。

与此相对应的积极诫命是:我们的一切构想、思虑、决断与行动,都应符合邻居的福祉与利益。

但此处我们遭遇了看似重大而棘手的难题。

若我们先前所言属实——即“奸淫”与“偷盗”二词已涵盖放纵的欲望与加害的犯罪意图——那么人们或许会认为,此后再另立诫命禁止贪恋他人财物便显得多余。

但我们只要把“意图”与“贪欲”区分开来,就可以很容易地解决这个难题。

正如我们之前在解释前几条诫命时所指出的,意图是意志的故意同意,而贪婪则是心灵被非法欲望所奴役。

当心灵只被虚荣和堕落的事物所吸引和刺激时,贪婪可能在没有这种筹划或同意的情况下存在。

因此,正如主此前已命我们的意志、努力与行为皆须服从爱的律法,此刻祂更指示心灵的构想亦当遵循相同规范,唯恐其中任何念头腐败扭曲,致使心灵产生不当冲动。

就像祂禁止我们的思想倾向于愤怒、仇恨、奸淫、抢劫和虚假一样,此刻祂更禁止心灵被煽动到这些恶行中去。

50.
祂要求如此完美的正直并非没有缘由。

因为谁能否认我们灵魂的所有力量都理应受到爱的影响呢?
倘若有人偏离爱的道路,谁能否认那灵魂已陷于病态?

如今,你心中萌生损害邻人的欲望,根源何在?无非是忽视他人利益,唯顾己身。倘若心中充满爱,便不会有任何角落暴露于此类幻想。

因此,只要心怀贪婪,就一定没有爱。

有人会反驳:那些未经思索便在心中飘忽而过、转瞬即逝的念头,竟被判定为源于心灵深处的贪婪征兆,这未免不合情理。

我的回答是:当前讨论的正是这类念头——当它们呈现在我们理智面前时,同时刺痛心灵,点燃贪欲之火;因为心灵对任何事物的渴求,若未曾激起心灵的悸动,便不会真正存在。

因此上帝要求一种非凡仁爱的热忱,连最微小的贪欲都不得玷污这份热忱。

祂要求一颗完美自律的心,不容许任何违背爱之律法的微小情绪扰乱。

不要以为这一教义没有任何权威的支持;因为我最初的想法来自奥古斯丁。

主虽意在禁止一切邪恶欲望,却特意举出那些以虚假欢愉迷惑众生的典型对象,这样,在驱使贪欲离开它最强烈向往的事物之后,便再无任何依附之处。

那么,请看律法的第二块法版,它充分指导了我们为了上帝而对人应尽的义务,而整个爱的准则都取决于上帝。

因此,除非我们的教导是建立在对上帝的敬畏和尊重之上,否则这第二块法版所载的义务便徒然灌输。

有些人将禁止贪欲分为两条戒律,明辨的读者无需我多言,自会断定这是对本为一体之物的篡改与强行分割。

“不可贪恋”这句话的重复出现,也不会对我们造成任何不利;因为上帝在提到房屋或家庭之后,又从妻子开始,列举了房屋或家庭的各个部分。
由此可见,此处理应如希伯来人正确解读的那般,以连贯的语境通读。

简而言之,上帝命令每个人所拥有的一切都要保持安全和完整,不仅要避免任何实际的伤害或欺诈意图,甚至要避免我们心中最轻微的贪婪情绪。

51.
但整部律法的宗旨,此刻已不难判断:它指向公义的至善境界,使人的生命能效法神圣的纯洁典范。

因上帝借律法如此彰显了祂自己的品格,人若在行为中以律法中的戒律为榜样,就会在生命中展现出上帝的形象。

因此,当摩西要提醒以色列人记住律法的内容时,他宣告: “以色列啊,耶和华你的神向你所要的是什么呢?只要你敬畏耶和华你的神,遵行祂的道,爱祂,尽心尽性事奉耶和华你的神,谨守祂的诫命。”

每当他要阐明律法的终极目标时,他都会向他们重申同样的话。

律法教义的宗旨在于使人与神相联系在一起,正如摩西在别处所言,要使人以圣洁的生活紧贴上帝。

现在,这种圣洁的完美包括两个要点,这已被反复提及:“我们要尽心、尽性、尽力、尽意爱主我们的神,又要爱邻舍如同自己。”
首要的是,我们的灵魂要完全充满对上帝的爱;由此,爱邻舍之心自会自然流露。

正如使徒所言:“诫命的终极目标是出于纯洁的心、无亏的良心和无伪的信心所结出的仁爱之果。”

这里所说的无亏的良心和无伪的信心,简言之,也就是真正的敬虔,被确立为仁爱之德的根本源泉。

因此,如果有人认为律法只是教导一些义的基础和预备,让人们开始学徒生涯,但却没有把人引向善行的真正目标,那就大错特错了;因为除了摩西的前文和保罗的后文之外,就再也没有什么可以达到最高的完美了。

因为,如果有人不满足于被教导敬畏上帝、以灵性敬拜祂、遵守祂的诫命、在主的道路上持守正直、保持良心纯洁、怀抱真诚的信心与爱心——那么他还想去哪里呢?

由此,我们从前面对律法的论述中得到了印证,在律法的戒律中追溯并发现了敬虔和爱的所有义务。

那些只关注枯燥乏味的条文,好像律法只教给他们一半神意的人,被使徒宣布为对律法的终极旨意一无所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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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5-12-22 19:38 | 显示全部楼层
52.
但因基督及其使徒阐述律法的实质时,有时会省略第一块法版的内容,许多人在这一点上弄出了错误,妄图将他们的论述延伸至两块法版。

在《马太福音》中,基督称“公义、 怜悯、 信实为律法中较重要的部分”。我认为此处“信实”显然指对人的真诚与忠诚。

然而,有些人为了将这段经文扩展到整个律法,将“信实”理解为对上帝的敬虔。

但这是没有根据的;因为基督所说的是人应该证明自己是义人的行为。

如果我们注意到这一点,便不再诧异为何在别处,一个年轻人问及“遵守哪些诫命才能得永生”时,他只回答了以下几点:“不可杀人,不可奸淫,不可偷盗,不可作假见证,当孝敬父母,又要爱人如己。”

因为对第一块法版中所宣告的诫命的顺从主要体现在内心的态度或仪式上。

内心的态度是不可见的,仪式也是伪善者孜孜以求的;但仁爱的行为却能使我们为义提供确凿的证据。

但同样的情况在先知书中出现的频率如此之高,以至于对先知书还算熟悉的读者一定不会陌生。

几乎所有劝诫悔改的经文中,先知们都会省略第一块法版,而强调信实、公义、怜悯和正直。

此法并非忽视敬畏上帝,而是要求从这些标记中得到对上帝敬畏的实质性证明。

众所周知,先知论及律法遵守时,一般都坚持第二块法版——因其中主要彰显了对公义与正直的热爱。

我无需引述这些经文,因为每个人皆可自行察觉我所说的内容。

53.
那么,有人会问:与人纯真相处,比对上帝的虔诚,还更能实现正义吗?当然不是。

但因人若不真正敬畏上帝,便无法尽完全的仁爱义务,故我们可由此推知其敬虔程度。

况且,主深知我们无法使祂受益——正如祂借诗篇作者宣告的那样——故祂不需我们侍奉祂,而是差遣我们行善于邻舍。

因此,使徒将圣徒的一切完美都归结为爱,这不是没有道理的;在另一处,他非常公正地将爱称为“律法的成就”;他补充说,“爱人的,就是遵守了律法”。

又说:所有的律法都成全在一句话里,就是‘你要爱人如己’。

因他所教导的,与基督亲口所言没有什么不同,他说:“凡你们愿意人怎样待你们,你们也要怎样待人;因为这就是律法和先知的道理”。

可以肯定的是,在律法与先知书中,信心及一切关乎正当敬拜上帝之事居于首要地位,而爱则居次要地位;
但我们的主的用意是,在人与人之间遵守公正和公平只是律法中对我们的规定,唯愿我们若真怀敬畏之心,便能以行为证明。

54.
因此我们当确信:唯有当我们的生活在各方面都最有益于弟兄时,才算真正遵行上帝的旨意与律法的诫命。

然而在整部律法中,我们找不到半点字句规定人该为肉体便利而行或不行的准则。

当然,既然人们生来就处于这样一种状态——完全受无度的自爱支配,无论他们背离真理的程度有多大,他们始终保持着这种自爱,那么便无需再制定律法来煽动这种本已过于狂热的爱。

由此可见,遵守诫命的意义不在于爱自己,而在于爱上帝和我们的邻舍;
尽可能少为自己而活的人,他的生活才是最美好、最神圣的;
而只为自己而活,将自身利益作为唯一追求目标的人,其生活则最为卑劣邪恶。

此外,为了让我们更好地表达我们应该对邻居行使的爱有多么深刻,主用我们自爱的标准来衡量它,因世间再无比自爱更强烈炽烈的感情了。

此处措辞的力度需审慎解读:祂并非如某些诡辩家的荒谬幻想所言,将自爱置于首位而邻爱居次;而是将我们本性中仅限于自身的爱意,转而施予他人。

故使徒断言:“仁爱不求自己的益处。”

至于他们所谓“凡受制于标准之物皆逊于标准本身”的论调,更不值一提。

上帝并未将自爱定为准则,要求我们对他人的爱服从于此;而是鉴于我们因本性败坏,爱意常止步于自身,祂昭示爱当向外延伸——使我们乐于为邻舍效劳,其热忱、殷勤与关怀,当如待己一般。

55.
既然基督在撒玛利亚人的比喻中已阐明“邻舍”一词涵盖所有人类——即便素不相识的陌生人——我们便无理由将爱的诫命局限于亲族友人。

我不否认,一个人与我们的关系越密切,我们就越有义务帮助他。

人类的处境要求:人与人之间施予的善行,应随亲疏关系、交情深浅或邻里距离的紧密程度而递增——这绝非冒犯上帝,因祂的旨意本就引导我们如此行。

但我主张,全人类无一例外都应被纳入同等的爱之怀抱——在此意义上,蛮族与希腊人、贤者与愚者、友敌皆无差别;因我们当以上帝为视角加以思考,而非以自我为尺度。每当我们偏离这种思考时,就难怪我们会被许多错误所纠缠。

因此,如果我们想遵守真正的仁爱法则,首先就不能把目光聚焦于人,因为人的前景会给我们留下仇恨多于爱的印象;而是把目光主要投向上帝,因为上帝要我们把对祂的爱延伸到所有人身上;因此,这必须始终成为我们的基本原则,即无论一个人的品格如何,我们都应该爱他,因为我们爱上帝。

56.
因此,经院学派在论及禁止报复之欲、劝勉爱敌之诫时,其无知或邪恶便以最恶劣的方式暴露无遗。这些诫命昔日传授于全体犹太人,后又平等地赐予所有基督徒, 他们竟将这些诫命视为可遵可不遵的劝诫,而将必须遵守的义务限定于修道士——正因如此,修道士便比普通基督徒更显义人,因他们自愿束缚自己去践行这些劝诫。

他们拒绝将其视为律法的理由是:这些劝诫显得过于沉重苛刻,尤其对处于恩典之约下的基督徒而言。

难道他们想以这种方式否定上帝关于爱邻舍的永恒律法吗?
在律法的任何一页中能找到这样的区别吗?

恰恰相反,律法中不是有许多严厉诫命,要求我们爱仇敌吗?

当我们的邻居挨饿时,我们要给他吃的,把他走失的牛或驴牵回正道,当这些牲畜负重仆倒时,我们要拉起它们。

难道我们要为了他而善待他的牲畜,却对他本人毫无仁爱之心吗?
什么!难道主的圣言不是永恒的吗?
主说:“复仇是我的,我必偿还。”

另一处经文更明确宣告:“不可报仇,也不可记恨你本国的子民。”

让他们要么从律法中抹去这些经文,要么承认主是立法者,而不再虚伪地假装神只是我们的一个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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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5-12-22 19:38 | 显示全部楼层
57.
他们竟以荒谬的注释歪曲以下经文,其含义又是什么呢?
“爱你们的仇敌,为那咒诅你们的祝福,善待那恨你们的,并为那藐视你们、逼迫你们的祷告,这样,你们就可以作你们天父的儿女”。

在这里,谁会不与金口约翰一起得出结论:这些话语的强制性特征清楚地证明了它们不是劝诫,而是诫命。

若被逐出上帝儿女之列,我们还剩下什么?
但按照他们的说法,只有修士们才是天父之子,只有他们才敢称上帝为父。

这样,教会将变成什么样呢?按照他们这意见,教会将沦落为异教徒和贪官污吏的专属。

因为基督说:“你们若单爱那爱你们的人,有什么可酬谢呢?连贪官污吏不也是这样行吗?”

如果他们仅留我们基督徒之名,却剥夺我们天国产业的继承权,我们岂能称得上幸福?

奥古斯丁的论证同样有力。
他说:当主禁止奸淫时,祂既禁止你侵犯仇敌之妻,也禁止你侵犯朋友之妻;当祂禁止偷盗时,祂既不允许你从朋友那里偷窃,也不允许你从仇敌那里偷窃。

现在,保罗将禁止偷窃和禁止通奸这两项禁令归结为爱的准则,甚至教导说它们“都包含在这句话里:‘你要爱人如己’”。

那么,要么保罗对律法的解释有误,要么必然得出结论:我们不仅被命令爱朋友,也要爱仇敌。

因此,那些如此肆意地摆脱上帝儿女共同束缚的人,显然暴露了自己是撒旦之子。

他们在宣扬这样一种教条时,究竟是暴露了更大的愚昧还是厚颜无耻,实难定论。

因为所有的教父都断然宣布,这些都是实实在在的戒律。

在格列高利的时代,人们对这个问题没有任何怀疑,这一点从他的肯定论断中就可以看出来;因为他把它们当作戒律来对待,就好像从来没有人对它提出过争议一样。

他们的争辩是多么荒谬!他们声称这些诫命对基督徒过于沉重;好像真的有什么事情会比全心、全意、全力爱上帝更困难似的。
与这条律法相比,任何事情都应该被认为是容易的——无论是要求我们爱仇敌,还是从我们心中驱除一切复仇的欲望。

事实上,对于我们的迟钝和软弱的本性而言,律法中最微小的条文都显得艰深难行。

力量源于主:愿祂赐下所命定的,愿祂吩咐所喜悦的。

作为恩典律法下的基督徒,并不是不受任何律法控制的无限许可,而是被接枝到基督里,因着基督的恩典,他们脱离了律法的咒诅,因着基督的灵,他们将律法刻在了自己的心里。

保罗将这种恩典形象地称为“律法”,并非严格意义上的“律法”,而是比喻性的指出上帝的律法,他将恩典与上帝的律法进行比较和对照。

他们对这里“律法”一词的争论,其实是无谓的争论。

58.
他们所谓的“轻罪”是同一类的东西:要么是违反第一块法版中的隐蔽的不敬虔,要么是直接违反最后一条诫命。

以下是他们给出的定义:“轻罪是指没有刻意同意的欲望,这种欲望没有在心中长期持续”。

现在,我断言,除非缺少律法所要求的东西,否则邪恶的欲望是不会进入人心的。

我们被禁止崇拜任何“异教的神灵”。当心灵被不信的狡猾伎俩所击倒,环顾其他依靠时,当它被一种突然的欲望所刺激,想把自己的福分从上帝那里转移到其他存在的身上时,这些情绪是从哪里来的?尽管是短暂的,但却来自灵魂中存在着接受这些诱惑的某种空虚。

我不想把这个论证拖得太长:
我们受命要尽心、尽性、尽意地爱上帝,那么,除非我们灵魂的所有力量都强烈地投入到对上帝的爱中,否则我们就已经偏离了律法所要求的顺从;因为上帝的统治权并没有在我们的良心中得到很好的确立,这一点从那些反抗祂的统治、干扰祂命令的执行的敌人身上就可以看出。

事实证明,最后一条诫命恰恰适用于此。

我们心中如果有了邪恶的欲望,那么,我们就已经犯了贪婪的罪,立刻就成了律法的践踏者;因主所禁止的,不仅是谋划或实施损害他人的行为,更包括被情欲所驱策、所搅动的心思意念。

而现在,上帝的诅咒总是落在违反律法的人身上。

因此,即使是最微不足道的贪婪情绪,我们也没有理由将其免于死亡的判决。

奥古斯丁说:“在确定不同罪的性质时,我们不要使用欺骗性的天平,按照自己的喜好,随心所欲地掂量,说这是重的,那是轻的,而是要从圣经中借用神圣的天平,就像从主的宝库中借用一样,在其中衡量出什么是重的;或者说,我们不要自己衡量什么,而是要承认主已经确定的重量”。
圣经是怎么说的呢?保罗断言“罪的工价乃是死”,这足以证明他并不知道这种毫无根据的区别。

既然我们已经有了太强的虚伪倾向,就决不应该再加上这种鸦片,使我们的良心更加麻木不仁。

59.
我希望这些人思考一下基督这句话的含义: “无论何人废掉这诫命中最小的一条,又教导人这样做的,在天国里他将被称为最小的。”

那些妄图淡化律法过犯、仿佛其不足以招致死亡惩罚之人,岂不正是此类?

但他们应该掂量的不仅仅是律法的命令,而是谁在命令;因为对神所颁布的律法的最小违反,都是对神权威的减损。

难道在他们看来,违背神的威严是一件微不足道的事情吗?最后,如果上帝在律法中宣布了祂的旨意,那么任何违背律法的行为都会使祂不悦。

难道他们会假装上帝的愤怒被削弱和解除了,以至于死亡的惩罚不能立即随之而来吗?
如果他们能够倾听上帝的声音,而不是用他们轻浮的诡辩来掩盖事实的真相,那么上帝已经明确地宣布:“犯罪的灵魂必死亡”;而且,我在前面已经引用过:“罪的工价乃是死”。

他们承认这是罪,因为这是不可能否认的;但他们争辩说这不是死罪。

但是,由于他们迄今为止沉溺于自己的愚蠢,他们终究应该学会恢复理智。

如果他们执迷不悟,我们便与他们告别。

让上帝的儿女们知道,所有的罪都是死罪;因为它是对上帝旨意的反叛,必然会激起上帝的愤怒;因为它是对律法的践踏,上帝会毫无例外地对其宣判;圣徒的罪是可以赦免的,不是因为他们是圣徒,而是因为他们蒙受上帝的慈怜而获得了宽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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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5-12-22 19:39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九章           基督虽在律法中为犹太人所知,却唯在福音中昭然显明。

上帝在古时通过赎罪和献祭的方式彰显自己作为天父的形象,并为自己分别出一班蒙拣选的子民,这不是没有原因的,也不是没有效果的。
毫无疑问,即使在当时,上帝也是以极有荣光的形象为人所知的,而现在,祂仍以同样的形象在我们面前熠熠生辉。

因此玛拉基先知在嘱咐犹太人谨守摩西律法、持守遵行之后(因先知职分在他离世后将中断),随即宣告“公义的太阳必升起”。
他用这种语言暗示,律法往往会唤起虔诚者对即将到来的弥赛亚的期待,而当弥赛亚降临之时,更将带来远超想象的光明。

为此,彼得说,“先知们曾殷勤查问,寻找救恩”,而这救恩如今已在福音中显明;并且“他们得了启示,知道所传给你们的福音,不是为他们自己,乃是为你们;他们现在把这福音传给你们了。”

这并非说他们的教导对古人毫无用处,或对他们自己毫无益处,而是因为他们未能享用那宝藏——这宝藏是上帝借他们之手传给我们的。

因为在今天,作为他们见证主题的恩典,已清晰展现在我们眼前;他们仅得浅尝,我们却蒙赐更丰盛的享用。

故基督虽宣告“摩西写了关于他的事”,却仍颂扬我们较犹太人更丰盛的恩典。

他对门徒说:“你们有福了,因为你们的眼睛看见了,耳朵听见了。”“我告诉你们,从前有许多先知和君王要看你们所看见的,却没有看见;要听你们所听见的,却没有听见。”

这何等彰显福音启示的尊贵——即上帝偏爱我们,竟将我们置于那些以非凡虔诚著称的圣洁先祖之上。

另一段经文与这一观点非常一致,基督说:“亚伯拉罕看见我的日子,就欢喜。”

尽管亚伯拉罕看到的远景模糊不清,但坚实盼望的确据从未缺失,故圣祖直至临终仍怀喜乐。

《约翰福音》的这一宣告亦是如此:“从来没有人看见神;惟有父怀里的独生子将祂表明出来。”

这句话也不排除那些在施洗约翰时代之前就已逝去的虔诚者参与到基督的理解和光辉中来;
但是,将他们的情况与我们相比较,就告诉我们,那些奥秘对我们已是清晰显明,而他们仅能借着影子模糊地看到了这些奥秘;正如《希伯来书》的作者更加详尽和出色地表明:“神从前在不同的时候,以不同的方式,藉着众先知对列祖说话,到了末世,又藉着祂的儿子对我们说话。”

因此,虽然如今对我们而言乃是“父神荣耀的光辉,是神本体的真像”的独生子,却在很久以前就为犹太人所知,正如我们在其他地方引用保罗的话所表明的,他是犹太人自古以来从埃及得救的领袖;

但同样真实的是,保罗在别处也宣告:“那吩咐光从黑暗中照出来的神,已经照在我们心里,叫我们得知,神荣耀的光显在耶稣基督的面容上。”当上帝以这形象显现时,便如同将先前晦暗模糊的表征置于对比之下,使自己得以清晰可见。

这就使那些在这正午时的明亮光辉中却闭目不看之人的忘恩负义和顽固不化,显得尤为卑劣可憎。

所以保罗说:“这‘世界的神’(撒旦),弄瞎了他们的心眼,免得基督荣耀福音的光照在他们身上”。

2.
现在,我认为福音是基督奥秘的清晰显现。

当然,我承认,既然保罗称福音为信心的教义,那么律法中通常出现的、上帝借以使人与自己和好的所有关于罪得赦免的应许,都算作福音的一部分。

因为如果要靠行为来寻求救赎,就有了那些折磨和困扰良心的恐惧;保罗这里就将信心与这种良心的恐惧作了对立。

由此可见,“福音”一词从广义上讲,包含了上帝以前赐给列祖的所有见证,彰显祂的怜悯与父爱;但这个词更明显地适用于在基督里所展示的恩典的颁布。

这种理解不仅为普遍用法所认可,更得到基督与使徒权威的支持。

因此,说他“传扬天国的福音”是恰当的。《马可福音》开篇即宣告:“耶稣基督福音的开端”。
但是,为了证明一件众所周知的事情,我们没有必要收集更多的经文。

基督通过祂的降临,“借着福音将生命和不朽显明出来”。
保罗说这些话的意思并不是说,在上帝之子道成肉身之前,列祖们一直沉浸在死亡的阴影中;相反,他宣称福音享有这种尊贵的特权;他教导说:这是一种新的、不同寻常的委任,在这种委任中,上帝完成了祂所应许的那些事,使应许的真理借祂儿子的位格得以彰显。

虽然信徒们一直都能体会到保罗所说的真理,即“上帝的一切应许在基督里面都是真的,在他里面都是阿门”,因为这些应许已经印在了他们的心里,但是,既然基督在祂的身体里完成了救恩的全部要素,那么这些真理鲜活的彰显便理当获得崭新而独特的颂赞。

因此,基督宣布“以后你们要看见天开了,神的使者上升下降在人子身上”。
虽然他似乎是在暗指族长雅各在异象中看到的梯子,但通过这个特征——他已开启天门,使我们得以自由进入——他彰显了自己降临的至高卓越。

3.
然而,我们必须提防塞尔维特邪恶的想象力,他一方面想颂扬基督恩典的伟大,或者至少声称有这样的想法,另一方面却彻底废除了所有应许,仿佛这些应许已随律法一同终结。

他佯称:凭着对福音的信心,我们便领受了所有应许的完成,仿佛我们与基督之间毫无区别。

我方才指出,基督已为我们的救恩成就了所有必要之事;但由此推论我们现已享有祂所赢得的恩典,实属不当,这并不是一个公平的推论;因为这会与保罗的声明相矛盾,即“我们的救恩藏在盼望里”。

我承认,当我们信靠基督时,确实同时从死里复活;但我们也当谨记约翰的警示:虽然“我们现在是神的儿女,将来如何还未显明;我们所知道的是:基督显现的时候,我们必要像他,因为我们将见到他的本相”。

因此,基督虽在福音中赐予我们丰盛的属灵福分,但这些祝福的果实却隐藏在盼望的监护之下,直到我们脱去朽坏的躯体,被改变成那先我们而去之主的荣耀形像。

与此同时,圣灵吩咐我们倚靠应许;祂的权柄足以使塞尔维特的喧嚷止息。

因为根据保罗的见证,“敬虔有现在的生命和将来生命的应许”;因此保罗自豪的说:“我为基督的使徒,是照着在基督耶稣里的永生应许。”

在另一处,他提醒我们,我们所得到的应许与昔日赐给圣徒的应许相同。

最后,他把我们被应许的圣灵所印证视为福祉的美满。

事实上,我们若不以祂所应许的恩典为衣,披戴祂而来,便无法真正享受基督。

正因如此,祂虽住在我们心里,我们却如远离他的朝圣者般生活;因为“我们行事为人是凭着信心,不是凭着眼见”。

这两种立场并不矛盾:我们在基督里拥有属天生命的全部完美,而信心正是对不可眼见之福分的观照。

惟须留意应许的本质或性质存在差异:因福音清晰揭示了律法仅以影子和预表所象征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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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5-12-22 19:40 | 显示全部楼层
4.
这同样证明了那些人谬误之处——他们对律法与福音的比较,仅限于行为的功德与白白的归算称义之间。

我承认,这种对立决不应该被拒绝;因为保罗所说的 “律法 ”往往指的是公义生活的准则,在这个准则中,神要求我们履行我们对祂的亏欠,除非我们履行其中的每一部分,否则不会给我们带来生命的希望,相反,如果我们犯了最小的过犯,就会受到诅咒。

他在论述人因恩典蒙神悦纳、因罪得赦而被算为义的经文中,正是以此意使用“律法”一词——因为任何人皆无法遵守那应许赏赐的律法。

因此,保罗恰当地将律法的义与福音的义对立起来加以阐述。

但福音并没有取代整个律法,从而引入一种不同的救赎方式;而是确认并满足了律法所应许的一切,并赋予了影子以实质内容。

当基督说“律法和先知直到约翰为止”时,他并非将先祖们弃置于律法奴仆无法逃脱的咒诅之中;他实则暗示那些先祖仅领受了宗教信仰的初级启蒙,因而远未达到福音教义的崇高境界。

因此,当保罗称福音是“神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人”时,他又补充说:“律法和先知都为福音作见证”。
但在同一封书信的末尾,尽管他宣称耶稣基督的传道是“启示了创世以来所隐藏的奥秘”,他还是用下面的阐释来修饰这种情感——即,这奥秘“如今显明了,并藉着先知的经文传给万民”。

由此可知,当提及整部律法时,福音与其差异仅在于清晰的显明;但因基督向我们彰显了无价的丰盛恩典,因此可以理直气壮地说,上帝的天国已在基督降临之时建立在地上。

5.
现在,施洗约翰站在律法与福音之间,担任着与两者相关的中间职分。

虽然他称基督为“上帝的羔羊”和“赎罪的祭物”,传讲了福音的实质内容,但由于他没有清楚地表达基督复活后所显现的无与伦比的能力和荣耀,基督申明施洗约翰与使徒们并不平等。

其意在以下经文所示:“凡妇人所生的,没有一个兴起来比施洗约翰更大的;然而天国里最小的,比他还大。”


因他并非在赞美人的身份,而是在将约翰置于众先知之上后,将最高尊荣赋予福音的宣讲——正如我们别处所见,“天国”就是指福音的传扬。

当施洗约翰说自己只是一个“声音”,好像他不如众先知时,这个声明不是出于虚伪的谦逊;他的意思是说,真正的使节之职并不是托付给他的,他是以一个预言者的身份行事,正如玛拉基所预言的那样:“看哪,在主那大而可畏的日子来到之前,我要差遣先知以利亚到你们那里去”。

事实上,在他整个传道生涯中,他唯一的目的就是为基督预备门徒,他更援引以赛亚书证明这是上帝赋予他的使命。

正因如此,基督称施洗约翰为“发光的灯”,因为那时白昼还没有完全降临。

然而这并不妨碍他被列为福音的传道人,因他施行的是后来交付使徒们的相同洗礼。

但约翰开始的洗礼,直到基督被接进入天国的荣耀之后,使徒们才以更自由迅捷的步伐展开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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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5-12-22 19:40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十章             旧约与新约的相似性。

由前文所述可知,自世界创立之初,凡蒙神拣选归入祂子民群体者,皆通过与我们现行相同的律法和教义与神立约相系; 但鉴于确立此点至关重要,所以我将进一步说明:既然列祖与我们共享同一产业,并通过共同中保的恩典盼望同一救恩,他们在这种契约关系中的处境与我们究竟有何不同。

虽然我们从律法和先知书中收集的证据已充分证明,上帝的子民从未拥有过其他宗教与敬虔的准则,但鉴于某些作者围绕旧约与新约的差异引发诸多争论,可能使缺乏辨识力的读者心生疑虑,我们将专门用一章对此议题进行更深入精确的探讨。

更何况,原本就极具价值的论述,如今因塞尔维特及重洗礼派的某些狂热分子而变得势在必行。这些人竟将以色列民族视为猪群,妄称他们不过是被主在尘世宠溺的牲畜,丝毫没有在天上获得永生的希望。

为使虔诚的心灵免受此荼毒性谬误的侵蚀,同时消除因提及旧约与新约差异而可能产生的种种疑难,让我们在接下来的讨论中,看看它们之间有什么相似之处,又有什么不同之处;在基督降临之前,上主在古时与以色列人立下何种盟约,又在基督道成肉身后与我们缔结了怎样的新约。

2.
其实,这两个议题仅需一言便可了结:上帝与诸先祖之约与我辈之约,非但实质无异,实为同一契约,仅在施行方式上有别。

但由于这种极度的简短并不能让任何人清楚地理解这一主题,因此,如果我们要做任何有益的事情,就必须对其进行更深入的阐释。

但是,为了说明它们的相似性,或者说统一性,我们没有必要重述已经提到过的所有细节,也没有必要提前涉及其他场合将要讨论的内容。

此处须重点强调三项要义:

我们必须坚持:第一,世俗的富足与幸福并非犹太人最终追求的目标,而是他们被拣选进入永恒生命盼望的标志,而这一拣选的真实性已通过神谕、律法和先知向他们证实。

第二,他们与主立约的根基,并非建立在他们的任何功德之上,而是建立在神单纯的怜悯之上,因神呼召了他们。  

第三,他们既拥有又认识基督作为中保,借着他与神联合,并成为神应许的承受者。  

这些要点中的第二点,也许还不够为人所知,我们将在适当的地方详细论证。

我们将援引先知们众多明确的见证,证明主赐予或应许子民的一切福分,皆源于祂宽厚的仁慈。

第三点已在多处清晰阐明。

至于第一点,我们也没有全然忽略。

3.
在讨论第一点问题时,由于它与当前论题最为相关,并且是他们与我们争论的核心议题,我们将更专注地展开论述;然而,如果在解释其他两点问题时有所遗漏,可以在后续讨论中补充,或另择恰当篇章增补。

事实上,使徒消除了对所有这些问题的疑虑,当他说,天父上帝“借着先知在圣经中预先应许了关于祂儿子的福音”,并在指定时刻颁布了这福音;并且,那在福音中显明的因信称义,是“律法和先知所见证的”。

因为福音并不使人沉溺于现世生活的喜乐,而是提升他们到永恒生命的盼望;它不使人拘泥于地上的享乐,而是向他们宣告在天国预备的盼望,仿佛将人迁移至那里。

因为他在别处这样描述:“你们既信基督,就受所应许的圣灵为印记。这圣灵是我们得基业的凭据,直等到神的民被赎出来。”
又说:“我们听见你们在基督耶稣里的信心,和你们对众圣徒的爱心,是因那为你们存留在天上的盼望,就是你们从前在福音的真理之道上所听见的。”

又说:“神借着我们所传的福音呼召你们,使你们得着我们主耶稣基督的荣耀。”

因此,福音被称为“救恩的道”,“上帝拯救信徒的大能”,“天国”。

如今,既然福音的教义是属灵的,并开启通往永生的道路,那么我们切莫以为那些蒙应许、听闻福音之人,竟全然疏忽漠视自己的灵魂,沉溺于肉体享乐之中。

更不可有人在此狡辩,说:律法与先知所记载的有关福音的应许,并非为犹太人预备。

因保罗论及福音在律法中被应许后,紧接着便补充道:“凡律法所说的,都是对律法之下的人说的。”我承认这属于另一论点;但当他说律法所教导的一切确实属于犹太人时,他并未忘却数节经文前关于律法所应许福音的断言。

因此,使徒通过宣告旧约包含福音应许,最明确地表明它主要关乎来世的生命。

4.
基于同样的理由,它显然是建立在上帝的无偿恩典之上,并通过基督的中保得以确立。

即使是福音的宣讲,也仅仅宣告:罪人因上帝的父爱而称义,与他们自身的任何功德无关;而福音的全部实质最终都归于基督。

那么,谁敢说犹太人没有基督呢?——他们正是与我们同蒙恩典、与我们同享福音之约的人,而基督是这约的唯一根基。

谁敢说他们与白白赐予的救恩无关呢?——而我们被告知,因信称义的教义正是向他们传讲的。

但为了避免在显而易见的问题上过多争论,我们引用主的一个引人注目的表述:“亚伯拉罕因看见我的日子而欢喜;并且看见了就喜乐。”  

而基督关于亚伯拉罕的宣告,使徒表明在信徒中是普遍适用的,他说:“基督昨日、今日、直到永远都是一样的”。

因为他在那里不仅谈到基督永恒的神性,更论及那向信徒永恒彰显的大能。

因此,所以蒙福的童贞女玛利亚与撒迦利亚在颂歌中宣告:在基督里显明的救恩,正是上主向亚伯拉罕和列祖所立誓约的应验。

如果上主在基督的显现中信实地履行了祂的古老誓言,那么旧约的终极指向是基督和永生,这是无可否认的。

5.
此外,使徒使以色列人与我们平等,不仅在约的恩典上,也在圣礼的意义上。

当他援引圣经记载的惩罚实例警示哥林多人勿重蹈覆辙时,他首先指出,我们没有理由自以为高人一等,认为自己能够免受上帝对他们所降下的惩罚。
因主不仅赐予他们同样的恩惠,更借相同的圣礼彰显恩典;仿佛主在说:若你们因受洗印记与每日领受的圣餐蕴含美妙应许,便自以为超脱危险,却同时轻慢神的恩典,过放荡的生活——你们当知道,犹太人同样享有这些圣礼,主却仍降下最严厉的审判给他们。

他们曾在穿越红海时受洗,并在云柱的庇护下免受烈日灼伤。

我们的反对者坚称那次渡海是属肉体的洗礼,只在某种程度上与我们的属灵洗礼相呼应。

但若承认此说,使徒的论证便无法成立;因其意在阻止基督徒自以为在洗礼的恩典上优于犹太人。

紧随其后的“众人同吃那属灵之食,众人同喝那属灵之水” ,他将其解释为基督的象征——也不受此类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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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5-12-23 01:54 | 显示全部楼层
6.
为了否定保罗的这一声明,他们引用了基督的言论:“你们的祖先在旷野吃过吗哪,却都死了。 若有人吃这饼(就是我的肉),他必永远活着。”
但这两段经文并不矛盾。

主因为面对的听众只关心肉体上的满足,却对灵魂的滋养漠不关心,因此祂在一定程度上调整了祂的教导,以适应他们的理解能力,并以吗哪与祂自己的身体进行比较,特别是要触动他们的感官。

他们要求耶稣通过奇迹证明自己的能力,以确立权威——正如摩西在旷野中从天降下吗哪所行的神迹。

然而他们眼中吗哪不过是解救当时民众肉体饥饿的良方,全然未能领悟保罗所阐述的更崇高的奥秘。

因此基督为彰显祂将赐予的恩典远胜先祖从摩西所得,如此比喻: 若你们认为主借摩西赐下天粮,使子民免于旷野灭亡,这已是伟大而值得纪念的神迹——那么请思量:那赐予永生的食物,其尊贵程度该是何等超乎想象!

由此可见,主为何省略了吗哪所象征的核心意义,仅提及它所带来的最低级益处。

犹太人似乎意图责难耶稣,将他与摩西相提并论——后者曾以吗哪满足百姓的物质需求。

耶稣回应道:他赐予的恩典远胜于此,相较之下,百姓所仰慕的物质上的供应,实在不值一提。

保罗深知,当主从天降下吗哪时,不仅是为了维持他们的肉体,更是作为属灵奥秘的象征,预表在基督里所经历的属灵生命。因此,他并未忽视这个最值得深思的视角。

因此,确凿无疑的明证昭示:主如今赐予我们的永恒天国生命的应许,不仅曾向犹太人启示,更借着真正属灵的圣礼得以印证坚固。

奥古斯丁曾就此主题与摩尼教徒法乌斯展开详尽辩论。

7.
倘若读者更愿听闻律法与先知书中的见证,以证实属灵之约同样为列祖所共有——正如我们从基督及其使徒处所闻——我必欣然应允此愿。此举尤为可取,因它将更彻底地驳倒敌对者,使其再无借口进行未来的谬辩。

我将从这个论证开始,尽管我知道重洗礼派会傲慢地认为它毫无意义甚至近乎可笑,但它对那些谦逊且富有智慧的人来说将具有相当的分量。

我确信,神的圣言具有如此生命力,足以唤醒所有蒙神恩典参与其中之人的灵魂。

彼得所言历久弥真:“这是不能朽坏的种子,存到永远”; 这也是从以赛亚的言语中得出的结论。  
当上帝在古时以这神圣的约将犹太人与自己联合时,无疑是将他们分别为圣,赐予永恒生命的盼望。

当我提及他们领受了那将使他们与神更紧密结合的道时,所指并非遍及天地万物、贯穿宇宙的普遍性神圣交流——尽管这种沟通按各物本性赋予万物生机,却无法使人免于败坏的必然性。

我所指的是那种特殊的沟通方式,通过它,虔诚者的心灵得以启蒙,认识上帝,并在某种程度上与祂联合。

既然亚当、亚伯、挪亚、亚伯拉罕及其他先祖都是通过上帝话语的启迪与祂相连,我坚信他们无疑已进入祂不朽的国度。

因为这是一种真实参与上帝的状态,它与永恒生命的祝福密不可分。

8.
若此论仍显晦涩,且让我们直指盟约的本质——它不仅能令清醒者信服,更将充分揭露反对者的无知。

因为主一直与他的仆人立下这样的约:“我要作你们的上帝,你们要作我的子民。”
这些表述,根据先知们的普遍解释,包含了生命、救赎和圆满的福祉。

大卫屡次宣告“以耶和华为神的国民何其有福!祂所拣选为自己产业的百姓何其有福!”,此言绝非指世俗享乐,乃因耶和华拯救祂所拣选的子民脱离死亡,永远保守他们,以永恒的慈爱眷顾他们。

正如其他先知所言:“耶和华我的神,我的圣者啊,你岂不是从亘古就存在吗?我们必不死亡。”“耶和华是我们的律法者,耶和华是我们的君王,他必拯救我们。”“以色列啊,你何其有福!耶和华拯救的子民,谁能与你相比?”
但无需过多赘述这一点,因为在阅读先知书时,我们常被提醒:只要耶和华是我们的神,我们必得享一切福分的丰盛,甚至有得救恩的确据。

此言确有充分的理由;因为如果祂的面容一经显现,便是救恩的现时保证,那么,神岂会向任何人显现却不为其开启救恩的宝库?
正如祂借摩西宣告:神成为我们的神,乃是因祂“在我们中间行走”的明确条件。
但若无生命之拥有,便无法得着祂的同在。

虽然未作进一步阐述,但“我是耶和华你的神”这句话已足够清晰地向他们承诺了属灵的生命。因为祂宣告自己不仅是他们肉身的上帝,更是他们灵魂的主宰;因为灵魂若不借公义与神联合,死后便永远与神隔绝。

但若这种联合实现,便会带来永恒的救赎。

9.
此外,祂不仅宣告自己是他们的上帝,还承诺永远如此;使他们的盼望不仅满足于现世的祝福,更能延伸至永恒。

而未来时态的使用传达了这一观念,这一点可见于诸多经文:信徒不仅在现世苦难中得安慰,更对未来充满信心,相信上帝永不离弃他们。

至于应许的后半部分,祂更明确地向他们保证神圣的恩典将超越今生的界限:“我必作你后裔的神。”倘若祂意在宣告自己将通过祝福后代来施恩于他们死后的子孙,那么祂更不会忘记向他们本人彰显恩惠。

上帝不像世人,因死亡夺去施恩机会,便将爱意转投友人子嗣。
上帝的恩惠不受死亡阻隔,祂为亡者降下的慈爱祝福,将绵延千载。

因此,主借着明确的凭据向他们显明:祂的良善何等浩大丰盛,他们死后必亲身经历。当祂描述这恩典的丰盈将延伸到他们的所有后代时,便印证了真理,仿佛将这应许的完成展现在众人眼前。

当神在亚伯拉罕、 以撒、 雅各死了许久之后, 仍然称自己是他们的神。这其中蕴含着什么?如果他们已经灭亡,这岂不是一个荒谬的称呼?这就像祂说:“我是那些不存在之人的神。”

因此福音书作者记载,撒都该人被基督此一论据难住,竟无法否认摩西曾为死人复活作过见证;因他们从摩西本人那里学到:“祂的圣民都在祂手中。” 由此便可轻易推知:死亡并未湮灭那些被生死主宰者接纳于庇护之中的灵魂。

10.
现在,让我们回到这场争论的核心问题:信徒们是否曾被主如此教导,以致他们深知在另一个世界有更美好的生命,因而沉溺于对来世的憧憬而忽视了现世的生活?

首先,上帝所命定的生命历程本身就是一项持续的锻炼,通过它,信徒们被提醒——若仅在现世寻求幸福,他们便是世间最悲惨的存在。

亚当因追忆逝去的幸福而深陷痛苦,即便通过辛劳耕作也难以填补缺憾。神的诅咒不仅限于体力劳作,他便从唯一剩下的安慰中体验到了最痛苦的悲伤。  
他的两个儿子中,一个被哥哥所杀;而幸存的那个就理所当然地成为亚当憎恨和厌恶的对象。亚伯在青春年华时惨遭杀害,展现了人类灾难的典型例证。

当世人沉溺于感官享乐之时,挪亚耗费生命精华,在建造方舟的重负中度过漫长岁月。他逃脱死亡的经历比死上一百次还要痛苦。

因为方舟对他而言,如同十个月的坟墓,没有什么比被困如此之久、几乎浸泡在动物粪便中更令人厌恶的了。
在经历了如此巨大的困难后,他又遇到了新的悲伤。他目睹自己被亲生儿子嘲弄,被迫亲口诅咒这个因上帝的浩瀚仁慈才得以从洪水中安然获救的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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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5-12-23 01:55 | 显示全部楼层
11.
亚伯拉罕的信心堪称信德的最高典范,若以此为衡量标准,他当被视为等同于万族之主。因此,唯有归入他的家族,方能成为上帝的儿女。

如今,亚伯拉罕作为所有信徒的父亲,却连信徒中最卑微的地位都没有的话,还有什么比这更荒谬的呢?
然而,如果将他排除在信徒之外,甚至排除在最尊贵的地位之外,整个教会都将面临毁灭。

现在,关于他生活的境遇;——当亚伯拉罕第一次被召唤时,他被神的命令从他的本族、父母和朋友中撕裂开来,而与他们相处本应是生活的主要乐趣;仿佛神刻意要剥夺他生活中的一切快乐。

刚踏入受命居住之地,又因饥荒被驱逐出境。  

为求生计辗转他乡,为保全性命不得不弃妻而去,这对他而言或许比多次死亡更为痛苦。  
返回居住地后,他又因饥荒再次被驱逐。

在这样一个地区居住,频繁经历饥荒,甚至,如果他不离开那里,就会因缺乏食物而死亡,这算得上是何种幸福?

在亚比米勒的国家,他再次面临同样的困境,不得不以失去妻子为代价换取自身安全。

在他多年流离失所、四处漂泊的岁月里,由于仆人之间的不断争斗,他被迫遣走视如己出的侄儿。  
毫无疑问,他承受这一分离之苦,犹如承受截肢之痛。

不久后,他得知敌人已将侄儿掳为俘虏。

无论他将行程指向何方,都发现自己被野蛮的部族包围,甚至不允许他使用自己费尽心血挖掘的井水。
因为如果之前没有被禁止的话,他就不必从基拉耳王的手中购买井的使用权了。

当他年老体衰,过了生育的年龄时,他经历了与这个年龄相伴的最令人不快和痛苦的境遇。

他自认为将无后代,直到出人意料地生下以实玛利;他为以实玛利的出生付出了高昂的代价,而同时他正因撒拉的责备而疲惫不堪,仿佛他鼓励了女仆的悖逆,从而自己成了家庭纷争的根源。

最终以撒出生;但他的出生附带一个条件,即长子以实玛利必须被逐出家庭,如同敌人般被遗弃。

当以撒独自一人陪伴这位年迈的圣者度过晚年时,他很快便被命令要把以撒献为燔祭。

人类的头脑还能想象出什么比父亲亲手处决自己的儿子更悲惨的事情吗?

如果他因疾病离世,每个人都会认为这位年迈的父亲极度不幸,因为他得到一个儿子只是个玩笑,如今丧子之痛必将加倍于昔日无子的哀伤。

如果他被某个陌生人屠杀,这场灾难会因他死亡的可怕性质而大大增加;但被父亲亲手杀死,则超过了所有其他痛苦的例子。

简而言之,亚伯拉罕一生中被驱赶和折磨,如果有人想举例说明充满灾祸的人生,再难寻得比他更合适的范本。

也不要以他最终从众多极端危险中获得繁荣解脱为由,认为他并非完全不幸。

因为我们不能称长期挣扎于无尽困境者为幸福之人,唯有那些免于苦难、得以安享当下福乐的人,才配得上幸福生活的称号。

12.
以撒虽然遭遇的灾祸较少,却几乎从未享受过丝毫的快乐。他也经历着那些使人无法在世间获得幸福的烦扰。

饥荒迫使他离开迦南地;他的妻子被强行带走;他的邻居经常侵扰他,并采取各种手段折磨他,以至于他也被迫与他们争夺水源。

在他自己的家庭中,他因以扫的妻子们而备受困扰;他因儿子的不和而忧心忡忡,而化解这场大祸的唯一方式,竟是将受过祝福的儿子放逐。

至于雅各,他不过是极度不幸的典型例证罢了。

他在家中度过童年,承受着哥哥的威胁和恐吓,最终不得不屈服。
逃离父母与故土的他,除却流亡的苦涩,更遭叔父拉班的冷遇。

他不仅要忍受七年艰苦严酷的奴役,还被欺骗娶了一位妻子。

为了另一位妻子,他不得不开始新的奴役,正如他自己所抱怨的,白日被烈日灼烧,长夜被寒霜冻僵。
在二十年的极端艰辛中,他每天都遭受岳父的欺负。  

即便回到自家,也难享安宁——妻室间的敌意、争执与竞争,令家庭几乎分崩离析。

当他被命令返回自己的故土时,他不得不以一种类似于可耻逃亡的方式离开。

即使如此,他在旅途中仍无法逃脱岳父的责备与侮辱。
随后,他陷入更大的困境。

当他向兄长进发时,眼前浮现出残暴宿敌能设下的种种死法。

在等待兄长逼近时,他被可怕的恐惧折磨得心神俱碎; 当他终于见到对方时,像个半死之人般扑倒在他脚前,直至发现对方展现出远超他所敢奢望的宽容。

此外,他刚踏入故土便痛失挚爱的妻子拉结。
随后又闻其与拉结所生的爱子——他最珍视的骨肉——遭野兽撕裂的噩耗。

他因丧子之痛而悲恸欲绝,在哀悼多日后,他固执地拒绝一切安慰,说:“我要带着对儿子的哀悼下到坟墓里去。”

与此同时,女儿遭强暴的屈辱,以及儿子们鲁莽复仇的行径,不仅令他成为全境居民的憎恶对象,更使他身陷屠戮的迫在眉睫之危——这些岂非忧虑、悲痛与烦扰的无尽源泉!

紧接着是长子流便犯下的骇人罪行,这世上再没有比这更沉重的打击了。

如果一个男人的妻子被玷污被视为最大的不幸,那么当这种罪行是由他自己的儿子犯下时,我们又该如何评价呢?

不久之后,他的家庭便陷入乱伦的污秽之中;如此连串耻辱之事,足以让一个原本坚强不屈、未曾被灾难击垮的心灵崩溃。

临终之际,当他在饥荒季节为自己和家人寻找食物时,耳边传来新的灾难消息,告知他其中一个儿子被关押在监狱中;为了救回他,他不得不将心爱的便雅悯托付给其他兄弟照料。

如此重叠的苦难中,谁能想象他曾有片刻喘息?他本人——最能为自己作证之人——向法老宣告:他在世的日子既少且苦。

通过承认自己一直生活在持续的苦难中,他否认自己享受了上帝应许给他的福乐。

因此,雅各要么对神的恩典作出了不当且忘恩负义的评价,要么他宣称自己在世上饱受苦难时说的是实话。

如果他的断言是真实的,那么则表明他的希望并未寄托于尘世之事。

13.
如果这些圣族长们确实期待从上帝手中获得幸福的生活,那么他们所认识并憧憬的,必是与尘世生命截然不同的福乐境界。

使徒对此有非常美丽的阐述:“亚伯拉罕因着信,住在应许之地,如同在异乡寄居作客,与承受同样应许的以撒、雅各同住帐棚。因为他等候那座有根基的城,就是上帝所设计建造的。”

“这些人都是存着信心死的,并没有得着所应许的,却从远处望见,且欢喜迎接,又承认自己在世上是客旅,是寄居的。  因为他们若想念所离开的家乡,还有可以回去的机会。但如今他们渴望一个更美的家乡,就是天上的。所以,上帝不以被称为他们的神为耻,因为祂已经为他们预备了一座城。”

倘若他们没有期待在另一个世界实现这些应许,就如此坚定地追随那些在世上毫无希望的应许,那他们就愚昧得无可比拟了。

使徒尤为有力地强调:他们将现世生活称为寄居之旅,这也正如摩西所言。
如果他们是迦南地的寄居者和过客,那么上帝赐给他们的应许,使他们成为那地的继承人,又该如何解释呢?
这显然表明,上帝赐给他们的关于迦南地为产业的应许,指的是更遥远的事物。

故此,除墓地之外,他们从未在迦南获得寸土——这正表明他们深知唯有死后方能享应许之福。

这就是雅各为何如此渴望被埋葬在那里,以至于他让儿子约瑟发誓承诺;也是约瑟为何命令将他的骸骨移至那里,即使在他死后数个世纪,骸骨早已化为灰烬。  

14.
简而言之,显然可以看出,他们在人生的各项追求中始终将未来境界的福乐作为目标。

雅各为何如此热切地渴望并冒着生命危险去争取长子名分?尽管这会导致他流亡并几乎被家族排斥,而他从长子名分中根本无法获得任何的实际现世利益。
除非他将目光投向更崇高的祝福。而他临终前以垂死之声宣告的这番话,正印证了他的信念:“耶和华啊,我等候你的救恩。”

当他感到自己即将死去时,若不是在死亡中看见新生命的开始,他还能期待什么救恩呢?

但我们为何要争论圣徒和上帝的儿女的死后结局?即便是一个在其他方面竭力抵挡真理之人,也并非全然缺乏这般认知。

巴兰说:“愿我死在义人的死中,愿我的结局像他一样”;这是什么意思?
不就是大卫后来用以下话语表达的同样意思吗?“在耶和华眼中,圣徒的死是宝贵的。”“恶人必被恶所杀。”

若死亡是人类存在的终极边界,义人与不虔者便无二致;二者的区别在于死后等待他们的不同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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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5-12-23 01:56 | 显示全部楼层
15.
到目前为止,我们尚未超越摩西五经中的启示。

我们的对手声称,摩西的唯一职责是通过土地的肥沃和万物的丰盛,说服一个世俗的民族敬拜上帝。
然而,除非有人故意拒绝眼前明证,我们已然发现关于属灵恩约的清晰宣告。

但若我们转向先知,在那里我们便能看到关于永恒生命与基督国度最完整的启示。

首先,根据神安排的顺序,大卫在时间上早于其他先知,预示天上的奥秘也较后来的先知更为模糊;
但他以何等清晰和确定的语气将所有著作指向此终极目标!

他对尘世居所的评价,可从以下经文中表明:“我在你面前是客旅,是寄居的,如同我列祖一样。诚然,人纵在盛年,也全然是虚空。人行走,尽是虚妄。主啊,我如今还等候什么呢?我的盼望在你那里。”

这位先知既承认尘世万物皆虚幻无常,却仍坚守对神的盼望,显然已预见另一世界为他预备的永恒福乐。
每当大卫想给予信徒真实的安慰时,他总以这般默想唤醒众人的心。

在另一处,论及人生短暂易逝之后,他接着说:“但耶和华的慈爱永远长存,归于敬畏祂的人。”

类似的还有以下经文:“你从亘古就立定了地的根基,天也是你手所造的。它们终将消亡,唯你永存;是的,它们都必如衣服渐渐旧了;你必像更换衣服一样更换它们,它们也必更换;唯你永恒不变,你的年岁没有穷尽。  你仆人的子孙必存留,他们的后裔必在你面前稳固建立。”

倘若天地虽毁灭,敬虔之人仍在主面前得以坚立,那么他们的救恩必与主的永恒相连。

但这盼望若非建立在《以赛亚书》的应许之上,便全然无法成立: “天必如烟消散,地必如衣裳渐渐旧了,其上的居民也必如此死亡;惟有我的救恩永远长存,我的公义也不废去。”

此处所言永恒,乃指公义与救恩在人间的彰显,而非上帝本性之永恒。

16.
他经常谈论信徒的繁荣,这只能被理解为指天国的荣耀显现。
以下是相关经文: “主保护祂圣徒的灵魂,祂从恶人的手中拯救他们”;“光明为义人播撒,喜乐为心中正直的人预备。”
又说:“义人的义永远长存;他的角必因尊荣而高举。 恶人的心愿必归于虚无。”
又说:“义人必因你的名而称谢;正直人必在你面前居住。”
又说:“义人必被永远记念”;“耶和华救赎他仆人的灵魂。”  

主常将仆人弃置于不虔者的暴怒之中,不仅任其受折磨,更任其被撕裂毁灭;他容许善人困于卑微与湮没,而恶徒却几乎如星辰般耀眼;他亦不以慈颜之光慰藉信徒,使他们得以享永恒之乐。

因此,大卫并不掩饰,坦然承认:若信徒专注于当前的境况,必深陷重压——他们将因担忧无辜者从上帝那里得不到恩惠或赏赐而遭受极大的试探。  

诚然,不虔者多半得势横行,而虔诚者却饱受耻辱、贫穷、轻蔑与种种困苦的压迫。

“我的脚几乎滑倒;我的脚步险些失足。因为我看见恶人亨通,就嫉妒愚顽人。”

最后他总结道:“我思索这事,心里甚是烦闷,直到我进入神的圣所,才明白他们的结局。”

17.
由此可见,大卫的忏悔昭示我们:旧约时代的圣洁先祖并非不知晓——上帝极少或从不在此世赐予仆人应许之物。正因如此,他们将心志提升至神的圣所,那里藏着现世生活的阴影中不可见的珍宝。

这圣所就是最后的审判,虽然他们肉眼无法看见,但他们甘心凭着信心去领受。  

凭借这种信心,无论尘世遭遇何种变故,他们仍坚信必有一日神的应许终将实现。

这一点从以下经文中可见一斑:“我必在公义中看见你的面;我醒来时,必因你的形像而满足。”又说:“我如上帝殿中的青翠橄榄树。”又说:“义人必如棕树繁茂;他的生长必如黎巴嫩的香柏树。那些栽种在耶和华殿中的,必在我们神的院宇中繁茂。他们年老的时候仍要结果子,要满了汁浆而常发青。”

此前大卫说道:“耶和华啊,你的作为何其广大!你的意念何其深远!作恶的虽然如草一样茂盛,作孽的尽都兴旺,却是为要永远被除灭。”

除却神的国度显现颠覆尘世荣华之处,信徒这般美善与优雅何处可寻?
当他们能将目光转向永恒,轻视眼前灾祸的短暂严酷时,便坚定地发出以下宣告:“耶和华必不使义人动摇。但你,上帝啊,必将他们这些恶人带入毁灭的深坑。”

在这个世界上,何处是吞噬恶人的毁灭之坑?

正如别处所言,恶人无需长时间的经受煎熬,便“转眼间下到阴间”,这岂非他们享福的明证?

圣徒那伟大的稳固何在?大卫本人在哀叹中屡次描述他们不仅受困扰,更遭压迫与摧残。他所指的绝非世间动荡所致——那动荡甚至比海浪更汹涌——而是指主终将成就之事:当祂有一天坐上审判台,为天地万物定下永恒归宿之时。

这一点从另一首诗篇中可以看出,他在其中给出了以下美丽的描述:
“那些倚靠财物、夸耀自己财富的,无人能救赎弟兄,也无法为他向神赎价。他见智者死亡,愚昧人和愚顽人同样消亡,将他们的财富留给他人。
他们心里想:我们的房屋必存到永远,我们的居所必世世代代长存;他们将田地按自己的名命名。然而人纵享尊荣,也不长久;他如同将死的牲畜。他们这样行是愚昧的,然而,他们的后代却称赞他们的言语。他们如同羊群被埋入坟墓;死亡将吞噬他们;正直之人将在清晨统治他们;他们的荣美从居所中消失,将在坟墓中消逝。”

首先,这段对愚昧人的嘲讽——因他们将倚靠寄托于世间变幻无常的福乐——表明智慧之人应当寻求截然不同的幸福。

但当他确立了敬虔者在恶人毁灭之后的统治时,他更明确地揭示了复活的奥秘。

我们该如何理解他所提到的“清晨”呢?难道不是指在现世终结之后,新生命的开启吗?

18.
由此产生了这样的省思,成为信徒在苦难中的安慰与治愈之方:“耶和华的怒气不过是转眼之间;祂的恩惠却是一生之久。”
那些终生受苦之人,如何将苦难限定于转瞬之间?他们何时能察觉到神恩典的如此长久?而这恩典他们几乎从未尝过其中的一丝滋味。

若目光仅局限于尘世,他们绝无可能获得这般领悟;但当他们仰望天国,便知晓上主以苦难锤炼圣徒不过是“转瞬之间”,而祂以“慈爱”“聚集”众人的恩典却是“永恒”的。
另一方面,他们预见到了不虔敬之人那永恒无尽的灭亡——这些不虔者曾像做梦一样快乐了一天。  

因此有以下感叹:“义人的纪念永远常存;恶人的名号必归于朽灭。”  
“在耶和华眼中,圣徒的死极其宝贵。”
撒母耳记中也说:“耶和华必保守圣徒的脚步,恶人却要在黑暗中沉默。”

这些表述向我们表明,他们深知:无论圣徒遭遇何等变故,他们的最终结局必将获得生命与救赎;而恶人的昌盛不过是条愉悦的道路,却正将他们引向永恒死亡的深渊。

因此他们称此类人的死亡为“未受割礼者的灭亡”,因这类人已断绝复活的盼望。

故大卫所能构想最沉重的咒诅莫过于:“愿他们从生命册上被涂抹,不得与义人同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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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5-12-23 01:56 | 显示全部楼层
19.
但约伯的以下宣告最为引人注目:“我知道我的救赎主活着,末了必站立在地上;我这皮肉灭绝之后,我必在肉体之外得见上帝;我自己要看见他,亲眼要看他,并非别人。”

有些自诩具有批判性智慧的人,纠缠于此,认为这并非指最终的复活,而是指约伯期待上帝对他更恩惠的那一天。  

尽管我们同意经文也包含这种意思,但我们仍将迫使他们承认——无论情愿与否——若约伯的思绪仅局限于尘世,绝不可能怀抱如此宏大的盼望。

因此我们不得不承认:那位预见救赎主必与他同在——即便在坟墓中躺卧之时——的约伯,其视野必然已升华至永恒生命的境界。

对于那些只关注现世生活的人来说,死亡是极度绝望的源头,然而,这并不能摧毁约伯的希望。

“纵使祂杀我,” 约伯说,“我仍要信靠祂。”

也不要让任何轻率之人在此辩称:这些不过是少数人的言论,远不足以证明此种教义在犹太人中盛行。

我将立即回应,这些少数人的宣言并非揭示任何深奥的智慧——此类智慧仅由卓越的智者私下传授;而是圣灵已立他们为百姓的教牧,他们公开宣扬的正是那些应被普遍接受的神圣奥秘,并成为公众信仰的基本原则。

因此,当我们听到圣灵的公开启示时,其中他如此清晰明确地论及犹太教会中的属灵生活,若将这些启示完全套用于仅提及地上与世俗富足的属肉体之约,那将是难以容忍的乖谬之举。

20.
如果我们转向后来的先知,我们就可以自由地展开论述,仿佛置身于熟悉的领域。

因为如果从大卫、约伯和撒母耳那里证明我们的观点并不困难,那么在那里我们将会更为顺畅地做到这一点。

这是上帝在赐予怜悯之约时所遵循的秩序与安排:随着时间的推移,应许的完全显现日益临近,上帝便逐日以新的启示加以阐明。  

因此,在起初,当亚当首次获得应许时,这如同点燃了一些微弱的火花。

后续的应许使光芒显著扩展,并持续增长,其辉煌逐渐蔓延至广阔范围,直至最终,所有阴云消散,基督——公义的太阳——完全照亮了整个世界。

因此,若我们需要先知们的见证来支持我们的论点,完全不必担心他们会让我们失望。

但我认为这是一个非常广阔的领域,它会占用我们比我们计划所允许的更多的注意力——因为它可以提供一本厚书的素材——而且我认为,通过已经说过的内容,我已经为即使是理解力较弱的读者铺平了道路,使他们能够毫无困难地继续阅读,因此我将避免目前并不十分必要的冗长。

我仅提醒读者,要沿着我们已提供的线索继续前进;即,每当先知们提到信徒的福乐时,这种福乐在现世生活中几乎找不到任何痕迹,读者应回到这一区分;为了更好地阐明神的恩典,先知们以比喻的方式向民众展示; 但他们所作的这种描述,旨在使人摆脱尘世的束缚,超越时间的桎梏,超脱终将消亡的世间元素,从而自然激发人们对未来属灵生活的幸福境界进行沉思。

21.
我们仅举一例即可明证。

以色列人被掳至巴比伦后,深感流离失所犹如死亡,几乎无法相信以西结关于他们回归的预言;因为他们将其视为与宣布腐烂的尸体复活同等荒谬的预言。

主为了表明即使这种困难也无法阻止祂展现仁慈,便让先知看见一片满是枯骨的田野,祂仅凭话语的力量便瞬间使这些枯骨复活并充满活力。

这一异象确实纠正了当时的怀疑态度;但同时提醒犹太人:上主的权能远不止于复兴子民,因为祂的旨意仅凭一言便能轻易使枯干散落的骸骨复活。

因此,你可以恰当地将这段经文与以赛亚书的另一段经文相比较:“你的死人必复活;我的尸首必与他们一同复活。醒来吧,你们这住在尘土中的人,要歌唱;因为你们的露水如草上的露水,大地将吐出死者。我的百姓啊,你们要进入内室,关上门,藏起来片刻,等候忿怒过去。看哪,耶和华要从他的居所出来,惩罚地上居民的罪恶;大地也要显露所藏的血,不再遮盖被杀的人。”

22.
然而,若试图将每段经文都归入这样的解释范式,则未免荒谬。

因为有些经文毫无掩饰地揭示了信徒在上帝国度中将获得的永恒生命。

其中有些是我们已经引用的,还有许多其他的地方,但特别有这两处,一处在以赛亚书中:
“我所造的新天新地,必在我面前存留,这是耶和华说的。你们的后裔和你们的名也必存留。从一个新月到另一个新月,从一个安息日到另一个安息日,凡有血气的都必来在我面前敬拜,这是耶和华说的。他们必出来观看那些悖逆我之人的尸首,因为他们的虫是不死的,火是不灭的。”

但以理书中另有记载: “那时,保护你百姓的伟大君王米迦勒必站起来。那时必有大艰难,从有国以来直到那时,没有这样的艰难。但你的百姓中,凡名字记在册上的,必得拯救。许多在尘土中沉睡的人必复醒,有人复活得享永生,有人复活却要受羞辱,永远被憎恶。”

23.
现在,关于剩下的两个问题,即列祖们以基督作为他们恩约的保证,并且他们将对祝福的所有信心都寄托在他身上,因其争议较少且更为明晰,故不必费力论证。

因此,我们可以安全地得出撒旦的所有诡计都无法推翻的结论:旧约,即主与以色列民族所立的约,并非仅限于世俗事物,更是包含了关于属灵和永恒生命的应许;凡真心接受此约者,心中必铭刻此盼望。

那么,让我们远离这个荒谬而有害的观念,即主向犹太人提出的,或是犹太人所追求的,仅仅是食物的丰盛、肉体的享乐、财富的昌盛、外在的权势、子孙的繁衍,以及凡属血气之人所珍视的一切。

因为在现今的恩典时代,基督向他的子民所应许的天堂国度,无非是让他们与亚伯拉罕、以撒和雅各一同坐席;而彼得也曾断言,他那个时代的犹太人是福音恩典的继承者,当他说“他们是先知和上帝与他们祖先所立之约的子孙”时,便是如此。
为使此真理不仅止于言辞见证,主更以实际行动予以印证。
因他在复活之日,使许多圣徒分享复活的荣耀,令他们显现在城中;以此确证:他为赢得永恒救恩所行所受的一切,与旧约的信徒一样属于我们。

正如彼得所言,他们也蒙赐了同一位圣灵,这位圣灵是我们重生得生命的主。  

当我们得知,那与我们同在的圣灵,祂仿佛是我们内心中永恒生命的火花,因此在某处被称为“我们产业的凭据”,也以同样的方式住在他们里面时,我们怎敢剥夺他们永恒生命的产业呢?

因此,撒都该人昔日竟陷入如此愚昧,否认复活与灵魂不朽,实属令人惊讶,因为他们本可从圣经中,如此清晰的见证中,获得这些真理的明证。

而当今犹太民族整体的愚昧,竟期待弥赛亚建立一个地上的国度,若非圣经早已预言他们将因弃绝福音而受此惩罚,他们的荒谬程度实在难以理解。

因为上帝公义的审判本就如此:那些拒绝接受天赐光明、甘愿沉溺于黑暗之人,其心灵终将被蒙蔽。

因此,他们研读摩西律法,勤勉翻阅经卷,但因有一层遮蔽的帷幕,使他们无法察觉其面容中所闪耀的光辉;这光辉将一直被遮蔽和隐藏,直到他们归向基督,而他们现在正竭力试图将这光从基督那里转移和分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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