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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性一位的结合
UNION, HYPOSTATIC
(一)概念说明:二性一位的结合hypostatic union,或译为位格的结合,是神学术语,说明藉着降生奥迹,基督的天主性与人性结合,共存于一个位格内,即天主子或圣言的位格(参 332)。
(二)历史:为了解释基督是人而天主的奥迹,教会历史最初的几个世纪里,曾产生了一些异端(参 449);这些异端或否认基督天主性的完整,如亚略异端(参 223),或否认基督人性的完整,如阿波林异端(参 290),或主张天主性与人性都有自己的位格;两个位格之间只有外在伦理上的结合,如奈斯多利异端。亚历山大的济利禄(Cyril of Alexandria, +444)在致奈斯多利(Nestorius, 约+451)书信中,针对其错误,说明圣言与人性的结合是基于位格上的结合(DS 250)。日后优提克斯(Eutyches, 约378-454)提出「一性论」异端,谓基督只有一个性体;这异端为君士坦丁堡宗主教弗拉味(Flavian, +449)所摈斥。教宗良一世(Leo I, 440-461)致君士坦丁堡宗主教书中,支持其对「一性论」的绝罚,同时声明基督的天主性与人性结合于一个位格,这二性体各自保持其原有的特质,并不因为彼此结合而有所减损(DS 293-294)。加采东大公会议(451)采纳教宗大良和济利禄的训导,钦定基督「具有完全的天主性,具有完全的人性,……且这两个性体,在无损于各自不同的本性、不同的特性的情况下,合成一个位格、一个主格」(DS 301-302)。
(三)神学研讨:
(1) 「二性一位」(two natures in one person)的信理给予基督人而天主的奥迹,一个明确的指示;但这信理也有它的困难。按照希腊哲学思想,「性体」不能没有「位格」而单独存在,基督既有二个性体,岂不也该有两个位格吗?第六世纪的两位雷翁丢斯(Leontius of Byzantium, 约+543及Leontius of Jerusalem, 约六世纪)提出所谓「新加采东主义」,同意性体不能没有位格而单独存在,位格是承受性体的主体。但指出在降生奥迹中,圣言取了人性;这人性虽然没有人的位格,却存在于圣言的位格(enhypostasized)。后来,君士坦丁堡第二届大公会议(553)重申加釆东「二性一位」的信理,并声明基督天主性与人性的结合是「基于位格的结合」(hypostatic union)(DS 425-426)。
(2) 说基督的人性没有如同人类所有的有限的、自立性的、整体性的位格,并说基督的人性与此人性所包含的有限自我意识及自由意志存在于圣言的位格,这并不表示基督的人性有所欠缺;相反地,如圣多玛斯(Thomas Aquinas, 约1225-1274)指称,这事实带来人性的特殊提升及最高满全(S.Th. III, q.2, a.10)。为了明白这一点,须从圣三神学看「位格」的意义(参 45)。照圣奥斯定(Augustine, 354-430)的解释,位格表示圣三彼此间的关系:圣父、圣子、圣神以不同的关系和方式享有共同的天主性体;父是根源,子是从父接受者,又不断归向父,圣神是父子间的联系。子的位格便是「来自父」及「归向父」的这种关系;在永恒里,父与子之间不断进行着爱的交谈。藉降生奥迹,圣言的人性也进入了这子与父的关系;从此,圣言不但以天主的方式,也以人的方式,在世界上生活并实现作子的关系,即在历史中不断以爱的回应归向父。基督的人性与此人性所包含的有限的自我意识及自由意志既存在于圣言的位格,分享祂作子的关系,因此祂的人性不但没有亏缺,反而达到最高的满全。正如梵二所训示的:降生成人的基督展示了人的真正面目及其崇高使命;原来人的意义在于与天主子的肖像相似,在圣子内成为天主义子(GS 22)。
(3) 在讨论二性一位的结合时,学者对于「人性」的不同解释会影响讨论的内容。假如认为人性是封闭的,并与天主性彼此对立的话,二性一位的结合便会产生困难重重。拉内(K. Rahner, 1904-1984)对人性有动态的了解。按照他的「先验人学」(transcendental anthropology),人的基本意义是「有限者对无限者的无止境开放」;因此,拉内认为在天人交往的过程中,人与天主的接近以及人的完整是成正比的;人越能超越自我,把自己交付给天主,便越能成为真正的人。人的「自我超越」(self-transcendence)有赖于天主的「自我通传」(self-communication)。在降生奥迹中,基督的人性向天主藉着圣言所作的「自我通传」完全开放,甚至整个存在于圣言的位格,于是达致天人交往的最高境界,同时也带来人性的圆满实现。为此,梵二《教会在现代世界》牧职宪章指称基督为「完人」:基督「是一个完人,……就因为祂曾取了人性,而并未消灭人性,故我们所有人性,亦被提升至崇高地位」(GS 22)。
为了维护基督人性的完整,君士坦丁堡第三届大公会议(681年)声明,基督具有天主性及人性的双重意志,这两个自由意志是彼此贴合的(DS 556)。拉内更强调基督不但具有人的自由意志,也具有人性的自我意识(参 296),这人性的自我意识是圣言降生的必然结果。据拉内所持的哲学原理,实有与意识是分不开的;在基督身上既有降生的事实,那么,祂的人性也该享有对这事实的意识,即基督意识到自己与父的独特关系。乍看之下,二性一位的信理是比较抽象和静态的,不能完全表达基督活生生的奥迹;但假如有人以作子的关系了解基督的位格,并同意基督具有人性的自我意识及自由意志,那么,便该承认基督的生平是一个真正人的历史,祂也须不断以自由的回应,透过向天父的服从与交付,实现祂作子的身份及救世的使命。从这角度看,二性一位的结合也能给予基督奥迹,一个动态和具历史向度的解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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