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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归来滴小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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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以撒 系统神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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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3-6 16:30 | 显示全部楼层
四、教会的特征


        论到教会之特征,我们必须记得,在理想上这些是教会在本质上应有的特征,因此是有形方面和无形方面共有的特征。这一点非常重要,因为天主教过于强调有形方面,另一方面。一部分基督教人士过于强调无形方面。事实上,凡是有形教会具有的特征,无形教会也都有;反之,凡是无形教会具有的特征,有形教会也都有。惟一的不同是,无形教会是没有形体的。

        ①合一性。

        教会只有一个,基督是其首领。肢体的人数虽然众多,甚至无法数计,但身体只有一个(创十五:5;启七:9。弗一:22-23;林前十二:12)。教会的根基只有一个,就是基督自己(林前三:11);信仰和圣礼相同,并同称神为父(弗四:5)。

        教会的合一性之特征,在无形教会中完全实现,因为无形教会包括一切真正属于基督的信徒。然而合一的特征,在某种程度上,也在有形教会中表露出来。例如一般教会(包括天主教)都承认圣经是神的道,公认使徒信经的信条,大多承认其他宗派信主的人为基督的一分子。宗教改革领袖们及他们的继承宗派,大多认可天主教的洗礼,对凡承认基督为惟一的救主之天主教教友,不再重施洗礼而接纳为会员。事实上,只有少数极端宗派及异端派,才只认他们自己的动派为真教会,而把其它一切宗派归纳为伪教会或败坏的教会的名称内。

        基督在受难前,祈求天父,使他的门徒合而为一。基本的意义无疑是指属灵上和信心上的合一(约十七:11),但是基督也祈愿外表上的合一(十七:21)。可惜有些福音派人士把教会合一的特征,全部归诸无形的属灵方面的合一,忽略有形教会合一之重要,以至有时投入意分拆教会,自立教派,或称无宗无派,而事实上乃是设立以自我为中心的教会,这正与基督的祈愿相背,也使教会受外教人的讥评。

        无形教会和有形教会不是两个教会,而是一个教会的两方面性质。凡欲尊重基督的信徒,都应当致力于按照圣经的启示,推进教会之合一,建立联合阵线,推广福音,荣耀基督。
        
        ②圣洁性。

        教会的圣洁性,可从两方面来观之。第一,教会是圣洁的,因为它是属于神的,神是圣洁的,他把教会分别为圣,归他所有。因此,教会虽存在地上,却不属于世界(太十六:18;约十五:16,19;太廿八:20;约十九:l4-15)。

        旧约时代的祭司及崇拜所用的物具,都被分别为圣。崇拜的场所称为圣殿;以色列民被称为圣民(出廿八:3-4;廿五:8;十九:6)。保罗称教会会员为圣徒;彼得称他们为圣洁的国度(林前一:2;彼前二: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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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3-6 16:32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二,教会是圣洁的,因为凡真属教会的人都已受到圣灵的重生和洁净,从罪恶的黑暗进到救主的光明(彼前一:23;二:9)。在原则上,他们已经有了一百八十度的转变。

        当然,在实际生活上,教会并不是完全的;完全圣洁仍是一种追求的理想。因此,耶稣向天父祈求说:「求你用真理使他们成圣」(约十七:17)。

        ③普世性。

        在本质上,基督的教会乃是普世性的。基督在升天之前,嘱咐他的门徒,往普世去为他作见证(徒一:8),使万民作他的门徒(太廿八:19)。基督教不是犹太人的宗教,也不是西方人的宗教,而是普世的宗教,因为神只有一位,救主也只有一位,身体只有一个,所有的肢体同属一身。

        初期教会虽分散各地,而且当时旅行艰难,但各地教会在外形上和内心都同属一个团体。当一处教会发生教义问题或经济困难时,各地教会不分彼我,一起协力解决问题或分担困难(徒十五:1-34;林前十六:1-3)。各地教会应当模仿初期教会的精神,显露教会为一个不分种族,不分地区,不分贫富,不分阶级的普世性的团体。

        ④永继性。

        天主教依据耶稣对彼得的话(「你是彼得,我要把我的教会建造在这磐石上」,太十六:l8),解释磐石是指彼得而言,并根据彼得为第一任罗马为主教的传说,自承历代教皇继承彼得的职位,在世上代表基督,为教会之首。

        基督教否认这种特权。

        第一,基督对彼得的回答,实际上是对在场的众门徒说的。彼得的回答,不仅代表他个人的看法,也代表其他门徒的看法(参太十六:15)。而且保罗称教。会是建立在使徒和先知的根基上(多数),彼得和其他的先知与使徒并列。

        第二,即使我们承认彼得是使徒们的领袖,他的权力仍不可能如天主教加诸教皇之权力之广,因为教会的主和房角石乃是基督自己(弗二:20下;四:5;林前三:11)。教会内的任何圣职人员,都必须服从主的领导和教训(约十七:8,20)。

         第三,彼得曾否作过罗马的第一任主教,并无确切的证据,而是根据传统的传说而已。而且,即使他真担任过此职,也不能因此而抬举每一个罗马主教的地位。

        然而,基督教也承认,使徒的继承性。因为,第一,新约教会的根基是建立在他们的教训上。历代教会虽然经过许多在信仰上的波折,有时几乎昏暗无光,但基本的信仰却始终代代相传,未被完全抹杀(参王上十九:18)。

        第二,耶稣曾亲自应许,阴间的权柄也不能制胜教会,因此我们能确信,自使徒时代起,新约教会始终存在,并未间断过。宗教改革的领袖们,并非要创立新教,而只是要改革天主教,保持使徒所交托的体制和信仰。甚至当他们被逐出天主教会之后,他们还是要继缯使徒的使命,建立基督的教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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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3-6 16:34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无名小花 于 2016-3-13 17:21 编辑

五、教会的标记


        教会的标记是论到甄别有形教会之真伪的标准。初期教会在各地相继成立,并没有长老执事,但教会仍为一个合一的团体,重要原则由使徒和动会代表合同讨论决定。教会的基本信仰都直接得自使徒的传授。后来罗马天主教会兴起,自认为惟一的教会。中世纪时东西教会**,信仰和崇拜礼仪上各渐偏离圣经的教训。到了宗教改革时期,教会内的改革人士开始怀疑,天主教是否能被称为一个基督的教会。

        另一方面,除去路德宗和加尔文的改革宗等主要改革运动外,尚有其他天主教会人士相继脱离天主教会,自立宗派,鼓吹,一些特殊的信条和崇拜礼仪。

        因此,改革宗领袖们考虑到如何辨别教派的真伪,帮助一般信徒,免受迷惑,就制定一些辨识的标记。当然,这些标记只是一种指标,因为,由于罪的存在,在世上无法找到一个完善完美的有形教会。这些标记只是有助于大体上辨别真伪的工具。

        改革宗(相当于长老宗)神学家通常提到一至三个真教会应有的标记:即宣讲纯正的真道;按正规施行圣礼;认真执行惩戒。

        ①宣讲纯正的真道。

        真道是指圣经之道。这是最重要并基本的标记。宗教改革运动的口号是以圣经为信仰与行为惟一的标准,用以经解经的原则教导真道。一面反对天主教以传统为解释圣经之根据,另一方面反对以各自为政、按私意解经的异端。

        宣讲真道被定为真教会的基本标记,是很自然而合理的,因为教会的任务就是传扬真道(太廿八:19-20),若脱离真道,当然就不成为教会了(参加:6-9,11-12)。耶稣亲自曾对门徒说:「你们若常常遵守我的道,就真是我的门徒」(约八:31;参约八:47;提后一:l3;二:l4-18;约壹四:1-3)。

        人的解释,当然不免会有错误。这个标记的判定,并非是要排斥一切其它的宗派。举例而言,信义宗和改革宗对圣餐的含意,解释不同,但彼此仍互相承认为主内的弟兄及基督的肢体。

        但是,凡属基督的教会,必须在基本的救恩真道上,持有相同或相仿的信仰。异端派或伪教会往往独占真教会的名义,一概否认其它宗派为基督的肢体,实行破坏政策,扰乱教会。

        ②按正规施行圣礼。

        这个标记是关于主礼人和受礼人的资格问题,圣礼的意义,及圣礼与真道之关系。很显然的,这项标准的主要对象是天主教。天主教把真道和圣礼分开,忽略用真道解释圣餐之意义,准许任何人在有生命危急之情况中给人施洗等不符圣经教训之常例。

        宗教改革领袖坚持,圣礼不能单独施行,而应由主礼人先用真道解释圣礼的意义。而且,他们相信,只有正式受职之圣职人员,才有权主持圣礼,其对象必须是正式的信徒及他们的后裔,不得对有名无实的会员,滥施圣礼。

        这项标准也能对付某些宗派的另一种极端。他们取消一切圣礼,否定,切圣职人员之必要,成为一种无政府状态的团契,虽然事实上这些团契的领导,仍**纵在一些「资深的弟兄」手中。

        圣经的教训,并初期教会的行动,都表明圣礼是教会的一个重要标记。耶稣不但吩咐门徒往普天下去传福音,并且嘱咐他们要为信道者施洗(太廿八:19)。使徒和其他圣职人员,也经常为信徒和他们的儿女施洗(徒二:28-39;八:38;十六:33)。教会并从起初就按主的规定,同领圣餐(路廿二:14-20;林前十一:23-31)。

        ③认真执行惩戒。

        保持有形教会之纯洁,乃是教会圣职人员的责任之一。圣经中论到监督(长老)应有纯正的信仰和良好的品格,致能治理教会(多一:5,9)。使徒保严责哥林多的教会,因为他们疏于惩戒之职守(林前五:5;参加一:8-9)。

        惩戒之权是耶稣亲自交付他的门徒的(太十六:19)。教会既是基督的身体,就应当重视基督的荣誉,保持纯洁的品格(加五:9-10;弗五:26-27;参腓二:5)。

        不同于前述两种标记,惩戒的标准很不容易判断。犹如父母之对待子女,往往失之过严或过宽。一般而言,教会在惩戒的施行上,偏于过宽。探其原因,不外乎下列数点:

        (一)教会往往以会员的多寡,作为衡量动会兴衰的标准,因此只顾收纳会员,不愿得罪会员,惟恐他们离开教会。

        (二)教会领袖对信仰的纯正,不予重视。他们主张,人人都有自由按个人亮光解释圣经。以至教会内信仰复杂,无从建立惩戒的标准。
        
        (三)教会领袖们本身或其家庭在基督化生活上有问题,故没有稳定的立场,不能发挥教会的属灵力量,对信仰不正,或行为不端的会员,实施惩戒。上列三种标记,以第一种「宣讲纯正的真道」最为重要。因为,教会若是脱离神的真道,必然会引至圣礼和惩戒方面的偏差。所以在基本上而言,真教会的标记,乃是持守并讲传圣经启示之真理,也就是说忠于耶稣基督之真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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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3-6 16:35 | 显示全部楼层
由于时间关系,这次更新很多。大家可以一天看一章,重在消化吸收理解思考。

未涉及救恩机真理层面的可做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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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3-13 17:21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六部 论教会和恩典之媒介 第二章   教会之行政


一、组织制度教会组织制度,可分为下列五类:


   
        ①监督制。

        监督制以主教为治理教会的首要人物。这种制度是根据使徒职位和权柄的传授及承认。天主教的教皇制,是由监督制演变而来的。它引成一种严格的教级制度。在主教之上设有大主教之职,一部分大主教被封立为枢机主教,其七为罗马教皇。教皇掌握信仰、崇拜和行政上的至高权柄。

        天主教会设有主教辖区,辖区内之行政由主教负责,包括分派教牧等权。但最后权柄仍旧属于罗马教皇。

        十一世纪时,东欧与西欧教会**,东欧教会否认罗马教皇之管辖权,并另立教会,俗称东正教。今日之希腊,俄国等地之教会,即属于此派。东正教会也设有主教及大主教,但教会团体大抵按国疆分立治理。

        基督教之圣公会,也是以监督制为本。圣公会起源于英国,设有两位大主教,其中一位,即坎特勃雷大主教,同时被称为全英总主教。由于当时之政治因素,直到今日,英国的国君在名义上仍是英国圣公会之教主;国会并有选封大主教等权。美国的圣公会,原是英国圣公会之一系,后来在美洲成为独立体系。除去持守政教分立之原则外,教会行政仍采主动制,设有主教团并推选主教团主席。

        ②路德宗制。

        主要是由于宗教改革运动时之政治环境。路德宗(又称信义宗)一方面保留监督制,设有监督治理教务,另一方面又承认各教会所在地之政府监督教会,以至教会的行政权在历史上操诸当地王侯之手。今日在北欧诸国,信义会仍被立为国家教会。在美之信义会,如同圣公会和其它宗派,采行政教分立之原则。

        ③会员制。

        会员制可说是与监督制,恰巧相反的一种制度。它是以各会堂在行政上完全独立为原则,最后实权操在会员手中。由他们所选举而产生之圣职人员,犹如一般行政人员,只对会员大会负责。教牧也由会员大会选聘。

        但各独立会堂也按实际需要,与其它会堂联合,组织会堂会社,以协力推行国外传教等工作。联合会社之决议,只具建议性权威,对各会堂并无法律上的约束权威。

        很自然的,这种制度的兴起和发展,是在个人主义和自由独立精神浓厚之美国。采取这种制度的教会,主要是浸信会、会员会,及其它独立的教会。

        ④无组织派。

        美国的贵格会及小群会(中国也有小群会),可说是这种教会行政观念的代表团体。他们否认一切教职人员之需要,将教会组织减削至最底限度。会员完全平等。理论上每个会员都有讲道之权;但在实际情形上,讲员及主领聚会和圣礼的会员,仍是限于某几个「弟兄」,而并不是人人都可按己意行使的。某些教会甚至否定圣礼之需要。近年来在日本和台湾兴起一种「无教会」(制度)之教派。
        
        ⑤长老制。

        长老制的主要代表性教会是长老会和改革宗教会。长老制以长老为治理教会之领袖。长老虽是由会员选举产生,但在基本上乃是对基督负责。会员的意见只具谘询之性质,教会行政之最后决定权,是在长老堂会(即教堂内的长老团)之手。

        长老制一方面承认,各会堂在对内事务上有独立制裁权,另一方面坚信基督教会有形合一的原则和理想,各会堂联合组织区会,大会,和总会。总会并不高于大会,大会也并不高于区会,区会也不高于堂会。各级会议只讨论并决议各议级范围内之事项,但一切决议乃对各级所属教会具有制裁权,除非被证实于圣经之教训不符。

        除上述五大组织制度外,尚有其它许多教会,采取上列制度内之某些条例;并且因时制宜,修改或增删其它部分的现例。如循道会、行道会、神召会等,一方面设有监督之职位,另一方面增宽会员对教会行政上之实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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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3-13 17:23 | 显示全部楼层
二、教职人员


        新约教会之教职人员分为两类,一类为特殊性的临时职分,一类为普遍性的正规职分。

        ①特殊性的临时职分:

        (一)使徒-使徒通常是指十二门徒及保罗。他们负有特别的使命,建立教会的根基。他们是耶稣门徒中的核心人物,除保罗和马提亚外,亲自受教于基督,他们受到圣灵赋与超然之能力,并领受圣灵的启示和默示,作有权威性及无误之见证(可三:14-19;加一:1;弗:二:20;林前二:13;林后十二:12;彼后三:15-16)。在广义上言,凡被差遣负有使命的传道,也能被称为使徒(林后八:23)。

        (二)先知-初期教会也提到先知。「先知」有两种含意。第一种含意是指讲说预言;第二种含意是指讲解真道。在初期教会中,这两种任务的先知,同时存在,虽然当时先知之主要任务,是在于讲解真道(徒十一:27-28;十五:32)。但先知显然与教牧有别,因为圣经有时同时提到先知和教牧(弗四:11;徒十三:1-2)。保罗虽也被列在先知和教师中,但他的正式职分却是与先知之职有别(徒十三:1、2;林前十三:2;弗三:5)。

        基督教一般相信,使徒的职分和权柄,只是限于前述各人,而否认天主教所谓的使徒承认权。当使徒们离世后,这些职位和特权,也随之结束。基督教同时认为,预言也随着使徒之离世而止息。今日教会的信行标准,是惟一有权威性之圣经。

        ②普通性的正规职分:

        (一)长老-使徒在各地传道,建立教会后,即选立长老,治理地方教会,犹如旧约犹太人会堂中之长老(徒十四:23);并列陈作长老之资格(提前三:1-7;多一:5-9;彼前五:1-3)。监督与长老,显然是同一种职分之两种名称(多一:5-7)。

        一部分长老不但治理教会,也受到证道之恩赐。他们把大部或全部时间,放在牧养教会的圣工上。因此,保罗特别提醒教会,应当供给传道长老之生活需要(提前五:17-18;参林前九:4-7;彼前五:1。彼得自称长老,因使徒的职分包括监督教会并牧养教会,参徒十五,22-29,约廿一:15-17上。教导长老的身分,因实际的需要,渐渐变成一种专职,担起教牧之职。

        (二)执事──使徒行传第六章之记载,很可能是执事设置的起源。他们的主要职任是代表教会,援助穷困信徒的生活需要。但是他们的选择也须经过郑重之考虑。他们必须「有好名声,被圣灵充满,智慧充足」(徒六,3)。保罗对执事资格之描述,相当于长老应有之资格(提前三:8-13)。圣经中也提到女执事,可能是因为当时社会上男女闲隔之故,女执事可以更妥善地照顾寡妇等妇女(罗十六,1、2)。初期教会之组织,因是一个新兴的团体,并不严密完臻,随需要而改良。「教师」可能相当于今日在教会学校或教会中的宗教导师(提后二:2)。「传福音者」可能若相仿于今日在一处以上教堂工作之传道人(徒廿一,9,提后四:5),他们的任务是协助使徒牧养和治理地方教会(多一:5,二: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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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3-13 17:25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六部 论教会和恩典之媒介 第三章   教会之权柄

   
一、权柄的根源



        教会权柄之根源,无疑是耶稣基督。他是教会的始创者,也是教会的护卫者。他把教会之权柄,托付他的门徒说:「我要把天国的钥匙给你;凡你在地上所捆绑的,在天上也要捆绑;凡你在地上所释放的,在天上也要释放」(太十六:19)。

        天主教根据这段经文,将这项权柄归诸罗马教皇。事实上,这项权柄是托付给全体使徒的。因为,在另外一次,耶稣用同样的语句,但是采用多数的代名词「你们」(十八:18)。而且,在初期教会中,其他使徒与彼得占有相当的地位(徒十二:13;加二:9)。

        耶稣能作这项应许,因为他原有赦罪之权(可二:5-10)。这项权柄并未因使徒们之离世而消失,因为教会还是继续存在,仍有掌握这项权柄的需要。

        这项权柄的内容是,教会在地上有权制定接纳会员并摒除会员之资格的实效。但教会必须按照基督的教训,订制条例,而无权在圣经教训之外,自订规则(太廿八:18-20)。

   

二、权柄的性质


        基督被称为王。但他曾明言,他的国度不是属世性的,而是属灵性的(约十八:36;三:5)。教会是天国的核心组织,它的权柄当然也是属灵性的(徒廿:28;林前二:13)。因此,教会的权柄只限于属灵之事。属世之事,神托付政府办理(罗十三:1-7;彼前二:13-7;参路十二:13-14)。天主教企图同时囊括属灵和属世的权柄,除去教会组织外,又具有世上政治性的组织,在国外驻节。这与基督设立教会之目的不符。

        施行权柄的方式,也必须是属灵性的,而不应利用武力(如中世纪的十字军,用火刑柱处死「异端」等方法)或政治压力,因为教会的任务是在传扬福音,感化人的内心,而不是藉着武力,强迫世人顺服。教会的法规和信条,也只应交信徒执行。教会可利用属灵的力量来影响社会的风气,但不应施用团体压力,勉强非信徒遵守教会持信的道德标准,或予以惩罚(林前五: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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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3-13 17:26 | 显示全部楼层
三、三种权柄


        教会的权柄影射基督三重的职位,即治理(君王),教导(先知)及服务(祭司)。

        ①治理。

        治理之权包括制定接纳会员之条例并惩戒之规章(太十八:18);订立教会法规及崇拜秩序等(林前十四:33-40);履行基督之律法(徒二十:28;林后一:24)。

        但这些规章和条例,必须符合圣经的教训,合乎圣经的原则。教会无权独断制定规章,束缚信徒的良心(参林前十:27。29;加二:4-5)。

        ②教导。

        教会被称为是「真理的柱石和根基」(提前三:15)。它有权柄及责任保持真理的纯正,驳斥一切异端歪道(提前一:3-4;多一:9-14)。

        教会的责任也是要牧养信徒,劝勉人归主,讲解纯正的福音,并按基督的教训,施行圣礼(弗四:11-13;林前五:20;提前四:13;多二:1-10;林前十一:23-29)。

        按照实情的需要,教会有权依据圣经的教训,编制信条。信条的功用,一方面是作排斥异端的试金石,另一方面是帮助信徒了解基本的真理。

        信条的需要,在早期教会已经显明。最早的如使徒信经,为各宗派接受。信条并非是圣经启示之外的教训,而是简括地阐明基督教的信仰。

        有些基督教会或信徒声称,他们反对信条,只信圣经。这是一种误会,因为教条的内容原是取自圣经的启示。而且,那些反对信条的人士,事实上是自成一派,持守他们个人相信的信条,只是未具形体的不成文信条罢了。

        ③服务。

        广泛而言,教会的一切权柄和责任,都是服务性。耶稣对争权的门徒说:「人子来,不是要受人的服事,乃是要服事人」(太廿:28),因此,「谁愿为大,就必作你们的用人;谁愿为首,就必作你们的仆人」(26-27节)。

        教会自始即注重服务的事工(徒四:35;六:1-6;二十:35)。基督的慈爱,不单关切人的灵魂,也顾及他身体的需要。耶稣和他的门徒经常医治病人(太九:27-30;十:1;徒三:1-8)。基督教会也始终推进救济工作,开设医院等,奉主的名为信徒和非信徒服务(加六:10),发扬基督的爱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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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3-13 17:29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六部 论教会和恩典之媒介 第四章   圣道为恩典之媒介


一、圣道之重要



        性救恩的知识,须藉圣道的启示。我们的确无权限制神救赎启示之方式或导管,但是根据使徒清楚的教训,救恩的知识只有来自圣道(罗十:14-15;提后三:15)。

        救恩知识之灌输,主要是藉着宣讲圣道(太廿八:l9-20:参提后二:25);而信徒灵命之培养,主要也是以供给圣道为主。论到说方言的利弊,保罗说:「说方言的,是造就自己;作先知讲道的,乃是造就教会」(林前十四:4:参19节)。他又叮咛提摩太,要「按着正意分解真理的道」,建立神教会的根基(提后二:15,19;三:16-17)。

        但神也利用别种方式,将圣道作为恩典的媒介,传布给人,如藉着阅渎圣经及纯正之宗教书刊和福音单张,或藉基督徒的见证,基督教教育事业,无线电广播等。方式虽或不同,内容则是一样,藉此作成媒介的功用(赛五十五:11)。

   
二、圣道与圣灵之关系


        圣道若要生效,必须依赖圣灵的运行。圣道本身虽是神的救赎启示,但开人心门的乃是圣灵。圣灵藉着圣道,打开人的心门(徒二:37,41;十:44-48)。有些极端灵恩派强调在圣经之外的特别启示,不但与基督的教训不符(约十六:13),而且往往造成**教会和导致异端的不幸后果。

   
三、律法与福音


        律法与福音是圣经启示的两大部分,都是恩典之媒介。在旧约时代,律法比较显著;在新约时代,恩典比较显著。但这两方面的启示,在新旧约圣经内,都可找到。而且律法典福音并不是两个绝对相对的名词;律法中含有福音,福音中也含有律法(约一:17;五:39;八:56;来一:1-2;创三:l5;申五:1-3,29;赛五十三章。雅二:8-12;约一三:23-24;四:21)。神的救赎启示,同时在律法和福音中,显露出来。律法叫人知罪,福音领人得救(罗七:25;八:3)。双管齐下,作成基督在罪人身上的救赎之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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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3-13 17:30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六部 论教会和恩典之媒介 第五章   圣礼为恩典之媒介

   
         绪论圣礼是神与人立约之表记和印证,包括象征性的外形与内在的实际。恩典(创十七:7-13;出十二:13-14;十三:14-16;罗六:3-4;太廿六:26-28)。单是外形的运用,若无心的领受,实际上并不生效,虽然我们通常将外形的运用统称为圣礼的施行。若单是接受圣礼的外形表记,而内心没有信心的领受,圣礼所象征和印证之恩典,并不会因形式上的举动而自动力加于受礼人身上。事实上,历来有许多人领受圣礼外形的表记,却没有获得所象征的恩典(罗二:28-29;创十七:23;廿五:34;罗九,13;徒八:l3,18-24)。表记和印证本身,并无奇幻的能力。

        教会施行圣礼,并非因圣职人员能洞悉受礼人的内心,而是因为遵从神和基督的讯示。圣礼并不引致救恩。因此不是得救的绝对先决条件(参路廿三,40-43)。然而,另一方面,凡真心愿意接受救恩的人,没有理由拒绝领受主所制定的圣礼。

        新旧约时代各有两种圣礼,并且是相称的。旧约的割礼,是神和亚伯拉罕并他后裔立约之表记,表明他们进入恩约的关系。他的后裔包括切信徒及他们的家属(创十七:2-14;廿二:17-18)。割礼印证,耶和华成为亚伯拉罕并他后裔的神,他们成为神的子民(创十七:7;出六,2-8)。割礼也象征罪污的割除,并因信称义之印证(申卅:16;耶四:4;九:25;西二:1l、罗四:11-12;腓三:3;罗三:1,3)。新约的洗礼,相当于旧约的割礼,具有同样的意义。(见后段)

        旧约的另一圣礼,是逾越节约礼。这礼是纪念耶和华拯救以色列民,离开埃及为奴之地的事迹,并象征他们从罪恶中被拯救出来(出十二:24-27;结廿三:72;启十一:8)。逾越节时所杀的羔羊,预表耶稣基督(林前五,7)。新约时代主的晚餐,相当于旧约时代的逾越节礼,具有同样的意义(太二十六:26-28)。

        旧约的圣礼,都带着预表性的影像,指向基督的真象。现在神的羔羊已经来到,且藉着他的宝血成就了救赎,新约不带血的圣礼,就取代了旧约带血的圣礼。旧约预表新约;新约证实旧约:都是根据同一个恩约,是故圣礼在基本上的含意,也是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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