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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Ichthy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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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道圣经注释 - 创世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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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1-28 15:30 | 显示全部楼层
蛇引诱女人犯罪(三16 11
1 「耶和华上帝所造的,惟有蛇比田野一切的活物更狡猾。蛇对女人说:『上帝岂是真说,不许你们吃园中所有树上的果子么?』」
  第一节直接指出「蛇」是试探人的「祸首」,以及它如何引诱夏娃;论及这罪魁,有几件事要留意:12
  (一)「蛇」本是被造之物,且为人管治,因它属于「地上各样行动的活物」(创一28)。但是,它在旧约圣经中常象征与上帝作对的势力,13 就如以赛亚先知所说:「到那日,耶和华必用他刚硬有力的大刀刑罚鳄鱼,就是那快行的蛇;刑罚鳄鱼,就是那曲行的蛇」(赛廿七1);「蛇」代表抵抗上帝的恶魔。14
  新约圣经常把「蛇」与「撒但」(魔鬼)连在一起,如「大龙就是那古蛇,名叫魔鬼,又叫撒但,是迷惑普天下的」(启十二9)、「他捉住那龙,就是古蛇,又叫魔鬼,也叫撒但」(启二十2)等。
  撒但是试探者,它不单曾亲自试探耶稣(太四1),且透过彼得阻止耶稣走向加略山,引致主对彼得说:「撒但退我后边去罢」(太十六23);彼得成了撒但的代言人。
  (二)本节的「蛇」原是动物的一分子,但本章描述它四个的特点,表明它不是一条普通的「蛇」:
  (1)它可以讲话。
  (2)它知道上帝和亚当讲话的内容。
  (3)它故意和上帝作对,刻意诱惑人犯罪。
  (4)它所受的咒诅影响深远。
  这四个特点加上新约的亮光,我们可知它和撒但有一些关系;以下是二者相关的几个可能:15
  第一,撒但取「蛇」的形像,如同上帝的使者出现时取人的形像一般(创十八2、22,十九1)。16
  第二,撒但附于「蛇」的身上,就如它附在人的身上一样(太八28)。
  第三,「蛇」和撒但全无关系;它只是上帝所造的动物。作者故意把「蛇」描绘为那「引诱者」,藉此强调罪恶的来源是一个奥秘,人不可以全知。17
  第四,「蛇」是撒但的工具,用来引诱夏娃。18
  第五,「蛇」是撒但的表象;当时的读者读到本节,都了解诱惑夏娃的是撒但。换句话说,「蛇」就像「寓言」中的一位主角。19 彼得把撒但比喻为「狮子」(彼前五8),创世记的作者则把试探者描绘为「蛇」。
  第五种讲法最可取。这也是约翰所说:「犯罪的是属魔鬼,因为魔鬼从起初就犯罪」(约壹三8);这「起初」是否指伊甸园的事迹?
  然而,我们不能否认,本章从没有提及「撒但」或「魔鬼」一名;而且,旧约圣经只有三处提到「撒但」(代上廿一1;伯一6~9;亚三1~2),其中两处(代上廿一1;亚三1~2)肯定是后期的作品。
  (三)为甚么创世记的作者不直截了当指出撒但引诱夏娃呢?可能有两个原因:
  (1)有学者指出「蛇」和迦南人的「生殖教」(fertility cult)相连,20 故创世记的作者刻意提到「蛇」,警告读者不要参与这种宗教。21
  (2)因为作者不想让读者有错觉,以为撒但既属灵界,人不可能抵抗,故不须为自己所犯的罪负责。22 作者指出:人失去乐园,乃因自己的罪过,不要把责任推卸给撒但(虽然它主动引诱夏娃)。23
  第二种讲法合理。
  (四)用「蛇」作为试诱人的表象或工具,实在十分恰当,因它是害人(创四十九7;伯二十16;赛十四29)和狡猾(箴三十19)的动物,又与上帝为敌(伯廿六13;赛廿七1)。
  「蛇」原文〔nahas〕和「占卜」〔nahas〕同字根,因为占卜用的其中一种器具就是「蛇」。24
  (五)当我们想到「蛇」,只会觉得它可憎、可怕;想不到原来它也是「上帝所造的」(第1节)。25
  作者在此故意提出此点,有两个原因:
  (1)他不想读者把蛇当作「属于灵界」的生物,故强调它和其他动物一样,只是受造之物。
  (2)作者用此句话把第三章和第二章连接起来,因蛇乃是第二章十九节上帝所造的动物之一。
  (六)蛇的特点是「狡猾」,它「比田野一切的活物更狡猾」(第1节),有三件事值得注意:26
  (1)「狡猾」可指「精明」(参《现代中文译本》;箴十二16),27 但也可如此处指「诡计多端」(出二十14)、「诡诈」(伯十五5)。28 作者用此词描写「蛇」有三个原因:
  第一,「狡猾」原文〔arum〕(音「亚缓」)与第二章廿五节的「赤身露体」原文字根〔arom〕(音「亚皇」)十分接近;作者用此词表明第二章和第三章之间的密切关系。
  第二,正因为蛇「狡猾」,适合作为试探夏娃的工具。29
  第三,「狡猾」〔arum〕(音「亚缓」)和第十四节的「咒诅」〔arur〕(音「亚乌亚」)相近,「狡猾」的结果乃是「咒诅」。30
  (2)「狡猾」(「精明」)叫人想起亚当和夏娃本要获得「智慧」(第6节),结果却发现自己「赤身露体」(第7节);31 作者用「狡猾」再次把本章第一段和第二段,以及第二章最后一节都连结起来。
  (3)此处的「狡猾」为第十三节的「引诱」(「欺骗」)留下伏笔。为甚么蛇可以成功地「引诱」夏娃?因为它「狡猾」。
  (七)蛇试探的对象是夏娃,它「对女人说」;32 为甚么不向亚当下手?有下列的可能:
  (1)女人意志比较脆弱,容易受骗(提前二14)。
  (2)上帝直接向亚当宣告了禁止吃「分别善恶树」上果子的命令;根据第二章的记载,夏娃当时还未被造,她可能间接从亚当口中得知这禁令。33
  (3)夏娃性格强,亚当「惧内」,她「上当」自然会拉亚当「落水」。
  (4)作者藉此强调女人也是人类的代表;她受诱惑就等于人类受引诱。34
  (5)因为亚当曾为蛇「起名」(创二20),对它多少都有一些认识,不会这么容易「上当」。35
  我们没有足够资料去确定那一种讲法正确;有学者把(1)和(2)结合,作为蛇引诱夏娃的原因;36 不过,(4)和(5)都合理。
  (八)蛇问夏娃:「上帝岂是真说,不许你们吃园中所有树上的果子么?」(第1节)。
  (1)这句话表现上是一个问题,背后却表达出「惊奇」、「疑惑」;37 上帝怎可以这样对待你们,「不许你们吃园中所有树上的果子」;这是不可能、不应该发生的事。
  蛇这样讲话,有三方面的作用:
  第一,表示出它站在夏娃那一边;它关心她的利益,为她抱打不平,因为不能接受上帝对人如此不合理的手法。
  蛇一开口,就着手争取「印象分」,让夏娃觉得它友善、值得信赖。
  第二,它这样发问,假设夏娃对于上帝说过的话比它更清楚;它把夏娃捧上高天,自己则不耻下问。这针对夏娃的虚荣心。
  第三,当它诘问:「上帝岂是真说」,夏娃不能只答「是」抑或「不是」,必要继续和蛇讲话;于是它就可以一步一步引夏娃入「笼」。38
  (2)蛇最狡猾之处,就是把上帝的准许变成禁令,与事实恰巧相反;根据第二章十六节,上帝准许人吃「园中各样树上的果子,除了分别善恶树」,蛇却形容上帝「不许你们吃园中所有树上的果子」(本节)。这即是把「我将这一切的果树都送给你」,变成:「我禁止你吃任何树上的水果……」。
  慈爱的「供应者」,一下子变成最残忍、最不讲理的暴君;蛇暗示祂把好的东西私藏,不想人得到。
  (3)这是最毒的「招数」,始祖一直都很「信任」上帝,相信祂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他们的好处,对他们是「好」的(创一4、10、12、18、21、25、31);如发现「不好」(创二18),上帝立刻采取行动把「不好」变成「好」。39
  蛇的毒计就是破坏这种信任,令人开始怀疑上帝对他们「不好」。
  (4)为了减轻上帝说话的严重性;蛇故意不说:「上帝岂是真的命令你们」(参第11节「我吩咐你不可吃」),只用「岂是真说」。40 上帝严峻的命令变成无关重要的家常闲话。
  (5)蛇诘问:「上帝岂是真说?」而不像第二和第三章常用的「耶和华上帝」,暗示它和上帝疏隔,保持距离;上帝只是高高在上、创造万物的主宰,而不是和人有盟约关系的耶和华。
  (九)本节记载蛇向夏娃说话;它为甚么可以讲话?它用甚么语言和夏娃沟通?有学者认为当夏娃一见蛇出现,心中有强烈的感觉要摘那禁果,就如蛇在对她讲话;也有学者认为蛇真正用人的语言和夏娃讲话,只不过不能肯定用甚么语言,或许是亚当和夏娃沟通的语言。41
  两件事值得注意:
  (1)创世记的作者描述蛇会讲话,这已是很奇异的事情;令人更惊讶的是,它不但会讲话,且熟知上帝和亚当讲话的内容,这是超自然的力量。42 作者是否藉此暗示蛇不是普通的动物?它这样不寻常,因背后有不寻常的权力。43
  (2)旧约圣经记载了另一只会讲话的动物,就是巴兰的驴(民廿二28);该段记录和创世记第三章有不少相似之处,包括:
  第一,动物讲话。
  第二,都提到上帝的使者。
  第三,主角眼目明亮。
  第四,主题都和顺服有关。
  第五,都牵涉咒诅等。
  这两只会讲话的动物也有不同的地方,最大的分别就是蛇引诱人犯罪,驴却阻止主人免被杀害。44
  (十)当蛇和夏娃谈话时,亚当是否在场?
  (1)经文的描述暗示他在场;因为:
  第一,蛇对夏娃讲话所用的代名词是「你们」(第1、4、5节)。45
  第二,第六节「又给他丈夫」原文乃是「又给和她在一起的丈夫」。46
  (2)既然他在场,为甚么他袖手旁观,任由妻子跌进蛇的陷阱里?
  唯一的答案就是他认同夏娃所做的事,他既然是「沉默的同意者」,自然不加以阻止。
  3)为甚么作者不直接指出亚当在场?因为作者运用写作的技巧,藉此加强本段记叙的神秘感,勾起读者的好奇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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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1-28 15:33 | 显示全部楼层
  2 「女人对蛇说:『园中树上的果子,我们可以吃;3  惟有园当中那棵树上的果子,上帝曾说:「你们不可吃,也不可摸,免得你们死。」」
  第二和第三节记载女人对蛇提问的回答。她和蛇的谈话可说是人类历史中首次以上帝为讲论内容的讨论。47
  (一)女人首先指出:「园中树上的果子,我们可以吃」(第2节),她减去「各样」(every)一词,耶和华上帝原说:「园中各样树上的果子,你可以随意吃」(创二16)。
  (二)她也提到上帝的禁令,不许他们吃园当中那棵树上的果子;她说:「你们不可吃」,而不是「你(亚当)不可吃」;故她清楚知道她和丈夫都不可吃那果子。
  (三)她为上帝的禁令加上了「不可摸」这句话(第3节,比较第二章十七节)。她不知不觉落入蛇的圈套,学效蛇更改上帝的话。有几件事值得留意:
  (1)她已给撒但留了地步,开始怀疑上帝的爱,觉得上帝太苛求,以致摸一摸那果子都不可以(她以为);或许她一直都不满意上帝为何不准他们吃「分别善恶树」的果子。
  (2)她仿效蛇称神为「上帝」(Elohim〔参:第3节,「上帝曾说」〕),而不是「耶和华上帝」。
  (3)夏娃加上了这句话(「不可摸」),表明她为自己定下「规则」、立新的法律,而不是单一遵守上帝给她和丈夫的命令。
  她变成了「立法者」。作者这样描述,为下文他们要自己作主,不要上帝,留下伏笔。
  (4)这句话反映出夏娃十分惧怕吃了果子而死亡,连摸也不敢,免得一时不慎导致死亡;可惜,她所害怕的竟成为事实。48
  (5)上帝向亚当讲这禁令时可能提过「不可摸」,只是作者没有记下;49 或是在亚当向她转达上帝禁令时,增加了「不可摸」这句话。
  不过,创世记的作者的笔法,暗示这句话是夏娃加上去的。
  (四)她更把上帝斩钉截铁的宣告「必定死」(创二17),改为「免得你们死」;没有转弯余地的「必死」变成了「可能会死」,不一定发生。50
  4 「蛇对女人说:『你们不一定死;5  因为上帝知道你们吃的日子,眼睛就明亮了;你们便如上帝能知道善恶。』」
  (一)蛇随即抓住夏娃的话(第4节),打「蛇」随棍上说:「你们不一定死」;这句话有以下的特点:
  (1)在第一节它只是把上帝的话歪曲,惊奇祂怎可立此禁令;现则变本加厉,公然更改上帝的话;把「必定死」改为「不一定死」。
  (2)根据希伯来文的结构,在一般的「否定句」,「不」这词通常是在「不定式」(infinitive)和「动词」(verb)之间;本节却把「不」放在它们之前面,加强其「否定」的意思。51
  因此,「你们不一定死」应作「你们不是『一定』死的」。52 这句话反映蛇胆大包天,否定上帝的说话。
  (3)蛇这样讲话针对夏娃「害怕」的弱点。
  讲完这句话,蛇没有就此罢手,随即正面且直接地攻击上帝,特别是祂的动机。它的策略是先针对上帝的「说话」,再转到祂的「品性」。
  (二)第五节蛇继续用其油嘴滑舌说服夏娃,要她知道上帝是何等自私,嫉妒心又重;祂不准他们吃「分别善恶树」的果子,「因为上帝知道」夏娃和丈夫「吃的日子眼睛就明亮了,便如上帝能知道善恶」:
  (1)「上帝知道」(第5节),这「知道」回应下文的「知道善恶」;蛇暗示上帝实在自私,祂自己就可以「知道」,却不准亚当和夏娃「知道」。
  祂隐瞒真相;祂自私,动机不正。53 原来,祂并不希望他们得着最好的,虽然这是他们过往的想法。
  蛇这样攻击上帝,指出上帝立此禁令,乃为保护祂自己的权益,并不是为了人的利益;上帝立法保护自己。
  (2)上帝不想他们「眼睛明亮」(第5节),这句话形容他们吃了禁果,就会眼界大开,看见以前看不到的事物;正如上帝使夏甲「眼睛明亮」,她就看见前所不见的水井(创廿一19)。
  本句回应下文的「有智慧」(第6节),「眼睛明亮」就是变得更聪明,可以像上帝一样「知道善恶」,能够明白一切。
  (3)「如上帝能知道善恶」(第5节),这句话可作:「如上帝,即是知道善恶」,有几点值得留意:
  第一,「上帝」(Elohim),通常都指三一真神,尤其尾随的动词是「单数」时;可是,此处尾随的动词(主动分词)是「复数」,有学者建议译作「如神明」(参《现代中文译本》),54 指天上的上帝和天使。
  第廿二节原文直译「那人已经与我们中间的一个相似」,支持《现代中文译本》的译法。
  第二,「知道善恶」这句话直译是「知道好坏」,这「好」和第一章「上帝看着是好的」,以及本章第六节「好作食物」的「好」原文同一个字。
  正如我们讨论第二章九节「分别善恶树」时指出,「知道善恶」可有多种的意思,但在该处重点乃是:自己判断甚么是好、甚么是不好,完全不需要上帝。
  蛇在本节所说「你们便如上帝能知道善恶」,却包含下列的意思,藉此吸引夏娃吃那果子:55
  在「判断」的层面,「知道善恶」指他们会像上帝一样独立,凭己意行事;他们可以自己定断一切,不须遵从上帝的话。56 他们可以自己决定甚么是好,甚么是坏(参第6节「好作食物」的「诠释」);或是甚么对自己有利或有害。57
  在「能力」的层面,他们不但可以自己判断甚么是善、甚么是恶;而且,他们「知道善恶」,有「能力」择「善」弃「恶」,有能力去做上帝和天使所能做的事;58 希伯来文的「知道」不单是知识的层面,也和经验能力有关。59
  在「知识」的层面,他们可以像上帝一样拥有最高的知识,知道世界的事物;60 这和下文「使人有智慧」吻合,他们知识增多。
  总意就是,当人吃了禁果「知道善恶」,就可以拥有那些本来只属于上帝的特性,可以脱离作为人的诸般限制和枷锁。
  人要成为上帝,拥有上帝所有的一切;这就是「越限」、「逾矩」。61 痛苦的起源由于越限,越限的结果是害怕。
  不过,「越限」十分吸引,且具挑战。当夏娃听见蛇所说,吃了那果子就可以像上帝一样能「知道善恶」,在判断、能力、知识三方面都会得到好处,自然「芳心大动」,没有分辨蛇的说话是否属实。
  那知,蛇只是讲了真相的一半,人吃了那果子,并不真如蛇所暗示在上述三方面都「知道善恶」。
  (三)蛇讲出这番话(第4~5节),暗示它自己才是「知道善恶」,像上帝一样全知(「知识」的层面),因为它连上帝的想法,心中最深的思想都了如指掌。
  它是何等厉害,多么值得骄傲;它的毒计也是针对人骄傲之心。
  其实,它能够引诱夏娃吃禁果,乃因它成功地营造一个假象,就是它对上帝的认识远胜夏娃;所以,夏娃很容易相信它似是而非的谎言。
  (四)蛇的另一毒计,就是从不强迫夏娃做任何事;它只是提示、暗示,让她自己作出结论。譬如它从没有指出上帝不喜欢亚当和夏娃像上帝一样「知道善恶」,它只引导夏娃朝这方向思想、作出结论;它不会代替人下结论。
  蛇没有说出来的话,比所说的更重要;它用很少的话讲出了要说的一切,而它没有说出来的才是最厉害。
  (五)它讲完要说的话,就销声灭?。
  它忽然间出现,也忽然间消失。
  蛇让夏娃有空间、时间下结论、作抉择:顺从上帝抑或接受它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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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1-28 15:36 | 显示全部楼层
6 「于是,女人见那棵树的果子好作食物,也悦人的眼目,且是可喜爱的,能使人有智慧,就摘下果子来吃了,又给他丈夫,他丈夫也吃了。」
  第六节记叙蛇虽然一去不返,它的话却产生果效。夏娃一言不发,定睛看着蛇所提到的「分别善恶树」。
  (一)「于是,女人见那棵树的果子」(第6节),愈看愈觉得这棵树的果子可爱,有三种吸引人的地方:
  (1)她「见那棵树的果子好作食物」(第6节),以下三点值得留意:
  第一,这句话中的「见」和「好」,与第一章屡次出现「上帝看着是好的」相近。创世记的作者透过「好作食物」,表明夏娃跌进蛇的圈套之主因,就是她要自己定断甚么是「好」、甚么是「不好」;而在第一章则是「上帝看着是好的」。
  人要超越自己的本位,不理会上帝的心意,自己断定一切;这也是上一节「分别善恶」其中一个重点(「善」和「好」原文是同一个字)。
  第二,圣经没有解释为甚么夏娃未尝过,便知道果子好吃、美味可口。62 可能是果子的外形吸引,一看就知是佳品,令人垂涎三尺。
  第三,「好作食物」表明始祖犯罪和「吃」有关,这也是以色列人在旷野埋怨上帝的主因,新约时代的教会(如哥林多)在这方面亦犯了错误。
  在今天物质丰富的社会,「贪吃」(gluttony)仍是严重的问题。63
  (2)「悦人的眼目」(第6节)指外表吸引;这果子不但「好吃」,也「好看」。
  「悦人」有「贪恋」的含意,叫人因它好看而想占有(比较出二十17);民数记第十一章卅四节「基博罗哈他瓦」(贪恋之人的坟墓)的「他瓦」,就是「贪恋」,与本节「悦人」原文是同一个字。
  (3)「可喜爱的,能使人有智慧」(第6节),这是「分别善恶树」果子最吸引人的地方,吃了它,就有「智慧」,甚么都懂得(「分别善恶」)。64
  「可喜爱」〔nehmad〕可译作「贪恋」(出二十17),表达出于贪婪而有的想望渴求(《现代中文译本》译作「羡慕」)。夏娃要得这果子,因想得到「智慧」。65
  「智慧」〔sakal〕与箴言常提到的「智慧」〔hokma〕不是同一个希伯来字。本节的「智慧」〔sakal〕指「看得通、看得透」,强调「卓见」(insight)、「明白」(understanding)。《和合本》有时把此词译作「精明」(撒上十八14);一个精明的智慧人可以作出好的决定。
  「智慧」这词有几点值得留意:
  第一,夏娃想得着的不单是「智慧」(精明),乃是自己作主的权力;这正是上帝不想我们拥有的态度,自以为有智慧不需倚靠祂。人愈自以为有智慧,就愈容易不信靠上帝。66
  亚当和夏娃要得着那不属于人的「智慧」,结果是「虚空的虚空,凡事都是虚空」(传一2)。67
  第二,旧约圣经清楚说明:得着智慧的方法就是「敬畏耶和华」,正如我们耳熟能详的名言:「敬畏耶和华是智慧的开端」(箴九10)。
  夏娃想得着「智慧」,所用的方法却是「不敬畏耶和华」(违背祂的吩咐);难怪她得不着「智慧」,得到的是「羞耻」。68
  圣经从来没有反对我们追求智慧,重要的是用甚么方法去获得。
  第三,创世记的作者指出亚当和夏娃也有「敬畏」的态度,因他们后来听见上帝的声音就「害怕」(原文和「敬畏」同一个字)。可惜,这是犯罪后的「敬畏」,不是真的「敬畏耶和华」。69
  (二)总括来说,夏娃犯了最大的错误,就是只看见果子三方面的「好」(「善」,可以带给她甚么利益),她忽略、漠视果子的「坏」(「恶」,导致死亡)。70
  夏娃不能分辨「善」、「恶」。
  (三)夏娃摘下那果子,因它好吃、好看、好用(使人得智慧);就如《失乐园》所描述:「好一棵树远远在夏娃眼前展现,满是明艳之果实,金红交映,近看时闻得枝间飘来引人垂涎的清香,远胜茴香和黄昏时母羊乳头滴下之液汁」。
  不过,近代各种科系的学者都对夏娃犯罪提出不同的见解;例如社会心理学家则以「抵抗理论」(theory of reactance)解释夏娃犯罪,是因人选择权被限制时,会作出反抗。人格心理学家则指出,当人的「本我」(id)强于「超我」(superego)时,人便会作出一些反叛的行为。71
  这些见解十分吸引,但可能不是创世记的作者的原意。
  (四)作者跟着用精简的笔法记下人类始祖犯罪的过程(第6节):
  (1)夏娃摘下果子。
  (2)她吃了。
  (3)她给丈夫吃。
  (4)丈夫也吃了。
  这描述十分有趣:
  第一,作者用「急速」、「遽变」的笔法,记录夏娃一连串犯罪的行动。
  当人「决定」犯罪,好容易且很快就采取行动;所以,人必须小心做决定,有了决定,便一发不可收拾。
  第二,夏娃的三个动作,再加上亚当的一个动作,就断送了人类当时所拥有的「纯真」,在雪白的纸张上涂了难以洗净的污点。
  第三,作者描述夏娃那三个动作,所用的希伯来字都不容易念出来;有学者认为作者故意选了三个难读的字,叫人读到这里,一定要慢下来,集中精神,仔细「咀嚼」。72
  第四,夏娃第一个动作就是「摘」,和第二章上帝「取」亚当的肋骨原文是同一个字(创二21、22、23)。73 创世记的作者暗示夏娃想取代上帝的地位(参上文「好作食物」的解释),又是「越限」、「逾矩」的罪。74
  (五)当夏娃把禁果递给亚当,他就吃了。经文全没有提及夏娃要求或鼓励丈夫「妻吃夫随」。亚当接过禁果,一言不发,没有抗议、没有反对,他就把果子吃了。亚当用行动表示他附和妻子的做法。75 为甚么亚当吃那不应吃的果子呢?
  (1)《失乐园》的作者密弥顿猜想:亚当宁愿抗拒上帝的禁令,与妻子同吃禁果,因不想夏娃独自一人面对犯罪带来的刑罚。76 如果她下地狱,亚当也愿陪她同去,至死不分离。77
  这讲法假设亚当和夏娃既成为一体,自然愿意付出任何的代价,只要能和妻子同甘共苦。78
  (2)亚当害怕夏娃受刑罚死亡,剩下他一个人,他不能生存。所以,他也吃禁果,和爱妻同死,总比孤苦伶仃生活更胜一筹。79
  (3)亚当看见夏娃吃了禁果,没有立刻死亡,他也来分一杯羹。80
  (4)亚当吃了夏娃给他的果子,因不想令妻子反感或失望;这就是人类今天常犯的罪行,名叫「妥协」。原来这可怕的罪恶远在亚当的时候就开始了。81
  人妥协乃因人是「群体性」,互相影响。倘若人人都这样做,自己怎可单独行动,不跟大伙儿走?
  第(4)的讲法有道理,因第一章记叙上帝造人,强调两件事:
  第一,人的「群体性」,人是社会性的动物。
  第二,人要管理万物。
  人犯罪就在这两方面出了问题:
  第一,夏娃没有管理蛇,反被蛇引诱。
  第二,亚当则基于「群体性」,和爱妻看齐,接受她递上的果子。82
  (5)无论如何,我们或许不能找出亚当「妻唱夫随」的原因;然而,他实在「失职」。
  「五经」的法律指出:丈夫要为妻子所许的愿负上部分责任(民三十1~6)。作为夏娃的丈夫,亚当本有责任帮助妻子顺从上帝。他不但没有履行属灵方面的领导责任(从新约来看),反而和妻子同流合污。所以,上帝在下文特别指斥他「听从妻子的话」(第17节)。
  (六)另一方面,为甚么夏娃吃了那果子就递给丈夫?
  (1)因为她想丈夫陪她一同堕落,名副其实「有祸同当」;多一个人和她一同受罚,不用独自受刑。
  (2)有学者认为夏娃这样做,表明她已经独立,不再受他管制。83
  (3)他们二人在伊甸园里习惯了「互相喂食」,你摘我吃,我摘你吃;所以,夏娃这样做是惯性行为。
  (4)因她吃后眼睛明亮,且没有猝毙,故和丈夫分享;这是「有福同享」。
  究竟那一种讲法才对呢?我们不能确定,但(4)比较可取。
  (七)我们还要问一个问题,为甚么蛇要引诱夏娃犯罪?通常的答案是:蛇被撒但所利用。84
  如果蛇被撒但利用,我们要问:为何撒但要引诱夏娃?答案有三:
  (1)撒但本性和上帝作对,这是「撒但」一名的含义(伯一至二;亚三2)。
  (2)撒但喜欢人和它一同堕落。
  (3)撒但嫉妒人,就如次经的智慧篇所说:「因为撒但的嫉妒,死亡才进入了世界」(智二24)。犹太史家约瑟夫(A.D. 37-100)也指出蛇引诱人,因为看见亚当和他妻子生活愉快,又敬畏上帝,便嫉妒他们。它想,如果他们不听上帝的话,便不会那么愉快;所以它说服那女人去尝「分别善恶树」的果子。85
  (八)为甚么上帝容许蛇引诱夏娃?因为经过试验后的品格才显出它的真实。设若人做事都遵照上帝的意思,只不过因为人被上帝创造到一个地步,只会和只能按所指定的方式做事,丝毫没有选择的权利;这样的顺从并不是真的顺从。
  同理,如果人做任何的抉择都正确,只因为根本没有机会或不能做出错误的选择;这也不是真的正确选择。从这个角度来看,试探是必须的。86
  滕近辉牧师认为上帝在伊甸园放了「分别善恶树」,乃是上帝的甄试方式,正如教师通过考试甄别学生一样。人类的选择(顺服或悖逆)就是他在试卷上所写的答案。这次考试不可避免,正如人生中不可能避免道德性的选择一样。87
  (九)本章头六节经文都没有提到「分别善恶树」这名字,也没有说明这「果子」是甚么果子。中文沿称这「果子」为「禁果」;英文常译作「苹果」(apple),这可能受拉丁文影响。拉丁文「罪恶」(malus)一词和「苹果」(malum)十分接近,故用「苹果」称谓这引人犯罪的果子。88
  以色列人的传统以「果子」是「无花果」(第7节)或「葡萄」(创九20;挪亚因为喝葡萄酒出错)。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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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1-28 16:02 | 显示全部楼层
人犯罪后的经历(三713
7 「他们二人的眼睛就明亮了,纔知道自己是赤身露体,便拿无花果树的叶子,为自己编作裙子。」
  (一)吃了禁果第一个结果就是「眼睛明亮」(第7节),好像瞎子开眼,有新发现。
  正如前文提到:人犯罪因为只见犯罪的好处;亚当和夏娃犯罪后感受到罪所带来短暂的「甜头」和「利益」。他们可能觉得开心,甚至认为所作的是「好事」、「有益的事」、「应做的事」,因眼界大开,看见以前看不见的事物。90
  (二)究竟他们看见了甚么?
  (1)他们发现自己「赤身露体」,因此感到万分羞耻。有几点要注意:
  第一,此处和第二章廿五节都提到他们「赤身露体」,反应却截然不同;91 这句话在第二章形容他们和谐甜蜜的关系,此处乃记述他们本以为吃了禁果便「知道善恶」,结果是:「知道」自己「赤身露体」是可耻、是不好(「恶」),而他们原有的「天真无邪」、「童真」(「善」)就此一去不返。92
  为甚么在第二章他们看见自己「赤身露体」并不觉得羞耻,也不用采取行动遮丑?因为以前他们和上帝、别人的关系未曾破裂,故能以正确的观点判断事物。吃了禁果之后,他们以罪人的观点判断事物,思想也受到污染,看同一样的事,反应却不同,就如提多书的记载:「在洁净的人,凡物都洁净;在污秽不信的人,甚么都不洁净」(多一15)。93
  第二,一些学者把他们的「新发现」解作为「进步」;以前他们不知「赤身露体」是羞耻的,吃了「分别善恶树」的果子,即时开窍,才知这是不能接纳的事,故要「遮丑」。94
  这讲法和整章经文,以及第二章十七节不符合。为甚么上帝把他们的「进步」当为罪行呢?他们犯罪之前是否全无羞耻观念呢?「不知丑」是否第二章廿五节的意思呢?是否吃了那果子他们才变为礼仪一族呢?
  第三,本节他们「知道自己是赤身露体」,应指夫妻关系破坏了,不像未犯罪前那样亲密、全无隔膜、十分亲昵。95
  第四,「赤身露体」是本段最重要的词句之一;它出现三次(本节、第10、11节)。下文作者透过亚当自己的辩护,证明他的确犯罪违背上帝的命令。
  (2)他们一知道自己是光着身体,立时采取行动「遮丑」。我们可留意:
  第一,他们拿「无花果树的叶子,为自己编作裙子」;「无花果树」的叶子是迦南地最大片的树叶,「遮盖」的范围较大。96
  第二,他们做「裙子」,这词通常译作「带子」(撒下十八11;王上二5),有如今天的泳衣;这暗示他们一见自己是「赤身露体」,便立刻用叶子很匆忙地编缝了一些蔽体之物,没有时间编织完整的裙子。97
  8 「天起了凉风,耶和华上帝在园中行走。那人和他妻子听见上帝的声音,就藏在园里的树木中,躲避耶和华上帝的面。」
  正当他们以为一切弄妥,不须面对「赤身露体」的羞耻,可以坐下来舒一口气之际;那知,一连串的事情就发生了。
  (一)「天起了凉风」(第8节);这本是黄昏时吹来一阵一阵的微风。98
  「天起了凉风」原文直译乃是「按那日的风」(to the wind of the day),这句话可有几种意思:
  (1)它指下午或黄昏天晚时,即是「天起凉风的时候」(《圣经新译本》)。99 作者故意用「凉风」表达时间,借「风」突然出没的特性,暗示上帝就在亚当和夏娃意想不到的时候出现。
  值得注意,本章的角色多是突然出现、忽然消失(如蛇、风、上帝)。
  (2)有学者根据约伯的经历(伯卅八1,四十6),把此处的「凉风」解作上帝从「旋风中回答约伯」的「旋风」(参王上十九11)。100
  (3)把原文的「日」〔yom〕,视为等同于亚喀得文的「大风」〔umu〕;本句变成「天刮起大风」(in the wind of the storm)。101
  如接受这讲法,我们可把本节上半译作「天忽然刮起大风,耶和华上帝在园中行走」。102
  (二)「耶和华上帝在园中行走」(第8节),作者在第八节再次用「耶和华上帝」一名,可能暗示上帝是「慈爱」的法官。
  人犯罪后,上帝并未因此放弃人,祂主动寻找和帮助人处理已发生的悲剧;祂的爱在此就显明。
  「行走」一词原文的形式有两个特点:
  (1)它有「习惯性」的含义,暗示上帝好像每天都前往伊甸园,与亚当和夏娃谈话。旧约常用此词描述百姓在旷野漂流时上帝与他们同在(利廿六12;申廿三14;撒下七6)。103
  (2)它描述人走来走去,「亲身」去做一些事、看一些事情。104 耶和华上帝今次出巡,要亲身侦查一些事,找出事情的真相,故在伊甸园走来走去。
  (三)「那人和他妻子听见上帝的声音」(第8节):
  (1)「那人和他妻子」这句话上一次出现是在第二章廿五节(《和合本》翻作「夫妻二人」,原文是「那人和他妻子,两个人」)。该处描述他们相亲相爱,光着身体也不觉得羞耻;此处却记叙他们因为羞耻而躲藏。
  (2)作者在此处再用夏娃和蛇对话时所用的「上帝」一名,而不用「耶和华上帝」,因为「耶和华」强调祂和人的关系;亚当和夏娃刚违背了上帝的命令,祂和他们之间有了障碍,关系已经破裂,用「上帝」一名比「耶和华上帝」适合。
  (3)「声音」可指:
  第一,上帝行走的脚步声(撒下五24;王上十四6;王下六32)。
  第二,树叶被风刮着沙沙作响的声音。105
  第三,上帝显现时大风和打雷的声音(出二十18)。106
  倘若我们接受第八节「天起了凉风」乃指「大风」,第三种的解释最符合上下文。107
  (4)值得注意的是,「声音」一词在「五经」出现,常描述上帝呼唤以色列人顺从祂(申五25,八20,十三18,廿六14,廿七10)。创世记的作者用此词暗示亚当和夏娃所犯的错,就是没有作听话顺命的儿女。108
  (四)他们一听见上帝的脚步声就「藏在园里的树木中」(第8节),109 犯罪后要找地方躲藏。他们先收藏起自己的羞耻(第7节),接着就整个人都藏起来。110 以下几点值得注意:
  (1)他们藏身地点乃是「园里的树木」,这是因为事情发展得很快,他们根本没有时间四处找寻藏身之处,就藏在附近的「树木」中。不知「树木」是否包括「分别善恶树」呢?如是,这棵导致他们犯罪的树,竟成了他们的避难所。111
  (2)「树」在创世记头三章占了重要的地位。112
  (3)为甚么亚当和夏娃一听见上帝的脚步声就立刻藏在「树木中」?因为他们「躲避耶和华上帝的面」(第8节);为甚么躲避不敢见上帝?
  约瑟夫指出:已往当上帝驾临伊甸园时,亚当和他的娇妻惯于立刻上前和上帝谈话,但今次深觉自己有罪,便躲避上帝。113
  这是不是唯一的原因呢?第十节将有答案。上帝呼唤(三9)
  9 「耶和华上帝呼唤那人,对他说:『你在那里?』」
  亚当和夏娃以为藏起来就可以不用面对上帝;不过,正如诗人所指出:没有人可以躲避无所不在、无所不知的上帝(诗一三九7~12)。人类的始祖也不例外。
  (一)上帝的声音弥漫整个伊甸园:「你在那里?」、「你在那里?」这是修辞学上「明知故问」的文学技巧,祂这样呼唤,不是因为祂不知道亚当躲在那里,乃是要他出来面对他不想见的「主控官」、「法官」。
  这样解释有甚么证据?因为上文是「耶和华上帝呼唤那人,对他说」,上帝明显知道他在那里,不然,怎可「对他说」。此外,下文记载亚当和上帝对话,也没有解释他藏在那里。
  (二)有学者却认为「你在那里?」这问题,等同于法庭开审时,庭警大声叫犯人出庭受审。114
  「你在那里?」逼使亚当出来面对他所犯的罪,正如上帝问该隐:「你兄弟亚伯在那里?」(创四9),跟着指出「你兄弟(亚伯)的血,有声音从地里向我(上帝)哀告」(创四10)。上帝知道亚伯被杀,仍然向该隐发出问题:「亚伯在那里?」,逼使该隐面对他所做过的恶事。
  (三)「耶和华上帝呼唤那人,对他说:『你在那里?』」(第9节),为甚么此处不提及他的妻子呢?可能有三个原因:
  (1)此处用「那人」,而不用「亚当」,暗示这人代表当时的人类,包括他的妻子。
  (2)上帝「呼唤」亚当,因先要和他讲话,他是第一个被控诉的。
  (3)因为上帝曾亲自向亚当宣告不可吃「分别善恶树」果子的禁令,故先叫他出来,找他「算账」。115
  (四)「你在那里?」这句话表明上帝因人犯罪所受的影响。人犯罪前,上帝和人关系密切,每日都相交往来。上帝一去到伊甸园,亚当和夏娃就伫候祂莅临;上帝根本不用去寻找他们,更不用大声呼唤:「你在那里?」。
  罪恶的杀伤力何等厉害,上帝也受连累。116
  (五)「你在那里?」表明人和上帝隔开,关系破裂。117 这一方面回应第二章十七节的「你吃的日子必定死」(「死」即是和上帝分隔);另一方面也和下文成一对比,就是寻找人的上帝要把人赶离伊甸园(第23~24节)。
  (六)「你在那里?」最主要反映出上帝爱人;虽然人违背了祂的命令,祂并没有即时弄弃他们不再理会,反倒依旧寻找他们。
  所以,今日许多人问:「上帝,你在那里?如果你向我显现,我就相信你。」这可能是托词和借口;许多时候,不是人寻不着上帝,乃是人不想被祂找着,不肯回应上帝所发出的「你在那里?」。
  10 「他说:『我在园中听见你的声音,我就害怕;因为我赤身露体,我便藏了。』」
  丑妇终于要见公婆,亚当不可以一生躲在「树木」后面;他走出来,回答他所害怕见到的上帝:
  (一)「我在园中听见你的声音,我就害怕」(第10节上半)。
  (1)亚当的回答是「答不对题」,因为上帝的问题本是「你在那里」,亚当没有提到他躲在「树木」的后面,只解释为甚么他躲起来。
  (2)他的回答可算是十分讽刺,因为「我听见你的声音」可译作「我顺从你」;事实上,亚当落至这痛苦的田地,正因为他不顺从上帝。
  (3)「害怕」是犯罪后常有的表现,可能源自罪咎感;犯了罪的人怕见上帝,因为:
  第一,祂是圣洁的。
  第二,犯罪常与违背上帝的命令相关,犯罪者因为得罪了上帝而感到惊慌。118
  第三,怕上帝刑罚。
  (4)「害怕」成了始祖和上帝之间的鸿沟,他们不再感受到祂的爱,只是怕祂,怕祂的刑罚。使徒约翰曾指出爱和害怕的对比:「爱里没有惧怕,爱既完全,就把惧怕除去,因为惧怕里含着刑罚,惧怕的人在爱里未得完全」(约壹四18)。119
  (二)「因为我赤身露体,我便藏了」(第10节下半)。以下几点要注意:
  (1)他提出他害怕的表面理由,乃因为自己「赤身露体」,真正的理由可能是害怕上帝刑罚他。120
  (2)本节和下一节都提到「赤身露体」,第二章也曾记录二人「赤身露体」,却不觉得羞耻;此处同样是「赤身露体」,反应却是天渊之别。
  罪的影响可见一斑。
  (3)这句话表面是谎话,因他已经披上了用无花果树叶做的裙子,故此不再是「赤身露体」;不过,因为他犯了罪,他和上帝的关系破裂了,在上帝面前感到像「赤身露体」那样羞耻。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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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1-28 16:11 | 显示全部楼层
  13 「耶和华上帝对女人说:『你作的是甚么事呢?』女人说:『那蛇引诱我,我就吃了。』」
  (一)上帝向夏娃所发出的问题,也是明知故问:「你作的是甚么事呢?」(创十二18,二十9,廿六10),意思是:「你怎可以作这事?」
  (二)这问题一方面给夏娃机会申辩,另一方面也与下一节对蛇宣判:「你既作了这事」互相呼应。
  (三)夏娃的回答,有几点值得注意:
  (1)她虽然没有立刻承认犯了罪求上帝赦免,且表面看来也把责任推卸给蛇;但是,她的自辩比丈夫胜一筹,因她并没有怪责上帝,没有说:「你所造的蛇引诱我」,也没有埋怨:「你给我的丈夫不肯承担责任,只懂推搪」。
  (2)「引诱」包含「欺骗」,就如拉伯沙基大声说:「你们不要被希西家欺哄了」(王下十八29;「欺哄」和「引诱」是同一个希伯来文字)。
  夏娃承认今次犯罪乃因中了蛇的诡计,入了它的圈套,结果是一失足成千古恨。
  (3)正因为夏娃愿意承认自己犯罪吃了禁果,加上她是被「引诱」,所以上帝在下文宣告她要受的刑罚时,并没有提出任何控诉和责骂。
  (四)上帝在这几节(第11~13节)以一个「主控官」(prosecutor)的身份出现,执行盘问犯人的工作。
  下一段祂是「法官」(judge),宣读三个囚犯应得的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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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1-28 16:23 | 显示全部楼层
犯罪带来的刑罚(三1424 129
14 「耶和华上帝对蛇说:『你既作了这事,就必受咒诅,比一切的牲畜野兽更甚;你必用肚子行走,终身吃土。15 我又要叫你和女人彼此为仇,你的后裔和女人的后裔,也彼此为仇,女人的后裔要伤你的头,你要伤他的脚跟。』」
  上帝首先刑罚蛇(第14~15节)。130
  (一)上帝在第十四节直接向蛇提出指控(「你既作了这事」),接着宣告刑罚,并没有给它机会答辩,为甚么呢?
  (1)因为蛇并不是「照着上帝的形象样式造的」。131
  (2)因为蛇没有罪恶感,问来无用。132
  (3)因为上帝已从亚当和夏娃口中得知事情的经过,不用再向蛇诘问。
  (4)因为作者想强调罪恶的来源是神秘不可知的,故意不向蛇提问;133 不然,蛇可能会说:「是撒但叫我引诱夏娃的」。
  (5)作者在此处想表达蛇在上帝面前是多么无能,蛇一见上帝显现就瘫痪了,一句话也讲不出;所以,并不是祂不让蛇发言。134
  (6)上帝质问亚当和夏娃,主要是让他们承认做了的错事,而蛇是整件事的主谋,不能不承认,故不用给它机会。135
  这六个原因都只是臆测,圣经并没有提供清楚的答案。
  (二)上帝咒诅蛇:「你既作了这事,就必受咒诅,比一切的牲畜野兽更甚」(第14节)。
  (1)「受咒诅」(第14节)就是因犯罪而受刑罚。关乎「咒诅」,以下几点值得注意:
  第一,本段只记载了蛇和地受咒诅,男人和女人并没有被咒诅。136
  第二,「咒诅」是「赐福」的相反;当上帝创造宇宙时,祂「赐福」(创一22、28,二3);罪恶把万物和人本要得到的福分转为「咒诅」。
  第三,旧约的「咒诅」强调人被摒弃在「盟约」之外,不再属于约的团体,和上帝断绝了关系;137 这也是下文亚当和夏娃被赶离伊甸园的结局,他们不能再和上帝在一起。
  (2)「比一切的牲畜野兽更甚」(第14节)表明几件事:
  第一,它回应本章第一节「蛇比田野一切的活物更狡猾」;狡猾导致咒诅,愈狡猾受的咒诅也愈厉害。
  第二,它受最厉害的咒诅乃指它没有脚,看起来比其他「牲畜野兽」矮了一大截。138
  第三,这句话可译作「不能和一切的牲畜野兽在一起」,即是说:「你会被隔离,离群独处」。139
  或把此处的介词解为「区分」,这话则作「你既作了这事,就必从一切的牲畜野兽中被抽出来受咒诅」。140
  故此,我们不该把这句话解作「一切的牲畜野兽也因此要受刑罚……但蛇的刑罚最重」,141 为甚么其他无辜的牲畜野兽也受连累、要受罚?这与上帝公义的属性不一致。142
  (三)蛇不但被抽出来受咒诅,且要「用肚子行走」(第14节);有几件事要注意:
  (1)利未记指出:「凡用肚子行走的,……是可憎的」(利十一42)。
  (2)「用肚子行走」的结果,就是「终身吃土」(第14节);这象征「终身受凌辱」,圣经常用「吃土」比喻敌人因战败遭受耻辱(诗七十二9;赛四十九23;弥七17)。
  (3)蛇要「终身吃土」,而亚当则要「终身劳苦」(第17节),彼此相应。143
  (4)为甚么要用「吃土」象征蛇所受的刑罚?因为蛇引诱夏娃吃禁果,它受的刑罚也和「吃」有关;罪和刑罚相称,名副其实的「以牙还牙、以眼还眼」。144
  (5)我们没有足够资料鉴定蛇在人犯罪以前,是否有腿有脚;145 可能蛇本来就是用肚爬行(赛六十五25),但被上帝刑罚后,它的爬行具有象征意义,正如上帝在洪水以后为虹赋与新的意义,而并非天上第一次出现了彩虹(创九13)。146
  (四)第十五节是十分重要的经文,有很多事情值得讨论:147
  上帝说:「我又要叫你和女人彼此为仇,你的后裔和女人的后裔,也彼此为仇」。
  (1)「我又要叫你和女人彼此为仇」(第15节)表明上帝是「推动者」,上帝主动使蛇和女人彼此争斗;148 他们的后代互相对敌,世世代代互相攻击,誓不两立。149 人的后代和蛇的后代彼此为仇,乃是上帝所定下的刑罚。150
  在本章首段,蛇和女人谈话,好像「朋友」相聚,探讨生命的重要论题;上帝的刑罚却使他们变为要置对方于死地的「敌人」。
  (2)谁是蛇的「后裔」(第15节)呢?151 有三种讲法:
  第一,指人类历史中与撒但站在一边的人(约八44:「你们是出于你们的父魔鬼」);但是,这些人已包括在「女人的后裔」当中,而本节明显讲及两种不同的「后裔」。
  第二,指蛇这种动物的后代。
  第三,指以撒但为首的邪灵或鬼魔。152
  本节的上半「蛇的后裔」应采第二种讲法,即是蛇的后代,到了下半节,则采第三种讲法。
  不过,重要的是蛇和它的后裔好像连成一体,不可分割;因为女人和蛇的后裔要彼此为仇;但女人的后裔要伤蛇的头,蛇也要伤女人后裔的脚跟;因此,女人的后裔的对手不但是蛇的后裔,也是蛇本身,这吻合第三种讲法。
  (3)「女人的后裔」之「后裔」一词,有三种解释:
  第一,这通常是指下一代,如塞特乃是夏娃的另一个「后裔」(创四25,原文是「上帝给我立了一个后裔代替亚伯」);亚伯兰向上帝埋怨:「你没有给我儿子」(创十五3,原文是「你没有给我后裔」);以实玛利是亚伯拉罕的「后裔」(创廿一13);撒母耳是哈拿的「后裔」(撒上一11,二20)。所以,某人的「后裔」通常是指某人的下一代,即是他的儿女,而不是数百年后遥远的后代。153
  「女人的后裔」乃指亚当和夏娃在不久将来的子孙。
  第二,「后裔」可以是「集合名词」(collective noun),指将来从某人所出的后代(可以是很远的将来);就如上帝对挪亚和他的儿子说:「我与你们和你们的后裔立约。」(创九9);又如耶和华对亚伯兰说:「我要把这地赐给你的后裔」(创十二7); 这种用法在创世记经常出现(创十三16,十五5、13、18,十六10,十七7~10,廿一12,廿二17~18)。
  「女人的后裔」包括全世界的人。
  第三,有学者建议「后裔」不但可指一群后代,也可指这群后代的一个代表人物,他象征所有的后代;就如保罗所说:「所应许的原是向亚伯拉罕和他子孙说的。上帝并不是说众子孙,指着许多人;乃是说你那一个子孙,指着一个人,就是基督」(加三16)。154
  创世记的作者在此处选了「后裔」这模棱两可的词语;它作为复数名词,可指全人类;作为「集合名词」,则指人类的代表,就是主耶稣。
  (4)综合来说,「你的后裔和女人的后裔,也彼此为仇」乃指蛇(「蛇的后裔」第二种讲法)和人(「女人的后裔」第一和第二种的解释)彼此为敌,互相攻击;不过,这也暗示人和撒但的爪牙(第三种讲法),以及它们所代表的罪恶争战。
  不过,到了本节下「女人的后裔要伤你的头,你要伤他的脚跟」,情况有些不同。
  这两句话一方面可指人和蛇互相攻击,另一方面,「女人的后裔」(原文是一个代名词)可指作为人的代表的主耶稣(「女人的后裔」第三种的解释);这是在新约的亮光下才得知的。祂就是创世记的作者所说的亚伯拉罕的「后裔」,地上万国都必因祂而得福(创廿二18)。155
  支持这解法其中一个理由,就是下一句「你要伤他的脚跟」的「他」明显是单数。156
  七十士译本也把「女人的后裔」的「后裔」视为单数,可能暗示他就是弥赛亚。157
  不少学者认为我们不应把「后裔」解作主耶稣(弥赛亚),因为按「形式评鉴学」(form criticism)来说,本节是刑罚的一部分,不会加插一些应许和拯救的成分。158
  然而,这样讲法有以下值得商榷的地方:
  第一,忽视新约作者在圣灵感动下,对旧约经文可有新领会。
  第二,假设创世记的作者完全受制于「形式」,不可以或不能更改、突破。
  (五)本节总结:
  (1)第十五节原是描述人和蛇之间的仇恨;人一见蛇就要打它,不想放它逃生,要将它置于死地,把它的头颅粉碎;蛇也要咬人,叫人受伤。这里用的动词形式,159 暗示这种彼此攻击是接连不断、永无休战。
  (2)本节暗示人和撒但及它所代表的罪恶势力相斗,就如亚当和夏娃的长子该隐面对的争战(创四7)。
  (3)透过新约圣经,我们知道人和罪恶的争战要等到主耶稣(弥赛亚)再来才得最后的胜利;160 作为人的代表(「女人的后裔」),主必胜过撒但(和它的爪牙),一劳永逸将蛇的头颅踏碎(罗十六20),使其一蹶不振,再无翻身之日。161 又如希伯来书的作者所说:主亲自「成了血肉之体,特要借着死,败坏那掌死权的,就是魔鬼」(来二14);或如约翰所说:「魔鬼从起初就犯罪,上帝的儿子显现出来,为要除灭魔鬼的作为」(约壹三8)。
  这也是为甚么本节下半提到「女人的后裔要伤你的头,你要伤他的脚跟」,重点不是放在「女人的后裔」和「蛇的后裔」,而是「女人的后裔」和「你」(即是蛇,蛇代表撒但)。162
  (4)最要紧的是,本节(第15节)宣告蛇要受的咒诅,已蕴藏了得胜蛇及它后裔的应许。163
  本节可说是旧约「救恩学」的先驱。164
  (六)最后,我们要问:「为甚么上帝要刑罚蛇?它只不过是被利用的工具。」有几件事值得注意:
  (1)蛇受刑罚,因它代表了背后的撒但,而人(以及人的代表主耶稣)要和撒但不断的争斗;换句话说,蛇所受的刑罚本是针对撒但。
  (2)旧约圣经强调人和动物之间那密切的关系,人犯罪受罚,动物也被牵连(创六7,七21;书七24)。
  (3)正如父亲把杀儿子的凶手绳之于法,也会把凶器毁灭;同样,作为撒但工具的蛇也不能幸免。
  16 「又对女人说:『我必多多加增你怀胎的苦楚,你生产儿女必多受苦楚;你必恋慕你丈夫,你丈夫必管辖你。』」
  上帝跟着向夏娃宣布她要受的刑罚(第16节):165
  (一)「我必多多加增你怀胎的苦楚,你生产儿女必多受苦楚」:
  (1)女人要受怀孕和生产之苦,这回应上一节谈及「女人的后裔」;要有后裔,必先怀孕、生育。上帝要刑罚女人,故「必多多加增她怀胎的苦楚,她生产儿女必多受苦楚」(第16节)。166
  (2)「怀胎的苦楚」不容易明白,因妇女怀孕时不一定有太多的痛苦;近有学者建议把「怀胎」〔heron〕视为类似亚喀得文〔araru〕,即是「震颤」之意。167 则本节头两句可作「我必多多加增你震颤的苦楚,你生产儿女必多受苦楚」;「震颤」指分娩时的剧痛,和下一句的「生产」平行。
  (3)「苦楚」原文字根〔eseb〕很少用来描写妇女生产之苦,作者在这里选用此字,可能因它与「树」〔es〕相仿,叫人联想到分娩之苦乃源于人吃了「分别善恶树」的果子。168
  (4)这里也暗示如果没有犯罪,女人生产原是没有痛苦的,可以无痛分娩。
  无论如何,这刑罚是针对女人作为「母亲」的角色。
  (二)女人所受第二种刑罚就是「恋慕丈夫,丈夫必管辖她」;「恋慕」有三种可能的解释:169
  (1)她对丈夫有强烈的欲望,尤其是性方面的需要。虽然她知道生产之苦,但仍要和丈夫有性关系。170 因此,她要受丈夫「管辖」。
  (2)把「恋慕」解作「意念」,即是说,女人要以丈夫为依归,她的意念如果和丈夫的冲突,则要放下自己的想法,顺从丈夫。171 她的丈夫会「管辖」她。172
  (3)她要控制丈夫(正如罪要辖制该隐,创四7)。既然在第四章七节这词乃指「辖制」,我们可以应用于本节;173 原来女人犯罪后不甘于上帝造人时男女平等的状况,她要辖制丈夫,丈夫当然不肯束手就擒,故同样要「管辖」妻子。174 二人都要争取成为对方的太上皇、统治者。
  综合来说,本节指出犯罪前丈夫和妻子那种和谐平等的关系,已为罪恶破坏,二人吵吵闹闹,家无宁日;结果,女人受「管辖」、被统治。175
  (三)究竟此处所提的两种刑罚是「描写」(descriptive)抑是「命定」(prescriptive)?倘若是前者,则上帝只不过预先说明女人日后的遭遇,就是经历怀孕和生产之苦,以及恋慕丈夫,又受丈夫管辖。176 不过,对于以色列人来说,一切事情发生都先得上帝批准,故某程度来说,都是祂所促成的。
  重要的是,此处的刑罚针对女人作为「妻子」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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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1-28 16:31 | 显示全部楼层
  17 「又对亚当说:『你既听从妻子的话,吃了我所吩咐你不可吃的那树上的果子;地必为你的缘故受咒诅;你必终身劳苦,纔能从地里得吃的。18  地必给你长出荆棘和蒺藜来;你也要吃田间的菜蔬;19  你必汗流满面,纔得糊口,直到你归了土,因为你是从土而出的;你本是尘土,仍要归于尘土。』」
  第十七至十九节乃是上帝对亚当所宣布的刑罚:他一生要劳苦工作才有饭吃。
  这是上帝在本章宣告三篇刑罚中最长的一篇,因为祂曾亲自「吩咐」亚当不可吃「分别善恶树」的果子(第17节,回应创二16~17),亚当竟然「听从妻子」违背祂的命令。所以,当上帝论及亚当要受的刑罚时,加插了长篇的「谴责」。177
  以下就是这「谴责和刑罚」的内容。
  (一)上帝首先提出指控:你既「听从妻子的话」(第17节);亚当所犯的错误,就是听从妻子而不听从上帝,他听从妻子吃了上帝吩咐他「不可吃的那树上的果子」(第17节)。他应对上帝矢志不渝,不接受、不吃夏娃给他的果子,因为上帝曾当面清楚「吩咐」他不要这样做,免得「死」(创二17)。
  他并不像夏娃一样被蛇「引诱」(第13节),没有任何的借口,必须承担犯罪的责任。
  无论人犯罪是基于甚么原因,出于甚么动机,犯罪背叛上帝必然受罚。
  (二)「地必为你的缘故受咒诅」(第17节),有几点值得留意:
  (1)上帝直接向蛇宣告咒诅(「你既作了这事,就必受咒诅」,第14节),对亚当则指出地要因他的缘故受咒诅。
  (2)地为上帝赐福,就会水源充足,肥沃多产(申卅三13~16);故此,地受咒诅乃指地缺水干瘠,没有出产,长满「荆棘和蒺藜」(第18节)。
  (3)「地必为你的缘故受咒诅」可解为「对你来说,地是受了咒诅」;178 即是说,当亚当耕种时,地就「长出荆棘和蒺藜」。
  (4)为甚么「地」要因为人犯罪而受咒诅?对于当时的人来说,「地」和「人」关系密切,就如上帝用洪水刑罚挪亚时代的人,乃因「地上满了他们的强暴,我要把他们和地一并毁灭」(创六13);又如上帝警告以色列人,不可玷污自己,因为迦南人「玷污了自己,连地也玷污了;所以我追讨那地的罪孽」(利十八24~25)。
  (三)第十七节下「你必终身劳苦」,亚当一生都要「劳苦」。
  (1)「劳苦」与第十六节女人生产的「苦楚」原文是同一个字;男人、女人都要受苦,都不能幸免。
  犯罪之前,工作本是快乐的;如今却是汗流浃背,痛苦难当,变为不胜负荷的重担、不想做的苦差。
  (2)男人要终生辛劳才可从地里「得吃的」(第17节下);因为他犯罪源于「吃」,刑罚也和「吃」相关,真是「种瓜得瓜」(第17~19节五次提到「吃」)。
  (3)「劳苦」通常指身体的辛劳痛苦,如传道者所说:「凿开石头的,必受损伤」(传十9;「损伤」和「劳苦」原文是同一个字);不过,这种「劳苦」也可包括心灵的「忧伤」(创六6)。
  (4)亚当「劳苦」是「终身」的,这回应第十四节「蛇要终身吃土」;上帝宣告他们的刑罚时都提及「终身」,而对夏娃却没有用此词,可能暗示蛇和亚当都比夏娃更应受罚。179
  (5)另一方面,上帝刑罚亚当仍显出祂的恩典;因为亚当虽然要「终身劳苦」,仍可「从地里得吃的」。
  他不会拼命劳苦工作,却一无所获,连吃的都没有。180
  (四)第十八节指出亚当为甚么要终身劳苦,因为「地必给你长出荆棘和蒺藜」。181 按常理来说,地本应长出树木和菜蔬(创二5、9的「长起来」、「长出来」与本节的「长出」原文是同一个字);人犯罪后,地受了咒诅,长出了可憎厌的荆棘和野草。
  「荆棘和蒺藜」象征人的失败和上帝的审判(箴廿四31;赛卅四13)。182 根据亚喀得文文献,受咒诅的土地会长出荆棘代替五谷,蒺藜代替其他农作物。183
  (五)第十九节「你必汗流满面纔得糊口」,意思就是「你必须汗流满面才有饭吃」。亚当所受的刑罚不是工作,因第二章十五节指出人未犯罪前已有工作;他受的刑罚乃是要十分辛苦拼命工作,才可养生。
  工作不再是「乐趣」,乃是「劳苦」(第17节),即是辛劳加痛苦。
  (六)他这样「劳苦」要到几时呢?直到他「归于尘土」,即是「直到他死了」。
  (1)这是否暗示人没有犯罪,则不会死亡?这几章经文从没有说,人如果不犯罪便不会死亡。此处的重点乃是:亚当受刑罚,要工作至死,一生都要受罚。
  (2)作者用「人本是尘土,仍要归于尘土」这两句话,结束上帝所宣告的刑罚,实在恰当;因为第二章十七节记载上帝命令人不可吃那果子,「吃的日子必定死」,而「归于尘土」就是死亡了。上帝的预告并没有落空。184
  (七)三位主角所受的刑罚,有几件事值得注意:
  (1)今次犯罪是由「吃」引起,故蛇和亚当的刑罚都和「吃」相关。185
  (2)生儿育女本是女人生命的高?,犯罪却把这美事扭转,成为刑罚;同样,赚钱养家本是男人崇高的任务,罪恶却把这责任转为刑罚。这实在是最大的讽刺,也显示出罪恶的杀伤力。
  (3)女人和男人所得的刑罚也和上帝的命令有关;女人生产之苦回应「要生养众多,遍满地面」(创一28),男人要劳苦耕种他所自出之地,回应「修理看守」的「修理」(原文是耕种;创二15)。
  人犯罪,上帝的命令变成不可承受的重担和痛苦。
  (4)无论是蛇、夏娃、亚当,所受的刑罚都有两个层面:186
  第一个层面牵涉三位主角生命最重要的一环:蛇(行走和降卑)、女人(生产)、男人(工作)。
  第二个层面则包括和其他人或物的关系;蛇(和女人的后裔)、女人(和丈夫)、男人(和土地)。
  (5)当上帝宣判时,亚当和夏娃(甚至蛇)都没有要求上帝「减刑」,并没有说:「我的刑罚太重」(创四13),这是否意味着他们觉得自己罪有应得呢?187
  (6)上帝在第二章十七节曾对亚当说:「你吃的日子必定死」;然而,尽管上帝指出他要「归于尘土」(第19节),他和妻子吃后并没有立刻死亡。为甚么呢?难道上帝的话不准确,故不应验?
  讨论这问题时,不可忽略以下几点:188
  第一,正如我们在第二章十七节的「诠释」指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可指他们一吃禁果,就等于死刑已经宣判,必要死亡;他们必定死。
  第二,上帝在他们吃禁果那日,就褫夺了他们「永远活着」的机会,就是下文所说,不许他们有机会吃「生命树」的果子(创三22、24)。
  换句话说,「必定死」就等于没有机会吃「生命树」的果子。
  第三,倘若我们坚持「你吃的日子必定死」这句话,乃指亚当和夏娃一吃那果子就立刻倒毙;我们仍不可忽略上帝的恩典。因为祂爱人,把死刑「延期执行」,189 就如祂本藉约拿先知对尼尼微的人宣告:「再等四十日尼尼微必倾覆了」(拿三4);然而,当祂看见该城的人由最大至最小都悔改,祂就「不把所说的灾祸降与他们」(拿三10)。
  倘若上帝延期处死亚当和夏娃,这也吻合约拿先知向上帝的祈祷:「我知道你是有恩典、有怜悯的上帝,不轻易发怒,有丰盛的慈爱」(拿四2)。
  第四,我们也不能忽视第二章十七节的「必定死」可指「灵死」,即是他们一吃那果子,就立刻和上帝有了隔膜,彼此的关系破坏了。
  事实上,在上帝给亚当和夏娃所定下的刑罚里,完全没有提及「死」一词。190 会否因为他们犯罪后立刻经历到和上帝隔开的痛苦(躲起来,不敢见祂),已经「死」了?所以上帝不用再提这已经应验的预告。191
  我们必须记得:以色列人认为惟有亲近上帝(有上帝同在)才可经历到真正的生命;故此,伊甸园、会幕、圣殿,和天上的乐园都强调上帝的同在。有上帝的同在,就有生命;没有上帝的同在(离开了上帝)就等同失去了生命;例如,当扫罗在吉甲违背上帝的命令,私自留下亚玛力王亚甲和一切美物,撒母耳就为他悲伤,有如扫罗已经去世;撒母耳直到死的日子,再没有见扫罗(撒上十五35)。又如长大痲疯的病人被迫离开,要像为死人哀哭一样「撕裂衣服,蓬头散发」(利十三45),因他离开上帝同在的营地,就等于是死了。
  同理,当亚当和夏娃被赶离上帝和他们同在的伊甸园时,就等于是死了。
  当亚当和夏娃吃了「分别善恶树」果子那一天,他们和上帝的关系断绝了,对于创世记的作者来说,这是「死亡」。
  没有上帝的同在,乃是「活不如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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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1-28 16:43 | 显示全部楼层
20 「亚当给他妻子起名叫夏娃,因为他是众生之母。」
  亚当为妻子起名。有五件事值得留意:
  (一)今次的「起名」和第二章廿三节的「称他为女人」不同,因本节可包含「管辖」的意思,这正应验了第十六节上帝对夏娃的宣告:「你丈夫必管辖你」。192
  丈夫和妻子原有的平等、亲密关系已被罪恶破坏了。
  此外,第二章记载上帝把动物带到亚当面前「看他叫甚么」(第19节),此处却是亚当「自作主张」为夏娃「起名」,193 这是否意味着人吃了禁果后立刻以自己为主呢?
  (二)亚当给妻子起名为「夏娃」,因她是「众生之母」;这句话原来是过去式,但可解作「预言的过去式」(prophetic perfect),194 即是说,亚当宣告夏娃将为「众生之母」。
  (三)「夏娃」这名和「众生之母」有何关系呢?
  (1)「夏娃」原文〔hawwa〕与「生命」〔hay〕相近(希伯来文的〔w〕和〔y〕形状类似)。195
  (2)「生命」〔hay〕的动词「生存」原文通常是〔haya〕,但通过乌加列文得知该字中间的子音可以是〔y〕,196 或是用〔w〕;197 故此,「夏娃」〔hawwa〕一名的确和「生命」、「生存」有关。198
  (四)亚当先前称妻子为「女人」(创二23),今「给他起名叫夏娃」。二者有三方面不同:
  (1)前次着重夏娃的「来源」(origin),今次却是她的「前路」(destiny;她将会成为「众生之母」)。199
  (2)前次是表明男女不同的性别,今乃是夏娃个人的名字。
  (3)前次论及她和男人的关系,今次却是她和「众生」的关系。
  (五)有人奇怪作者为甚么忽然在此处加上这段小插曲,倘若把这段放在第四章一节之后(即是等夏娃生了该隐),岂不更适切?
  其实,这段放在此处有两个原因:
  (1)它表明亚当对上帝的信心,相信妻子会生产儿女,世世传宗接代,就如上帝所提及之「女人的后裔」(第15节)。
  (2)第二,它暗示上帝虽然刑罚亚当和夏娃,但仍会履行祂在第一章赐福他们,叫他们「生养众多,遍满地面」(创一28)。200
  祂实在是位公义又慈爱的上帝。难怪下一节(另外一段「插曲」),也是讲述上帝爱顾犯罪的人。
  上帝的慈爱实在叫人惊讶,因为祂本宣告:「你吃的日子必定死」;现在,祂却透过亚当为妻子起名而暗示:死亡的背后仍有生命;必死的人竟然成为「众生之母」。
  21 「耶和华上帝为亚当和他妻子用皮子作衣服,给他们穿。」
  上帝为人缝制衣服;有几件事要注意:201
  (一)创世记的作者把上帝描绘为「裁缝」,亲自替人类始祖做他们(也是人类历史)的第一件「衣服」。这是一种「拟人法」的描写。
  有学者认为上帝只是教人怎样做,没有亲自动手。202 这是加上了太多的猜测,理由不充分。
  (二)这「衣服」是一件由上身至膝盖或脚的整件长衣,与人仓卒草率编成的「裙子」(第7节)成了强烈对比;另外,皮子也代替了树叶。203
  (三)「给他们穿」有两方面的含意:
  (1)人犯罪以前不用穿衣服,犯罪后要穿上衣服,提醒人现在已经失去纯真,在圣洁之耶和华面前必须穿衣,就如祭司进入会幕亲近上帝,必须穿上所指定的衣服(出廿八41),免得担罪而死。204 创世记的作者再次把伊甸园和会幕连在一起。205
  (2)这个动词另一种用法,是皇帝为所爱的子民披衣(创四十一42;撒上十七38)。创世记的作者暗示全地的君王不但亲自为祂子民做衣服,且可能为他们披上。
  (四)上帝何时为亚当和夏娃做「衣服」?就是在赶他们出伊甸园之前,刑罚中仍有恩典,先有恩典再刑罚。
  (五)我们要小心,不要把此处的「皮子」和杀动物取皮的过程,牵强附会当作是献祭制度的先驱;206 圣经并没有记载上帝在这个时候设立献祭这制度。207 上帝用「皮子」作衣服,可能因为这是最简单、最快的方法;而且,用皮做的衣服比较耐穿。
  当人遇到问题,我们会想尽办法去「遮掩」和逃避,但上帝为我们所想出的解决方法,才是有效,一劳永逸把问题处理妥当。
  (六)究竟上帝用甚么动物的「皮子」去为他们做衣服?传统都以为是「羊皮」,犹太拉比却说是「蛇皮」,那诱惑人的连自己的皮都保不住。208
  我们不能肯定始祖第一件衣服是用甚么兽皮做的。209
  最重要的是,上帝为了祂所爱的人成了屠夫和裁缝。210(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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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1-28 16:44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因(三22
22 「耶和华上帝说:『那人已经与我们相似,能知道善恶;现在恐怕他伸手又摘生命树的果子吃,就永远活着。』」上帝赶走亚当和夏娃,因为怕他们永远活着。
  (一)上帝首先指出「那人已经与我们相似」(第22节),直译是「那人与我们中间一个相似」,这「我们」是谁呢?211
  (1)指上帝和天使,212 因为:
  第一,本章第五节的「上帝能知道善恶」的「知道」原是复数;故该处的「上帝」包括「天使」。
  第二,本节强调「我们中间一个」。
  (2)指上帝,因为:
  第一,圣经有时候用单数的「我」去描写祂,有时则用「我们」。213
  第二,第一章廿六节「我们的形像、我们的样式」支持这讲法。214
  从上下文来看,(1)的讲法比较可取。215
  (二)亚当和夏娃究竟怎样和上帝(及天使)相似呢?乃在「知道善恶」这件事相似,故本节上可意译为:「那人已经在知道善恶一事上和我们相似」。216
  「知道善恶」这句话在此处究竟指甚么呢?217
  (1)在第五节蛇本来暗示夏娃吃了禁果,就可以在判断、能力、知识三方面都「知道善恶」。本节却集中在「判断」的层面,就是人要自己去定断甚么是好、甚么是不好,他们不再需要上帝,以及上帝的指示。
  所以,本节的「知道善恶」其实是回应第二章九、十七节的「分别善恶」,人要超越自己的限制,且逾矩。
  (2)人犯罪后,已被罪恶败坏了,对「善」、「恶」的看法和态度完全不像上帝,218 他的判断当然不一定正确;人认为是好的,对他并不真是好。
  (3)更可悲的,是在「能力」的层面上,人并不如蛇所说那样可以「知道善恶」;人没有力量弃恶行善。就如使徒保罗所说:「我所愿意的善,我反不作,我所不愿意的恶,我倒去作」(罗七19)。219
  (三)亚当和夏娃只有在「知道善恶」和上帝相似,并不像上帝和天使可以永远活着。故此,上帝要下手阻止人伸手「摘生命树的果子」,免得他们「永远活着」(第22节)。
  (四)究竟第廿二节和创世记第二至第三章怎样调合?下列几点须注意:
  (1)上帝造人以后,从来没有说过人可以永远活着。
  (2)如果人吃了「生命树」的果子,就能够「永远活着」、身体不死;那么,根据人吃「分别善恶树」的果子之经历,人只要吃一口「生命树」的果子就永远活着,不需常常吃才有效。
  不过,这果子本身并没有任何神秘的能力使人长生不死,它没有包含奇异的化学成分在其中,只是象征得到永远生命的记号。
  它能使人「永远活着」,乃因上帝命定吃这树果子的人永远不死。
  (3)人犯罪前,上帝没有禁止人吃该树的果子,乃因人不犯罪「永远活着」,这是快乐、有意义的「活着」;220 因为人和上帝之间没有任何裂隙、障碍,可以相交团契。倘若人胜过蛇的试探不违背上帝的命令,祂或会让人吃「生命树」的果子,象征人可以「永远活着」。221
  (4)人犯罪后,便按上帝在第二章十七节预告「必定死」;除了和上帝的关系破裂外,也没有机会吃「生命树」的果子,不会长生不死。
  (5)上帝不让人犯罪后长生不死,因为犯罪后「永远活着」乃是痛苦、没有意义的「活着」;人和上帝之间已有了阻隔,灵魂方面永远和上帝隔绝。这样「永远活着」对人没有丝毫好处。222 故此,上帝不想他们犯罪后吃「生命树」,以致「永远活着」。223
  此外,人吃了「分别善恶树」的果子,知识加多了;可惜,他所知的多过他能应付的。人知道如何去害人,却不一定知道怎样使人的创伤得医治;人知道如何去反叛,却不一定知道如何顺从;人知道如何去借着吸毒和酗酒麻醉自己,却不知道如何可以戒除毒瘾。这样的人「永远活着」并不是福分。
  (6)为了防止人吃了「生命树」的果子后而痛苦地「永远活着」,上帝就把人赶离伊甸园。224
  这也应验了吃「分别善恶树」果子「必定死」的警告。225(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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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1-28 16:49 | 显示全部楼层
赶走(三2324a)三23 「耶和华上帝便打发他出伊甸园,去耕种他所自出之土。24a  于是把他赶出去了,」
  上帝采取行动把人赶离伊甸园。
  (一)上帝「打发」亚当和他妻子走(第23节);这「打发」和上一节的「伸手」原文是同一个字,暗示上帝好像举起手把他们赶出伊甸园。
  另一方面,「打发」和下一节的「赶出」平行对照,故可知这「打发」包含驱逐的意思(参《圣经新译本》第24节的翻译)。
  (二)上帝赶走他们,要他们去「耕种自出之土」(第23节下);「自出之土」回应第十九节「你是从土而出的」,人要耕种他源出的土地。
  按照上帝原来的计划,人负责「修理看守」祂所设立的伊甸园(创二15),按时吃「园中各样树上的果子」(创二17),根本不需要为「吃」忧心和劳苦;犯罪以后,人却要「劳苦」,要自己耕种,「汗流满面,纔得糊口」(创三18)。
  (三)第廿四节上的「赶出」比上一节的「打发」语气强烈得多,226 《和合本》有时候把「赶出」译作「撵出」(出卅四11)。
  上帝把亚当和夏娃逐出伊甸园,他们永不能再归回,尽管这园子本是为他们而建造的。
  (四)作者用「打发」、「赶出」表达一个很重要的真理:罪恶使人和上帝隔开,人和上帝之间因罪恶而产生了「鸿沟」,彼此的关系已破坏了,人不可以亲近上帝,享受上帝的同在,直到主耶稣道成肉身,成为人和上帝之间的桥梁,使人可以和上帝相交,重整那破坏了的关系。
  (五)亚当和夏娃被赶离伊甸园,这也应验了「你吃的日子必定死」(创二17)。因为:
  (1)正如前文所说,以色列人认为失去上帝的同在就等于死亡。
  (2)出埃及记的作者指出:一个人不守安息日就要被「治死」,就是把他「从民中剪除」(出卅一14)。亚当和夏娃「从伊甸园剪除」(被逼离开),也类似「治死」。227 同理,该隐杀死亲弟之后,按当时的风俗要被处死;228 该隐解释「处死」的定义,就是被「赶逐离开这地,以致不能见上帝的面」(创四14)。离开自己的地方、离开上帝面前,就是死亡。
  (3)当上帝命令亚当不可吃「分别善恶树」的果子时(创二16~17),上一节就提到上帝「将那人安置在伊甸园」(创二15);这是「生存」。本节「上帝便打发他出伊甸园」,就是「死亡」。
  (4)以色列人认为生命最重要的是「爱」和「信任」,犯罪后这两种生命的必需品都破坏了,取而代之乃是「害怕」和「隔离」。这就是死亡。229
  (六)有人认为亚当和夏娃因为吃了「分别善恶树」的果子,被赶出伊甸园并不是坏事,因为:
  (1)人吃了这果子可以得着知识,则「罪归罪,知识归知识;没有知识,生命就没有意义可言,那么为了追求知识而犯罪,这罪,是非犯一下不可的」。230
  这种讲法误解了「分别善恶」的意思,以为上帝不许人吃这树的果子,就等于上帝不愿人得到知识。这绝对不是「分别善恶」的含意。231
  (2)人吃了果子可以得着自由,而人最想要自由,可以随自己喜好作出任何选择;倘若人一生住在伊甸园,但不可以自由选择,这比离开伊甸园差得多。232 就像魔王骄傲的喊声:「在地狱我们可以安全统治;一切依我的意思;虽然是在地狱里,但宁可在狱中作王,不要在天堂服事。」233
  事实,上帝从没有禁止亚当自由选择,但不想他犯罪;上帝给人自由意志去选择,但为了人的好处,上帝不希望人选择犯罪、背叛、不要祂、不以祂为上帝。234 今日人类面对的危机,就是滥用自由,用自由为借口做伤天害理的事,只顾个人的自由而忽视了其他人甚至公众的利益。(丙) 
善后(三24b
24b 「又在伊甸园的东边安设基路伯和四面转动发火焰的剑,要把守生命树的道路。」
  第廿四节下记叙上帝把人赶走之后所采取的保卫措施,不让人吃「生命树」的果子。上帝在伊甸园的入口安排了守卫。
  (一)「伊甸园的东边」(第24节下)乃是伊甸园入口处;以下几点值得注意:
  (1)「东边」表明基路伯是在伊甸园的外面。
  (2)创世记的作者迟些会指出「东边」乃是向着巴比伦(创十一2)和所多玛、蛾摩拉(创十三11),「东边」带有负面的意味。
  (3)会幕与圣殿的入口也在「东边」,作者把伊甸园和这两处敬拜上帝的地方连起来,强调伊甸园是上帝和人同在的地方。
  (二)「安设基路伯」(第24节下):
  (1)以色列人在旷野漂流时,上帝透过会幕「住」在他们中间;「安设」一词和「住」是同一个希伯来文字(出廿五8)。作者再一次把伊甸园和会幕连在一起。
  (2)会幕里面也有两个「基路伯」张开翅膀,覆盖着约柜(出廿五17~22),235 圣殿的内院也安置了两个基路伯(王上六23)。236 它们乃是上帝同在的象征,此处却用作「守卫」。237
  此处作守卫的基路伯拦阻人接近或进入伊甸园,即是不能进到上帝和人同在相交的地方;但在出埃及记,上帝却说:「我要从法柜施恩座上二基路伯中间,和你说我要吩咐你传给以色列人的一切事」(出廿五22),该处基路伯所在地却是上帝和人相会的地方。
  (3)根据以色列人的图画,基路伯乃是「人脸兽身又有翅膀」的使者,以西结先知曾在异象中见到「人脸狮子脸又有翅膀」的基路伯(结四十一18)。
  (三)「转动发火焰的剑」(第24节下),238 这剑不住转动,发出像闪电似的光芒;239 且是「四面转动」,以致人从任何方向都不能、也不敢走近「生命树」。240
  有学者把「火焰」解作上帝的忿怒,241 本段经文并无此意。
  值得注意的是,这「剑」并不是在基路伯手中,乃是独立存在的;有一些图画描绘基路伯手拿着「剑」,这误会了经文的意思。
  (四)当我们把本章最后一段和第二章四至十七节相比,更能看见人犯罪后所受的刑罚之恶果:
  (1)人本住在伊甸园(创二8),现却被赶出去(创三23)。
  (2)上帝本使各样的树从地里长出来(创二9),现在人要自己耕种土地(创三23)。
  (3)工作本是上帝给人的一种恩典(创二15),现却成为讨厌的苦差(创三17~19)。
  (4)人本可以吃园中各样果子(除了「分别善恶树」,创二16),现在却被赶出,不能吃园中的果子(创三23~24)。
  (5)人本负责「看守」伊甸园(创二15),现却由基路伯「把守」(创三24)。
  (五)在创世记第三章结束时,我们看见:
     亚当、夏娃手拖手、蹒跚、缓慢地、
     依依不舍的离开伊甸园、踏上孤独的路走去;242
     他们想起曾问过上帝:「还有机会吗?」
     「有,但要等你们学习多一些,我会拯救你们。」
     上帝肯定的回答。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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