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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yse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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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说谎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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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20 11:0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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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20 11:11 | 显示全部楼层

高源弟兄,我的毛病就在于不喜欢拐弯抹角,顾左右而言他。

 

你写了那么多,始终回避回答我的问题:谎言到底是不是罪?

 

从一开始我回复的就是512弟兄的“善意的谎言”这个问题。

 

请问:圣经哪里有记载“善意的谎言”的字眼?

 

所谓的喇合和收生婆的例子我已做了说明。不是因为谎言而蒙神悦纳,而是因为信和敬畏神。

 

说到底就是一个问题,这些你所谓说了善意谎言的人需不需要“悔改”?

 

即便形势出于无奈,但是不是已经说谎了?需不需要向神悔改?我始终讨论的是一个“态度”问题。

 

约拿站长的帖子你可以再去读一下。

 

请问我哪里定罪了?我前面已经说过,这些人的对错与否需要上帝来审判,不在我的讨论范围里。

 

我始终反对的只有一个:没有所谓的善意或者恶意的谎言,谎言就是谎言。

 

倒是你从一开始就是一大堆罪名罗列上来。正如刺猬所说的,你不同意可以保留你的看法,但不要把事上升到人。

 

我比较讨厌人跟我说话的时候打擦边球,不要跟我说什么圣经总原则之类的绕圈子的话。

 

我只认一件事情:就是上帝恨恶罪恶,爱罪人。

 

你分不清楚这一点,你的“警戒”就是出于你自己。

 

你可以再去读你“警戒”我的五楼的帖子,我哪里有说的不对,请指出。

 

至于我其他的帖子如有错误,请当时指出,不要混到一起,这也是我比较厌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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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20 11:16 | 显示全部楼层

求神赐你智慧学会分辨思考,前提是你愿意舍己而且背自己的十字架坚定地跟着主走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0-3-20 12:00:12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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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20 11:2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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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20 11:3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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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20 11:49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高源在2010-3-20 8:20:00的发言:

7、为什么要一定要敲警钟?在现实中,我就遇到过。不注意传道方法,自认为绝对正确,结果是赶走了一批又一批的慕道友。还不自知。还以为自己多么的纯粹。

 

是的,你说的这个现象,在现实中并不乏见!能够看到和正视这个问题是好事。我们虽然不能改变别人,但让我们努力做好自己,用圣灵恩赐的智慧、方法、技巧,尽到本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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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20 12:06 | 显示全部楼层

马可福音
2:24 法利赛人对耶稣说,看哪,他们在安息日为什么作不可作的事呢。
2:25 耶稣对他们说,经上记着大卫和跟从他的人,缺乏肌饿之时所作的事,你们没有念过吗。
2:26 他当亚比亚他作大祭司的时候,怎样进了神的殿,吃了陈设饼,又给跟从他的人吃。这饼除了祭司以外,人都不可吃。
2:27 又对他们说,安息日是为人设立的,人不是为安息日设立的。
2:28 所以人子也是安息日的主。

马太福音
22:35 内中有一个人是律法师,要试探耶稣,就问他说,
22:36 夫子,律法上的诫命,那一条是最大的呢。
22:37 耶稣对他说,你要尽心,尽性,尽意,爱主你的神。
22:38 这是诫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
22:39 其次也相仿,就是要爱人如己。
22:40 这两条诫命,是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的总纲。

 

=========================================

 

那位帮肋犹太人的牧师和为以色列人接生的接生婆,在当时的情形下说谎是唯一的选择,如果在那种情况下还选择说实话,那和法利赛人没区别,法利赛人把律法看得比人本身更重要,但主耶稣说了,律法的总纲是爱神爱人,安息日是为人设立,人不是为安息日设立的,我想律法也一样。为了守律法,却害了人,这绝不是神所喜悦的,因为这违背了律法的总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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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20 13:02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为什么428在2010-3-20 12:06:00的发言:

马可福音
2:24 法利赛人对耶稣说,看哪,他们在安息日为什么作不可作的事呢。
2:25 耶稣对他们说,经上记着大卫和跟从他的人,缺乏肌饿之时所作的事,你们没有念过吗。
2:26 他当亚比亚他作大祭司的时候,怎样进了神的殿,吃了陈设饼,又给跟从他的人吃。这饼除了祭司以外,人都不可吃。
2:27 又对他们说,安息日是为人设立的,人不是为安息日设立的。
2:28 所以人子也是安息日的主。

马太福音
22:35 内中有一个人是律法师,要试探耶稣,就问他说,
22:36 夫子,律法上的诫命,那一条是最大的呢。
22:37 耶稣对他说,你要尽心,尽性,尽意,爱主你的神。
22:38 这是诫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
22:39 其次也相仿,就是要爱人如己。
22:40 这两条诫命,是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的总纲。

 

=========================================

 

那位帮肋犹太人的牧师和为以色列人接生的接生婆,在当时的情形下说谎是唯一的选择,如果在那种情况下还选择说实话,那和法利赛人没区别,法利赛人把律法看得比人本身更重要,但主耶稣说了,律法的总纲是爱神爱人,安息日是为人设立,人不是为安息日设立的,我想律法也一样。为了守律法,却害了人,这绝不是神所喜悦的,因为这违背了律法的总纲。

[符合XHTML规范,内容为纯文本或UBB(UBB解释文件版本:2006-5-23)]

 

经文引用得不太恰当。

 

神的律法可分成仪文律和道德律两个部分。

 

我们今天不用守仪文的律法了,所以我们可以放心地吃猪肉,也不需要守安息日。


但是道德律法是永不改变的,新约时候耶稣也亲自对谎言是否是罪下了结论:“你们的话,是就说是;不是就说不是;若再多说,就是出于那恶者。”什么叫做“若再多说”?意思是我们不必为自己的谎言找借口,说那是“善意的谎言”;也不需要用起誓来证明自己所说的是真话。如果我确实说谎了,就老老实实承认我已经说谎了,求主赦免。过多的解释或者任何的粉饰,都是来自那恶者,因为它是说谎者的父。

 

就喇合以及为以色列人接生的接生婆而言,圣经没有责备她们的谎言,并非圣经同意她们的谎言是对的。旧约很多人都是多妻的,例如亚伯拉罕、雅各、大卫、所罗门……神没有责备他们多妻,不可以成为“多妻是合法”的理由。当“杀人”和“撒谎”二者需要选择其一的时候,根据“两罪取其轻”的原则,我也会选择撒谎。尽管我选择撒谎,我还是必须承认撒谎是罪。

 

至于律法的总纲,“爱神”仍然是排在第一位,且是最大的;其次才是“爱人”。“爱神”就不应该撒谎,因为神恨恶谎言,而“爱人”有时候可能需要撒谎,当“爱神”和“爱人”出现冲突的时候(比如笨鱼说的那个孝子的例子),需要求主给我们智慧,做出明智的选择。即使我们选择错了,神还是能够体谅我们的软弱,只是我们不要把神的体谅看作是理所当然的,我们还是要承认因着我们的有限,我们无法做到“爱神”“爱人”两者统一,求主怜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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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20 13:43 | 显示全部楼层

真要好好想想,神恨恶任何的假话么?

 

看到这里我想或许看似简单的道理都很难解释的清清楚楚,还是把注意力放到爱上吧,执着与讨论分辨谎言或其他律法,都不太重要,我相信神看中我们心里的动机。而且我们人的一生能明白多少东西,不可能都明白,能尽力把明白的做出来就好了。

 

爱就完全了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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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20 14:12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约拿在2010-3-20 13:02:00的发言:

 

经文引用得不太恰当。

 

神的律法可分成仪文律和道德律两个部分。

 

我们今天不用守仪文的律法了,所以我们可以放心地吃猪肉,也不需要守安息日。


但是道德律法是永不改变的,新约时候耶稣也亲自对谎言是否是罪下了结论:“你们的话,是就说是;不是就说不是;若再多说,就是出于那恶者。”什么叫做“若再多说”?意思是我们不必为自己的谎言找借口,说那是“善意的谎言”;也不需要用起誓来证明自己所说的是真话。如果我确实说谎了,就老老实实承认我已经说谎了,求主赦免。过多的解释或者任何的粉饰,都是来自那恶者,因为它是说谎者的父。

 

就喇合以及为以色列人接生的接生婆而言,圣经没有责备她们的谎言,并非圣经同意她们的谎言是对的。旧约很多人都是多妻的,例如亚伯拉罕、雅各、大卫、所罗门……神没有责备他们多妻,不可以成为“多妻是合法”的理由。当“杀人”和“撒谎”二者需要选择其一的时候,根据“两罪取其轻”的原则,我也会选择撒谎。尽管我选择撒谎,我还是必须承认撒谎是罪。

 

至于律法的总纲,“爱神”仍然是排在第一位,且是最大的;其次才是“爱人”。“爱神”就不应该撒谎,因为神恨恶谎言,而“爱人”有时候可能需要撒谎,当“爱神”和“爱人”出现冲突的时候(比如笨鱼说的那个孝子的例子),需要求主给我们智慧,做出明智的选择。即使我们选择错了,神还是能够体谅我们的软弱,只是我们不要把神的体谅看作是理所当然的,我们还是要承认因着我们的有限,我们无法做到“爱神”“爱人”两者统一,求主怜悯。

 

我认为神设立律法的目的就是为了爱,而不是为了让人去刻板地遵守律法的条文,在某些极端的情况下,如果违背了律法的条文却成全了爱,遵守了律法的条文却失掉了爱,这时候如果没有第三种选择,我是说如果没有第三种选择,那么应该毫不犹豫地去违背律法的条文,因为律法的目的就是为了爱,表面上违背了条文,但实际上却成就了目的。不过这种观点很容易成为信徒违背律法的借口,很危险,所以即使有一些基督徒这样想也不敢这样说,因为怕引人犯罪,但今天既然已经讨论到这儿了,那我也就只有讲出来了。

 

到底神设立律法的目的是什么,只是要让人不解其意地去刻板遵守吗,貌似法利赛人就是这样理解律法的,但我想神的心意绝不是要让人为了守律法而守律法。你我的不同之处在于,你认为神无论如何不会去认同违背律法的行为,最多只是容忍、不责备。但我认为神会认同违背了律法条文,但却成全了目的这种行为,因为我不认为律法的条文是真律法,真正的律法其实是律法的精义和总纲。不过最后还是要说,这种观点很危险,因为有些软弱的基督徒会乱用这种观点的原则。

 

从稳妥的角度来讲,违背律法就是违背律法,没有任何借口可言,这样的观点更好些,我也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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