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引用anewman在2008-7-8 7:36:00的发言:
审判在神,你知道就好。
信与不信,是对所传的道而言,没有传道的何来信与不信?
信是脱离审判,不受审判,因为已经受了审判。
不象你所说的,还需要受审判。施洗约翰对法利赛人说:谁指示你们要脱离那将来的审判呢?你们要结出果子来与悔改的心相称。(我不查原文了)。悔改都能脱离审判。耶稣基督还在世界上的时候,仍然传:天国近了,你们当悔改。这就是一切先知所传的悔改之道。在恩门打开之前,也有得救之道,就是律法和先知所传的道。这才是审判万民的法则。
而耶稣所开辟的通天之道,是恩典之门,是靠着神的拯救,不是靠着律法和先知的道,而是神的救赎之道。这不是用来审判的,而是用来拯救的,是一天通天的天梯,人从这里直达天堂。凡不走这天路的,都留在律法之下等候审判。走这道的不受那个大审判。
如果说借者律法的道是假的,耶稣怎么还要严格遵守这道(尽诸般的义)。耶稣走的就是律法之路,没有罪还顺服律法死在律法之下,目的是要救律法之下的人。 他既然是人,就要走人当走的路,人所能走的,他一步也没有少走,但是他没有犯罪,他本是义,还是走了律法得了律法之义,所以信他的人就白白得着了律法的义。当审判的时候,如果有人说律法不能遵守,那么耶稣怎么能遵守?这就让任何人都没有办法脱离律法的审判。但是在耶稣基督里的因为已经接受了审判,所以就不被审判了,只要向救主交账,得赏赐。
【徒4:12】 除他以外,别无拯救。因为在天下人间,没有赐下别的名,我们可以靠着得救。
弟兄啊,你是真糊涂啊。
难道除耶稣基督以外还有别的拯救吗?
神是绝对公义的。
【罗2:13】 原来在神面前,不是听律法的为义,乃是行律法的称义。
人如果能行律法,就必然称义。
问题是【加2:16】 既知道人称义,不是因行律法,乃是因信耶稣基督,连我们也信了基督耶稣,使我们因信基督称义,不因行律法称义,因为凡有血气的,没有一人因行律法称义。
人是无法守全律法的,【雅2:10】 因为凡遵守全律法的,只在一条上跌倒,他就是犯了众条。
人惟有信靠主耶稣,才有可能守律法。
记住,不是我们的肉体能守律法,而是靠着圣灵的大能。因为“【罗8:13】 你们若顺从肉体活着必要死。若靠着圣灵治死身体的恶行必要活着。”
所以,人不可能不信靠耶稣基督而行善,离开了耶稣基督,什么善事也不能作。
否则,耶稣基督就不是唯一可以靠着得救的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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