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我们已经表明了自己的观点就不需要再无休止地辩论下去了,别人不同意我们的观点,我们也不能怎么样。反正我的观点是绝对不会改变的,我对此节经文的解释是正确的,并且整个西方正统神学都是这样解释的,只是中国人受了几千年的佛教、儒教文化影响,很难相信白白的恩典,总要人为地去加点什么条件做点什么事,好象要在主的救恩上帮点忙似的,对此我无话可说。
其实圣经里所有论到不能得救的罪,比如献旧约祭、亵渎圣灵等等,全是指着不信说的,虽然外在表现各不相同,但根本都是出于不信。除不信之外,再没有什么可以让人不能得救,只要有人是信的,并且信的纯正,那么这人就已经得救。不要人为地在他的得救后面加上如果他怎么怎么样还能得救吗这样的假设,没有如果,神所拣选的必然得救,因为在神凡事都能。信的人就是神所拣选的人,神所拣选的,他必拯救到底,谁也不能从他手把这些人夺走。
我不会再在这个帖子里回复了,因为我知道那只是无意义的争论,尤其是eleazar的很多回复,说句不好听的全是血气之争,断章取义地贴些经文,从不考虑经文的背景和全文的意思,我想你肯定又要反对我这句话了,又要说我在扣什么帽子不帽子的了(这话是什么年代的语言)。
我要说的在我之前所有的回复里已经说得很清楚了,这个回复其实也只是重复我前面说过的。那些不同意此解经的兄弟姐妹,我只能说,你们错了。但不要紧,不相信无论如何不会失去救恩,这并不会影响你们得救,只会让你们信得不如我们轻松而已。而在行为上可能你们也不见得会比我们更完全,但我们却信得轻省真像儿女一样,因为我们根本不用去考虑有可能会失去救恩的问题,因为已经得救并且无条件地永远得救。
在这个帖子里,不再见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