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引用zooma在2008-1-19 17:27:00的发言:如果我只照著聖經字面上的,簡單地過基督徒該有的信心生活,但不接受『三一論』。我是得救的人嗎?如果答案是肯定的,那就夠了。 不過,還是挑戰一您文中的一點。父子同質可以理解。但是你說子與父地位同等。這和子明說父是比祂大的,是有所不同的。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8-1-19 17:46:39编辑过] [符合XHTML规范,内容为纯文本或UBB(UBB解释文件版本:2006-5-23)] 我已经说的很清楚了,“三位一体”只是一个名词,你要相信的不是这个名词,而是这个名词指向的那个目标。如果你不相信那个目标,或者对那个目标理解错了,你怎么得救?就如有人把耶稣当作洋菩萨来拜,你认为这种人会得救么?你说他们也是拜耶稣,没有拜别的偶像啊,问题的根源就在于他们对耶稣的理解错了。 没错,在圣经中有许多经文好像是在表明,甚至是很明显地说,父是比子大的。以致许多人不求甚解,或不顾圣经的全盘意义,企图将圣经中那些从肉体论耶稣基督所说的事,转移到他道成肉身以前永恒的本体上去。 例如:你今天的理解认为,子比父小,因为经上记着主自己说:“父是比我大的”(约24:28)。按照你这个逻辑理解下去,子也是比他自己小;因为他既“虚己,取了奴仆的形像”,他怎么不成为比他自己小呢?但圣经真理告诉我们,他虽然取了奴仆的形像,并不因此失去那使他与父同等的上帝之形像。 在腓立比书里,使徒保罗足够清楚地将这区分介绍给我们,说:“他本有上帝的形像,不以自己与上帝同等为强夺的;反倒虚己,取了奴仆的形像,成为人的样式;并有人的样子”(腓2:7)。于是在本性上,上帝的儿子与父上帝同等,但在“样子”上比父小。因为在他所取的奴仆形像上,他比父小;但在他取了奴仆的形像以前,所有父的形像上,他是与父同等的。他在上帝的形像上是道,“万物是他造的”(约1:3);但他在奴仆的形像上“为女子所生,且生在律法以下,要把律法以下的人赎出来”(加4:4-5)。照样他在上帝的形像里造了人;他在奴仆的形像里被生为人。 依照奥古斯丁,“父是比我大的”,与“我从父出来的”,这两句话其意义相等。这表示:生他的人与出生的人,出来的源头与出来为子的关系,在父子间,其能力、权柄、荣耀等,并无大小之别。好像虽然光辉由光出来,却不是比光小,而是完全与光相等。因此虽然子从父出来,但在其神性上,不是比父小,乃是完全与父相等。 “你独一的真神,并你所差来的耶稣基督”(约17:1),这句经文也不可解释为:“独一的真神”只是父;而基督,是在父之下。相反“独一的真神”是三一上帝,三一上帝在内部关系,分为父子圣灵三个位格。因为各位格是相等完全的上帝之故,在这意义上,父是“独一的真神”;子也是“独一的真神”;圣灵也是“独一的真神”,而上帝是三位一体的“独一真神”。因此,独一的真神之父,差子来之时,应解释为:就是子从父子圣灵三位一体上帝所差来之意义。 当耶稣说:“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时,这句话决不能理解为父不是真理,不是生命之意义。父与耶稣完全为一,因为父的都是子的,子的也是父的,若耶稣就是真理、生命者,父也是真理、生命。又倘若父就是圣、义、爱者,耶稣也是圣、义、爱,在其本质,父子完全相等。 然而“道路”不属父的本质,而属于子的使命。“若不藉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约14:6),作为叫人到父那里去的道路,耶稣被差来世界。因此,父不能作为道路。道路是被差来世界为子之使命,由此,上帝与上帝的国才被连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