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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woaiyehehu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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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经如何看待自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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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0-15 11:34 | 显示全部楼层

有的信徒这样作神阻止了,但有的没有。将来去问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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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0-15 20:02 | 显示全部楼层

抑郁症的发生与脑内神经递质的再摄取有关,有相应药物治疗,能改善患者心境,避免悲剧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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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0-15 20:55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殷切盼望在2007-10-9 11:51:00的发言:


PS:一个小分享,如果在这个时候,帮不到他,

作为旁观者,赶快早点承认自己没有作用,不够属灵,都是无知的浅薄人。

是会令他的心理得些安慰的。



恩,这样是个智慧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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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0-15 20:56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黑客酋长在2007-10-14 0:14:00的发言:
自杀者,死路一条。.

你可以去当审判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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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0-16 11:07 | 显示全部楼层
太12:31(2)所以我告诉你们:人一切的罪和亵渎的话,都可得赦免;惟独亵渎圣灵,总不得赦免。
一个人一生中大小罪无数,有很多自己都记不起来了。
如果象有些人说的死的那一刻把所有罪都认清了,恐怕不太现实。
那么大罪小罪都是罪,比如说去世前忘了对说过的一句谎话认罪,那可也是罪。死了按那种说法可也一样是没机会了啊。
一个人从小到老每一个恶念都记得住吗?你都认罪了吗?
如果是个健忘症的信徒去世了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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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0-17 18:29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1930319303在2007-10-15 20:56:00的发言:

以下是引用黑客酋长在2007-10-14 0:14:00的发言:
自杀者,死路一条。.

可以去当审判官了..

以下是引用wanglingge在2007-9-28 19:05:00的发言:

有两个特例,其一:美国一个传道人的儿子上高一的时候交友不慎,染上了毒瘾;后来男孩子悔改信主,可是毒瘾屡禁不止;于是男孩子留下遗书自杀身亡了。遗书中说:“我爱爸爸妈妈;我爱耶稣。耶稣说:‘若是一只眼睛让你犯罪,就把它剜掉;少一只眼睛进天国,总比全手全眼下地狱要强。’我的身体被毒品的欲望辖制了,只有死亡才能让我享受基督里的自由。”

其二:911时,纽约世贸中心姊妹大厦撞击点上方楼层中,有基督徒不愿被火烧死,也不愿被烟熏死,反正是死路一条了,就打手机回家给太太:“Sweetheart, I love you! See you at the east gate of New Jerusalem! ”(亲爱的,我爱你!新耶路撒冷东门见!)然后纵身跳楼自杀。


“若有一只眼睛让你犯罪,就把它剜掉;少一只眼睛进天国,总比全手全眼下地狱要强”。人如果为了使眼睛不犯罪宁可把他剜掉,那他的眼睛也就不会使他犯罪了;人如果为了使手不犯罪宁可把手砍掉,那么他的手也就不会使他犯罪了。我们要消灭的是那个使我们犯罪的眼睛和手,除去我们属罪的眼睛就剩下清洁的属灵的眼睛,除去我们属罪的手就剩下清洁的为主做事的手。这里,主是教导我们除去住在眼睛和手里的罪恶,如同主教导我们要除去肉体里的罪恶而保留肉体一样,人如果甘心为主舍命,那他的肉体就不能够使他犯罪了,同样,若是一只眼睛让人犯罪,人若舍了这眼睛也就不犯罪了。为主舍命不是自杀,为主剜眼也不是自残。我们犯罪的时候可能是眼睛犯罪了也可能是手犯罪了,但是主教导我们的是除去那“让你犯罪”的眼睛和手,物质的眼睛和手怎么能够使人犯罪呢?不能。主从来没有教导过我们要通过摧残肉体来获得释放,这是对圣经的误解。主耶稣在要被钉十字架的时候灵里甘愿但肉身却发出不愿意,如果主耶稣作为人的生命与“被摧毁的自虐情绪”相合,那他就不为圣洁和神圣,乃是属罪的了,就和那些异端邪教的歧途没有区别!任何带有自残倾向的东西都是从魔鬼来的都是属罪的。

一个被毒品辖制的人自杀会得救吗?仅仅因为他说了一句感人至深的话吗?人的感情总是这样的脆弱,脆弱到因为同情就认同那是真理。一个没有被毒品辖制的人选择自杀会被定罪,一个被毒品辖制的人选择自杀倒不被定罪,这是你的逻辑吗?这样的逻辑是错误的。难道罪恶越多倒成为一个人得救的根据吗?断乎不是。一个人在毒品面前越陷越深这本身就是犯罪的不断恶化,这不能成为他为自己辩护成为得救者的理由。难得他有清醒的时候,但在那可贵的清醒的时候他却选择了自杀。难道清醒的时候不应该仰望主吗?难道不知道自己清醒的时候本身就是主给自己的时间和希望吗?但是他放弃主给他的力量和帮助,他利用这宝贵的力量和帮助来结束自己,然后还把责任推在主的身上。这就如同把他吸毒的责任推在主的身上一样!竟然还有这么多人一样地站在他的一边,真是让人心痛!!他能走到这一步,他对神的知道也不是一下子错误到这个地步!而是从一开始就错误,错来错去错到死点上来了。人不可能从正确走到错误,只有错误才导致错误。他若真的想死,可以求死嘛!以利亚向神求过死,约拿也求过,这不希奇。为什么不去向主求死而选择自己动手杀死自己?以自己取代主的就是犯罪。

错误的认识产生于错误的观念,人会产生这样的认识,首先是基于一种前提下的假设:神会冤狂一个人,使一个人所遇到的是他不应该遇到的。就拿那个世贸中心的人物来说,人为什么会认为他得救,因为这样的人认为“神让这样的事情临到他,一个不愿意被临到的人,这对他来说是不公平的,怎样才能弥补这种不公平?就是神赦免他使他得救!”神不会做错事!人首先拟定了神的错误这本身就错了。譬如说你,如果神临到你的是让为了坚持信仰而面对自己不愿意面临的死法,这个前提就是“神在你身上的做的工作所应得到的结果就是你要为主舍命”,给谁多向谁多要,这本来就是合宜的。但以理书中记着尼布甲尼撒王要将沙得拉、米煞、亚伯尼歌扔到火窑中,他们的话就是信心的明证,他们说:即便如此,我们所侍奉的神,能将我们从烈火的窑中救出来。王啊,他也必救我们脱离你的手;即或不然,王啊,你当知道我们决不侍奉你的神,也不敬拜你所立的金像!”

为什么要怀疑神的信实?神要临到谁的事情都是公义的。人会认识错误是因为人的观念中有这样的东西:神会将不该临到的事临到那信心软弱者身上。——神必按人的信心做事,他必不将难当的担子担给我们。泛是信心软弱的,神不会将难当的担子担给他。那临到艰巨的事情的,只有两样人:一种是向前得神赏赐的人,一种是向后步入沉沦的。前者,是神在他身上荣耀的工作得到成全,后者,是神在他身上的愤怒得到成全,二者,都是神的工作的成全,都是神向人收取他该收取的东西。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10-17 18:41:55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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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0-17 19:02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钓雪在2007-10-15 11:30:00的发言:

根据教会的传统,好像是根据俄利根的观念,可以毁损自己肢体某一部分以制服罪,但是不可以伤害自己生命以制服罪!生命在主耶稣!不合主的,就是敌主的。
我进过精神病好多几次,也体会过生不如死的心灵状态,但没有想过自杀。这又是为什么呢?
神全知全能,慈爱的能力超乎我们的想象!

人不想自杀,会有许多理由。有的人怕死所以根本不敢想自杀或者想想就过去了,那不过是对死亡的一种遐想而已;有的人爱生所以奋不顾身地求生好像他求永生一样,他不会去想自杀,这一切不过是他留恋生命内在的感觉而已;你没有想过自杀,在体会到生不如死的心灵状态的时候你仍然不会想到死亡,这当然会救你脱离犯罪,但同时这也证明在你的生命中,不会有什么使你爱之超过自己的生命。你爱的是被爱,而不是去爱,无论是爱神还是爱人,真正的爱是超越死亡的。

魔鬼袭击你的时候,你用什么抗衡呢?他当然是要治服你的生命让你的生命服从于他,你当然不乐意的。我很想知道,在你即将进入精神异常状态的时候,你是怎样对付的?而当你又回到正常状态的时候,你又是怎样面对你周围的人和事的?你认为你有什么不正常吗?还是你认为你比正常人更正常?你认为你能正确地理解正常人吗?是不是你的灵性和思维比他们更高明所以才会进入到常人无法理解的境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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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0-18 09:28 | 显示全部楼层
大罪小罪可都是罪。
别忘了,一句一生中说过的谎话,如果没有主的救赎,就不是完全人,和神憎恶的拜偶像一样不能算圣洁。
即使说谎排在罪的后面,好比有过不孝顺父母的行为,排在十诫的第五位。
而且无论谁在死前不可能认清自己一生犯的任何罪,谁的记忆也没好到把一生中几十年的每时每刻的生活细节都记得住,那就是说你不可能在死前认清罪了。
没有机会了吗?如果是这样对每个人可都是一样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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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0-18 18:05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qsecofr在2007-10-18 9:28:00的发言:
大罪小罪可都是罪。
别忘了,一句一生中说过的谎话,如果没有主的救赎,就不是完全人,和神憎恶的拜偶像一样不能算圣洁。
即使说谎排在罪的后面,好比有过不孝顺父母的行为,排在十诫的第五位。
而且无论谁在死前不可能认清自己一生犯的任何罪,谁的记忆也没好到把一生中几十年的每时每刻的生活细节都记得住,那就是说你不可能在死前认清罪了。
没有机会了吗?如果是这样对每个人可都是一样的啊!

既然大罪小罪都是罪而且没有人可以认清自己所有的罪,那么信的人也跟不信的一样都不得救吧!那么,信和不信的都没有分别了。

你这样的想法,诚然将信当成徒然的。信与不信必有界限,你不能拿着这个,就是“大罪小罪都是罪且没有人能认清具体的一切的罪”,来涂抹这个界限。

信心没有行为是死的,有信心就必有由信心发出的行为。有真信心,就必不至犯那失掉永生之罪,罪有当死的和不当死的,这就是界限。认罪不是行为上的,也不是理性上的,认罪是从灵的理性发出的行为。

主 审判人,主审判人不是以人子的身份来审判,审判人的,是主的道。我们这里也没有任何人有权柄来审判谁,只是谁说的是主的道就当服他,服的不是他这个人,乃是他讲的代表主的权柄的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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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0-18 20:13 | 显示全部楼层
信的人才能得救。而不是看罪的大小。我这里没说得救与不得救的条件,现在强调一下:得救是因为信。
而且恰恰是没有人能靠行为而不再有任何罪过,即使是信的人,所以才有信才能得救一说。
行为体现信没错,但任何人信了就没有犯罪的记录了?不可能,而且从信到他死都难免犯,即使他信。谁能说从信了后保证到死一个罪都没犯,而且也绝不会再犯一次?!
如果答案是:不能保证不犯,你就能说这人是不信吗,显然不行。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10-18 20:19:03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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