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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可惜不是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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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我和老公要离婚了,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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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8-3 09:3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说信,就是信靠的意思,那丈夫反复的对自己的妻子出秽语,你能说那是重生的吗?既不知道错,也不知道悔改.

圣经上哪里说不能再婚了?在引用前,请先明白它的含义.

我也只说: 如果他说离,那就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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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8-3 11:10 | 显示全部楼层
林前7:10 至于那已经嫁娶的,我吩咐他们,其实不是我吩咐,乃是主吩咐,说,妻子不可离开丈夫。
林前7:11 若是离开了,不可再嫁。或是仍同丈夫和好。丈夫也不可离弃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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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8-3 11:18 | 显示全部楼层

婚姻在神的眼中并不像有些人想象的可以那么随便, 爱结就结,爱离就离。
将来神在这件事上一定要审问我们的。

来13:4 婚姻,人人都当尊重,床也不可污秽。因为苟合行淫的人神必要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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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8-3 11:32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Thomas在2006-8-2 21:00:00的发言:

你觉得如果不是神配合的,就可以离婚了,是吗?既然已结了婚,就不能随便离婚。
如果你要找配偶的不是,你会发觉很多,是不是就代表婚姻不幸福了!确实不是,
那里能找到没有缺点的人呢!
何况,姊妹的婚姻问题都是由于与公婆的相处不和所引致,她与丈夫的感情是可
以的,你又何苦劝她离婚呢!这不是错误吗!夫妻搬开住不就能解决问题了吗!
你引用你老爸的说话,我觉得很有问题,你用不信者的说话来评击我们的信仰,
你觉得正常吗?


你还是没有明白我的意思。可能你很难明白。
“立志行善由得我,只是行出来由不得我。”我相信每一个基督徒都希望自己可以有纯正的信仰,热心的信仰,但事实上人生活在社会里,在这样一个社会里,当然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实际问题。
这个姐妹的遭遇已经很清楚了,也许她和他丈夫之间的矛盾更多的只是在吵架之后的气话,但这两个家庭已经不可能再水火相济了。作为一个旁观者,你当然可以轻轻巧巧地说“多祷告”“分开住”,那祷告期间的痛苦呢?你承担么?分开住买房子的钱呢?你出么?我的意思正是在此,不要看人挑担不吃力,自认为信心充足因此也这样要求别人。每个人都会有不同的境遇,局外之人往往是不能完全体会到其中的痛苦的,真正你到了这个境地的时候,你能保证你的信心一定比这个姐妹强么?彼得岂不是也曾认为他的信心无比强大么?
论到婚姻问题,在这里几年的老朋友也许会知道,我也濒临离婚的境地。但凭着信心和祷告,凭着神的爱,感谢主,我的家庭现在坚如磐石而且愈发幸福。我难道不知道祷告对于一段婚姻的重要性吗?只是,这次不是姐妹和他丈夫之间的问题,而是两个家族的矛盾,除非夫妻双方都可以诚心祷告先让彼此之间稳定下来,再为双方的家长祷告希望停止家族间的纷争,这样才有稍微弥补裂痕的希望,但是,现在的情形双方还可以同心祷告吗?
再说一句,不要因为自己是基督徒,就认为基督徒才是如何如何的好,不信的人就如何如何的不好,我一向提醒自己千万不能有这种思想。对于婚姻问题也是如此,非基督徒的婚姻就一定比基督徒的不稳固不幸福吗?基督徒不离婚究竟是因为爱,还是因为自我禁锢呢?神所希望看到的,是基督徒基于对神的爱,基于夫妻双方的爱能够抵挡魔鬼和世界,而不是仅仅为了一句“不可离婚”而被动地强迫自己处于结婚的状态形式上的“没有违背神”而心里早已远去千里。
我们的信仰,究竟应该是发自内心的信心、盼望和爱,还是应该紧守字句,就算自己早已对某些事情嗤之以鼻,但仍然以“技术上来说,我没有违背神的教导”而乐呢?
我们很幸运,我们拥有正确的信仰;但正确的信仰用不正确的方法去信仍然是错误的,各地的异端不少,尚称不上异端的奇怪行为(生病不去医院之类的)更多,这就是因为虽然有了正确的信仰,但没有正确的方法的结果。
我们究竟要形式,还是要实质?这是每一个基督徒都应该深思的问题。

另外说一句,这位姐妹如此的说法,原本就只是想希望得到一些大家的支持而已。如果单单的只是需要大家叫她祷告,她也不必来这里了。

还有,照弟兄的意思,非基督徒就不能批评基督徒了?大错特错了。非基督徒对基督徒的批评,我们尤其应该重视。正是因为这些那些并非真正出自信心的行为与普世的道德观价值观出现了矛盾,基督徒才会得到非基督徒的批评和责难,而这也正是许多人始终无法接受基督信仰的主要原因之一。中国那么多人为什么都不愿意信基督?还不是被一些基督徒错误的行为(生病不去看医生、勤跑教堂却不肯多去探望父母、从不参加家里在清明等传统节日的聚会活动[并没有叫谁一定要磕头上香什么的])吓住的?难道作为基督徒,我们就不应该思考这些问题,而是指着那些外邦人说:“你们等着下地狱吧。”吗?
我们究竟是该做世上的盐,世上的光,引领人们信主,还是用我们的特立独行表明我们的信仰,把外邦人都吓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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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8-3 12:10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圣殿骑士在2006-8-3 11:32:00的发言:

这个姐妹的遭遇已经很清楚了,也许她和他丈夫之间的矛盾更多的只是在吵架之后的气话,但这两个家庭已经不可能再水火相济了。分开住买房子的钱呢?你出么?为什么一定要买房子,租房子不可以吗!他们就是因为买房子,才会弄成今天的悲剧。

论到婚姻问题,在这里几年的老朋友也许会知道,我也濒临离婚的境地。
如果当时你离婚了,会不会很可惜呢!你应该将你的经验教异姊妹,而不是鼓吹她去离婚。况且他们夫妻原本是相爰的,只因姊妹与公婆相处不来,关系恶劣。

只是,这次不是姐妹和他丈夫之间的问题,而是两个家族的矛盾,除非夫妻双方都可以诚心祷告先让彼此之间稳定下来,再为双方的家长祷告希望停止家族间的纷争,这样才有稍微弥补裂痕的希望,所以搬开住就是最好的解决问题的办法!


各地的异端不少,尚称不上异端的奇怪行为(生病不去医院之类的)这些是异端,提来干嘛?

另外说一句,这位姐妹如此的说法,原本就只是想希望得到一些大家的支持而已。是不是要支持她离婚才对

还有,照弟兄的意思,非基督徒就不能批评基督徒了?如果基督徒的行为有错,不信的人当然是可以批评了。我们也应重视及反省。但你引用你老爸的话是批评我们的信仰,难道你不明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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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8-3 12:16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rebirth在2006-8-3 9:36:00的发言:
我们说信,就是信靠的意思,那丈夫反复的对自己的妻子出秽语,你能说那是重生的吗?既不知道错,也不知道悔改.

圣经上哪里说不能再婚了?在引用前,请先明白它的含义.

我也只说: 如果他说离,那就离吧.

有时人在火遮眼的时候,便会失去理智,做出不该做,说出不该说的话来,
基督徒也不一定能幸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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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8-3 12:28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followjesus在2006-8-3 11:10:00的发言:
林前7:10 至于那已经嫁娶的,我吩咐他们,其实不是我吩咐,乃是主吩咐,说,妻子不可离开丈夫。
林前7:11 若是离开了,不可再嫁。或是仍同丈夫和好。丈夫也不可离弃妻子。


以下是引用followjesus在2006-8-3 11:10:00的发言:
林前7:10 至于那已经嫁娶的,我吩咐他们,其实不是我吩咐,乃是主吩咐,说,妻子不可离开丈夫。
林前7:11 若是离开了,不可再嫁。或是仍同丈夫和好。丈夫也不可离弃妻子。


七11 然而,他承认在一些极端的事例中,妻子有必要离开丈夫。在这样的情况下,她必须不可再嫁,或是仍同丈夫和好。纵使是分居,婚盟仍没有终止;相反在分居的时候,主有机会医治裂痕,并将两者挽回,从新建立他们与主,并他们两者之间的关系。给丈夫的命令是不可离弃妻子。作丈夫的没有例外可言。

这么说来,我想,也许可以彼此分开些时候,各自思量.
对这位姊妹的丈夫,反复出口这么污秽的言语,真是不听主的教诲,这能是圣灵结出的果子并属灵的身吗?我不能论断,求主监察各自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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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8-3 12:32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Thomas在2006-8-3 12:16:00的发言:

有时人在火遮眼的时候,便会失去理智,做出不该做,说出不该说的话来,
基督徒也不一定能幸免。


你岂能反复过犯?小于口舌之毒,大至奸淫??
其实本不分大小,只是人看轻这,看重那.
其实也分大小,主说:不可奸淫.
这不是借口.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8-3 12:34:42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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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8-3 13:19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Thomas在2006-8-3 12:10:00的发言:

这个姐妹的遭遇已经很清楚了,也许她和他丈夫之间的矛盾更多的只是在吵架之后的气话,但这两个家庭已经不可能再水火相济了。分开住买房子的钱呢?你出么?为什么一定要买房子,租房子不可以吗!他们就是因为买房子,才会弄成今天的悲剧。
照你的意思,基督徒就不该买房子?租房子的物质条件就一定是他们能承担的吗?租了房子就是和家族断了六亲可以不受父母亲情的影响了?说得好听一点,太理想化了吧。

论到婚姻问题,在这里几年的老朋友也许会知道,我也濒临离婚的境地。
如果当时你离婚了,会不会很可惜呢!你应该将你的经验教异姊妹,而不是鼓吹她去离婚。况且他们夫妻原本是相爰的,只因姊妹与公婆相处不来,关系恶劣。
我已经说了,我的情形和这位姐妹的情形是完全不同的,夫妻两人的问题容易通过祷告来解决,因为夫妻本为一人,而家族之间的问题则并非如此,弄到后来,要么要老婆,要么要父母,如果是你,你如何选择?!如果你可以轻易选择的话,那我只能说,你对你的父母太冷漠了。

只是,这次不是姐妹和他丈夫之间的问题,而是两个家族的矛盾,除非夫妻双方都可以诚心祷告先让彼此之间稳定下来,再为双方的家长祷告希望停止家族间的纷争,这样才有稍微弥补裂痕的希望,所以搬开住就是最好的解决问题的办法!
住在一起不一定会有裂痕,搬开住也不能弥补已经存在的裂痕,这是血肉亲情的问题,不是住在哪里的问题。我都说了你不懂的。


各地的异端不少,尚称不上异端的奇怪行为(生病不去医院之类的)这些是异端,提来干嘛?
不要老拿异端这个词来说事好不好。对于信仰来说,只有正确的和不正确的,异端和不正确之间只是量的差别而已,偏执下去就是异端!

另外说一句,这位姐妹如此的说法,原本就只是想希望得到一些大家的支持而已。是不是要支持她离婚才对
我信的神,是又真又活的神,不是一个没有目的而故意把他的儿女放在苦难里的神。而且这位姐妹原本就是忍无可忍了才会做出这样的决定,别说是一个基督徒,就是一个非基督徒,还是一个女人,难道就这么容易轻言离婚吗?既然她已经决定了,为什么不让她好过一些,非要再用这种荒谬的态度来摧残她原本已经受伤的心灵,这是你的神教你的吗?我的神只叫我要爱人,没有教我去逼迫人!

还有,照弟兄的意思,非基督徒就不能批评基督徒了?如果基督徒的行为有错,不信的人当然是可以批评了。我们也应重视及反省。但你引用你老爸的话是批评我们的信仰,难道你不明白吗?
我应该解释得更清楚一些,这是我的错。对于每一个人来说,有信仰都是好事,尤其对于基督徒来说,信一个真正的神是美好的。但是就像练气功会走火入魔一样,一旦信仰的方式方法发生了偏差,同样会发生巨大的错误——极端例子就像你所说的异端,所以,要时刻注意如何去信仰,不要走着走着走错了道路堕入深渊。而这个标准是什么?荣神益人。这是本质,而不是条条框框,不是规则,不是字句。象姐妹这个情况,我们通过信仰和精神逼迫她,让她继续在这样的家庭中受尽“精神上的家庭暴力”生活下去,如果出了些什么事,或者她的精神崩溃了,那我们应该为她惋惜,还是为她遵守了那些字句而拍手叫好?再举个例子,有姐妹当年在信主或者不信主的时候嫁了人,却嫁错了人遭遇了严重的家庭暴力,你的意思是不是宁可活活被打死也要守住“不可离婚”这四个字?!真是太荒谬了!
基督徒之为基督徒,首先应该是一个人,需要有人性!“字句乃是叫人死,精益乃是叫人活。”为什么这么简单的道理就是有人搞不明白?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8-3 14:07:50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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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8-3 16:59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圣殿骑士在2006-8-3 13:19:00的发言:
这个姐妹的遭遇已经很清楚了,也许她和他丈夫之间的矛盾更多的只是在吵架之后的气话,但这两个家庭已经不可能再水火相济了。分开住买房子的钱呢?你出么?为什么一定要买房子,租房子不可以吗!他们就是因为买房子,才会弄成今天的悲剧。
照你的意思,基督徒就不该买房子?租房子的物质条件就一定是他们能承担的吗?租了房子就是和家族断了六亲可以不受父母亲情的影响了?说得好听一点,太理想化了吧。他们很明显现在没有这个经济能力,就不该买房子。租房子是他们能够承担的。

论到婚姻问题,在这里几年的老朋友也许会知道,我也濒临离婚的境地。
如果当时你离婚了,会不会很可惜呢!你应该将你的经验教异姊妹,而不是鼓吹她去离婚。况且他们夫妻原本是相爰的,只因姊妹与公婆相处不来,关系恶劣。
我已经说了,我的情形和这位姐妹的情形是完全不同的,夫妻两人的问题容易通过祷告来解决,因为夫妻本为一人,而家族之间的问题则并非如此,弄到后来,要么要老婆,要么要父母,如果是你,你如何选择?!如果你可以轻易选择的话,那我只能说,你对你的父母太冷漠了。我建议他们搬开住,并没有要他们不要父母,他们同样可以去关心照雇父母。记住搬开住不等于不要父母。

只是,这次不是姐妹和他丈夫之间的问题,而是两个家族的矛盾,除非夫妻双方都可以诚心祷告先让彼此之间稳定下来,再为双方的家长祷告希望停止家族间的纷争,这样才有稍微弥补裂痕的希望,所以搬开住就是最好的解决问题的办法!
住在一起不一定会有裂痕,搬开住也不能弥补已经存在的裂痕,这是血肉亲情的问题,不是住在哪里的问题。我都说了你不懂的。我真不懂你的思维!现在他们的关系是有裂痕,不可能再一起住。搬开住之后,他们同样可以孝敬父母,经过一段时日,便能弥补昔日的裂痕。

各地的异端不少,尚称不上异端的奇怪行为(生病不去医院之类的)这些是异端,提来干嘛?
不要老拿异端这个词来说事好不好。对于信仰来说,只有正确的和不正确的,异端和不正确之间只是量的差别而已,偏执下去就是异端!
你拿不合真理的人的作法来说,有什么说服力!

另外说一句,这位姐妹如此的说法,原本就只是想希望得到一些大家的支持而已。是不是要支持她离婚才对
我信的神,是又真又活的神,不是一个没有目的而故意把他的儿女放在苦难里的神。而且这位姐妹原本就是忍无可忍了才会做出这样的决定,别说是一个基督徒,就是一个非基督徒,还是一个女人,难道就这么容易轻言离婚吗?既然她已经决定了,为什么不让她好过一些,非要再用这种荒谬的态度来摧残她原本已经受伤的心灵,这是你的神教你的吗?我的神只叫我要爱人,没有教我去逼迫人!
我有逼迫她吗?我的意见,她可以不理,但我绝对是为她利益出发。

还有,照弟兄的意思,非基督徒就不能批评基督徒了?如果基督徒的行为有错,不信的人当然是可以批评了。我们也应重视及反省。但你引用你老爸的话是批评我们的信仰,难道你不明白吗?
我应该解释得更清楚一些,这是我的错。对于每一个人来说,有信仰都是好事,尤其对于基督徒来说,信一个真正的神是美好的。但是就像练气功会走火入魔一样,一旦信仰的方式方法发生了偏差,同样会发生巨大的错误——极端例子就像你所说的异端,所以,要时刻注意如何去信仰,不要走着走着走错了道路堕入深渊。而这个标准是什么?荣神益人。这是本质,而不是条条框框,不是规则,不是字句。象姐妹这个情况,我们通过信仰和精神逼迫她,让她继续在这样的家庭中受尽“精神上的家庭暴力”生活下去,如果出了些什么事,或者她的精神崩溃了,那我们应该为她惋惜,还是为她遵守了那些字句而拍手叫好?再举个例子,有姐妹当年在信主或者不信主的时候嫁了人,却嫁错了人遭遇了严重的家庭暴力,你的意思是不是宁可活活被打死也要守住“不可离婚”这四个字?!真是太荒谬了!
基督徒之为基督徒,首先应该是一个人,需要有人性!“字句乃是叫人死,精益乃是叫人活。”为什么这么简单的道理就是有人搞不明白?
两个例子完全不同,姊妹遇到的困难完全不用离婚来解决问题!如果有更好的办法,为什么一定要选择离婚呢!

好了!我与你都不用再说下去,相信姊妹已经知道如何决择了,不用你我操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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