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3.关于财物,圣经有什么教训?
(1)诚实的劳动与工作,应当得到报酬.圣经上说:"工人得工价是应当的"(路10:7),"若有人不肯作工,就不可吃饭"(帖后3:10);
(2)圣经上讲的"贪财",与正当的收入有根本的区别.贪财是指损人利己,惟利是图,以各种不正当的手段来谋求私利:所以圣经上告诫说:"不可贪恋人的房屋,也不可贪恋人的......牛驴并他一切所有的"(出20:17),"不贪不义之财"(提前3:3.8).正当收入是指凭诚实正直的劳动而增加的收入,这乃是上帝的赐福(参申28:2-6);
(3)圣经明确指责剥削与压榨(参摩2:6-7,6:3-7;雅5:1-4),反对放债取利和收受贿赂(出23:8;诗15:5);
(4)对于一切正当的收入,我们也应当看为是神的托付(参路19:11-13),既不滥用,也不吝啬;而是按主的旨意使用,并乐意帮助人(参徒20:33-35;加6:10),乐意奉献(参出35:4;林后9:6-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