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友之光』基督徒网络交流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查章节:  
查经文:
查看: 1523|回复: 6
收起左侧

异梦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3-9-15 16:5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今天来到这个网站发自内心的与各位亲爱的弟兄子妹交通。 我虽信主多年,也已经受洗,但一直以来都是软弱度日,若不是靠着神的保守,也许我早已死在撒旦的死亡陷阱中了。 想起我近些日子以来所犯之罪恶,我心倍感惭愧。需要说明的一点就是所犯之罪却一直未能悔改,每每忏悔,却每每犯罪,如此循环,约有好几年了(早已超出77次的限制数目了) 在我离开神的这些日子里,我尽情沉浸在犯罪的喜乐之中难以自拔,除了杀人,放火和拜偶像之罪外,圣经中所有禁止的罪我都犯尽了。我的心离神愈来愈远,有时候甚至想我所信的充其量只是个宗教信仰而已(因为我想人类现在发展前景很看好,上帝不会让世界末日临到我们,人类将会越来越文明,科技将会越来越发达),不必太放在心上,还有过一些消极的想法,神的家中那么多的儿女,多我一个少我一个都无所谓。 直到前几天的一个晚上,我在一场异梦中被惊醒了。梦中我好象是在妈妈为我准备的新房子里(因为家里最近筹备买新房,是妈妈乞求已久的)妈妈在和我说话的时候,突然一阵狂风大做,顷刻间周围只剩下砖头碎片,而后有听见残叫声,好象是被狂风卷上天的人的叫声,那时我心里面本能的只有一个反应:主来的日子到了。 我和妈妈面对面的跪地祈祷,我心里面有几分担忧,只是叹息的祈祷,求主原谅我在罪恶面前的失败,企求主宽恕我;妈妈也焦急的祷告。再梦中唯一的强烈感觉就是着急。因为日子已到,以后在没有机会了,我怕我最后的下场是被主抛弃。 一场异梦之后,我想了好长时间,随后,第二天,我遵照妈妈的嘱咐去附近的教堂聚会了(这之前我已经有近一个月的时间没有聚会了,因为犯罪没脸来到神的面前,认为上帝不会相信我了,我自己对自己也没有信心了,有点破管子破摔的想法) 自那次聚会后,我一直没有来到神的面前忏悔。我该怎么办?恳求这里的弟兄子妹给我一个确切的答案,我这样知错不改的人还该不该继续走下去?
发表于 2003-9-15 17:04 | 显示全部楼层
忧伤痛悔的心主必不轻看。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3-9-15 17:09 | 显示全部楼层
弟兄,我也有你这样类似的犯罪(知罪不改,一而再再而三的犯)后来,在祷告中,在聚会中,感觉我亏欠主的太多,太多,所以我现在应该说已经改了,是在慢慢的改。我想,像你这样的基督徒,是应该多祷告,多反醒,多来到主的面前认罪。主是爱我们的,可能这是他对你的试炼吧。但你要经的起神的试炼呀! 祝你早日悔改,别忘了主的爱是奇妙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3-9-15 19:50 | 显示全部楼层
在上帝的眼中, 你是独一无二的, 是他所宝贝的, 是耶稣基督用重价赎买回来的 ! 一个人只要你自己不清看自己, 没有人能(会)清看你 。 好好回到神的面前, 安静在他的里面, 再次向这位慈爱的天父敞开你的心, 他将展开温柔的膀臂来迎接您, 就像圣经里描述的浪子回头的故事一样 。 因为他的怒气只是转眼之间, 他的慈爱却是长久的。 天父爱我们爱到底 ,将残的灯火他不吹灭 ! 现在你要做的事就是立即起来投入他的怀中!  也许这对你很不容易, 但是只要你立下心志对说:主啊, 我愿意重新回到你的里面, 但靠着我自己没力量完成, 求主帮助我赐给我力量。 也可以请您身边的弟兄姐妹为你的灵性生命来代祷, 我们也会为你祷告。  希望您能尽快走出这样的光景, 阿门 !  神要保守祝福您直到见他的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3-9-16 08:01 | 显示全部楼层
亲爱的弟兄你好!   我想一个人犯罪是免不了的,我们是常常得罪主,但主是有慈爱的,当然主的慈爱不能成为我们犯罪的借口,象保罗所说,难道我们去犯罪叫恩典显多吗?至于你说77次,我想我在主面前说不定有7百多次呢。这不是说我们故意去犯罪,有时候是不经意中也会得罪主,你说是吗?你现在有没有试过在主面前倾心吐意的祷告,就是把你一切的罪向主陈明,所有的罪一样一样在主面前承认,求主赦免,我想这样对你的里面会有帮助的,特别是我们这一度离开主的人,当我们回到主面前时,会觉得内疚的不得了,我们真得要彻底在主面前倒空自己,我相信慈爱的主必定会怜悯我们。          求主帮助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3-9-16 09:58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谢各位弟兄子妹的亲切留言,来到这里,我能真切的感到神家中的温暖。真的,看到你们的留言,感觉弟兄子妹是那么的亲切可爱。我会照你们的建议去做的,再一次来到主面前倒空自己,忏悔。希望以后能有更多时间和机会和你们交通。我真的很好喜欢你们!愿满有慈爱的主常与你们同在!阿门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3-9-16 10:30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谢主 !!!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小黑屋|手机版|恩友之光 ( 桂ICP备2023005629号-1 )

GMT+8, 2025-6-8 04:59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