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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认为上帝的拣选是:1、直接按名字拣选出来。2、定了一种方法,看人如何去做,根据他们的做法选出来。
3、以上两种方式都有。
对于救恩,如果你认为是第二种,那么就是上帝完成救赎计划后,就看你信还是不信。
信的人不被定罪,不信的罪已经定了,因为他不信神独生子的名。
如果你认为是第一种,那就是他把你领到救主面前,把信放在你心里,使你可以信。
我们得救是本乎恩也因着信,这并不是出于自己,乃是神所赐的。
如果你本来是光明之子,就会来就光。你如果黑暗之子,就会惧怕光。
他从埃及召出自己的儿子来,这句话不是单对主耶稣说的,而是所有属于自己的人。
有我与你同在,必没有人下手害你,因为在这城里,我有许多的百姓。
外邦人听见这话,就欢喜了,赞美 神的道;凡预定得永生的人都信了。
人必须重生才是上帝的儿女,才是光明之子。而耶稣完成了这个渠道,使人能成为上帝的儿女。
凡接待他的,就是信他名的人,他就赐他们权柄,作神的儿女。
“我要怜悯谁,就怜悯谁;要恩待谁,就恩待谁。”
救恩既然是恩,那就是神的主权,愿意给谁就给谁。按着神的公义人受审判,但因着神的怜悯,人得着救恩。
所以预定和拣选那是神的主权,他愿意用什么方法就用什么方法,愿意给谁就给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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