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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jameszhu在2003-7-30 14:12:08的发言:
犯奸淫的人不能进神的国。林前6:9-10
这句话不是单从字面去理解的。
哥林多前书6章9-10节还有很多的话:“你们岂不知不义的人不能承受神的国吗?不要自欺!无论是淫乱的、拜偶像的、奸淫的、作娈童的、亲男色的、偷窃的、贪婪的、醉酒的、辱骂的、勒索的,都不能承受神的国。”
注意,在这里神说得很清楚,“辱骂的”,“醉酒的”,“贪婪的”……都不能进入神的国。我们当中谁没有骂过人?谁没有起过贪心?圣经还有一句话,不知大家看过没有:
“惟有胆怯的、不信的、可憎的、杀人的、淫乱的、行邪术的、拜偶像的和一切说谎话的,他们的分就在烧著硫磺的火湖里,这是第二次的死。”(启21:8)
如果从字面来看,我们当中有谁可以举手说自己一定可以进天国?别的不说,单单“胆怯的”、“说谎话的”都不能进入神的国。那么我们有没有胆怯过?有没有说谎过?如果有,那么是不是表示我们没有资格再进入神的国了么?等待我们的只有烧著硫磺的火湖?
其实圣经在这里不是说所有拜偶像的、犯奸淫的、作男妓的、同性恋的、偷窃的、贪婪的、醉酒的、辱骂人的、勒索的,胆怯的、不信的、可憎的、杀人的、淫乱的、行邪术的、和一切说谎话的都必然被拒于天国之外。他的意思也不是说基督徒犯这些罪就会失丧,而是说,如果一个人持续犯这些罪而不知悔改,只能表明犯这些罪的人根本就不是基督徒。一个基督徒可能会面对情欲的挣扎,但绝不应该继续犯那些罪。那些自称为基督徒,却仍旧沉溺在这些罪行中、毫无悔意的人,便需要在基督面前重新检讨一下,到底他们是否真正相信基督。不信基督的人,自然无法进入神的国。
但是那些真正信基督的人,倘若犯了这些罪,神的话语很清楚是这样说的:
“我们若说自己无罪,便是自欺,真理不在我们心里了;我们若认自己的罪, 神是信实的,是公义的,必要赦免我们的罪,洗净我们一切的不义。”(约壹1:8-9)
“若有人犯罪,在父那里我们有一位中保,就是那义者耶稣基督。”(约壹2:1)
约翰再向那些感到内疚、认为会被定罪的人作出保证。只要我们认罪悔改,神是信实的,是公义的,必要赦免我们的罪这应许。他是信实的,因为他已应许要施行赦免,并会照他的应许而行。他是公义的,因为主耶稣在十字架上已成就了代赎的工作,因此他有公义的基础可以施行赦免。他不但保证会施行赦免,还会洗净我们一切的不义。
我们认自己的罪时,必须相信他会赦免我们,因为神的话语是具有权威的。他既赦免了我们,我们也当原谅自己。作为一个基督徒,对罪保持一颗敏感的心是好的,这样可以让我们经常走在正路当中。但是,我们也不要看自己高过神,既然神都已经在基督里赦免了我们,那么我们还有什么理由不原谅自己呢?主都不定我们的罪了,我们还有什么理由定自己的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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