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aaron123123123 于 2021-3-27 16:16 编辑
一、乐园与阴间,天堂与地狱
乐园(英文paradise)与天堂(英文heaven,天、天上)都是神所创造的;阴间(英文grave)与地狱(英文hell)也都是神所创造的。
乐园与天堂,是神为他所喜悦的人,相信他并得到他的救恩的人所预备的;而阴间与地狱,则是神为刑罚的缘故所创造的,是神为魔鬼一族,以及不相信基督救恩的人所预备的。
乐园与天堂的权柄当然在于神;实际上,阴间与地狱的主权也是在于神,并且从来没有改变过。
阴间的钥匙(代表有掌握阴间的权势)一直也是神在掌管着,一直是在神的手里,从来没有改变过,阴间是神一直在掌权。罪人死后,判断其灵魂进入阴间,是光明与公义的审判。并不像有的信息所说,“阴间是所谓的阴暗权势在掌权”,从来没有这回事。
启1:18 又是那存活的;我曾死过,现在又活了,直活到永永远远;并且拿着死亡和阴间的钥匙。I am he that liveth, and was dead; and, behold, I amalive for evermore, Amen; and have the keysof hell and of death.
有人就据此以为,主耶稣是从死里复活以后,才开始“拿着死亡和阴间的钥匙”的;这是有问题的。若是“果真如此”,这应该也是指“人而神”的主耶稣而言;神一直掌管着阴间的钥匙、死亡的钥匙。
但圣经怎么又说,魔鬼掌握着“死亡的权柄”呢?
来2:14 儿女既同有血肉之体,他也照样亲自成了血肉之体,特要藉着死,败坏那掌死权的,就是魔鬼。 Forasmuch then as thechildren are partakers of flesh and blood, he also himself likewise took partof the same; that through death he might destroy him that had the power of death, that is, the devil;
这应该是说,魔鬼撒但有权柄、有能力,能引诱世人犯罪,并持续在罪中,因着人的犯罪,使人得着死亡的结局(“人的第一次的死亡”?应该是指“人的第二次的死亡”);这并不是说,魔鬼掌管、管理着阴间(以及地狱),掌管着使人死亡,使人的灵魂(以及以后人复活后的“灵体”)进入阴间、地狱的权能。
“那掌死权的,就是魔鬼”,对应的英文是:“him that had the power ofdeath, that is, the devil”,直译就是:“他有着死亡的大能,就是魔鬼。”语句里并没有“魔鬼有着掌握死亡的权柄”的意思。
约壹5:19 我们知道我们是属神的,全世界都卧在那恶者手下。Andwe know that we are of God, and the whole world lieth in wickedness.
这也只是说,魔鬼及罪恶有使人死亡(致人死亡)的能力。
阴间与地狱(“永远的火湖”)还是有明显的区别的,乐园与天堂(“天,天上”)也是有区分的;也有人曾以“阴间是地狱的前厅”、“乐园是天堂的前厅”,来作形象的比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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