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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经时间:利2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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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4-2 23: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圣经》和合本
利未记:
21:1 耶和华对摩西说:“你告诉亚伦子孙作祭司的说:‘祭司不可为民中的死人沾染自己。
21:2 除非为他骨肉之亲的父母、儿女、弟兄,
21:3 和未曾出嫁作处女的姐妹,才可以沾染自己。
21:4 祭司既在民中为首,就不可从俗沾染自己。
21:5 不可使头光秃,不可剃除胡须的周围,也不可用刀划身。
21:6 要归 神为圣,不可亵渎 神的名,因为耶和华的火祭,就是 神的食物,是他们献的,所以他们要成为圣。
21:7 不可娶妓女或被污的女人为妻,也不可娶被休的妇人为妻,因为祭司是归 神为圣。 
21:8 所以你要使他成圣,因为他奉献你 神的食物。你要以他为圣,因为我使你们成圣的耶和华是圣的。
21:9 祭司的女儿若行淫,辱没自己,就辱没了父亲,必用火将她焚烧。
21:10 在弟兄中作大祭司,头上倒了膏油,又承接圣职,穿了圣衣的,不可蓬头散发,也不可撕裂衣服;
21:11 不可挨近死尸,也不可为父母沾染自己;
21:12 不可出圣所,也不可亵渎 神的圣所,因为 神膏油的冠冕在他头上。我是耶和华。
21:13 他要娶处女为妻。
21:14 寡妇或是被休的妇人,或是被污为妓的女人,都不可娶,只可娶本民中的处女为妻。
21:15 不可在民中辱没他的儿女,因为我是叫他成圣的耶和华。’”
21:16 耶和华对摩西说:
21:17 “你告诉亚伦说:‘你世世代代的后裔,凡有残疾的,都不可近前来献他 神的食物。
21:18 因为凡有残疾的,无论是瞎眼的、瘸腿的、塌鼻子的、肢体有余的、
21:19 折脚折手的、
21:20 驼背的、矮矬的、眼睛有毛病的、长癣的、长疥的,或是损坏肾子的,都不可近前来。
21:21 祭司亚伦的后裔,凡有残疾的,都不可近前来将火祭献给耶和华。他有残疾,不可近前来献 神的食物。
21:22 神的食物,无论是圣的、至圣的,他都可以吃。
21:23 但不可进到幔子前,也不可就近坛前,因为他有残疾,免得亵渎我的圣所。我是叫他成圣的耶和华。’”
21:24 于是,摩西晓谕亚伦和亚伦的子孙,并以色列众人。

《圣经》现代中文译本
利未记:
21:1 上主吩咐摩西要告诉亚伦系的祭司:“除了参加自己的父母、儿女、兄弟,或未出嫁的姊妹等近亲的葬礼外,祭司不可因参加任何葬礼而玷污了自己。
21:2 (并于上节)
21:3 (并于上节)
21:4 他也不可因参加姻亲的葬礼玷污了自己。
21:5 “祭司不可剃头、修胡须,或割自己的身体来表示哀悼。
21:6 他必须圣洁,不可侮辱我的圣名;因为他向我——上主献火祭,就是给他上帝的食物。
21:7 祭司不可跟妓女、非处女,或离过婚的女子结婚,因为他是圣化归上帝的。
21:8 人民必须看祭司为圣洁的,因为他向我献食物祭。我是上主;我是圣洁的,我使我的子民成为圣洁。
21:9 若有祭司的女儿沦为妓女,她是侮辱了自己的父亲,必须用火刑烧死。
21:10 “大祭司的头上被圣油膏过,承受了圣职,穿祭司礼服,不可在哀伤期间蓬头散发,撕裂衣服。
21:11 他不可离开圣所,进入丧家;即使是自己的父母死了也不可,免得污辱他自己和我的圣所,因为他已经奉献给我——上主了。
21:12 (并于上节)
21:13 他必须跟处女结婚,
21:14 不可跟寡妇、离过婚的女子,或妓女结婚,只可跟本族里的处女结婚。
21:15 他不可使自己的儿女成为不洁净的;我是上主,我已经选立他作大祭司。”
21:16 上主吩咐摩西告诉亚伦:
21:17 “你的后代中,任何身体有残缺的人不可向我献食物祭;这是世世代代该遵守的条例。
21:18 凡身体残缺的,无论是瞎眼的、瘸腿的、五官不正的、畸形的、
21:19 手脚残废的、
21:20 驼背的、矮小的、眼睛有毛病的、有皮肤病的,或阉人,都不可向我献祭。
21:21 亚伦祭司的后代,凡身体残缺的都不可向我献火祭,因为残缺的人不能向上帝献食物祭。
21:22 这样的人可以吃献给我的祭物,无论圣或至圣的都可以吃。
21:23 但是,因为他的身体有残缺,他不可接近至圣所前面的幔子,也不可接近祭坛。他不可玷污我圣所中的圣物。我是使这些东西圣化的上主。”
21:24 以上是摩西告诉亚伦、他的儿子们,和以色列全体人民的话。

读经指引:

1、身体残缺的祭司子孙不可作什么?可作什么?这表达了什么属灵的教训?

2、大祭司不可为父母举丧,须以圣工为重。今日信徒若要在神和家人当中作出取舍时,应以谁为重?

3、祭司是民众的属灵领袖,须在择偶及身体上遵守更严格的要求,并且不可在丧礼上沾染不洁。今日神对教会的属灵领袖是否也有更严谨的要求?
 楼主| 发表于 2020-4-2 23:14 | 显示全部楼层
祭司圣洁的条例
祭司圣洁的条例

  在旧约的律法中,常提到有关祭司的条例。因为祭司是事奉神的人,他的生活见证有重大的影响力,所以必须有更严谨的规范与要求。祭司既为神的代表,神对他们的要求也就高过一般人,正如圣经所说“多给谁,就向谁多取”(路12:48)。

  神对祭司的要求非常严格,神要求作祭司的一定要分别为圣,并且要比别人更圣洁。利未记二十一章就是讲到祭司的圣洁条例,基本上圣经是从“祭司的尊荣”、“尊神为圣”与“圣俗有别”三个方面来说明。

  一、在习俗上圣洁(1-6节)

  首先神提醒他们记得自己的身份,因为他们在民中是为首的(4节)。既是属灵的领袖,祭司的一言一行都有示范的作用,所以神对祭司有更严谨的要求。世上的领袖常自以为自己在法律之上,有不守法的特权。但神的话告诉我们,为首的就应该自觉成为别人的榜样。

  在日常生活和习俗上,祭司要始终保持其职分的尊严与圣洁。在生活中有些风俗是来自传统,虽然流行,虽然百姓可以作,即使不算罪恶,祭司也不可作,他们必须避免任何形式的污秽。

  例如:祭司不可随从通常哀悼死者的习俗,以免接触死尸而沾染不洁(1节),这样他们就不能在圣所主持献祭了。但也有例外的情况,就是自己的至亲去世时,祭司可以为他们举丧(2节),可见神也顾念人的亲情。

  祭司不可学外人一样剃光头和胡须,也不可效法外邦人纹身。剃头、剃须、用刀划身都是异教的丧礼仪式,有取悦死人和所拜偶像之意。这种损及身体完美,破坏圣洁形象的举止,都在严禁之列。

  接着神再次强调,祭司是在神的面前主礼献祭的,也就是直接在神的面前事奉,而神是全然圣洁的神,所以对祭司当然有更高的标准。祭物是经祭司的手而献的,作为献祭者,理应要手洁心清,不可带着污秽的手去献祭。

  二、在婚姻上圣洁(7-9节)

  祭司的婚姻也要特别严谨,凡妓女,被污,或被休的妇人,祭司都不可娶来为妻,他们只能娶处女或其他祭司的遗孀为妻。因为祭司是归神为圣(7节),神也把他们分别为圣(8节)。

  神对祭司婚姻的要求比一般百姓高,因为他们世世代代作祭司,婚姻必须绝对圆满,没有瑕疵。神期望民众的属灵领袖能够亲身成为婚姻和家庭的最理想的楷模,这是他借着这些律法向人启示的心意。祭司本身要知道自己既已经分别为圣,婚姻那么重要的事,岂可随便呢?

  神对祭司婚姻圣洁的要求,也包括他的家人在内。祭司的女儿如果有不道德的行为,不但羞辱自己,也羞辱父亲,因此要施以火刑。百姓中的少女犯了罪,要按照她罪行的程度来决定对她的处罚;但如果祭司的女儿行淫,那就只能处以火刑了。

  神特别强调祭司“是归神为圣”的,这句话进一步说明了祭司在神眼中的不同。其实以色列百姓就已经是归神为圣了,显然祭司的归神为圣有更深的意义,因为他们是分别中的分别,拣选中的拣选,为要专心事奉神,连摩西都要以他们为圣。

  因此,祭司的归神为圣不只是祭司自己认知的问题,神也要以色列百姓如此认知,如果百姓能够以祭司为圣,尊重祭司的职分,自然就会以神为圣,敬畏他们的神。

  三、在行动上圣洁(10-15节)

  这几节经文是有关大祭司的律例。前面祭司的规矩十分严格,接下来大祭司的规矩就更加严格了,他们的一举一动都要分别为圣。

  在所有的祭司中,只有大祭司头上倒了膏油,因此大祭司比众祭司更尊荣。这膏油象征属灵的冠冕(12节);冠冕乃是荣耀的象征,神膏油的冠冕更是荣耀中的荣耀,而且他们是穿了圣衣在事奉。因此,大祭司有两个必须注意的地方:

  一个是仪容,大祭司不可蓬头散发,也不可撕裂衣服,免得衣冠不整,有失体统。以色列人遇到重大灾祸,或是亲人去世,常以蓬头散发、撕裂衣服表示哀痛。但是大祭司不可以这样,而且这样的外表,反映他们的心情和心境都十分不好,这样的情况怎能献祭呢?

  另一个是婚姻,大祭司在婚姻上必须娶圣洁的处女为妻,才不致玷污他的圣洁,并确保后代的纯洁。普通祭司还可以娶其他祭司的遗孀为妻,但是大祭司不可以。大祭司若不是与本族的处女成婚,他的子女便不适宜参与圣事,因为他们是服事的是那位叫他们成圣的耶和华神。

  大祭司在当值期间,即便父母死了,也不能随俗作哀悼的打扮,更不能离开会幕去参加丧礼,总要保守自己十分清洁,免得被沾污。大祭司不可以让任何事情来干扰他对神的服侍,其他祭司在亲人去世时可以举丧,唯独大祭司例外。

  这样的规条看起来好像很不近情理,其实是神在提醒他们,有神的膏油在他们身上,这些规定是为了维持大祭司职分的圣洁,故此对他们的要求比其他祭司更加严谨。

  四、在资格上圣洁(16-24节)

  祭司的职务,是在神的面前事奉,所以必须有一定资格:在血统上,神命定要属于利未支派亚伦的后裔,才可以近前奉献火祭。而且神还规定,祭司必须身体没有残缺,神期望祭司成为完全生命的典范。

  在旧约时代,基督还没有道成肉身显明在世人面前,神总是藉着一些事物来作为基督的预表,使神的子民认识他。祭物尚且不可有残疾,一定要完全,更何况那献祭的人呢?因此人如果在身体上有残疾,他虽是亚伦的后人,也不可作祭司。

  有残疾的人可以从事次要的工作,但不可上祭坛(21节)。他们可以看管祭司的衣物,收集和检验要用的柴火,但不能生火或除灰。他们可以检查麻风患者,看门,打扫院子等。但他们不得履行任何属于祭司的职责(23节)。

  虽然身体有残疾的亚伦后裔不宜作神的祭司,他们不可献祭,不可担当职任。但他们仍然可以可分享那些祭物,也就是说,他们仍然能够得着神借着立约所赐下的完全救赎。神不是一位绝情的神。

  亲爱的天父,求你让你的儿女们能羡慕圣工,也让服事你的人看重自己的职分,作圣徒的榜样。奉靠主耶稣基督圣名,阿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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