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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精华 主就教训他说:你是属我的;那诬告你的也是属我的。我是头,你们俩都是我的肢体。看我的手:拇指受伤,与中指受伤,在我(头)看来,究有何别?都是叫我(头)觉痛。是你受伤也好,是他受伤也好,总是叫我难过。你何必争彼此呢?你何必要自己辩明,叫他蒙羞呢?你虽然脱离了 基督的身体
一位属灵的教士告诉我他自己的一段经历。他说:他从前是在某公会里面,受派作某教会学校的教员。他因为爱主的缘故,就特别在学生中作工,拯救未信者,造就已信者,主大大祝福他的工作。大概就是这样,他的同工中,就有妒忌他的。
后来,有一位竟在他所属的公会年会时控告他以许多罪名。年会的委员并不宣布原告的姓名,也不说出他被告的原因,只派数人告诉他说,公会现在不要他了,请他整理行装回英国--革退!他闻知此事,如同晴空霹雳,不知事从何来。他就要求那一班的委员说,他愿意回国,不过他们应当告诉他,谁控告他,他被斥回国是因何罪。就是罪犯,也无不知罪案而上断头台者。他们坚不肯告。
后来,他就将这事在祷告中交给神。因为刺激之大,不禁在主前痛哭流泪。他自知并无过犯是叫他被斥革的。他自己思想:此后他的名誉、此后他的人格,将受人何等的鄙笑,就以为若非令委员会以案情相告,争个水落石出不可。越想到他的将来,骄傲的心就越使他不肯罢休。
但是他在祷告中,好像看见了主!主就教训他说:你是属我的;那诬告你的也是属我的。我是头,你们俩都是我的肢体。看我的手:拇指受伤,与中指受伤,在我(头)看来,究有何别?都是叫我(头)觉痛。是你受伤也好,是他受伤也好,总是叫我难过。你何必争彼此呢?你何必要自己辩明,叫他蒙羞呢?你虽然脱离了诬告冤枉,但我的痛苦岂不是一样的么?你何必自诉呢?我的孩子,安静罢!把你的未来放在我的手中罢!
他就回国了;受了人许多的误会和轻看,以为他在中国犯了不可告人的大罪!今日他又已来福建作工约二十年了,从前与他同工的,早已无一留在中国了!——日期出处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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