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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仰的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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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2-21 18: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铁蝴蝶 于 2019-2-21 19:02 编辑

                      信仰的根基
                                                                                                                            编辑者不详
序言
1. 使徒信经
2. 尼西亚信经
3. 迦克墩信经
4. 亚他那修信经
5. 海德堡要理问答
6. 比利时信条
7. 多特信经
8.韦斯敏斯德信条
9. 韦斯敏斯德小要理问答
10. 海德堡要理问答解说
序言

    中国大陆的教会正在经历着空前的大复兴。其增长率的快速更是非常可观的,且一直持续至今,因而有「基督教热」之说。最近的报导显示全国约有六千三百万基督徒,一千二百万天主教徒(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声称全国仅有五百万基督徒,六千教会,及二万家庭聚会点)。中国人的心门向上帝,现在可说是敞开的。
    随着教会增长而来的是一连串的问题。无论是三自教会或是家庭教会,他们面对最严重的问题,乃是缺乏牧会的工人。事实上,我们也常听人如此描述大陆教会的情况:不是牧人寻找羊群,乃是羊群寻找牧人。因此,从一九八二年以来,培训工人—全职或带职事奉的—是当前首项要务。
    大陆教会的第二项需要乃书籍,特别是解经书、查经工具书、神学书籍,这些都是有助于工人预备信息,以便教导神的话语;大陆信徒又特别要求那些为培训传道人和牧人而写的书籍。因此,为了他们的需要,我们著手编写一系列的培训丛书。这本早期教会的信经和宗教改革时代的信条集就是为此而编,它也是培训丛书中的一册。
    随着大陆教会的大复兴而来的,还有神学上的混乱和异端在各地的兴起。例如说:有人只承认圣父的神性,却不承认子的神性,认为子乃是被造的:这与早期教会的亚利乌(Arian)异端相似,阿他那修(Athanasius)一生为维护真道而与此异端争辩。亚利乌的观点终于在主后三二五年的尼西亚会议(Council  of  Nicaea)上被判为异端。其他神学上的问题,即为救恩论中得救确据的老问题所困惑。虽然大多数的家庭教会相信信徒有永生的确据,但少数人却认为信徒若失去信仰则会丧失救恩,因此他必须再次悔改相信才能重得救恩。前者被称为是教导「一次得救永远得救」,后者则被称为是教导「多次相信、多次得救」的。这使我们回想宗教改革后期时,荷兰教会中加尔文派与阿民念派之争;一六一八年的多特总会(Synod  of  Dort)解决此项争论,并拟定多特信经(Canons  of Dort  )。
    今日困扰大陆教会的第三项神学问题,即基督二次再来。预言耶稣在某年某月某日再来的事已不只发生一次;实际情况是,到了时候耶稣并没有回来,因此使不少信徒跌倒。近来,美式的灵恩运动由一位外国宣教士带入大陆教会,他们同时也带入大量的圣经、教会书籍及经费。不少的教会领袖就带着他们的信徒加入此运动,并随从喊叫式的敬拜方式和对方言的渴求,因而在某些地区造成教会的分裂。由于中国大陆在迈向进一步的开放,大陆信徒难免会面对更多的神学混乱及纷争。
    大陆教会所面临的问题不算是新事。自从使徒时代,这些问题都一一在西方的教会历史中出现过,其方式尤为变化多端及棘手。教会的信仰几乎在各世代都受到非基督教思想的挑战,亦受到各种形式异端之威胁。然而,基督耶稣的教会受托保守那一次交付圣徒,纯正的使徒信仰。因此我们在历史上看到不少勇敢的护教士摆上生命,为维护教会的正统信仰而战。
    如今正藉大陆教会历史的关键时期;在积极宣教拓展中又要面对各种神学难题,我谨将此书献给她。从目录中,我们可以看出包括九个信经及信条;其中早期教会的大公信经有四:使徒信经、尼西亚信经、阿他那修信经,及迦克墩信经:另外还有改革宗教会的五个信条。这些信条和信经都是根据当今的大陆教会的神学争论而选的,盼望全体教会在历史中产生的信条有助于我们今日的大陆教会。
    虽然大多数的大陆信徒及教会相信圣经的默示及权威,同时他们亦相信使徒教会留下的传统,但是根据我的了解,大陆教会并没有共同接纳或拟定共同的信仰准则;这种情形无论在三自会或家庭教会都可以这么说。事实上,在一九五六年所有的宗派教会都已归属三自会管辖,宗派均失去其宗教团体的功能。到了一九五八年就是聚会处、自立会、耶稣家庭、以及真耶稣教会等本色化的教会团体亦丧失其自主性。三自运动在其一九五四年的章程中指出,各教会当彼此尊重对方的信仰、制度和仪节;但是一九六一年三自会二次修改章程后,这一点就被取消了,因为当时无自主的教会存在。一九七九年三自教会复出后,三自会的领袖称大陆教会为「宗派后的教会」。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及基督教协会(两会)禁止两会之外的家庭教会存在,因此家庭教会只得个别在暗中进行。他们过去十四年的主要工作乃传福音及牧养群羊。他们虽然知道这些神学争论的存在,但他们的领袖们却无法聚在一起解决问题。
    耶稣基督的教会要有属灵的健康,持守纯正的信仰,是绝对必要的。「……就不得不写信劝你们,要为从前一次交付圣徒的真道,竭力争辩」(犹3)。信经乃基督徒信仰之摘要,对信徒而言是极重要。正确的信仰引人进入永生,错误的信仰导致死亡。基督徒的信仰不仅是个人的信仰,存在于心灵的深处,更是一种公开的宣告,把我们相信耶稣是上帝的儿子,为我们的罪而死,并且是我们的主这一个信仰公诸于世。这种信仰告白叫做「信条」。保罗说:「你若口里认耶稣为主,心里信神叫他从死里复活,就必得救」(罗十9)。公开认耶稣为神的儿子乃新约教会领受洗礼的必要条件之一(徒八37)。其实信条的内容也不外乎福音的内容:耶稣乃神的儿子,降世为人,在十字架上为我们的罪而死,埋葬了,为我们的称义而复活(参徒二22~26;罗一3~4;林前十五3~4;约壹四2;腓二6~11)。
    信经在教会中起的功用有四:其一,受洗的一项先决条件,意思就是说,预备领受洗礼的人在受洗之前必须首先承认他信圣父上帝,信圣子耶稣基督和圣灵,并且相信耶稣基督赎罪之死,且为他们的称义而复活。其二,信经,尤其是晚期的信条乃用来报导预备受洗的初信信徒的,帮助他们对所信的真道有更全面、详尽的认识。其三,信经起信仰告白之作用,可驳斥异端的报导,亦可维护共同认可之信仰。其四,信经可用于礼拜仪式,就如在崇拜中诵读使徒信经乃许多教会的传统。
    本书包括的四个大公信经乃初期教会在头五百年的成果,他们将福音中那些能抗拒各种异端又是绝对必须的部份都保存下来了。使徒信经代表了三一神论从单纯的洗礼公式在教会中长期的发展。尼西亚信经(325年)驳斥了亚利乌派相信耶稣乃被造的错误,并强调基督与父同质。阿他那修信经(五世纪中期)简明的陈述三一神论及基督的道成肉身。迦克墩信经(451年)驳斥涅斯多留派的思想:基督的二性及二位格,并重申基督的神人二性及一位格,是「没有混淆、没有改变、没有区分、没有分离」的。
    宗教改革前后,因为信仰的不同,而产生许多不同的信条,特别在于对救恩、洗礼、圣餐教义上的看法,以及因文化背景的不同而造成之神学观点不同。本书选取的是改革宗教会的五个重要信条:比利时信条(1561年)出于受逼迫的改革宗教会。海德堡要理问答(1563年)联合了在德国的信义宗和改革宗的信徒。多特信经(1618年)企图驳斥阿民念派之误。以上三个信条乃荷兰改革宗教会所持守的信仰准则。至于韦斯敏斯德信条(1646年)及韦斯敏斯德小要理问答(1647年)则代表英国清教徒及苏格兰长老会的信仰;这二个信条对世界各地的英语长老会影响很深。我国的福音派教会亦向来受到这几个改革宗信条的影响,自从一八四二年以来,长老会的宣教士和改革宗的宣教士(包括参加公理会的伦敦会的宣教士)都通过报导要理问答和神学教育的途径,把这些信条的内容传达给国人;例如早期的华北神学院,一九四九年前的金陵神学院与东北神学院等,都有改革宗信仰背境。我期望这些信经、信条对大陆教会产生自己的信经有所帮助。

 楼主| 发表于 2019-2-21 18:4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铁蝴蝶 于 2019-2-21 18:43 编辑


                                                                                              1使徒信经
使徒信经是最简短且在今日教会中使用最为普遍的一篇,全篇共十二条。据说在五旬节后,十二使徒分散往各地传道,为确保真理的合一,临时制定了此信经,由各使徒每人提供一句,所以共有十二句。此说已不可考,但大部分人认为是后人根据使徒所传之道而写成的,故称《使徒信经》。
此信经乃根据教会的需要而制定的。在早期教会中,信徒受洗加入教会之前所需要的基本真理教导,即以此信经为准则。一般教会的教导也以此为根基,而教会信仰之纯正与否也以是否符合信经的教导为考核。在早期教会受逼迫时,信徒皆秘密地信守此信经,直至逼迫结束。而何时成为公共崇拜的一部分则不可考。也有人认为信经具有辩证的性质:撒伯流派(Sabellianism) 宣称圣父、圣子、圣灵是独一神之三种显示;马吉安(Marcion) 否定基督道成肉身及复活;诺斯底派(Gnosticism) 不承认基督有身体;多纳徒派(Donatism) 不接纳大公教会;使徒信经清楚指出以上各派之错误。

    此信经可分为三段:第一段宣认父神为创造之主;第二段宣认基督为神也为人,并承认其救赎之工;第三段宣认圣灵、大公教会及信徒成圣之生活。《使徒信经》 不是抽象偏重逻辑的陈述,而是真实的信仰告白,历代教父皆尊崇此经,且至今仍为各宗派所接纳,成为众教会彼此相通的基础。
1. 我信上帝,全能的父,创造天地的主。
2. 我信我主耶稣基督,上帝的独生子;
3. 因着圣灵感孕,从童贞女马利亚所生;
4. 在本丢彼拉多手下受难,被钉在十字架上,受死,埋葬;
5. 降在阴间;第三天从死里复活;
6. 他升天,坐在全能父上帝的右边;
7. 将来必从那里降临,审判活人,死人。
8. 我信圣灵;
9. 我信圣而公之教会;我信圣徒相通;
10. 我信罪得赦免;
11. 我信身体复活;
12. 我信永生。阿们!


                                                             2  尼西亚信经                             

  尼西亚信经是在西元325年第一次召开的教会议会中制定的。当时亚利乌(Arius
256336)及其理论在教会中造成分裂,他主张圣子为圣父所造,因此与圣父不同本质
。此说被亚历山大的主教定为异端,但后来却因他的口才与政治长才,得蒙亚城之外地
区的支持,而造成两派的对立。罗马皇帝君士坦丁(Constantine)深恐教会会因此分裂
,于是在325年尼西亚这个地方召开会议,深盼在神学观点上取得共识。议会共有318
主教参加,除了少数几位来自西方教会之外,其余皆是说希腊语的东方教会代表,而这
其中又分为安提阿的亚利乌派,亚历山大的正统派及由历史家优西比乌(Eusebius.260
340)所领导的中间派。当亚利乌派的代表优西比乌(非历史家)提出其信仰论点时,
立即受到强烈的否定,且被定为异端;于是在皇帝的特使侯休斯)Hosiusof Cordova)
领导之下,完成了尼西亚信经,并经所有主教的签名表示接纳。此信经被送到帝国各处
,是第一个具有权威又普遍的信仰告白。

  尼西亚信经很明显的是反对亚利乌的神学:子是「从真神而来的真神」,虽是生出
的,却是「从父而来」,而「非受造」;而且子是「从父的本体而来」,并且「与父本
体相同」,都是针对亚利乌派错误而提出的。

  此信经与今日教会使用的尼西亚信经并不完全相同,后者较前者为长,且不包含一
些尼西亚信经中重要的用语。为何有此演变,则无人知晓了!

  

  

  尼西亚信经

  

  1.我信独一上帝,全能的父,创造大地和有形无形万物的主。

  2.我信独一主耶稣基督,上帝的独生子,在万世以前为父所生,出于神而为神,出
于光而为光,出于真神而为真神,受生而非被造,与父一体,万物都是藉着他造的;

  3.他为要拯救我们世人,从天降临,因着圣灵,并从童女马利亚成肉身,而为人。


  4.在本丢彼拉多手下,为我们钉于十字架上,受难,埋葬;

  5.照圣经第三天复活;

  6.并升天,坐在父的右边;

  7.将来必有荣耀再降临,审判活人死人;他的国度永无穷尽;

  8.我信圣灵,赐生命的主,从父和子出来,与父子同受敬拜,同受尊荣,他曾藉众
先知说话.

  9.我信独一种圣大公使徒的教会;

  10.我认使罪得赦的独一洗礼;

  11.我望死人复活;

  12.并来世生命。



                                                                                      3迦克墩信经

《迦克墩信经》是于西元451年召开的第四次教会议会中制定 的。当时有不同的基督论产生,造成了东方教会的混乱,其中尤以涅斯多留(Nestorians)及犹提乾(Eutyches,380- 456)为最主要的困惑。前者宣称基督具有神人二性并双重位格, 乃是为了要保持基督人性的完整。后者则站在相对的地位,宣称基督只有一个位格,但也只有一个神性,因为祂的人性已被神性 盖过,就如同一滴醋落入在大海里而消逝一般。而涅氏已在431年 召开的以弗所议会中被定为异端,故犹提乾则成为迦克墩议会最主要的背景。
     此议会的召集人是罗马皇帝马仙(Marcian,396-457),参 加的有来自东方教会的主教500人及教皇代表数位。起初大家一致 通过接纳《尼西亚信经》,利欧的《大卷》及区利罗写给涅氏的信 件,为基督论的正统,并无意重新制定信经。但是马仙及政府的代表认为若不重新清楚的诠释基督论,则不足以解决教会的纷争,极 力要求重定信仰告白,于是议会决定制定《迦克墩信经》。
     此信经的重点有二:一则它极力维护基督单一位格的完整, 二则它全然强调基督神人二性的分别。基督从神性而言与父神同质,但就祂的人性而言,祂与人类同质,而此二性是“不相混乱 ,不相交换,不能分开,不能离散”的,并且此二性是存在与一位格之内。因此,犹提乾派被定为异端。
    《迦克墩信经》并未解释基督神人二性的奇特性,但是它制 定了一正统的模范,并显出救恩之所以可能,正是因为基督是神也是人;因此,此信经成为基督论正统的准则。

          迦克墩信经
我们跟随圣教父,同心合意教人宣认同一位子,我们的主耶稣基督,是神性完全人性亦完全者;
他真是上帝,也真是人,具有理性的灵魂,也具有身体;
按神性说,他与父同体,按人性说,他与我们同体,在凡事上与我们一样,只是没有罪;
按神性说,在万世之先,为父所生,按人性说,在挽近时日,为求拯救我们,由上帝之母,童女马利亚所生;
是同一基督,是子,是主,是独生的,具有二性,不相混乱,不相交换,不能分开,不能离散;
二性的区别不因联合而消失,各性的特点反得以保存,会合于一个性格,一个实质之内,而并非分离成为两个位格,却是同一位子,独生的,道上帝,主耶稣基督;
正如众先知论到他自始所宣讲的,主耶稣基督自己所教训我们的,诸圣教父的信经所传给我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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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9-2-21 18:45 | 显示全部楼层
                          4亚他那修信经

据说此信经是亚他那修在第四世纪,根据以前的信经及奥古斯丁的三位一体论写成的,最早曾在第五世纪的拉丁教会中出现过,而完整的形式则要到第九世纪,那时大家都认为它是亚他那修的作品,所以它极具权威性。但在第十七世纪时,罗马天主教的学者Voss宣称此信经并非出于亚他那修之手,他提出亚他那修必以希腊文著作,但此信经却流传于拉丁教会中,可见原作必是以拉丁文写成,决非出于亚氏,而且文中并未使用亚氏最为强调的“本体相同”(Homoousia)一词。从此无人确知此信经之作者。

  《亚他那修信经》是第一个陈述三位一体教义的信经,也是最好的一个。它的文词简洁、清晰,是西方三大信仰正统告白之一,且为路德及改革宗所肯定,但如今只流传于天主教及英国国教圣公会之中。此信经是以诗体写成,共有四十句教条,可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以三位一体为主题,是依据奥古斯丁的神学写成;第二部分则强调基督的神人二性,道成肉身及救赎。

  《亚他那修信经》在当时教会中最主要的功能有三:
1. 在公共崇拜中使用。
2. 作为教会教导的指引及基准。
3. 其清楚的教义可用于抵制撒伯流、阿波林、亚利乌及犹提乾等异端。
  亚他那修信经
1. 凡人欲得救,首先当持守大公教会信仰。
2. 此信仰,凡守之不全不正者,必永远沉沦。
3. 大公教会信仰即:我等敬拜一体三位,而三位一体之神。
4. 其位不紊,其体不分。
5. 父一位,子一位,圣灵亦一位。
6. 然而父子圣灵同一神性,同一荣耀,亦同一永恒之尊严。
7. 父如何,子如何,圣灵亦如何。
8. 父不受造,子不受造,圣灵亦不受造。
9. 父无限,子无限,圣灵亦无限。
10. 父永恒,子永恒,圣灵亦永恒。
11. 非三永恒者,乃一永恒者。
12. 亦非三不受造者,非三无限者,乃一不受造者,一无限者。
13. 如是,父全能,子全能,圣灵亦全能。
14. 然而,非三全能者,乃一全能者。
15. 如是,父是神,子是神,圣灵亦是神。
16. 然而,非三神,乃一神。
17. 如是,父是主,子是主,圣灵亦是主。
18. 然而,非三主,乃一主。
19. 依基督真道,我等不得不认三位均为神,均为主。
20. 依大公教,我等亦不得谓神有三,亦不得谓主有三。
21. 父非由谁作成:既非受造,亦非受生。
22. 子独由于父:非作成,亦非受造;而为受生。
23. 圣灵由于父与子:既非作成,亦非受造,亦非受生;而为发
出。
24. 如是,有一父,非三父,有一子,非三子,有一圣灵,非三
圣灵。
25. 且此三位无分先后,无别尊卑。
26. 三位乃均永恒,而同等。
27. 由是如前所言,我等当敬拜一体三位,而三位一体之神。
28. 所以凡欲得救者,必如是而思三位一体之神。
29. 再者,为求得永恒救赎,彼亦必笃信我等之主耶稣基督成为
人身。
30. 依真正信仰,我等信认神之子我等之主耶稣基督,为神,又
为人。
31. 其为神,与圣父同体,受生于诸世界之先;其为人,与其母
同体,诞生于此世界。
32. 全神,亦全人,具有理性之灵,血肉之身。
33. 依其为神,与父同等,依其为人,少逊于父。
34. 彼虽为神,亦为人,然非为二,乃为一基督。
35. 彼为一,非由于变神为血肉,乃由于使其人性进入于神。
36. 合为一;非由二性相混,乃由位格为一。
37. 如灵与身成为一人,神与人成为一基督。
38. 彼为救我等而受难,降至阴间,第三日从死复活。
39. 升天,坐于全能神父之右。
40. 将来必从彼处降临,审判活人死人。
41. 彼降临时,万人必具身体复活;
42. 并供认所行之事。
43. 行善者必入永生,作恶者必入永火。
44. 此乃大公教会信仰,人除非笃实相信,必不能得救。

                                                   5
                                            海得堡要理问答
德国的普法勒次在1546年成为信义宗的教区,但在这不久,改革宗的信仰也在此地传开。因对圣餐礼观点的不同,发生了一连串的争辩;信义宗认为基督的身体是实实在在地在饼与杯之中,而改革宗则主张饼与杯是基督同在的表征与记号。为了解决此教义的分歧,当时在位的腓勒德利三世(Frederick III,1515~1576)在研究这两观点之后,采纳了改革宗的论点。为了教育青年,他不顾信义宗所施加的压力,邀请了数位海得堡大学的教授,也是改革宗的神学家,完成一个适用于学校、教会及讲台信息教导的信仰问答,其中最主要的两位,是善于辩证的乌尔西努(Zacharius Ursinus),及善于热诚表达的俄利维亚努(Caspar Olevianus),他们二人的特长成为此问答的特色。腓勒德利三世也积极地参与于著作的过程中,带着论战性的第80问答,是出于他的建议,他并为德国的版本作了一篇序言。这份问答于1563年的1月,在海得堡的议会中被采用,故以此名之。在出版的同时,拉丁文版本也已完成。

〈海得堡要理问答〉在改革宗的信条著作中,是最具有权威性及最为通行的,其原因有三:

1.它被翻译成多种的语言,因此为许多的团体所采用。

2.虽然是在激烈的神学争辩中产生的,但此问答却不具咄咄逼人的辩腔,语气十分温和,除了第80条之外,文辞之间满有安慰,而内容着重于实际信仰的需求,不重神学的研讨,所以颇受普法勒斯以外改革宗教区的喜爱。

3.此问答的组织与众不同,乃是照着罗马书的方式写成。全文129个问答,分成三个部份:1到11是有关人类的罪及苦情;12到85是有关基督的救赎和人的信,包括对使徒信经及圣礼的解释:最后的部份强调人应有的回应,其中包括对十诫及主祷文的阐释。故改革宗的神学观随处可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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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9-2-21 18:4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铁蝴蝶 于 2019-2-21 18:47 编辑

                                                             6.      
                                                         比利时信条
荷兰改革宗教会信条,又称比利时信条,著于一五六一年;有时亦称华伦信条。作者为德布利(Guido de Bres),他为受逼迫的荷兰教会辩护。一五六二年由法文译为荷兰文。在一五六六年得到安提华普总会的批准,一六一八年又经多特(Dort)总会通过。此信条与〈海德堡要理问答〉和〈多特信经〉(Canons of Dort)一同被认为全荷兰改革宗教会信仰基础,迄今仍约束北美改革宗教会信徒。德布利乃为苏格兰东南部地区说法语教会之英勇牧师,曾于一五六七年在瓦伦欣地方殉道。此信条约分三部分:三位一体的神与从圣经中获得认识神的知识(一至九条),基督创造与救赎之上(十至廿三条),以及圣灵在教会,并藉教会成圣之工(廿四至卅七条)。德布利广泛引用圣经,并常用代名词「我们」来将此信仰上的承认变为个人化。

为了使他的教会与当时的重洗派有所区分(天主教往往把改革宗教会认为是重洗派),德布利特别强调耶稣基督完全的人性(十八条),真教会的公开性(廿八、廿九条),婴儿洗礼(卅四条),以及民事政府为神所赐的性格(卅六条)。天主教当局的异端裁判所想尽方法来压制他们,德布利尽可能地找出许多共同的信仰,例如三位一体(一、八、九条),道成肉身(十、十八、十九条)与大而公之教会(廿七至廿九条)来说服他们。但同时他也特别强调抗罗宗的特点,即如圣经与伪经有别的超奇权威(三至七条),基督赎罪与代求的充足性(廿一至廿三,廿六条),以及善行的性质(廿四条),并两项圣礼,洗礼与圣餐(卅四至卅五条)。显著的改革宗教信仰本质可以在以下各条中找到:十六条论拣选,二十四条论成圣,卅至卅二条论教会行政,卅五条论主晚餐。明显可见天主教会当局无暇顾及此信条的内容,但当时苏格兰东南部改革宗教会均采用此信条为他们自己的信仰承认。

比利时信条是为了两个目的:一是叫世俗掌权当局,确信改革宗教会人士并未与重洗派同流合污;二是为初期的改革宗教会立下信仰标准。为了头一个目的,由德布利所执笔致书给西斑牙国王腓利二世,刊印于信条之前;后来又写给次要的政府官员。写这些信是值得赞扬的英勇行为。早在一五六三年,比利时信条已被华伦教会所采用,故又称为华伦信条。

                                             7
                                        多特信经
此信经是1618年在荷兰多特召开的议会中完成的,当时阿民念派在教会中制造了许多纷争,他们不接纳加尔文的救恩神学观点,不认为神在人的救恩上有主权。阿民念提出:

1.神的拣选与否在于他预见人是否有信心。

2.虽然只有信的人才能得救,但基督已为所有的人死。

3.人极其败坏,若非神赐下先在的恩典而起信,否则人不能行善。
4.人可以拒绝神拯救之恩。

5.真正重生之人不一定在信仰上确被保守。

为了解决此争辩,荷兰国会在1618年召开一全国性的会议,并邀请各国改革宗教会的代表参加;当时有35位本地的牧师,几位长老,5位神学家,18位国家顾问,及27位外国代表列席,包括苏格兰、英格兰、比利时、瑞士、法兰西等。阿民念派本以为将以平等的身分共同参与会议,从没想到竟处于被告,且要为自己辩护的地位。议会为保守加尔文信仰传统,判定阿民念派的五项提案为错误,并完成多特信经,规定加尔文派教理五项,是加尔文预定论全备的推演:

1.神无条件的拣选及人的信皆为神的恩典。

2.虽然基督的死足可赎全世界人的罪,但赎罪的功能只临到神所拣选的人。
3、4.世上所有的人都堕落了,不能自救,只有在神的主权和恩典中被召的人,才能重生并且经历生命的更新。
5.神所呼召的,他必保守到底,所以信徒即使在极大的软弱中,仍能有数恩的确据。
此信经对荷兰改革宗教会有极大的影响。而30年后完成的韦斯敏斯德信条(Westminster Confessionof Faith)也是建立在它的神学根基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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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9-2-21 18:48 | 显示全部楼层
                                                     8
                                           韦斯敏斯德信条
自伊利莎白女王一世以来,英国圣公会成为主教制,就是由女王直接委任主教治理地方教会,并在公共崇拜中遗传许多天主教的礼仪,此举引起许多改革的新教徒的不满,这群忠于改革的人就是当时的清教徒。在1643年,查理士(Charles)当政之时(1625~1649),当时议院的议员以请教徒居多,他们期盼以清教徒改革原则重整英国教会,于是在韦斯敏斯德文教堂召开了一个大型的议会,与会人士有121位牧师, 30位议院的议员,及8位列席的苏格兰代表。对于教会应采取的体制,人人看法不同,而以赞成长老制者居多:在神学的立场上,大家则一致认同加尔文的观点,否定阿民念派及罗马天主教。

经过三年的讨论,议会于1646年12月完成了韦斯敏斯德信条,供日后议院及议会之用。信条的内容完整、精确、简洁、平衡,每一个句子都经过小组的讨论及公开的辩论,参与者阵容之坚强也属罕见。信条于数个月后加入圣经的章节引证,是年六月得到议院的批准。

虽然在英国此信条所获得的公认只到1660年,但它深受情教徒的爱戴,在苏格兰也为议会及议院所接纳;后来随着新大陆的移民而传入北美洲,是在英、美的长老派及北美的公理会与浸信会中最具影响力之信条。

此信条是加尔文神学,清教徒及圣经融合的结晶,共有卅三章,其特色有下列几点:

1.文中论述的次序为圣经、上帝、世人、基督、拯救、教会及末世,成为现代教义神学分段的先驱。

2.开宗第一章的圣经论,华腓德(B.B.Warfield)称之为基督教中最完美的圣经论告白。

3.预定论在此信条中展现成熟的风貌,平衡地教导了神的主权与人的自由。

4.着重圣约神学,以此解释在历史中神与人的关系。

5.确认清教徒所强调的得救的确知。

                                                   9
                                     韦斯敏斯德小要理问答


在韦斯敏斯德议会完成信条之后,又完成了大小两份韦斯敏斯德问答。大问答是在1648年完成,为了当时讲台信息的需要,依据信条的内容写成196个问答。其优点是完整、精确,并致力于圣经的原因解决道德的问题:而其缺点则是过于冗长而不够通俗,在律法的解释嫌教条化,因此较不著名。小问答虽是大问答的摘录,却较早完成(1647年)。此问答共有107条,内容简短易读,极受当时人的喜爱,本是为孩童及新信徒预备的;但在实际使用时,发现并不适用于儿童的学习,因为内容过于深奥,需要教导者加以解释说明。它不像〈海得堡要理问答〉那么温馨热情,但是它的字句清晰,逻辑清楚,可作为神学研究的入门。就如韦斯敏斯德信条一般,它也随英、苏的移民到达了美洲、澳洲、纽西兰及南非,成为英语体系长老会所遵奉的问答,甚至公理会也加以采用。此问答也曾以希伯来文、希腊文、拉丁文、及阿拉伯文出版,只是在欧洲大陆并不著名。尽管如此,它在复原教(Protestant)中,除了〈小本基督徒要学〉和〈海得堡要理问答〉之外,算是最通用的问答。



这两份问答的神学观点与韦斯敏斯德信条是一致的,在内容上可分为两个部份,第一部份的主题是神,包括神的特性,神的创造及救赎。第二部份则谈到人的责任,内容包括十诫的解释,信心及悔改的教义,以及人蒙恩的媒介,如:神的话、圣礼及祈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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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9-2-21 18:5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铁蝴蝶 于 2019-2-21 19:27 编辑

                                           10
                                海德堡要理问答解说

一、论人的愁苦(1-7问)
二、我们愁苦的由来(8-13 问)
三、论中保(14-18问)
四、信心的本质与概要(19-23 间)
五、论圣子与我们的救赎(24-31 问)
六、(I) 基督为中保的境况(32-34间)
(II)论基督升高的程度(35-38 问)
七、论圣灵与教会(39-42 问)
八、信心的益处,罪人在神面前因信称义(43-47)
九、(I)蒙恩之道(48-52问)
( II) 圣洗礼(53-56问)


十、圣餐(57-63问)
十一、善行的必要(64-69 问)
十二、祈祷(70-74问)




导论

在未开始本要理问答提要的解说之前,我愿意先说有关荷兰 改革宗教会的教义基准。
(a) 在这些教会的信仰基准中所说明的,就是我们相信以神 的话为根基的那些事情。教会所以这样做是为了叫世人 了解我们教会所信仰的。因此这些基准被称为“改革宗教会的象征”,那就是所承认的标志?? 口号。也就是为了这个缘故我们特别的撰写了我们信条 的三十七主条。
(b) 这基准的目的是要对成年人以及青年人传扬信仰的知识 。这就是我们编写要理问答的宗旨。
(c) 教会借着这些基准是要保守信仰的合一,维护这信仰, 并反对一切异端,在这一方面我们特别想到反对抗辩派 的五特点,就是通常所知的《多特信经》。这三者都是我们信仰的基准,因此它们也被称为“联合的形 式”。荷兰教会的联合形式是:

1. 《荷兰的信条》;
2. 《海德堡要理问答》;
3. 《多特信经》。 这些基准为所有改革宗信仰所接受,并非与神的话等同,乃是从属于神的话;然而凡与真理相违背的,就是抵抗这些基准以 及教会的权威。

以下让我们从历史的观点来讨论这些教义基准的来源。 一、《改革宗教会信条》这信条是卜莱斯(Guido de Bres)所编著,他生于1522年,在他年轻的时候就喜欢读圣经,这 样主用这个方法使他得救。因为当时教会有逼迫,所以他就逃到英国去,英国在爱德华六世的领导下为许多在信仰上流亡的人预 备避难所,卜莱斯就在拉斯哥(Lasco)的教导下成长起来。当玛 莉皇后在英国登基时,这血腥的逼迫又再度开始,于是卜莱斯就 回到他的祖国。在荷兰从1552年到1556年他就以一个巡回牧师的 身份来事奉。他旅行到莱斯丽(Lisle),他把这里当作他工作的 中心,而且教会一天比一天兴旺起来。不久一个可怕的逼迫又发 生了,于是卜莱斯于1556年又逃跑了,实际上是整个的会众受到 极大的影响。他逃到佛兰柯福寻求避难所,在那里遇到拉斯哥又 遇到加尔文。也在瑞士的洛桑与日内瓦住了一段时期,以后于155 9年回到荷兰,这时逼迫的风浪比较缓和下来。 卜莱斯用以下的方式反对这一次的逼迫:

在1561年11月1日的晚上,有一个包裹内有一本信条被抛到脱 恩城内。这是为了抗拒对《改革宗信条》许多虚伪的控诉。在同一年这信条在日内瓦首次出版。 卜莱斯逃往法国,居住在阿面。在1565年他在赛丹服事,但 次年又回到荷兰。在安特卫普住了一段时期之后,他又去到法国 佛伦先。在此他得到葛兰基牧师的帮助。这二位牧师的讲道结了很多果子,在那个时候天主教比较不太活跃。不久以后有一个西 班牙的政府官员名叫卡奈斯,占据了该城。当牧师们想逃跑的时候,他们被捕了。在受刑时卜莱斯请求在梯子底下祈祷没有被许 可,然而他的仇敌没有阻止他为主殉道而进入荣耀里。他的灵魂在神的宝座前正在歌唱。殉道者的血正在大声呼求要报复天主教 残酷的行为。《改革宗的信条》现今要受到一些著名牧师的判断,并且也 受到安特卫普教区的判断。兹后,这信条受到一致的赞同。在维泽尔的修道院以及以后的总会要求牧师等人的签署,又邀请大学 教授的签署,甚至学校的教员也需要在此信条上签字。 1618年到1619年,在多特所召开的全国总会中,由于市政当 局的坚持,对此信条也加以讨论,结果所有的神学家,包括那些从外国来的代表,认定那信条是完全与圣经相符。 因此我们高举这信条,尤其是在这个敌挡真理的时候是特别适宜的。因此在考查圣经时,要多多的参考这信条,愿主能够满 足你心灵上的需要。二、《海德堡要理问答》

荷兰所有的教会所用的要理问答是在海德堡编著的。海德堡 是帕拉汀选举团的首都,因此就称这问答为《海德堡要理问答》。此问答的起草是在路德派与加尔文派所从事的激烈抗争之后, 在帕拉汀所决定的。当欧托王子要在教会内修建一座皇陵,因他没有嗣子,抗争便达于高潮,路德派予以赞同,但加尔文派坚持 反对。他们从教会削除形象与图象,许可他们如此再度回来成功了吗?从未! 欧托王子死后,佛莱得理克三世成为他的继承者。这位敬畏神的王子不但心存国家的福祉,而且也为真宗教的前途特别关心 。于是为路德派与加尔文派的代表们准备了一场辩论会。路德派现在有了为自己教义维护的机会,但是他们的失败是必然的,因 为他们当中的一个健将归服了改革宗信仰。于今看来辩论的大局已定,佛莱得理克三世委派二位青年神学家来编著一本要理问答 要在教会和学校中使用。这二个神学家的名字如下: 邬西努,生于1534年7月18日,并欧尔文,生于1536年8月10日。 当这二位青年人领受此重大使命时,一个年方二十八岁,另外一个是二十六岁。由于这二位青年人领受属天的亮光,并神大 大的赐福给他们的劳苦,所以神的百姓大大得到安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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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9-2-21 18:5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铁蝴蝶 于 2019-2-22 16:00 编辑

此要理问答于1563年经海德堡总会所认可,佛得莱理克三世 于1563年1 月19日亲自撰写导言。在第一版发行后数周的第二版中,由于加 尔文的请求又附加了第八十问:教导主餐与天主教弥撒之间的大 区别。《海德堡要理问答》在第四版中首次以主日来划分,也是 在1563年出版的。一夜之间《海德堡要理问答》被传遍于全德国 ,被翻译为欧洲各种语言,甚至翻译为希腊文与希伯来文。 反对的人立感惊讶。他们便集中了力量要想办法来灭绝这要 理问答,于1566年在奥革斯堡帝国会议中他们尽全力想获得全胜。这也就是佛莱 得理克三世被召出席的同一会议。有天主教、路德派以及德皇凯 撒及一切反对他的人,都以敬虔的佛莱得理克三世为众矢之的。 从人的观点来看前途是很悲观的,萨克森的佛莱得理克以及 高伦选举侯二人既已失去他们的政治地位与财产,那么帕拉汀的 佛莱得理克的前途又将如何呢?这位选举侯的大势已去,即使来 到帝国会议也没有什么大的影响。属世的东西并不是他最大的财 产,如果有什么人剥夺了他的生命,他就立刻进入荣耀里。这就 是这位敬畏神的选举侯所写的。那是一个何等美好的见证!一个 人面临最大危险时,惟独有神的恩典才能使人说出这样的话来。 佛莱得理克三世和他第二个儿子卡西米(他称这个儿子为持 属灵兵器者)就出发了。他本著神的应许,凭着他赤子的信心大 得安慰,在皇帝与众王子面前公开声明说:“我的主并救主耶稣 基督赐给我所有祂信实可靠的应许,我为祂名的缘故所舍弃的一 切将要百倍的偿还予我,并在来世祂要赐给我永生。” 结果如何呢? 反对他的人遭受惊人的挫败。神沉默了他的仇敌,我们这位 选举侯获得了完全的自由,在他的国中使用此要理问答。主知道 如何保护那些敬畏祂名的人脱离包围他们的危险。 《海德堡要理问答》是经过佛莱得理克三世宫廷牧师达西努 的努力,最早介绍到荷兰去的,这位宫廷牧师为了改革宗信仰而 努力,不辞辛劳,全力以赴。教会为接受要理问答向来没有反悔 。这问答经过多次的出版,就证明神的百姓从此安慰之书得到很 多鼓励与安慰。直到今日要理问答的传讲受到高度的赞扬。 巴不得主叫我们知道在今生和来世只有安慰是最有价值的。 三、《多特信经》(又称反抗辩派的五点)

我们现在用几句话来归纳有关反对抗辩派的五点,即通常称 为《多特信经》。 为了裁决与抗辩派的争论,在1618到1619年在多特所召开的 全国总会中,编著了这几个条款。

抗辩派是阿民纽氏的跟从者,阿氏生于1560年。1588 年他做了阿姆斯特丹的牧师,在他当牧师的时候,他传道时讲了 许多反对正统信仰的道。他最不赞成预定的道理,他说人有自由 意志。有一个人名叫普兰修斯,他非常反对阿民纽氏,并咒诅他 是一个伯拉纠派与索西奴派。虽然如此,阿民纽氏于1602年仍被 委派为雷顿大学神学教授。阿姆斯特丹区会反对这项任命,此外 也被雷顿大学惟一的神学教授高马鲁所反对。但是在一场与高马 鲁的辩论会中,狡猾的阿民纽氏在他的论文中并没有露出马脚, 以致高马鲁撤消了他的反对;更进一步因为阿民纽氏应许绝对服 从《改革宗信条》与要理问答中所表白的原则。然而当他于1603 年担任教授时,他不久就将他所应许的抛诸脑后,原形毕露。高 马鲁全力本著圣经的真理来抵抗反对他,而且在学生当中也引发 了巨大的抗议。不久以后全教会舆论哗然。

阿民念派不但不离开教会,而且还用各种狡猾的手段在会众 中间传扬他们可憎的教义。不久他们就要求信条成为无效。但反 抗仍然激烈,并要求如果有任何人在所公认的教会信条之外采取 例外行动,他就应该公开与诚实的说明,让总会来表决。然而阿 民念派置之不理,因为他们知道在总会前他们是注定失败的。因 此他们寻求市政当局的支持,他们认为官长是处置信仰问题争论 的合法裁决人。这种做法是与圣经相违反的。虽然当权者必须维 护真教会,但是他们不能够治理教会或在教会执行他们的职权。 可是在当时许多在位掌权的人心中对严谨的改革宗抱持敌对的态 度。他们都非常同意阿民纽氏,此外他们听说阿民念派要求他们 来解决问题,他们便受宠若惊。荷兰政府的官员特别喜欢受人谄 媚,尤其是乌特勒克的官员特别同意。

荷兰政府执掌退休金官员欧登巴奈特,他自己是反对纯正信 仰的一个首脑。在他手下有许多忠实的牧师被放逐,其中有一位 在海牙的牧师罗索也受到波及,他是改革宗余留下来的最后一个 牧师。有人告诉他要跟一位火辣的抗辩派人士名叫尤吞巴德,和 平相处一同领受圣餐,但这位罗牧师为了真理的缘故予以拒绝, 结果他被除职。欧登巴奈特就痛骂他:“你现在是孤立无援了。 ”罗索回答说:“你说的不对!神还与我同在,在这个国家中还 有成千上万真诚的人士与我同在。”这样主在患难、在遭凌辱时 坚固他忠心的圣仆。

主在当时也改变了当时的事态。由于洛维克的坚持,佛里兰 敬虔的总督毛利士王子,在他的处理上更为坚决。洛维克叫毛利 士王子在1586年就任总督时要宣誓,叫他在神面前必须严肃的保 证维护改革宗信仰至死忠心。然后他就大声的呼叫说:“只要在 有生之年,我要保护这信仰。”抗争就越演越烈。荷兰的政府招 募自己的军队准备发动内战,但毛利士王子解散了国内的军团。 欧登巴奈特被捕,经过二十四个审判官法庭审讯,终于被判死刑 。最后就召开全国会议,同时邀请各国的改革宗神学家参加此会 。总会于1618年11月13日召开,会期延至1619年5月。

在此总会中抗辩派被定罪,而以圣经为根据的纯正教义受到 肯定。起草了五项条款,就是抗辩派的五项主要的错谬受到拒绝 与定罪。 包含圣经纯正教义的五特点,也就是与荷兰改革宗信条相符 的五点,被1618年至1619年在多特所召开的改革宗教会全国总会 所批准的五条款,被称为《多特信经》。此外,这信经又分为五 部分,第三与第四部分合并为一,其中包括五十九条的总计,另 外有教会向来受到骚扰的三十四条特别错谬的反驳文。以下是各 部分所论的大纲: Ⅰ .论神的预定; Ⅱ .论基督之死与人借基督而得救赎; Ⅲ与Ⅳ.论人的败坏,人向神悔改,以及悔改的方式; Ⅴ .论圣徒的坚忍。 每一部分在解释教义之后,立刻提出总会所拒绝并更正的错 谬部分。 现在我们结束了荷兰改革宗教会三大信仰纲领的历史简述。 这令我们知道我们教义基准的伟大价值。在神护理引导下,这些 信仰基准是经过教会剧烈抗争后而产生的,虽然这些信仰基准决 不能与神的话并驾齐驱,然而也是以圣经为根据,并不仅仅是人 所写的文件。愿主将祂的教会建立在此根基上,并使我们信实地 遵守所承认的教义。 《问答摘要》 本书是从《海德堡要理问答》摘要、缩减而来,为米都波的 牧师富凯尔所编纂,于1611年出版,后为多特总会所推荐。

从本书内容可以看出这是《海德堡要理问答》的摘要,二者 均分为三部分,即愁苦、拯救与感恩,如下: 《要理问答》:
I. 论人的愁苦,第1至第4主日;
II. 论人的拯救,第5至第31主日;
III. 论感恩,第32至第52主日。
《要理问答摘要》:
I. 论人的愁苦,问题一至十三;
II. 论人的拯救,问题十四至六十三;
III. 论感恩,问题六十四至七十四。 在比例上论感恩的这一段摘要比《要理问答》简短很多。这 是因为论十诫的问题在《要理问答》中删除,而在问答的11主日 中予以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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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3-1 18:28 | 显示全部楼层
根基中的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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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3-1 18:40 | 显示全部楼层
信仰的根基不是《圣经》吗?怎么是那么多的信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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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9-3-1 20:40 | 显示全部楼层
同样是看圣经,怎么会出现那么多的异端呢
例如天主教,里面那么多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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