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rl=]基督教不是什么
由于时下基督教的流传有很多错误的观念,因此我需要先针对这方面的问题。很多时需要有拆毁然后才可以建造。那么,基督教的本质究竟是什么呢?
第一,基督教基本上不是一种信条,但却习非成是。有些人以为,如果他们能够全情投入他将使徒信经由头到尾背诵一次,就足以使他们成为一个基督徒。我曾经与一位顾问医生交谈,我就问他心目中的基督徒是怎样的?经过一番思量后,他回答说:「一个基督徒就是一个同意某种教义的人。」但他的答案是不正确的。当然,基督教有某些特别信念是非常重要的,不过有可能你同意所有基督教信仰的条文而仍然不是一个基督徒。最好的例证就是魔鬼,正如雅各所说:「你信神只有一位,你信的不错:鬼魔也信,却是战惊。」(雅各书二:19)
第二,基督教基本上不是一套道德律,但很多人却认为它是。他们说:「其实你信什么并不重要,只要你过一个端正的生活。」所以他们竭力去持守十诫,去活出登山宝训的标准,并依循那「金律」(编者按:即马太福音七:12)。其实所有这些都是美好而高尚的,但基督教的本质并不等同道德律。当然,基督教是合乎道德律的。其实,世界上最高的道德价值尽在基督教所说之爱的定律中。但我们可以过正直的生活但却仍然不是基督徒,正如很多不可知论者可以证明这一点。
第三,基督教基本上不是一套礼仪,如果教派这个字的意义代表着「一个宗教崇拜的系统」和一大堆的礼仪。当然基督教有某些宗教仪式,例如福音书中提及的水礼及主餐,就是耶稣自己亲自设立并由教会执行至今,两者都是珍贵而有益的。再者,成为会友和参与教会聚会是基督徒生活的必须部分:正如祷告和读经般同样重要。但有可能我们参与这些外在的活动而仍然未达到基督教的核心。旧约先知就是经常斥责以色列人这种虚有其表的宗教,而耶稣也以同样理由批评法利赛人。
所以基督教不是一种信条(creed)、一套道德律(code)、或一套礼仪(Cult),然而这些都有其重要性。基督教的本质也不是一种理念、伦理或礼仪的系统。事实上,我们要更进一步。基督教并非单单将三者合而为一。事实上我们极有可能(虽然因为不易达致而罕见)信仰正统,行为正直,又恒守宗教礼仪,而仍然忽略基督教的要点。[/url][url=]约翰卫斯理的「圣会」
也许最好的历史实例,就是约翰卫斯理真正悔改前在牛津的日子。他与他的兄弟查理卫斯理以及他们相识的朋友,在1729年建立了一个宗教团体,后来被称为「圣会」(‘the Holy Club’)。他的会员好像在每一方面都值得人尊崇。[/url] [url=]第一,在信仰上他们十分正统,他们不单只相信使徒信经、尼吉亚信经和亚他拿修信经,他们也相信英国教会所定下的「三十九信条」(the Thirty-NineArticleS)。[/url][url=]第二,他们过着一个没有瑕疵的生活。他们每周有数晚的聚会,他们改进文学修养和尝试使他们的时间表充实,他们做到每一日的每一分钟都有预定的工作。他们继而开始去探访在牛津堡和博卡度(因欠债者)的囚犯,然后在贫民区建立了一间学校:他们自己掏腰包来支付教师的费用和供应孩童衣服。他们做了很多善工。[/url][url=]第三,他们很虔诚。他们每周都参加崇拜,在周三和周五禁食,经常祷告,守周六和主日为安息日,和依循早期拉丁教会教父特士良严格的操练。
然而,将这些超凡的正统思想、善行和敬虔相结合,约翰卫斯理最后仍要断定自己那时还不是个基督徒。在写给他母亲的信中他承认,他的信心可能像「仆人」的信心,却绝对不是「儿子」的信心。宗教对他而言是束缚,而非自由。[/url][url=]在1735年,他以一个美洲殖民他牧师和向印第安人传道的宣教士身分航行至美国乔治亚州。但两年之后,他深深醒悟过来,便决定回航。他在日记中如此记述:「我往美洲去叫印第安人悔改信主:可是,谁会叫我悔改信主呢?」再者,「我在此时对自己有何认识?为何卑微的我生出这种怀疑,就是我往美洲叫人悔改信主,但自己却从来未曾向神悔改。」1。我们稍后会再提及卫斯理。[/ur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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