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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9-21 1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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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g3927 于 2018-9-21 16:58 编辑
《罗马书》 7:17 既是这样,就不是我作的,乃是住在我里头的罪作的。
---既是这样,就不是我作的, 注:圣灵借着保罗将基督徒里面罪的残余势力和基督徒在基督里的生命区别对待。虽然基督已经借着圣灵在我们里面掌权,但是“是住在我里头的罪”中的“住”字凸显了这股残余势力的不甘心退出它曾经拥有的统治地位,它虽然退居一隅,但是总是跃跃欲试,蠢蠢欲动,伺机反扑。
既然作为重生者做了自己不愿意甚至厌恶的得罪神的事情,就说明这悖逆神的事情不是我在基督里的新生命所为,
---乃是住在我里头的罪作的。注:退居一隅、负隅顽抗的在我里头的罪的残余势力才是罪魁祸首。当然,保罗不是在推卸责任。保罗是在告知基督徒,罪的残余势力虽然不能东山再起,不能主导基督徒的人生,但是它的亡我之心不死,伺机偷袭我们,而且会时常得手。但是基督徒的人生是生命不息,属灵争战不止的。
《罗马书》 7:18 我也知道,在我里头,就是我肉体之中,没有良善。因为立志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来由不得我。
---我也知道,注:我,作为一个重生得救者,我的属灵经历使我知道,
---在我里头,就是我肉体之中,没有良善。注:如果保罗说,在我里头,没有良善,那么,保罗是指他没有重生得救的时候。因为没有重生得救时,罪在我们里面掌权,为所欲为。但是保罗说,在我里头,就是我肉体之中,没有良善。注意:保罗怕自己轻忽了神的恩典,神在基督里为我们所做的一切得救和成圣的工作,所以,保罗澄清道,“就是我肉体之中”,言外之意,我里面有两个部分,一个是在基督里的新生命,它是圣灵重生的,并且圣灵不断运行做工,另一部分是我的肉体,我的罪的残余势力在这里负隅顽抗。这个肉体里面,而不是新生命里面,没有丝毫的良善,完全败坏堕落。
---因为立志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来由不得我。注:为什么说,我的肉体之除了邪情私欲之外,没有丝毫讨神喜悦的地方?我是怎么知道我的肉体或罪的残余势力彻头彻尾的败坏呢?因为我,作为一个重生得救者,因着圣灵的内住和运行,因着与基督的联合,我的新生命常常立志顺服神,遵行神的旨意,但是我的言语行为、心思意念常常事与愿违,得罪神,与我在基督里的定意常常相去甚远。
《罗马书》 7:19 故此,我所愿意的善,我反不作。我所不愿意的恶,我倒去作。
---对比:《罗马书》 7:15 因为我所作的,我自己不明白。我所愿意的,我并不作。我所恨恶的,我倒去作。
--本节经文几乎重复了第十五节的经文。但是比第十五节更加清晰地指出这个属灵争战是重生基督徒所独有的。这节经文强调重生得救的基督徒所愿意的是遵行神的旨意,讨神的喜悦,而重生得救者所不愿意的所厌恶的是悖逆神,放纵肉体的邪情私欲。
参考没有重生者的经文:
《罗马书》 1:32 他们虽知道神判定,行这样事的人是当死的,然而他们不但自己去行,还喜欢别人去行。
《以弗所书》 2:3 我们从前也都在他们中间,放纵肉体的私欲,随着肉体和心中所喜好的去行,本为可怒之子,和别人一样。
----没有重生得救者喜欢行恶。
《罗马书》 7:20 若我去作所不愿意作的,就不是我作的,乃是住在我里头的罪作的。
---对比:《罗马书》 7:16 若我所作的,是我所不愿意的,我就应承律法是善的。 17 既是这样,就不是我作的,乃是住在我里头的罪作的。
--保罗不是为基督徒的为过犯所胜的经历开脱罪责。圣灵带领他一针见血地指出不是律法出了问题,不是我们里面的新人出了问题,而是我们里面的隐藏的罪的残余势力作怪。
《罗马书》 7:21 我觉得有个律,就是我愿意为善的时候,便有恶与我同在。
--- 律, 希腊文:诺谋思, 含义:律法,此指激发行为的影响力或推动力。新约出现196次。也就是说,诺谋思是新约的高频词。
---我觉得 注:我的属灵争战的经历使我明白。
---有个律,就是我愿意为善的时候,便有恶与我同在。 注:在我的里面存在着一种激发我犯罪的推动力或影响力,也就是说,我没有立志行善时,这股影响力就在我里面沉睡了一般,无声无息。相安无事。作为重生得救者,在圣灵的运行做工下,我立志讨神喜悦的时候,这股影响力就凶相毕露,一跃而起,千方百计地阻挠我的成圣的努力。
《罗马书》 7:22 因为按着我里面的意思。(原文作人)我是喜欢神的律。
---意思 希腊文:安斯柔珀斯 含义:人。新约出现554次。这个字也是高频词。
罗马书7:22意思的希腊文注释
喜欢 希腊文:苏内都玛义 含义:赞同并从心里喜悦 新约出现仅此一次。
律 希腊文:诺谋思 含义:律法,此指神激发善行的推动力或影响力,即圣灵在基督徒里面的运行做工,使我们成圣。
---为什么我认为我的里面有个激发我犯罪的推动力呢?因为首先,按照我里面的新人,我是从心里赞同并爱慕神的律例典章的,并且喜悦圣灵在我里面的更新变化的工作,这个激发我行善的推动力来自神,来自圣灵。
参考喜爱神的律的经文:
《诗篇》 119:97 我何等爱慕你的律法,终日不住地思想。 98 你的命令常存在我心里,使我比仇敌有智慧。
《诗篇》 1:2 惟喜爱耶和华的律法,昼夜思想,这人便为有福。
《诗篇》 19:8 耶和华的训词正直,能快活人的心。耶和华的命令清洁,能明亮人的眼目。
----一个重生者的众多属灵特征之一:爱慕神的律法。重生者不仅仅认可和同意神的律法,而且从心里爱慕神的话语。
参考里面的意思(原文作人)的经文
《以弗所书》 4:21 如果你们听过他的道,领了他的教,学了他的真理, 22 就要脱去你们从前行为上的旧人。这旧人是因私欲的迷惑,渐渐变坏的。 23 又要将你们的心志改换一新。 24 并且穿上新人。这新人是照着神的形像造的,有真理的仁义,和圣洁。
---基督徒的里面有个旧人,就是罪的残余势力,也有个新人就是在基督里新造的人。
《罗马书》 7:23 但我觉得肢体中另有个律,和我心中的律交战,把我掳去叫我附从那肢体中犯罪的律。
--- 但我觉得肢体中另有个律, 注:但是事与愿违。我的属灵争战的经历使我知道,在我的里面,准确地讲,在我的肢体中,或在我的肉体中,存在着一个与神的律截然不同的律。律和律法在希腊文中是一个词。指这个律像律法一样,命令着,要求着和辖制着。本节经文后面,保罗指出这个律是犯罪的律,使人得罪神的控制力和影响力。也就是,罪的残余势力。
---和我心中的律交战, 注:这个在我的肉体中使我犯罪得罪神的律与我里面的新人中的神的律,即圣灵更新变化我们、使我们成圣的运行做工,开战,妄图消灭主导我们人生的圣灵的工作。
---把我掳去叫我附从那肢体中犯罪的律。注:在这场没有硝烟、却是激烈的属灵争战中,罪的残余势力常常得手,使我成了它的战俘,顺从了肉体并肉体中的邪情私欲,做了神不喜悦的事情。
《罗马书》 7:24 我真是苦阿,谁能救我脱离这取死的身体呢?
---我真是苦阿, 注:苦,希腊文:塔拉意掊柔丝 含义:令人苦恼或难受的,悲惨的,受折磨的。 基督徒经历的内在的属灵争战中没有刀光剑影,却是充满挣扎和熬炼,使基督徒情不自禁地苦叹,特别是苦苦挣扎,常常却以失败告终,令人苦恼苦痛。当然,基督徒是喜乐的。基督徒不是常常唉声叹气。这里的哀叹苦叹发生在试探引诱、逼迫患难使得基督徒力不能胜时。
---谁能救我脱离这取死的身体呢? 注:基督徒意识到自己的软弱,靠着自己,没有得胜的可能,“谁能”不是说保罗对救赎主的无知,而是强调保罗充分认识到,自己在属灵争战中的无能为力。保罗在第七章一直在围绕重生者里面的罪的残余势力是基督徒犯罪得罪神的罪魁祸首,而不是律法。第六章6节保罗用罪身一词指基督徒里面罪的残余势力,本节经文保罗又用这取死的身体来指基督徒里面的旧人,或肉体,或罪的残余势力。保罗称基督徒里面的肉体和肉体的邪情私欲为取死的身体,因为我们里面的肉体或罪的残余势力常常借着身体的肢体彰显它的存在,正如《歌罗西书》 3:5 所言,我们的罪的残余势力就像人的身体一样有许多肢体,“就如淫乱,污秽,邪情,恶欲,和贪婪”,而且罪的工价就是沉沦灭亡,所以,我们里面的罪的残余势力被称为取死的身体。
罗马书7:24苦的希腊文注释
参考:
《罗马书》 6:6 因为知道我们的旧人和他同钉十字架,使罪身灭绝,叫我们不再作罪的奴仆。
《歌罗西书》 3:5 所以要治死你们在地上的肢体。就如淫乱,污秽,邪情,恶欲,和贪婪,贪婪就与拜偶像一样。
《罗马书》 7:25 感谢神,靠着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就能脱离了。这样看来,我以内心顺服神的律。我肉体却顺服罪的律了。
---感谢神,靠着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就能脱离了。 注:基督徒里面的属灵争战是激烈,基督徒的苦叹不是他们不信靠神,而是他们在圣灵的光照下,认识自己的无能,认识自己的肉体中全无良善,而又爱慕神的律法,实在不愿意得罪神。这节经文彻底揭晓了“我”的属灵光景。这个人爱慕神的律法,认识到自己在属灵争战中自己的无能,认识到自己里面旧人的败坏,这节经文指出这个人是靠着基督耶稣在属灵争战中经历得胜的人。如果一个人属灵争战中只有失败,没有常常靠主得胜的经历,对于一个重生者而言,这是不可能的。
---这样看来, 注:综上所述
--我以内心顺服神的律。我肉体却顺服罪的律了。 注:一个重生得救的人的里面存在着两个截然不同的律,而且它们要在基督徒的里面争战一生之久。我们里面的在基督里新造的人是愿意顺服圣灵,顺服圣灵的运行做工的。我们里面暗藏杀机的肉体,或罪的残余势力,或罪身,或取死的身体却喜爱罪中之乐,顺服使人犯罪的驱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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