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道尔圣经注释》
十一34~40. 耶弗他还愿。这位得胜的将军回到米斯巴,心中以为他许的愿会应验在家中众多仆人中的一个身上。但是大出他意料之外的是,女儿却以传统的希伯来方式出来迎接她得胜凯归的父亲(参:出十五20;撒上十八6;诗六十八25)。此叙事以极高明的手法说出,没有加入献祭本身的细节,只有细致笔法,低调的、有尊严地带出一个资讯:悲剧已经造成。作者特别强调耶弗他的女儿乃是他独生的孩子(34节),希伯来文可以直译为「她,惟一的,是惟一的孩子」(参:创二十二2;约三16)。此外也为她的处女之身而悲叹(38、39节)。在以色列这段早期历史中,支派或群体的团体认同感非常强烈,团体中的个人多少会失去一些个人特色,在这种背景下不太可能接受个人复活的概念。但有一种补救的方法,即认为个人住在他后裔之中,只要他的血脉得以延续,则自己虽然见不到未来,未来却仍属于他。因此在咒诅中,咒诅一个人的后裔(撒下三28、29)及家庭无后(参:撒下十八18)都具有吓阻力量。耶弗他之女无后这个事实,比她未过完一生更具悲剧性(这是古代以色列妇女的心态,与现代西方妇女心态大不相同),这代表耶弗他这一谱系的中断,因为她是他惟一的儿女。因此,这个胜利的时刻,同时是悲剧的时刻。
早期注释家及历史家几乎一致认为耶弗他真的献上他的女儿为燔祭;直到中古世纪时,有些人好意但错误试图冲淡此经文平直的意义。启蒙时期后的人,可能会为这种行为大感震惊,特别是因为这是以色列士师中的一位。但是,将死刑改成终身独身的假设无法成立。经文最后提及耶弗他女儿终身为处女,为的是要指出这件事的悲剧性,其完成式时态(perfect tense)最好解作过去完成式(pluperfect),乃是希伯来文常用的方法(RSV)。该句经文平直的意义,父亲就照所许的愿向她行了,不能否认。耶弗他的痛苦(35节)、两个月的哀哭(37、38节)、以色列每年四天的纪念节期之建立,都不可能只是因为她终生独身而产生的回应。
耶弗他之女的高尚品格,一直是历代诗人歌颂的主题;在父亲公开冒然许愿的内容以前,她已在女性的敏锐触角下察觉到事实,然而仍立即顺服于即将发生在她身上的事。耶和华赐下对亚扪人的胜利,若必须付代价,她愿意摆上。现代读者若知道耶和华厌恶以人献祭,这种行为与祂本质的爱是完全反向的时候,更能体会到她这种高贵的顺服之悲剧感。她没有后裔而要面对死亡,失去不朽的盼望,因此她为这即将发生的悲剧哀哭了两个月,却没有试图去逃避。这件事显示在耶和华面前许的愿是何等的神圣(参:民三十1及下;申二十三21、23),他们虽然所知有限,却情愿付上这么高的代价,使我们不得不为了这个人及他女儿的忠心而尊敬他们。这对现代读者而言,乃是一大挑战;我们对神的认识远超过耶弗他对神的认识,更应当向祂献上可以与之相比的、但更合神心意的忠心。
一年一度为纪念耶弗他的女儿哀哭之规矩,在旧约其他地方并未提及,可能只限于基列地区。此动词带有经常发生的未完成动作,显然此风俗在编者的时代仍有流传。有些人试图将此与古时广为流行的敬拜幽冥世界之风,特别是「为搭模斯哭泣」(结八14)的风俗相连;但没有任何证据证明这种关联。
52请参阅历史的限制及大事记〔书版第26页〕。
53引自 G. A. Cooke, The Book of Judges (C.U.P., 1913), p. 14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