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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我朋友出车祸了(虽然人没事,感謝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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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29 18:4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上个月与人发生机车擦撞,我朋友是前车,对方是后车,当我朋友要到前方路口准备回转时(还未跨越双黄线),突然被一辆机车撞上,对方煞车不及,急煞侧滑撞上,我朋友人跟车都没什么事,一点点擦伤,对方也是擦伤但比较严重,当下叫救护车跟警察,我朋友当下并未就医验伤,想说一点点擦伤,自行涂药,对方有给医生诊断涂了药。初步判表出来是我朋友需付全责,但可以上诉申请肇事鉴定,现在第一次调解对方开出一个3万人民币(台币已换算)(包含医美除疤,精神赔偿,车损,衣裤,工作请假一天,未能全勤),调解委员说这种情形顶多3千人民币(台币已换算),需将折旧什么都算进去,但对方无法接受,只好约第一次调解,但在第二次调解前,对方突然提告过失伤害,面对这种情况,本来我朋友是想花钱消灾息事宁人(不争竞,以和为贵,没验伤,希望大家各让一步),本来以为只是小事,但对方现在用手段,以刑逼民,求偿不合理之巨额赔偿时,他应该怎么做呢?

他也曾祷告过该怎么做,为什么会遇上这种人,在此事件中是要学习什么功课,但现在内心还是无法平静,整天都被此事件烦心,祷告求主让事件圆满落幕,快速结果,但目前看来遥遥无期

发表于 2017-12-29 22:08 | 显示全部楼层
你朋友也擦傷的話,其實是可以也向對方提告過失傷害的。“柔和能免大過”,建議你朋友再多聯絡對方,以朋友的心態交流,進入冗長司法程序其實誰也佔不到便宜,法院并不是他想求索多少賠償就多少,只是費掉大筆公私人力和時間成本罷了。

其實不必擔心進入訴訟,進入訴訟反而很難出現巨額賠償。調解委員會雖然對雙方無強制力,但調解結果和意見對法官影響很大;你們的調解結果都判定只有這些,法庭不太可能高出很多。


很多時候,我們會問:為什麽會遇上這種人,但這問題大概恰恰是會遇上這種人的理由。因為我們說這話其實是在說:我不是這種人。但基督是要讓我們看到自己才是罪人,且教導我們愛同是罪人的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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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29 22:31 | 显示全部楼层
遇到这种事情,心情烦躁可以理解。谁都想这事能有个圆满的解决,但神有他的时间,我们需要耐心等候神的时间。

至于“为什么会遇上这种事情?”从神学的角度来讲,“因为你需要!”这就是答案。

神是爱我们的神,对我们无益的事,神不会给我们;反过来说,神给我们的,必定是对我们有益。

神为了让我们学习一些属灵的功课,会容许患难临到我们,为要叫我们从中认识他的作为,认识属灵的事,从而生命得到改变。

要想事情尽快解决,那就得尽快学到功课,生命有改变。不然考试不及格,还要补考,这样的事还会重复出现,一直到我们学了当学的功课。

所以,要问的问题不是“为什么我会遇上这种人?”而应当问:“神啊,你希望我在哪方面有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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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12-30 11:54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两位的回答,他有收到了,经历这几天心情也稳定下来了,持续倚靠主,信心不足时也求主加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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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30 13:1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小蘑菇的梦 于 2017-12-30 17:32 编辑

既然是公安机关与交警在主持调解,这楼说了等于没说。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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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30 13:2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你朋友有无贿赂调解委员会呢?伤到人的交通事故只赔偿3000是否不太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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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30 14:4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仓里的谷 于 2017-12-30 14:51 编辑

不知道台湾的法律是怎么规定“过失伤害罪”,在大陆,一般是过失导致的严重伤害、伤残才有可能控诉这个罪名。如果只是擦伤,个人不可能以刑罪控诉的。
虽然你朋友是有责任,但是对方明显是想乘机敲诈,利用你朋友“心虚”心理骗取钱财。所以没有必要担心“刑罚”,最好咨询一下律师或者调解委员会,做到心里有底。可以把这事放在一边,等对方的具体行动以后再做应对。同时在与对方交涉时,最好电话录音,以备将来可能的用处。
在调委那里、面对对方的无理方式,一定要谨慎言语,谦和面对,不否认当负的责任,也不要乱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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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30 16:04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小蘑菇的梦 于 2017-12-30 17:28 编辑
仓里的谷 发表于 2017-12-30 14:49
不知道台湾的法律是怎么规定“过失伤害罪”,在大陆,一般是过失导致的严重伤害、伤残才有可能控诉这个罪名 ...

按楼主的描述是皮外伤,这种皮外伤按刑法里不严重,达不到伤害等级,即使达到伤害等级但伤害不严重也够不成过失伤害罪,构不成刑事犯罪,也不会被判刑的。

对方要起诉刑事犯罪,在我国大陆,交通事故没有构成严重伤害等级,一般皮外伤,没有断胳膊断腿,检查院是不会会受理这种案件的。
如果对方伤害不严重,只是赔偿问题达不成协议,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一般法院也不会受理这种案件。

如果双方就赔偿问题达不成协议,对方不服公安机关调解,上诉公安机关,检查机关,公安机关与检查机关他们自然会按照陈序告诉你怎么处理。

一个律师朋友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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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12-31 00:22 | 显示全部楼层
cbeta 发表于 2017-12-30 13:20
你朋友有无贿赂调解委员会呢?伤到人的交通事故只赔偿3000是否不太正常?

调解委员是当天指派,双方先前不会知道是哪位担任,再加上调解委员是由地方上有名望有诚信的一群人担当,应该不至于哪一方能贿赂.

对方求偿
机车修理8000元.对方是台旧机车(约六年),市值不会超过人民币三千,调解官这里判定必须打两折.

其他部分为
急诊及回诊.衣裤.买药.工作请假.未能全勤.搭乘计程车费8次 求偿2000元
医美除疤10000元(没有单据),调解委员认定医生诊断表上仅擦伤也没任何其他异状骨折并未提及医美之必要
精神赔偿10000元,调解委员认定医生诊断表上并无精神异常

3000元人民币是调解委员由求偿的清单去判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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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12-31 00:39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你们的回覆,对方以刑逼民,高额赔偿才愿意和解,我朋友一开始觉得这辈子将会有个污点,感到害怕无助,但经过多方询问各位的帮忙,我朋友现在也有平安,警方说通常这种案例不会被起诉,只是处理时间会拉得很长.现在后悔当初明明自己也有擦伤却未验伤,真的是需要先准备起来,就怕遇到这种利用车祸赚钱的人,免得一路挨打.

也祷告求主,做王掌权施行公义在这件事情上,因看的角度不同那结果也不同,对的调解官,对的检察官跟对的法官,非常重要.遇上恐龙法官,可能就被对方牵着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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