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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1-16 0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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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小蘑菇的梦 于 2017-11-16 00:42 编辑
听请问你说,你所指控的好像不是教会正统的问题,而是教会牧师的言行的问题。请问你说的牧师″洗脑捞钱″指强迫信徒奉献吗?
每个教会牧者对会众都有关于十一奉献的呼召,至于以何种方式呼召,那是牧师与教会要向神交账的问题。若有牧师因为私心的缘故用洗脑式的呼召方式,肯定要受到神的责备的。那是牧师跟神之间的事情。
而信徒的十一奉献是奉献给神的,教会与牧师只是暂时的保管者。因此关于十一奉献的问题,若甘心奉献,都是奉献给神的,不是给牧者的。不是明明的奉献给异端教会的都是奉献给神的供物。这是我们跟神之间的问题。我们这个观点得更正。我们不能有真实的证据证明保管者会私吞,就该凭着信心奉献给神。如果有多人的有凭证的见证证明保管者会私吞,那么肯定停止奉献。
十一奉献的规条不是一条捆绑人的律法,若楼主在这件事上因经济的缘故,信心软弱,心灵受捆绑,建议可以先暂时停止奉献。
若不出于甘心,或者心里无力为主的缘故在金钱,以及其它奉献上甘愿为主摆上,甘愿为主的缘故被捆绑的,奉献的钱于主是无意义的。
因为正确的奉献是应该是我们被神的爱激励与感动而奉献,而不应该是为牧师与教会的期待以及面子,肉体的热心的缘故奉献。因为奉献给神的东西不应该成为信徒的压力,而应该是信徒的喜乐。
另外教会以任何名义向信徒索取不正当,不必要,不合理钱财的,信徒可以严厉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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