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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zebrazebra 于 2017-6-27 10:12 编辑
“基督受造为人论”的危险
zebrazebra
(1)有人认为“道成了肉身”(约:14)就是道“受造”成为肉身。理由是“成了”一词的希腊文ἐγένετο /egeneto也用于“万物是藉着他造的”(约1:3)。既然彼处用“造”,此处也可以解释为“(受)造”。
可惜,这样的解释忽略了两处经文的区别。在约1:3,万物是藉着先存的“道”而从无到有地开始存在,所以是藉着道而受造;但在约1:14,乃是那先存的“道”亲自成为肉身。在约1:14,“成了”一词是不定过去时(aorist)、中动语态(middle voice)、第三人称单数(3rd person/singular)。原文的意思很清楚,绝不是道被动地“受造”为肉身,而是道亲自、主动地成为肉身。应当根据动词的时态、语态和所处上下文来确定其真正的意思是什么。今天所见到的绝大多数英文译本都不用被动语态来翻译“道成了肉身”。
(2)还有人认为,耶稣基督是“造物主成了受造的人——祂自己所造的人”、“圣子所成为的这个人,是从无变有的,是受造的人”(参曾邵恺《延伸讨论/基督论:教牧实践与信徒生活》,载于马克·琼斯《耶稣是谁?——简明基督论》中文版,第147页)。将“基督人性受造论”立场发展到极致,就会产生“基督受造为人论”。
从神学上讲,这个理论的错误是不难分辨的,由于耶稣基督是“神人二性一位格”,祂并不拥有一个受造的人性位格,因此祂不是一个受造的人。道成肉身乃是道/圣子取了无位格的人性而成为人,不是与一个受造的人(拥有受造的人性位格)相结合而成为人。耶稣基督的人性不是与其神性相割裂的、独立的受造之物。可见,“基督受造为人论”会导致基督位格分裂为非受造的神性位格和受造的人性位格。
(3)“基督受造为人论”一方面承认基督的神性,一方面宣称基督在人性上是受造者,或曰“造物主成为受造者”(参曾邵恺文章,第153页)。苏颖智牧师称这种观点为基督“部分受造论”(参《认识主基督(修订版)》,第157页)。众所周知,持此立场的另一代表为李.常.受。
主后3到4世纪的教父亚他那修在与亚流派人士争辩时,特别指出只有上帝才能施行救赎,只有造物主才能拯救受造物。没有任何一个受造物可以拯救其他受造物。如果耶稣基督按照亚流派的说法是受造物,祂就不能救赎人类。(参麦格夫《历史神学》,第64-65页)。
不仅从救赎的角度,从敬拜的角度,也不能把耶稣基督当作受造者。亚他那修曾说:“我们不崇拜受造者。千万不能有这种思想。因为这种谬误系异教徒和阿利乌派(亚流派)的观点”(参冈察雷斯《基督教思想史》,第248页)。虽然亚他那修认为基督的身体是受造的,却应看作是“上帝的身体”或道/圣子的“殿”,全然拒绝基督是受造者以及基督徒可以敬拜受造者的立场。
“基督受造为人论”宣称基督是“受造的人”,是“造物主成为受造者”,一方面威胁到基督徒救恩的真实有效性,一方面把基督徒对基督的敬拜带进敬拜受造者的错误当中。
(4)也有人提出,道成肉身的基督既然向圣父献祭、敬拜,而且基督作为圣子并不是“比圣父次等”的神,那么基督就是以受造者的身份献祭、敬拜,说明基督就是受造之人。(参曾邵恺文章,第153-154页)
这种看法实在是忽略圣经启示所导致的。基督是照着父的旨意“为女子所生,且生在律法以下,要把律法以下的人赎出来”(加4:4-5),他当然要照着律法行事为人,但这并不表示祂和我们一样是有罪、受造的人。就好比基督接受施洗约翰的洗礼,并不是因为祂有罪或犯了罪,而是要代表世人“尽诸般的义(或礼)”(太3:15);同理可知,基督也是以神人之间的“中保”身份代表世人、代替罪人向圣父献祭、敬拜,这并不意味着基督是受造之人。
(5)根据启示录5章,被杀又复活的羔羊,也即道成肉身、受死又复活高升的基督与圣父坐在宝座上一同接受天地间一切被造之物的敬拜,强有力地表明基督不是“造物主成为受造者”。只有造物主才能在宝座上接受敬拜:宝座上的神(圣父)、宝座上的羔羊(圣子)、宝座前的七灵(圣灵)。根据多处圣经经文(约:3:31、西1:17、启3:14;5:13),道成肉身的基督从来没被列在受造万物之中,而是在受造万物之上。基督不是“双重身份者”(既是造物主,又是受造者)。由此可知,道成肉身并不是“基督受造为人”,而是独一无二、无与伦比的“神在肉身显现”。
总之,“基督受造为人论”错误地把基督成为受造者当作救恩的前提,好像基督不成为受造者就不能实现真正有效的救赎,这是不合圣经的。把基督视为(部分的)受造者,也缺乏圣经依据。“基督受造为人论”作为“基督受造论”的一种,其实质是受造的人类把自身形像投射在道成肉身的基督身上,塑造出一位在人性里受造、却又在造物主宝座上接受敬拜的基督,既是对受造物的高抬,也是对基督的贬低。一如当年亚他那修对亚流派的拒绝,我们今天也应当依据圣经拒绝这种新亚流主义的“基督(部分)受造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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