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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新造的弟兄 于 2017-6-16 14:35 编辑
管理员是否应该关注下,让那乱顶帖的E大妈无处遁形吧!这就是牠们的羞辱,高举律法,反被律法定罪,真是够可怜的!
‘’《罗马书》 2:17 你称为犹太人,又倚靠律法,且指着神夸口。
《罗马书》 2:18 既从律法中受了教训,就晓得神的旨意,也能分别是非(或作也喜爱那美好的事)
《罗马书》 2:19 又深信自己是给瞎子领路的,是黑暗中人的光,
《罗马书》 2:20 是蠢笨人的师傅,是小孩子的先生,在律法上有知识和真理的模范。
《罗马书》 2:21 你既是教导别人,还不教导自己吗?你讲说人不可偷窃,自己还偷窃吗?
《罗马书》 2:22 你说人不可奸淫,自己还奸淫吗?你厌恶偶像,自己还偷窃庙中之物吗?
《罗马书》 2:23 你指着律法夸口,自己倒犯律法,玷辱神吗?
《罗马书》 2:24 神的名在外邦人中,因你们受了亵渎,正如经上所记的。
我只能说,律法主义者,是可憎恶的。是被咒诅的。这是圣经言明的。‘’----借用一下某弟兄的话(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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