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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应该先定义一下你所说的“律法”指的是什么律法?究竟是指“神在西奈山藉着摩西传给以色列人的律法”,还是“新约基督的律法”?概念不同,结果只会变成鸡同鸭讲。
不过,看你二楼的帖子,似乎你指的是前者。如果是这样,那么我明确告诉你,以新约圣经保罗和希伯来书的教导来看,答案是很明显的:基督徒绝对不需要靠着旧约的道德律法和仪礼得救,或是要守这些讨神喜悦,我们只需要信耶稣!
基督徒从未和神立过旧约,我们是直接在新约底下与神建立关系。既是如此,认为新约的基督徒还需要回过头去守旧约的律法,是没有任何正当理由的。如果今天有人跟我说,今天生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人,还需要同时守大清朝的律法,我会认为这个人神经病!旧约的律法是一个整体,要废都废、要守都守,但决不能守一半废一半,弄出个不伦不类的四不像出来。
就好比大清朝的法律是一个整体,今天改朝换代了就全被废掉了。今日中国的法律不是在大清朝的法律基础上修修补补,打打补丁,而是完全废掉前朝的法律,重新制定新的法律。当然,现今的法律不许杀人,大清朝的法律也不许杀人,但这并不意味着我守的是大清朝的律法,我守的是今日中国的律法。不知道我这样表达是否清楚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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