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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5-25 1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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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Ichthys 于 2017-5-25 19:41 编辑
淺論林後三章
v1-3 (我知道有人,因為拿著教會的推薦信/公文,所以你們就接受了他們也是使徒。)但是我們不一樣,(雖然我們沒有教會的推薦信/公文),但是你們就是我們的推薦信,寫在我們的心裡,是眾人所認識所誦讀的,顯明你們自己是基督的書信,是藉著我們寫成的。
保羅對歌林多教會花費了很大的心血,他至少寫過三封書信給歌林多教會,而這些”超等使徒”也不斷在歌林多教會傳播「保羅沒有使徒職分」的言論,引起教會的紛爭。保羅在後書三章中再次向歌林多教會呼籲,雖然這些人有猶太教會正式的推薦函,或以今日的話來說:公文,而我們沒有,但是你們就是我們的推薦信,是我們一步步在基督裡用著汗和血澆灌出來的,難道我們還需要再向你們介紹我們是誰嗎?難道還需要再向你們拿推薦信去證明我們的身分嗎?
v3 教會中的交通,是用墨寫在紙上的呢?還是用永生神的靈寫在心上的呢?你們/教會是基督的書信,是因為有會議決定、有白紙黑墨呈現的公文?還是早在所有筆墨之前,基督就用聖靈感動了你們、讓你們的心悸動,才讓你們成為了教會呢?
保羅從初期教會需要根據推薦信來認識送信人/寫信人身分的”小事”,開始一步步鋪陳他對於舊約與新約的觀念,將「不守律法就是死」的僕人,和我們這靠著「聖靈使人活」的職事作出了區隔;從寫在石板上的字句/舊約,到寫在心版上的聖靈/新約 (耶31:33; 來8:10, 10:16)。
v6-11 保羅在這短短6節中將自己對於舊約和新約的看法表露無遺,順便肯定自己的職份:這職分不是屬於舊約的,和那些強調要遵守「聖經/律法/字句」的”大使徒”們不同,我的職份乃是屬於新約的,是「脫離律法、按著聖靈 (羅7:6)」。
他用三種角度來解釋舊約和新約的不同:
字句vs聖靈
舊約神的話語/律法是明明寫在那裡的字句,不可更動、不可刪減 (申4:2, 12:32),一字一句清楚明白,故而律法使人知罪 (羅3:20),當律法寫下”不可貪心”,人卻貪心時,自然就知犯了罪,得罪了神。所以律法的字句畫下了真理的準繩,守者得生、違者必死。也因為如此,律法/字句這”真理”是在定罪:「你違反神的律法犯罪了!」
而新約神的話語卻是寫在各人心上的聖靈,並且是從小到大、不分年齡都明白 (來8:11),故而這新約的真理必然與隨著年齡、教育增長才能明白的”神學知識”不同,乃是聖靈照著不同人、不同年齡、不同性別、不同文化,在時空中照著當下的情境,寫在各人心上的”生命教導”,使得人人在基督裡得以慢慢長成基督完全的身量 (弗4:13)。
因為那字句是叫人死,聖靈是叫人活。
定罪的職事vs稱義的職事
舊約的職事乃是遵守舊約律法,照著聖經一字一句告訴人「什麼是錯、什麼是對」的工作,雖然也是出於神,卻停留在教導人「知罪」,告訴人要如何做、聖經說…,故而只能捧著聖經「定罪」,最多說「你沒有犯罪」,卻更常說「你犯罪了」,所以屬於定人罪的職事。
但是新約的職事不同,乃是從根本上脫離了律法 (羅7:6),從律法的角度看基督徒屬於已死之人 (加2:19; 羅7:4),只要順從聖靈,基督徒就不在律法以下 (加5:18; 羅6:14)。所以新約的職事不再照著一字一句的聖經字句使「人知罪」、「定人罪」,乃是照著聖靈的大能,轉換罪身的本質 (羅6:6),使得人在「照著聖經/舊約屬於有罪之人」的情況下,卻可以憑著耶穌基督的救贖白白稱義 (羅3:24)!新約的職分跳脫了「定人罪」,乃是靠著聖靈給予生命、使人稱義的工作!
如果那定人有罪的工作尚且有榮光,那使人稱義的工作就更有榮光了!(新譯本)
舊約的榮光vs新約的榮光
最後,保羅從未否定律法與舊約的職事沒有價值;事實上,保羅太過了解舊約律法的本質,乃是屬靈、聖潔、完全的 (羅7:12-14),能夠照著聖經字句教導人、使人知罪,本身已經是極其榮耀。所以保羅舉摩西為例,說明當摩西領受真神律法時,臉上發光,而那「定人罪」的職事榮光,就已經讓百姓不敢直視。
但是等到新約「稱人義」的職事一來,舊約「定人罪」的榮光幾乎等於看不見了!保羅認為,如果連「定人罪」的工作都可以有榮光的話,那麼「稱人義」的工作榮光更是大!何況舊約/律法這工作的榮光原會漸漸退去,但是新約/聖靈這工作的榮光則是長存的!所以舊約/律法「定人罪」的職事雖然有其價值,但是跟新約/聖靈「稱人義」的職事一比,前者的榮光就看不到了!就像日出東方,星光自會黯淡。
那從前有榮光的,因這極大的榮光就算不得有榮光了。
保羅用了三種面向,說明了舊約和新約在神話語、目的和工作價值上的差別,同時也向歌林多教會表明心跡,雖然那些”大使徒”們照著聖經字句要說我們不守”律法/真理”,但是我告訴你們,他們只是舊約的職事,我們卻是新約的職事,不照聖經「定人罪」,乃是照著聖靈「稱人義」!如果他們的真理是律法的話,我們的真理更是給人生命的聖靈!如果他們的工作有價值的話,我們的工作更有價值!
兩種信仰的態度
從保羅對於舊約和新約差異的論述,吾人當自己反思對於信仰的態度,是像法利賽教門這些”超等使徒”們呢?還是像學習基督的保羅?
先回到初代教會,請站在堅守舊約/律法的信徒們角度思考,他們認為不守律法就是不守真理,並且在根據聖經字句的情況下 (請記得,當時只有舊約),請問誰能找出章節說「不守律法就是不守真理」是錯的?而在這種時候,保羅卻說:人稱義是因著信,不在乎遵行律法 (加2:16; 羅3:28)、但我們既然在捆我們的律法上死了,現今就脫離了律法 (羅7:6)、凡以行律法為本的,都是被詛咒的 (加3:10)…等等,怎不令當代遵守律法的虔誠猶太基督徒心驚膽跳?這保羅怎會如此看輕律法?他不知這是聖經嗎?是神的話嗎?
雖然聽聞閒言閒語,保羅卻似乎不改初衷,甚至更加傳揚他的版本”福音”給外邦教會,使得猶太教會中的”超等使徒”們群起攻之;可以想像,什麼看輕聖經、不認神的話、傳異端、偏離真理…等等言論大概都出爐了吧!然而保羅卻是堅信耶穌基督,以自身經驗和真神也將聖靈降給不守律法的外邦人推論得出:受割禮不受割禮都無關緊要,要緊的就是作新造的人 (加6:15)。等於是說:信耶穌以後,守不守律法都無所謂,重要的是作基督裡的新人,因為我們現今脫離(超越)了律法,叫我們服事主,要按著聖靈的新樣,不按著儀文的舊樣 (羅7:6)。
對於這些批判,或甚至毀謗的言論,保羅不曾質疑過他們傳揚耶穌與維護”真理”的熱心,卻是回擊他們使用的手段:那等人是假使徒,行事詭詐,裝作基督使徒的模樣(林後11:13)。他們的身分或許沒有問題,但因為行事詭詐,便成了撒但的差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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