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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要分清楚什么是“犯罪”, 什么是神喜悦的。 保罗希望有人能像他一样“独身”,可是保罗没有说过,不独身结婚的人就是犯罪。
现在教会里面不是男女比例相当, 而是男女比例严重失调! 无论教会怎么对占多数的姊妹强调信心、强调同负一轭,这男女比例没有因为你的强调而变得平衡。 你不可能因为男女比例不平衡,就反过来要求姊妹们守独身吧?
男女结婚不是犯罪,基督徒找了非基督徒结婚也不是犯罪。虽然不是犯罪, 可是你要告诉基督徒,这种信仰不匹配的婚姻是有风险的,对于信仰、家庭生活都有风险。无论基督徒怎么选择, 都不是犯罪;无论基督徒怎么选择, 她/他也只会按照自己的信心程度去选择,超过她/他信心的要求没有任何益处,她也行不出来。
有姊妹认定只要是真正的基督徒就愿意交往、愿意撇下其它要求,结婚后幸福的很。我见过、听过一些基督徒”被强调“一定找的基督徒结婚的,结果挑来挑去,耽误一生。我知道90%以上的年青男性基督徒,在结婚前,个人和家庭条件都不太好,而那些自身条件和家庭比较好的女性基督徒,受到传统文化的影响, 一般是不会愿意的找比自己条件还差的。教会外面剩女多,因为女性优秀了,可选择范围反倒小了;教会里面本来选择范围就窄,结果还要用教会外面那套观念去找,剩女就更多了。
我认为,有信心的基督徒就找基督徒作配偶, 缺乏信心的基督徒找非基督徒作配偶。你找了基督徒配偶,就不要嫌弃他/她其它条件不好;你找了非基督徒配偶,就不要埋怨他/他为什么不能在信仰上支持、帮助你。
你喜欢钱多的富翁,你就找钱多的富翁,你就不要想着找个基督徒富翁;你喜欢长的帅的,你就找长的帅的,你就不要想着找个基督徒帅哥。你想找个基督徒,又长的帅,又有才华,又有钱,人又柔和,又健壮....., 那你只有先等着,等着上帝造出来这种男人的时候,再通知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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