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友之光』基督徒网络交流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查章节:  
查经文:
查看: 3603|回复: 24
收起左侧

怎样正确的自我否定?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6-8-9 11:4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记得有位基督徒名人说过:自我否定的程度即得救的程度。

但是,妄自菲薄也是自我否定。两者有何区别呢。
发表于 2016-8-9 12:20 | 显示全部楼层
不会答... 顶一下。拒绝0回复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8-9 12:4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建议不要太纠结名人说了啥,这么拗口。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8-9 12:57 | 显示全部楼层
认识自己的罪人本相,从我个人的体验,第一反应常常是需要否定的,直到性灵的操练到了一个程度,已经成为分别为圣的状态。自我否定不是盲目的,而是针对生命中的基督生命拥有的成分决定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6-8-9 13:08 | 显示全部楼层
艾沙esther 发表于 2016-8-9 12:57
认识自己的罪人本相,从我个人的体验,第一反应常常是需要否定的,直到性灵的操练到了一个程度,已经成为分 ...

我有同感,我很多时候,遇事第一个想法是违背神旨意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8-9 14:4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小蘑菇的梦 于 2016-8-9 15:08 编辑

得救不是靠自我否定,而是靠认罪悔改! 靠信基督的救恩而来!   

自我否定有时候等同于自我定罪,结不出生命的果子,是使人心灵死的!认罪悔改是依靠圣灵,借着恩典,从生命里因对罪的忧伤而侮改 ,使人心灵苏醒!

                                   我们自我否定是一定有的,但是决对不是停留在自我否定里!   

   
至于说到自我定罪,那也是一种罪,因为上帝并没有赐给我们这种自我定罪的权柄,当我们还能自我定罪时,证明我们还是旧人的生命在作王,不是基督在我们身上作王,并且我们以为我们自己比上帝更圣洁,并且是一种想依靠自己的义在上帝面前称义的一种行为!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8-9 15:2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小蘑菇的梦 于 2016-8-9 15:33 编辑

至于说到我们一定会有的自我否定一  就是越来会越发现,自己并没有自己想像中的那么是个大善人,大圣人,相反越来越认识到我们内在的一恶与罪。但这一认识并不是要我们自我定罪,而是要使我们认识一  除他以外,别无拯救,愿意到基督面前寻求拯救。所以楼主的问题本身是有问题的。如果有正确的自我否定?那不是还有正确的自我认同?那么这'自我否定’除了让我们自表谦卑外,有何用?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8-9 15:38 | 显示全部楼层
出自英国人William Law 晚年的著作 Humble, Affectionate, and Earnest Address to the Clergy(有些神秘主义倾向)。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8-9 15:43 | 显示全部楼层
正确的“自我否定”:(林前 9:27 [和合]) 我是攻克己身,叫身服我,恐怕我传福音给别人,自己反被弃绝了。

错误的“自我否定”:(西 2:23 [和合])  这些规条使人徒有智慧之名,用私意崇拜,自表谦卑,苦待己身,其实在克制肉体的情欲上是毫无功效。

(太 23:12 [和合]) 凡自高的,必降为卑;自卑的,必升为高。

这里不是说要让你进行现代中文字义上的“自卑”,自我否定,而是让你自己存心谦卑。体会存心谦卑和自卑/自表谦卑的区别。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8-9 15:5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小蘑菇的梦 于 2016-8-9 16:03 编辑
艾沙esther 发表于 2016-8-9 12:57
认识自己的罪人本相,从我个人的体验,第一反应常常是需要否定的,直到性灵的操练到了一个程度,已经成为分 ...


如何靠自己这样的操练到一个分别为圣的状态呢?你只能说靠自己心志操练到一个愿意过分别为圣的心志与生活,决不可能靠自己操练到一种灵性圣洁的状态!     

信基督我们是靠圣灵人门,追求成圣也一样,也靠基督的灵。而圣灵来是要治死我们一切旧人的性情,因此,凡还能借自己肉体夸口的,是还并没认识我们肉体的败坏以及基督的圣洁。

不知是弟兄还是姐妹,发表不同观点而已,莫见怪!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小黑屋|手机版|恩友之光 ( 桂ICP备2023005629号-1 )

GMT+8, 2024-11-25 20:29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