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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康希牧师非法挪用公款罪名成立,教会如何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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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0-23 22:2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新加坡康希牧师非法挪用公款罪名成立,教会如何回应?】

2015-10-23 生命季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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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10月22号)新加坡各大报章的头条都被城市丰收教会占满,教会创办人康希牧师和另外五位教会领袖被法庭判决失信罪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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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人被控在2007至2009年间,挪用星币2,400万元的“建堂基金”购买债券,实际上根本没这笔交易,其中1,300万元被拿来资助康希牧师的师母何耀珊“跨界计划”(Crossover)项目,推出英语福音专辑宣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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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件事被教会的会计质疑后,康希等人再度挪用星币2,660万元,假装债券已被赎回。涉被滥用的款项一共为星币5,060万元,即约美金3,600万元。其实这已经不是这宗案子第一次上头条新闻了,这三年来新加坡媒体高度关注着这场星级官司的进展,市民的谈论也是沸沸扬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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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截至目前为止,整个新加坡基督教圈子却显得相对低调。官司宣判后,只见新加坡联合早报引述前天新加坡基督教会协会所发表的文告,对六名被告罪名的成立“感到难过”,并鼓励城市丰收教会的领导者“在这艰难时刻继续给予其教友精神的提振”。
文告还说:“我们希望并祈祷,整起事件能带来益处,尤其作为一种提醒,在管理款项方面,要对教会管理更加注重……”文告说得圆融得体,避重就轻,我就纳闷了:难道神的公义和神对祂的教会的品格诚信要求是模糊不清、甚至连地上的法律的标准都达不到的吗?真是让人觉得不可思议,连地上的法官都直斥这六人有“不诚实动机”和“自知心虚”,难道神国度里的牧师长辈们都没有任何出于爱心的诚实话要说吗?
现在他们六位的罪名已经成立,不管官司后续发展如何,作为基督徒,我想以圣经的原则来反思这起事件:

第一,很多人都知道康希夫妇非常崇尚奢华的生活:考究的衣着,租金高昂的海外豪宅,不停更新考究的国内寓所。他们常称物质优渥的生活是出于上帝的祝福,可是圣经明明说:“人的生命,不在乎家道丰富。(马太福音2章15节)”
我们不能让今生的钱财成为认识主、跟随主的拦阻。保罗的价值观更摆明的是“丢弃万事,看作粪土”(腓立比书3章8节),为要得着基督。这些根本与康希夫妇所提倡,所推崇的奢华生活大相径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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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我们不是提倡禁欲或苦行般的生活,圣经要我们先求祂的国和祂的义,“不要忧虑说,吃什么?喝什么?穿什么?……这些东西(是我们所需要的)都要加给你们了。”(马太福音6章31-33节)教会按主的教训,应该供应传道人生活所需,基督徒也应该在社会上勤劳工作,发挥才干,服事人群,并使自己及家人生活无忧。但这和追逐奢侈的物质享受是两回事,后者不但与圣经的教导背道而驰的,更是引人陷入贪爱世界网罗的。身为传道人,康希牧师的错误示范,以身试法,都应当让我们引以为戒。

第二,涉案人士都是教会资深的会友及领袖,显然都与康牧师有长期的深交,但为什么在这样明显违背圣经的作法上居然没有任何的警觉?没有劝阻?令人不解。
唯一可能的解释就是他们相信了康牧师夫妇的理念。“为了传福音”什么都可以。事实证明,在法庭上,康希牧师团队一直是以传福音的信念和动机作为本案抗辩的主要根据,他们坚持挪用公款是为了他们的跨界宣教计划而不是作为私人享乐之用,这也正是他们教会一些会友始终坚定视这六人为勇士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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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指出,康希牧师之所以能带动教会及这些领袖转向世俗化,正反映了教会本身对因信称义、舍己、追求成圣、靠神的恩典胜过罪、荣耀神、讨主喜悦等纯正教义的轻看和厌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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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先不说何耀珊的性感妖冶歌手形象跟传耶稣十字架的福音如何地不相称,单就他们这些扩展事工不择手段的理念和主张,是多么危险。这些理念明显是受了现代神学中的情景伦理学影响,认为“只要目的正当,就可以不择手段”。这样的学说早被正统基督教学者们驳斥为完全不符合圣经。
因为圣经明白的说:“那召你们的既是圣洁,你们在一切所行的事上也要圣洁。”(彼前1:15)圣洁的神是看人内心的。我们作任何事,不单是目的,连动机和手段都要圣洁,方合“圣徒”的体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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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正确地指出:“任何教会及属神的人都应该竭力追求圣洁,为讨主的喜悦而活。没有圣洁就无所谓圣工,没有圣洁就无法见主。”这次对康希牧师等人的宣判是对一味只求壮大事工,只求人数增加,却不在乎、也不追求圣洁的人的当头棒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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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经说:“你们在外邦人中,应当品行端正,叫那些毁谤你们是作恶的,因看见你们的好行为,便在鉴察的日子,归荣耀给神(彼得前书2章12节)”。这次的宣判显然没有带给神荣耀,反倒带来毁谤和羞辱。吾辈应当引以为鉴。

第三,圣经基于对人性软弱的洞察和怜悯,如实的记载了自古以来许多人物的失误甚至败行,有些是平民百姓,有些是君王将相,是属灵的伟人,他们有些是出于惧怕,在压力面前妥协,撒谎,如创世记中的亚伯拉罕;有些一时疏忽大意,贪图了眼前的好处而犯下严重错误,如约书亚记中的约书亚;有些更是处心积虑,有计有谋地干下滔天罪行,最为基督徒所知的就是旧约中以色列最伟大的君王、写下最多最美赞美诗篇的大卫王(撒母耳记下11,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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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一方面我们不应该对人性有错误的认知,认为基督徒的领袖就不会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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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方面,犯罪的领袖如何回应他的罪,往往显示出他真正生命的光景。大卫也犯罪,而且犯了大罪。但是他勇于面对,彻底在神和人面前悔罪。他是我们的楷模。虽然康希牧师等人的种种不诚实行为已经在法庭上被大量证据证明,但至今他们都没有为自己的行为有过任何明确的反省或认错,实在让人对他们生命的真正光景感到担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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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新加坡的教会界似乎也没有领袖公开要求这些人认罪,令人为之痛心气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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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经的教导和立场为何呢?
1.面对自己的罪最首要的就是彻底自省,坦白认罪,这是最智慧的、也是唯一的出路,“我们若认自己的罪,神是信实的,是公义的,必要赦免我们的罪(约翰一书1章9节)”。除了行为之外,更要为内心的动机认罪,如有贪念,骄傲,疏忽而导致现今的状况等,就为这一切认罪并甘心接受任何应有的后果。

2.面对自己所爱护所敬仰的领袖或会友犯罪的时候,我们当然不要幸灾乐祸,或者急着嘲讽,或者武断的下结论,而应当力求真相的核实及显明。但在罪恶的面前,我们也不能保持沉默。有些人因为错误的理解关于论断的经文马太福音7章1节。他们教导人要保持沉默,以为这样这才合乎圣徒的体统。其实这是错误的解经和错误的应用。圣经并没有鼓励人不作是非对错的分辨,同时,基于事实真相所说的就不叫论断。
事实上,若是真正爱一个肢体,就要指出他的罪来,鼓励他脱离罪恶,以免他犯更多更大的罪来。基督徒不能对弟兄姐妹错误的言行视而不见,姑息放任,甚至自欺欺人的以“爱心”为由一味的支持,而是应该勇敢诚恳地劝告,希望他们真正从罪恶的道路上回转过来。若是真正的悔改了,我们就饶恕。

第四,也是最令笔者担忧的地方,新加坡是个司法公正健全的国家,地上好的法律是神公义的代表,也是神借以管治地上国度的管道。康希牧师以及其他五位的行为,连地上的法律都通不过,试想将来又怎样面对公义的神在大宝座上的审判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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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在神还给我们机会悔改时,我们要把握珍惜神的恩典,赶紧的离开罪恶。我们的神是烈火。落在永生神的手里是可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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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我恳请也衷心盼望城市丰收教会的弟兄姐妹们,爱你们的牧者领袖们,此刻你们可以给予他们最好的支持就是以无愧的良心诚实地告诉他们:“我们爱你,永远支持你们悔改与额回转!”唯有这样,才能重新得到神的喜悦。相信这也才能止住毁谤和羞辱,带出真正荣耀神的见证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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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季刊 专稿
雨林 来自中国大陆,现居新加坡,参与教会及福音机构事工。
 楼主| 发表于 2015-10-24 10:3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新加坡最大教会,创始人挪用1亿人民币公款罪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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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惊天大案,新加坡最大教会城市丰收教会前牧师康希,今天被指罪名成立,挪用教会公款2400万新币(一亿多人民币),其中包括帮老婆何耀珊卖唱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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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介绍一下本文的主角新加坡籍歌手何耀珊,她以前发了不少专辑,像《孤单旅行》、《收获》啊这几张专辑其实都流传甚广,在台湾和大陆都还挺有知名度的,很多粉丝可能都听过她的歌。因为老公康希创办了新加坡城市丰收教会并身为牧师,她一直以牧师娘的特殊身分与清亮嗓音受人瞩目,还被称为“福音歌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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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介绍一下新加坡城市丰收教会(City Harvest Church)。教会成立于1989年5月7日,创办人为康希牧师。创办时会友只有20名。今天,丰收教会每周的聚会人数已有数万人,成为新加坡最大的独立教会之一,在整个亚洲教会都有一定的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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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光倒退回5年前——2010年时,教会创办人康希便已被举报挪用公款,掀起新加坡一场宗教与敛财之间的争议,具体说来就是,康希与其他4名教会人员,被揭发用“做假帐”的方式,来从事“虚拟债券投资”、“转手套利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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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义上以债券投资的方式购买债券,实际上根本没这笔交易,钱都被拿来资助何耀珊的歌唱事业,但被教会的会计质疑后,康希等人竟然再度挪用另一笔资金,假装债券已被赎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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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回本案。2015年10月21号,经过漫长的百余天审讯,这宗新加坡历史上审讯期最长的刑事案终于算是告一段落——涉案人员被判罪名成立:
教会前牧师康希等五人涉嫌失信,被商业事务局逮捕。包括康希和歌手妻子何耀珊在内的八名教会董事和职员也被勒令暂停担任慈善工作。不过教会的朋友暂时应该不会受到影响,2012年新加坡副总理兼内政部长张志贤就表示,控状只针对五人而不是教会本身,并强调城市丰收教会可以继续进行礼拜仪式和教会活动。(左起:陈一平,黄玉音,周英汉,林岭恒,康希,陈绍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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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10-24 10:3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警醒祷告 于 2015-10-24 10:39 编辑

康希面临三项共谋失信罪指控,被指他与其他四人在2007年8月到2009年6月间,三次挪用教会1000万新元、300万新元和1100万新元的建堂基金,把总计2400万新元的建堂基金,转到Xtron Productions和PT The First National Glassware这两家公司,抵触失信条文。若罪名成立,其中一项罪状的最高刑罚是终身监禁,或坐牢长达10年,另可加罚款;另两项的最高刑罚是终身监禁,或坐牢长达20年,另可加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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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再来回顾一下整件事件的时间线:
2012年6月27日城市丰收教会创办人康希牧师以及其他四位教会同工出庭接受了面控并已被保释,将于7月25日将再次出庭。教会运作及小组聚会将正常进行。城市丰收教会表示,此事已交由法庭裁决。“结果会如何?在众人的祷告中,愿神的旨意成全。”康希在7月26日清晨发表推文:“艰难的一天……我信任你,主耶稣基督……愿你的国降临,愿你的意旨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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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6月30日新加坡城市丰收教会坚称未被骗取数千万新币,并表示支持所有与案件有关的会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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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5月正式开审。教会灵魂人物康希牧师、陈一平牧师、教会前投资经理周英汉、教会前财务经理黄玉音、时任管委会成员的林岭恒和教会财务经理陈绍云,被指在2007年至2009年通过教会认购两家公司“思创”Xtron Productions和“何清伟玻璃厂公司”The First National Glassware(简称Firna)的2400万新币债券为幌子,共谋挪用教会的建堂基金,并用其中1300万新币来打造康希妻子何耀珊的首张英语唱片。
陈绍云与其中三人涉嫌再失信2660万新币来赎回债券,以掩饰之前挪用公款的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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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9月《新明日报》报道,法庭文件显示,在2007年7月,城市丰收教会靠教友的什一税(tithe)及其他奉献,“收入”可达321万新币。但教会开销也很大,同月开销达503万新币。其中,职员薪金及福利,外国传教费用就占了收入的近一半,分别为25%及22.6%。
康希在2008年1月至6月,到美国传教的飞机票的费用,就超过20万新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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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5月5日国家法院首席法官施奇恩考虑控辩双方的立场与论据后,宣判六人表面罪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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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10-24 10:3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警醒祷告 于 2015-10-24 10:44 编辑

2014年7月
被告六人陆续在法庭上为自己作了无罪辩护。康希称花费数百万元在他妻子何耀珊的流行音乐生涯上,对于城市丰收这间超大型教会的增长和壮大是必需的,并且“跨界计划”(Crossover)已经触及到未信之人10.9万人,其中3.3万人“接受基督进入他们的生命”。所谓“跨界计划”是城市丰收教会差派何耀珊透过流行歌曲从事福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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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7月林岭恒在庭上透露,城市丰收教会在2002年决定通过何耀珊的流行乐事业传教,但为了不削弱公众的接受度,所以不愿教会与她的事业之间的关联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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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岭恒也说,会员方瑞家在2003年公开指责教会用公款打造何耀珊的歌唱事业,这让教会领导“精神受创”,因为他们没料到公众甚至是其他教会都反对城市丰收教会支持何耀珊的流行乐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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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切割教会与何耀珊歌唱事业的表面关系,教会决定由一家名为Xtron的公司替何耀珊发唱片。然而,借助她的歌唱让更多人成为基督徒的“跨界计划”始终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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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8月周英汉在庭上指责康希隐瞒真相。他指出何耀珊的演艺事业纯属个人事业,跟跨界计划没有关系。
周英汉指出何耀珊歌唱事业上的成就和专辑销量都是虚假的,并指责康希向教会会员夸大何耀珊的歌唱成就和销量。康希否认了周英汉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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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8月6日庭审上透露,何耀珊三张专辑《SUN*day》、《Sun with Love》和《孤单旅行》滞销。其中一张亏损约50万新币;另一张则仍有3.25万片仓底货,结果教会花了近45万新币买来,送给外国教友和国外教会,作为城市丰收传教活动“跨界计划”的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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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0月21日大约100名公众清晨6点前就到法院外排队听审。法官裁决六名被告罪名成立。
施奇恩法官宣读口头裁决时说,他不相信被告认为何耀珊唱片真的会为教会带来收益,投入的巨额款项是虚假投资。
所有被告都被控的失信公款条文设有强制性监禁。六名被告允许保释在外。康希、周英汉、陈一平、及林岭恒各自的保释金为100万新币,而陈绍云和黄玉音各自的保释金为75万新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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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将在11月20日早上9时半,对判刑进行口头陈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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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10-24 10:3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警醒祷告 于 2015-10-24 10:52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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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里还要科普一下挪用公款的定义。新加坡刑法第224条:挪用公款罪受委托管理公款或公共财物者,以不诚实手段将之挪用,即为挪用公款/公物罪。注意:这条罪并不在乎挪用者是否已经把款项补回。也就是说,即便已经把款项补回,也不因此而免罪。
其他案例:
2002年10月,新加坡女子朱梅(41岁)承认三项失信公款的控状,被判坐牢三年半。被告案发时在Bintan Granite私人有限公司担任行政员兼会计师,职务包括管理零用现金、会计和付款等。她在2005年到2010年10月2日在公司工作。前后三年以上,她管理暨账户侵吞超过23万美元,并在圣淘沙名胜世界赌场输光了这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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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1月,前新加坡水球明星、教练马修·谭因挪用公款38635美元,被判处徒刑9个月。他承认从2003年到2005年,采取伪造票据等方式,从新加坡游泳协会挪用38635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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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新加坡检察部门以严重失信、伪造文件及洗钱等21项罪名起诉贪污调查局助理司长杨少雄。杨少雄涉嫌挪用170万新加坡元公款,其中24万新元用于赌博。新加坡反贪局长陈宗宪因此被撤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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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丰收教会案对整个新加坡社会的影响很大。非盈利团体与经济相关事务的调查有几个案例已成为新加坡路人皆知,比如全国最大的慈善机构之一NKF(新加坡全国肾脏基金会)事件前执行理事长杜莱被曝出“贪污”丑闻,新加坡著名慈善团体'仁慈'负责人明义和尚滥用善款,被判坐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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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焦点:
这场审讯是新加坡史上审讯时间最长的,案件围绕着教会2002年启动的“跨界计划”。康希被指当时成立公司,让教会成员哈纳菲(印尼富商),表面上看起来捐出127万新币给“跨界计划”。实际上,这笔钱一开始是捐出来作教堂基金用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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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方认为,城市丰收教会六位领袖私自挪用建堂基金,以投资购买思创债券为名,实际上暗地里资助何耀珊的音乐专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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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辩方加以反对,辩方说,教会领袖支持何耀珊的音乐工作,最终目的是凭借她的音乐将福音带进未得之地,也就是吸引非教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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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辩方观点,控方表示不接受。六个被告被指利用这些债券为幌子,挪用建堂基金,花费1300万新币打造何耀珊的处女英语唱片。此外,陈绍云与其中三人涉嫌再失信2660万新币来赎回债券,以掩饰挪用公款的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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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10-24 10:3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警醒祷告 于 2015-10-24 10:57 编辑

被告:康希 Kong Hee(51岁,城市丰收创办人)

康希被控3项共谋失信罪。他在审讯中多次强调,和其他被告多次向律师和审计师查证,确认进行的交易都是妥当的。他表示,曾与教会长期合作的审计师冯道清接洽讨论,并说:“如果我犯下欺诈、贪污和伪造罪行,我为什么会想见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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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康希的唐振辉律师指出,康希从债券中提取的“每一分钱”都投入跨界计划,他和其他被告没有从中获得个人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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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主控官蒋诗琦副检察司却形容康希是“老练的骗子”,“完全缺乏可信度”。她直言:“(康希)远不是个有名无实的人物,而是一丝不苟和事必躬亲的领袖,在债券进行前,他的批准是必不可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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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周英汉Chew Eng Han(55岁,城市丰收前基金经理)
周英汉被控六项共谋失信和四项共谋作假账罪。他在2013年6月宣布退出城市丰收教会,因为和其他人“精神和道德原则有冲突”。他表示,在教会看到各种“背叛、污蔑、欺诈、贪婪、傲气、虚伪”的表现,也直指何耀珊的音乐成就“不真实”,是教会砸重金买CD换来的。
审讯期间,周英汉自行抗辩,指真正的骗局是跨界计划和何耀珊的事业,而不是他设计的债券投资。他抗辩说,债券是根据康希所提供的预估专辑销量来设计,以衡量是否能偿还。他说,就算教会基金真的有被滥用,责任应该归咎于那些做出花钱决定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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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黄玉音 Serina Wee(38岁,前城市丰收财务经理)
黄玉音被控六项共谋失信和四项共谋作假账罪。她1999年开始在城市丰收任职会计师,是跨界计划账目的主要执行员之一。
根据新加坡《联合晚报》报道,审讯期间,她每次上庭都精心打扮,加上容貌姣好,被网民形容为“女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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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陈一平Tan Ye Peng(42岁,城市丰收资深牧师)
陈一平被控六项共谋失信和四项共谋作假账罪他是城市丰收的“第二把交椅”,曾在庭上坦言没有会计背景,大一的会计考试甚至不及格。
他抗辩时说,从来没有意识到,和其他被告做的一些事,可能是犯法的。他也指出,做出的一些决定,是依照周英汉和一些审计师的指示和建议。
不过,主控官却不认同他的说法,指陈一平在城市丰收的职权,实际上仅次于康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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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10-24 10:4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警醒祷告 于 2015-10-24 11:02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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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陈绍云 Sharon Tan(40岁,城市丰收财务经理)
陈绍云2007年从黄玉音手中接棒,担任城市丰收财务经理。她被控三项共谋失信和四项共谋作假账罪。
她声称曾对教会账目表达关注,但黄玉音、周英汉和陈一平等人告诉她,一切都会没事。她的代表律师抗辩时说,她只是一个“遵照指示行事的职员”,并没有参与计谋的动机。
但主控官质疑说,城市丰收的财务交易非常庞大、复杂,陈绍云实际上全面参与了策划、执行、掩饰的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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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林岭恒 John Lam(47岁,城市丰收前财务委员会成员)林岭恒被控三项共谋失信罪。他被形容是“局内人”,负责掩饰问题债券,但他辩称,自己只是个“履行职责的义工”。
他表示,当时相信Xtron债券是理想投资,因为何耀珊之前专辑都相当成功,他也相信周英汉已进行必要的审核。
但主控官指,林岭恒实际上扮演“局内人”角色,负责确保监管当局不会发现有“问题交易”。
林岭恒的辩护律师则说,林岭恒身为投资委员会成员,只不过是在尝试尽义工的责任,履行一些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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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国家法院法官施奇恩在最新判决时表示,他不相信被告认为何耀珊唱片真的会为教会带来收益,投入的巨额款项是虚假投资,虽然被告后来归还款项,且不涉谋取任何财政收益,但无论动机是否良善,都不能因此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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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耀珊本人则在脸书表示对于判决结果感到失望,他们会向各自的律师征询法律意见,“在之前的两年调查与三年审讯中,我们一直信靠神,并相信不论结果如何,神会使用它叫我们得益处(罗马书八章28节);现今也不例外。这漫长的时期的确非常艰巨,不单单是对这六人而言,也包括他们的家人朋友和我们的教会会众。”她感谢世界各地许多朋友和教会一直为他们祷告,呼吁大家继续为这六人祷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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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10-24 10:5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警醒祷告 于 2015-10-24 11:10 编辑

……被蒙蔽的厉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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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10-24 11:2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康希来了:反思城市丰收教会领袖失信案】
2015-10-24  全球见证
作者:Isaac Goh 马来西亚基督徒,在新加坡工作多年,如今回到马来西亚。喜爱阅读和思考,并渴望把这两者消化为书写的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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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0日新加坡法庭宣判,新加坡城市丰收教会的创办人康希牧师(Pastor Kong Hee)以及另外5位教会领袖失信罪名成立。
这耗时有3年的审讯,对于这样的判决,相信多数人都早已心里有数。三年前曾写了一篇《康希事件是真的假的》,探讨这事件的种种可能性,更提出教会应该藉此事件作为警惕,并反省教会内部的管理和透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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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这些,我想,康希牧师所采用的「成功神学」(Gospel of Prosperity)会是这事件其中一个不可忽视的因素 。这种「成功神学」背后有一个危机,就是以「成功」现象为荣耀上帝的见证。虽说何耀珊的Crossover Project是个跨界的文化宣教,但问题不是在于这计划的宣教模式,而是其宣教的手段,这手段被「成功神学」引导至一种不诚实的虚伪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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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我们至今所知,何耀珊的世俗音乐事业Crossover Project是由教会来资助,这些资金来自于教会信徒的捐献。可是,审讯时所显示的证词揭露了基本上教会的信徒「被引导」或「被误导」去相信Crossover Project不是由教会资助,而是何耀珊借着其国际知名度所获得的财富来支持她在美国的音乐事业以及豪华的生活。但摆在眼前的事实却让我们看到其实这些所谓的「成功」背后却是由教会信徒来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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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金钱被用来塑造「上帝的荣耀」这样的「误导」来自康希牧师与教会领袖选择对「教会资助何耀珊的音乐事业」这事实采取低调和不直接的表达,从来不公开表示教会这方面的资助。这样的方式往往基于「成功神学」背后的「荣耀上帝」,认为若这些「成功」是来自金钱的帮助,那就无法彰显「上帝的荣耀」。这也是为何当时康希牧师对会众表示,何耀珊被唱片大公司以几百万美金合约邀请到美国去发展,这证明了上帝在她走入世俗音乐事业上的神迹和开路,也印证了这项跨文化宣教计划是上帝的心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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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希曾声称其太太在美国的知名度以及所获得的不少奖项,所赚的收入大大多于他本身。这样的表达企图「误导」教会信徒相信何耀珊的Crossover Project是独立于教会的资助,认为她的收入已足够支持她在美国的事业发展和豪华的明星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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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如今这些显露出来的证据反映了相反的事实。事实是,她的音乐事业并不顺利,唱片也不畅销,而且教会花了大笔钱去「提升」她唱片的销量和排行榜,甚至连合约也是用金钱换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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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维护「上帝的荣耀」而「掩盖失败」,为了「保护教会的名誉」而「制造成功」,成功神学把教会带入了这种虚假的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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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名度」成为了信仰或教会的致命伤:为何耀珊打造的国际知名度,也间接中让康希的知名度大大提升。而这种魅力式的知名牧师,其权威受到信徒不质疑的欢迎和尊敬,导致教会信徒最终真正顺从的是牧师,而不是上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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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判决后,何耀珊在教会官方脸书上贴了文告,对这判决表示失望,并安慰其信徒要坚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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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还是想用我之前那篇文章的结尾来回应:「醒醒吧,弟兄姊妹。现在不是安慰自己的时候,而是反省自己的时候。」愿我们也在基督的爱里为康希牧师,以及他教会的信徒来祷告,在基督里他们也是我们的弟兄姊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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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11-16 17:5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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