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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以后信主的人,对前妻尽义应该到什么程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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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7-24 01:5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教会有个弟兄,离婚以后几年才信主的,有一个女儿跟着母亲在本地生活,他自己在外地工作

他现在想再和别人结婚,这种情况下,他应该先对前妻尽基督徒的义吧

应当作到什么程度呢?

如果前妻已经再婚,那自然没什么可说的了,不能返回头去破坏人家的家庭;

如果前妻曾经再婚又再度离异,或者和人同居,这是否可视为淫乱呢,在此情况下是否可以不用再谋求复合了

如果前妻一直单身,他谋求复合,但是前妻不同意,这样是否可适用“由那不信的去吧”?
发表于 2015-7-24 08:3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配偶离异后又有其它婚姻,双方不可复合;没有与其他人发生婚姻关系的,可以复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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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7-24 08:37 | 显示全部楼层
离异后,双方不再有婚姻关系,视为普通亲友关系。帮助对方,最好获得现在配偶的理解与支持,否则会引起一些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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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7-24 09:1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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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7-24 09:2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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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7-24 09:4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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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7-24 17:08 | 显示全部楼层
仓里的谷 发表于 2015-7-24 01:37
离异后,双方不再有婚姻关系,视为普通亲友关系。帮助对方,最好获得现在配偶的理解与支持,否则会引起一些 ...

可是这种离异是不是 只是地上婚姻关系解除啊
如果离异之后双方都没有再婚, 其中的基督徒也不需要先谋求复合就去和别人结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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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7-24 18:1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仓里的谷 于 2015-7-24 18:22 编辑
沙隆巴斯 发表于 2015-7-24 17:08
可是这种离异是不是 只是地上婚姻关系解除啊
如果离异之后双方都没有再婚, 其中的基督徒也不需要先谋求 ...

“婚姻”是地上人与人诸多关系的一种最重要的关系。在天国中没有“属肉体”和“属地”的关系,也就不存在所谓的“婚姻”,“人不娶也不嫁,乃像天使一样”。
对于你说的这种情况, “复婚”是首选方式,但不是必须的方式,最好根据实际具体的情况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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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7-24 22:09 | 显示全部楼层
仓里的谷 发表于 2015-7-24 11:11
“婚姻”是地上人与人诸多关系的一种最重要的关系。在天国中没有“属肉体”和“属地”的关系,也就不存在 ...

我是说世俗法律定义的婚姻 不等于上帝眼里的婚姻啦

他这情况似乎就是 他离婚之后几年信主
前妻还没再婚 但是不知道是否曾经或者正在和人或久或短的同居
如果有的话 似乎就可以真正解除婚约了
但这样的话 不知道他自己会不会心里实际上盼着前妻这么办

他心里怎么想的 ,只有请主鉴察

我们外人也只能看实际的几个硬条件吧

他现在有和教会一个姐妹交往乃至再婚的倾向,

教会应该怎么办呢, 具体到现实事务上,了解他前妻有没有可被视为淫乱的行为,这是教会后续行动的重要参考条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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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7-24 23:39 | 显示全部楼层
       婚姻关系不等于性关系。性关系是婚姻构成与维护的重要保障,却不是全部。只有在婚姻中的性关系才是合乎律法的。婚姻以外或没有婚姻的任何性关系都违反律法与道德的。我说的婚姻就是法律授权的婚姻。
      淫乱破坏了正常婚姻的基础。遵从道德律法的一方有权解除婚姻而不算有罪,也有权要求对方悔改和持续婚姻。若是由于弟兄过去犯罪导致婚姻破裂的,建议他先考虑复婚,毕竟还有小孩。现实的情况可能更复杂,建议他祷告清楚后再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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