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十六17】「信的人必有神跡随着他们;就是奉我的名赶鬼,说新方言;」 ﹝原文字义﹞「随着」在旁跟随(和『同在』、『保惠师』同一原文字系);「神跡」记号,表号,兆头;「新」(指性质上的新)。 ﹝文意注解﹞「信的人必有神跡随着他们,」意思是说,在『信』的人身上随时都能显出神跡;『神跡』乃指神的记号,凡是神手所作的或是从神出来的任何现象,都是神跡。 「说新方言,」所谓『新方言』,是指他们从来没有说过的方言,也就是『别国的话』和别地的『乡谈』(参徒二4~11);这些语言的结构、音色、音调,对他们来说,乃是『新』的。 ﹝问题改正﹞「信的人必...说新方言,」有些灵恩派的人根据本节圣经强调,凡是信徒都必须会说方言,不会说方言的人也就是没有得救。这个说法,乃是曲解圣经,理由如下: 1.相信主乃是得着救恩的惟一条件(参16节注解),而救恩的喜乐乃是得救的最佳明证,并不需要再加上任何其他现象。 2.这里一共提到五种神跡,说新方言不过是其中的一种,若是信徒都必须会说新方言才算得救的话,那么,也同样必须会行其他四种神跡才对,我们不能单挑其中一种来加以强调。 3.圣经里面的方言,都是指有意义的话语,是懂得的人可以翻出来的(参林前十四27),绝不是如许多灵恩派的人所说的空洞、单调、无意义的『舌音』,而他们『翻方言』的真实性相当可疑。 4.主既吩咐他们往普天下去传福音给万民听(参15节),当然也赐给他们神奇的能力,使他们能够说从来没有说过的方言;这个应许在五旬节时就已经应验了(参徒二1~12)。 5.我们相信这个应许对我们后代的信徒也是有效,当遇到必要的时候,我们也有可能突然间会说起从来不会说的方言,但目的是为着传福音荣耀主,绝不是为着自我享受与陶醉,更不是为着炫耀自己的属灵。 ﹝灵意注解﹞「奉我的名赶鬼,」表征在基督里胜过黑暗的权势。 「说新方言,」表征人与人之间一切交通上的难处(包括言语的表达和思想观念的传递),只有在基督里才能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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