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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约里的律法--只谈一条“不可奸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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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3 23:4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关于基督徒要不要守律法,是经久不熄的话题。而且争论者都引用圣经,都有依据。
为了方便讨论,缩小下话题或许有益。使徒行传为何只对外邦基督徒提了4个要求?难道外邦基督徒就可以杀人,偷盗?并非是这样。这4个要求我的理解是外邦基督徒容易犯的罪,且不违罗马法律。而杀人偷盗有罗马法律管,不用特意再说。
按目前中国的法律,哪些罪是不违反法律且容易犯的?我认为有二个:拜偶像和奸淫
拜偶像不用细谈了,我通读圣经至少5遍,很明显这是神最厌恶的。这里重点谈奸淫之罪。
这是目前基督徒容易犯的罪,且一般不违法,如婚前奸淫,通奸,一夜情。
不在律法以下的基督徒可不可以犯奸淫?要不要守这诫命?你所在的教会是否强调这个?
希望就此话题讨论,别谈如下话题:
1.安息日,我知道必有人会拿这个来堵我的嘴
2.犯一条等于犯众条,本话题只谈这一条,请正面回答。




 楼主| 发表于 2015-1-13 23:5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想猫的人 于 2015-1-14 02:27 编辑

我的态度,要守,理由:
1.十诫里有
2.使徒行传里对外邦基督徒的4个要求里有。
3.保罗书信提到要赶出教会的罪就是奸淫之罪
4.新约经文对此罪用词颇严厉,如“苟合行淫的,神必要审判”“这一类的事,主必报应”
5.与健康有关,经文“惟有行淫的,是得罪自己的身子”或有别的理解,我的理解是此事有关健康
6.想到了再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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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1-14 00:09 | 显示全部楼层
为何要谈?即然此条诫命这么重要,且犯的人众多,教会避之不谈就颇为奇怪。(当然我接触的教会不多)
据美国的一份调查,美国基督徒犯此诫的比例很高。
中国呢?没这种调查,但似乎也颇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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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4 00:23 | 显示全部楼层
你搞错方向了。

方向错了,结果只会南辕北辙。你越努力追求,离目标就越远。

主耶稣给我们的诫命只有两条:尽心尽性尽意尽力爱神、其次是爱人如己。

圣经里所有针对人的律法,比如说不可偷盗、不可杀人、不可奸淫,都包括在“爱人如己”这四个字里。

一个爱神的人,自然就不会去拜偶像。

使徒行传里针对外邦基督徒提的4个要求,也不是律法,而是告诉他们怎么做才是合宜的。

今天牧师每次讲道,也都会告诉信徒听了这篇道之后,怎么做才是合宜的,但不表示牧师在颁布新的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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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1-14 00:45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连不可奸淫都做不到,却说爱人如己是自欺。
如果犯此罪的人颇多,而教会不正面应战,避开这个话题谈爱是不合适的。
新约的保罗给我们一个榜样,他谈爱,谈向着标杆直跑,也谈不可奸淫,或许用的篇幅还更多,用词也严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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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4 01:12 | 显示全部楼层
想猫的人 发表于 2015-1-14 00:45
如果连不可奸淫都做不到,却说爱人如己是自欺。
如果犯此罪的人颇多,而教会不正面应战,避开这个话题谈爱 ...

你再一次搞错因果关系了。

不是因为“不可奸淫”,才“爱人如己”;而是因为“爱人如己”,所以才“不可奸淫”。

基督徒要守的不是文字的律法,而是“爱人如己”这个总原则。“像那不可奸淫,不可杀人,不可偷盗,不可贪婪,或有别的诫命,都包在爱人如己这一句话之内了。”这句话恰恰是保罗强调的,而且讲了两次(罗13:9、加5:14)。你爱人如己,就不会想要偷别人的东西,因为你也不喜欢别人偷你东西;你爱人如己,就不会想要奸淫别人,因为你也不想别人奸淫你。

然后保罗接着说“你们当顺着圣灵而行,就不放纵肉体的情欲了。”(加5:16)保罗一直强调的都是“顺着圣灵而行”,而不是强调旧约的哪一条律法。因为人若顺着圣灵而行,就不可能违背律法,圣灵也不会带领人去违背律法,因为圣灵自己就是律法的作者。

保罗讲那些具体的行为,乃是告诉我们“顺着圣灵而行”具体该怎么做,而不是在强调律法,尽管律法的内容和圣灵的带领有很多共同之处。就好比你告诉别人上街要看红绿灯,乃是因为我国的交通法规有这个规定。你不能说因为美国的交通法上是这样规定的,所以我要遵守红绿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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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1-14 01:54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犯奸淫的人颇多,却回避这问题,就变成空谈爱人如己。保罗显然没有回避这个问题。
不可奸淫是命令而非建议,圣经从未用这类语句“你最好不要奸淫”“建议你不要奸淫”,而是用严厉的语气。
教导爱人如己当然是正确的,但以此代替“不可奸淫”的教导是错误的,是回避问题,也是缺乏爱心的表现,严重点说是出于私心,怕把人吓跑。
当然如果有的教会这类的罪极少,可以不谈,正如教会没必要老谈不可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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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1-14 02:03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自己的孩子偷了别人东西,你不谈这事,却总谈要爱别人,要把自己喜欢的东西送给别人,要大方点,......,这显然是错误的。这是在回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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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1-14 02:2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想猫的人 于 2015-1-14 02:24 编辑

保罗在罗马书谈因信称义,但保罗似乎知道有人会赖恩犯罪,故而罗马书也写:
“这样,我们因信废了律法吗?断乎不是,更是坚固律法”
“这却怎么样呢?我们在恩典之下,就可以犯罪吗?断乎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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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4 03:27 | 显示全部楼层
猫牌碎碎念。。。

不过苦主只是不停的念,不做人身攻击(劝诫),还好啦。。。

继续念吧。。。

我就是不信100篇错话废话里的一篇正确的信息能有什么作用,这是叫不相信神的大能吧。

继续路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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