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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性恋与异性恋--谈罪与非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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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1 13: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据我了解有人对同性感兴趣,但对异性反不感兴趣,这是罪吗?不是。
若此人能控制自己,不行那苟且之事,就不能算有罪。
同样的,若异性恋者,控制不住自己,婚外行淫,仍算犯奸淫。
当然从目前而言,人说“同性恋”一词,往往不止指性倾向,而且有行为,当然是罪,且是大罪。
性倾向不是罪,行出来才是罪,同性异性都是如此。

发表于 2015-1-11 15:30 | 显示全部楼层
马太福音5章28节‘凡看见妇女就动淫念的,这人心里已经与她犯奸淫了。’
没有别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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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1-11 16:23 | 显示全部楼层
有好感,喜欢和动淫念不是一回事,动淫念和真的犯奸淫又不是一回事,不宜混为一谈。
主亲自选的保罗说要把那犯奸淫的赶出教会,这里显然不是指动了淫念,而是有了行为。
为何保罗不用登山宝训的标准?因为十诫的原意并非如此。
一个是原意,一个是引申,功用不同。
犯奸淫的人拿此节经文指责别人是不成立的。
我个人理解登山宝训的超高标准是将所有人圈在罪中,是在谈救恩。这节经文绝非是给犯奸淫者找借口用的,也不是教会拒绝惩戒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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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1 19:43 | 显示全部楼层
   您说的问题,不正是经文所指“罪的奴仆”吗,律法使这罪显明出来,这罪借律法杀害人,当我们是罪的奴仆的时候,死就掌了权。救恩也是在说要把我们从罪的权势下救出来。
   当人有您说的意念时,对同性感兴趣,这个“感兴趣”已经说明了罪的发动。
   不要相信这种“倾向”等等的借口,人在罪的权下,这本身就像人说的“不可抗力”,但仍然是死的结果,不是这种善解人意可以解决的,性倾向无奈何这种托词在基督徒看来真不能成立,只能说是罪产生出来的倾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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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1-11 20:14 | 显示全部楼层
性倾向是个事实,这不是罪,你能不能约束自己,愿不愿意听神的话,这才是关键。
喜欢异性不是罪,但你婚外性就是罪了。
故而,喜欢异性,喜欢同性都不是罪。不尊重婚姻,苟合行淫才是罪。
举例而言,基督徒还没信时,喜欢找小姐,享受罪中之乐。信主后读了圣经知道这是大罪,就不找了,心里想不想找?还想的。但愿意为神放弃这罪中之乐。这就是圣洁。
或有人说信主后不想这些事了,这并非事实,经上岂不也说“用尊贵圣洁守着自己的身体”?不想了还用守吗?
若有同性倾向的,愿意守着自己的身体,就算圣洁了。
若异性倾向的,不守着自己的身体,神必审判这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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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1 20:20 | 显示全部楼层
想猫的人 发表于 2015-1-11 20:14
性倾向是个事实,这不是罪,你能不能约束自己,愿不愿意听神的话,这才是关键。
喜欢异性不是罪,但你婚外 ...
心里想不想找?还想的。但愿意为神放弃这罪中之乐。这就是圣洁。
或有人说信主后不想这些事了,这并非事实,经上岂不也说“用尊贵圣洁守着自己的身体”?不想了还用守吗?
行,你愿意经常想想就想想吧。不过看周围女性的时候,小心一下,不要眼光流露出来你是怎么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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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1 20:37 | 显示全部楼层
想猫的人 发表于 2015-1-11 20:14
性倾向是个事实,这不是罪,你能不能约束自己,愿不愿意听神的话,这才是关键。
喜欢异性不是罪,但你婚外 ...

“故而,喜欢异性,喜欢同性都不是罪。不尊重婚姻,苟合行淫才是罪。
举例而言,基督徒还没信时,喜欢找小姐,享受罪中之乐。信主后读了圣经知道这是大罪,就不找了,心里想不想找?还想的。但愿意为神放弃这罪中之乐。这就是圣洁。”

你这个例子自相矛盾了,“当你信主后知道这是罪,心里想不想找?还想的”----这个“还想的”就是不好的意念,人也要为这种偶尔的意念悔改,没人会说,心里想着,但是没做就不要紧,我整天幻想着找小姐,但是因为我没有实际去做,我的想法就不算有罪吗??


同样,当心里有喜欢异性的那种爱欲的倾向,那就是犯罪了,不是说你没行出来就不是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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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1 23:52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十条诫读过没有?
第十诫告诉你不合理的欲望,即或没有行为也是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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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1-12 00:39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十诫的意思不仅是贪恋,而是有据为己有的行为的。如亚哈看上了拿伯的匍萄园,若仅是看上而不夺取是不算有罪的。
有欲望而愿意为了神的缘故不去行,这恰恰是圣洁。
而太监没有了欲望,也就无所谓圣洁。
经上岂不记着“守着自己的身体”,这守字点出了要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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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2 03:47 | 显示全部楼层
    你说的这个情况是罪驱使的,这应该说明问题了吧?保罗说这叫恶欲,这是贬义,不是正常反应,是恶!在发动对异性的不应该情欲时,是肉体或罪将要发动(这尚且是罪),而对同性发动情欲时,是罪已经发动---了(带有某种意义的完成时态)!
    不能把这种“倾向”合理了,经文不是说了吗,这类事是招恨恶的,打招恨恶事的擦边球没好果子。
    保守,是在要生这个意念的时候打断,不是让这个意念折磨你!否则,已经让这个意念把你污秽了!把这个意念扼杀了,而不是怀着这个意念去控制。如果顺服圣灵,就能胜过肉体。你说的那叫抗拒圣灵,姑息养奸,美其名曰:正常的倾向。
    咱们是讨论道理,我个人不是要打击同性恋,我没资格,我好不到哪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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