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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恶淫为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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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 20: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6:9你们岂不知、不义的人不能承受 神的国么。不要自欺。无论是淫乱的、拜偶像的、奸淫的、作娈童的、亲男色的、
6:10偷窃的、贪婪的、醉酒的、辱骂的、勒索的、都不能承受 神的国。
6:11你们中间也有人从前是这样。但如今你们奉主耶稣基督的名、并借着我们 神的灵、已经洗净、成圣称义了。
6:12凡事我都可行。但不都有益处。凡事我都可行、但无论那一件、我总不受他的辖制。
6:13食物是为肚腹、肚腹是为食物。但 神要叫这两样都废坏。身子不是为淫乱、乃是为主。主也是为身子。
6:14并且 神已经叫主复活、也要用自己的能力叫我们复活。
6:15岂不知你们的身子是基督的肢体么。我可以将基督的肢体作为娼妓的肢体么。断乎不可。
6:16岂不知与娼妓联合的、便是与他成为一体么。因为主说、“二人要成为一体。”
6:17但与主联合的、便是与主成为一灵。
6:18你们要逃避淫行。人所犯的、无论什么罪、都在身子以外。惟有行淫的、是得罪自己的身子。
6:19岂不知你们的身子就是圣灵的殿么。这圣灵是从 神而来、住在你们里头的。并且你们不是自己的人。
6:20因为你们是重价买来的。所以要在你们的身子上荣耀 神。

弟兄姐妹们要警戒奸淫!要说杀人罪那可是需要胆量的,不是谁都可以犯。可奸淫罪像“糖衣炮弹”一样极其诱惑人。一个人无论是主外的主内的如不小心很容易就能犯了奸淫罪。因为它对我们的心灵和肉体都有很强的吸引力。克服它除了坚强的信念之外别无他法。我给我的很多朋友传福音就是因为他们克服不了自己不犯奸淫罪而拒绝信主。可见奸淫的危害之大!
发表于 2015-1-1 21:0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禺心の人 于 2015-1-1 21:18 编辑

难道不信的克服了奸淫的罪就会信么?不信的人决不是因为他们克服不了色情的诱惑而不信,而信主的也决不是因为自己意志坚定才能克服,你这宣传很像佛教的戒色论而且是错误的。

你说要克服情欲除了坚强的信念别无他法这是绝对错误的!人不能自义,虽然有些得道高僧能完全脱离情欲的辖制一辈子吃斋念佛看似清心寡欲,但仍免不了地狱的火。因为他们不认神也不信神。要胜过罪只有靠耶稣基督也唯有耶稣基督,不然结局就是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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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 01:41 | 显示全部楼层
很多人不信主,反对基督教的理由就是怕失去这奸淫的罪中之乐。当然他们会找其他理由来攻击基督教(如科学,哲学,等等),但真真的原因并非这些。
如果教会不强调这些,不谈律法,确实会容易吸引一些人,但这么做并不可取。这个新约经文依据颇多,这里只举一例:
主耶稣在井旁向撒玛利亚妇人传道,主特意转换话题,点出妇人的奸淫之罪,并不回避问题。见约翰福音4:16
这节经文明显主在变换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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