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二49 主耶稣知道祂来到地上,初时不会带来和平。起初,祂的来临必会引起分争、不和、逼迫与流血。祂来不是为着可怕的目的──把火丢在地上,而这只是祂来的结果或影响。虽然祂在地上事奉的日子一直都遇到痛苦、分歧,但直到在十字架上,人心才真正显露出来。主知道这些都要发生,祂也愿见逼迫的火若有需要便尽快在祂身上燃烧。
一二50 祂有当受的洗,这指祂死在加略山的事。祂受着极大的压迫,要到十字架上为失丧的人类成就救赎。羞辱、痛苦、死亡都是父为祂定的旨意,祂也着意要遵行。
一二51~53 祂清楚知道,祂的降临不会在当时带来太平,因此祂提醒门徒,若有人要归向祂,他们的家人会逼迫他们、赶逐他们。基督信仰进到一个普通五口之家,会引起家庭分裂。人类堕落的本性很奇怪,不敬神的家人情愿他们的儿子酗酒放荡,也不愿他公开的作主耶稣基督的门徒!这段经文证明耶稣团结全人类(敬虔和不敬虔)成为一个“世界性的团体”的理论是错的;相反,祂给他们带来分裂,是他们从来未有过的!
作耶稣门徒的代价可能就是在家里,因为自己的信仰,以致和亲人的关系变得非常紧张。在东方社会,由于家里或工作场所有拜祭祖宗神位或一些偶像神明,作为基督的门徒,如果在日常生活里不与世俗妥协,就一定会跟周围的人发生冲突磨擦。
【路十二49】“我来要把火丢在地上;倘若已经着起来,不也是我所愿意的么?”
﹝灵意批注﹞“我来要把火丢在地上,”‘火’有二意:(1)指审判(参三17),‘把火丢在地上’,即指神对罪恶、世界、肉体的审判;(2)指灵里的火热(参罗十二11;徒十八25),‘把火丢在地上’,即指叫人为神、为福音、为真理如火焚烧。
﹝话中之光﹞(一)今天我们一切消极的事物,若不被火炼净,将来仍要被火焚烧(参林前三13)。
(二)主是何等愿意我们的心灵火热,千万不要作一个不冷不热的基督徒(参启三15~16)!求主把我们如火挑旺起来(提后一6)。
【路十二50】“我有当受的洗,还没有成就,我是何等的迫切呢!”
﹝原文字义﹞“迫切”困迫,受拘禁,被激励。
﹝灵意批注﹞“我有当受的洗,”‘洗’指十字架的苦难。
“我是何等的迫切呢,”主耶稣在地上时,受到肉身的拘束,必须借着十字架上的死,除去肉身的羁绊,以便祂神圣的生命能被释放出来,结出许多的子粒(约十二24),达到繁增的目的。
【路十二51】“你们以为我来,是叫地上太平么?我告诉你们,不是,乃是叫人分争。”
﹝原文字义﹞“太平”和好,平安,和谐,和平;“分争”分裂,分开,分门别类。
﹝灵意批注﹞“乃是叫人分争,”基督的救恩,使信徒里面得着圣灵,重生而有神的生命,其结果,一面在人的里面起分争(加五17),另一面在人群的中间也引起分争。
﹝话中之光﹞(一)基督的来到,定规使属地和属人的关系不能平安;若能继续茍安,就证明主恩典的工作还不够厉害。
(二)人与人之间所以不能相安无事,是因为人与神不能相安无事;人与神既未和好,当然与人也不和好。
(三)主来到地上的工作,乃是要以神生命取代人的天然生命。
【路十二52】“从今以后,一家五个人将要分争,三个人和两个人相争,两个人和三个人相争;”
﹝文意批注﹞往往一家之中,有些信主,有些则反对主,结果形成分裂相争的情形。
【路十二53】“父亲和儿子相争,儿子和父亲相争;母亲和女儿相争,女儿和母亲相争;婆婆和媳妇相争,媳妇和婆婆相争。’”
﹝文意批注﹞主在这里的意思不是说,凡信主的人都不爱父母和亲人了,乃是说主插在我们与父母和亲人之间,若有一方和主的关系不正常时,就会导致彼此的关系也发生难处。但若全家都尊主为大,则信徒家庭生活的美满,远胜过世人。
本节意思是说,最妨碍信徒全心爱主的,往往是自己家里的人。
﹝灵意批注﹞父母是儿女天然生命的根源,故此处叫儿女与父母“相争”,意即切断人天然生命的根源。
﹝话中之光﹞(一)我们活在地上,不能和一个反对基督的人平安无事;不然,与主之间必定出事。
(二)坚决跟从主的人,常会得不着家人的谅解;这是因为不信主的家人背后有黑暗的权势,对属天君王的抗拒,才造成属地的人憎恨属天的人。
(三)主来是要夺去人所有最高的地位;人本来将最高的地位给父母和婆婆,但主来了,就要把最高的地位让给祂。为着事奉主,我们必须把所有的属人关系都推到次要的地位。
(四)人不能兼爱;信徒若爱主,会令不信主的家人嫉妒,嫉妒生出仇视。家人先以主为他们的仇敌,继而视我们为仇敌。
(五)真实事奉主者,必被旧有亲密的人──‘自己家里的人’所仇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