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法不是人赖以得救的方法,因没有人完全达到律法的要求。是选民行为的指导,是衡量道德行为的标准,叫人知罪。新约时代的我们,都是蒙恩的罪人,律法虽未废除,但不能把它当做得救的方法,所以等同废掉了。神差基督完成救赎,基督徒有赐人生命的圣灵内住,成为神的儿女,成为得救复活的保证。
《希伯来书》七章18——19先前的条例,因软弱无益,所以废掉了;(律法原来一无所成)就引进了更美的指望,靠这指望我们便可以进到神面前。
《罗马书》八章1——4如今那些在基督耶稣里的,就不定罪了。因为赐生命圣灵的律,在基督耶稣里释放了我,使我脱离罪和死的律了。律法既因肉体软弱,有所不能行的,神就差遣自己的儿子,成为罪身的形状,作了赎罪祭,在肉体中定了罪案,使律法的义,成就在我们这不随从肉体,只随从圣灵的人身上。
《马太福音》年轻的财主问主做什么可以承受永生,那少年人说,“这一切我都遵守了”,主回答他说的话有一句:“。。。。你还要来跟从我”。
《约翰福音》三章 神爱世人,甚至将他的独生儿子赐给我们,叫一切信他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
因为神差他的儿子降世,不是要定世人的罪,乃是叫世人因他得救。信他的,不被定罪;不信的,罪已经定了,因他不信神儿子的名。
不要绝望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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