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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因(藉)信称义的真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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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31 23:4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因(藉)信称义的真理性
浅谈因信称义

全人类都在渴望进入一个人人都圣洁良善的理想世界,这不单是全人类的梦想,也是努力想要达到的方向与目的。实际上,一切的宗教、主义、哲学、科学、教育的产生与发展无不显明了这一点。可见在人类的天然意识或隐约的记忆中知道,人本来不是如今这样罪恶败坏与苦难的境况。所以人类才渴望回到起先被造时无罪与美好的样子。正如巴文克(荷兰神学家)所言:“当人藉着手作的工来满足自己生活上的必须,为保守自己而反抗种种敌对势力,并藉着科学与艺术来制服全地时,只有一个目的,就是想从罪恶中得解脱而进入善境。”人类起先并不是如今的样子,所以全人类都在盼望脱离罪恶与死亡,回到原初的样子。实际上,这种需要救赎,渴望恢复义人地位的观念是全人类所共有,且是无法抹灭的!

基督信仰之外所有宗教与信仰都是人在堕落犯罪之后,想要通过自身的努力回到上帝面前或美善境界的方法与途径。而所有的宗教都有各自的信仰敬拜系统,都在谈信心。但他们的实质却都是一致的,那就是试图靠人的行为与努力得救或被上帝称义。我们看到所有的宗教,包括基督信仰中的异端,他们都有着各样的行为规范与律例。如:禁忌某些食物或规定某种食物制作和食用方法;谨守某些特定的日子,并遵行各种宗教规条与活动;禁止欲望包括禁食、守独身等;还有每天敬拜或祷告的次数、动作、方向及时间等等。于是这些宗教中的律例和行为规范,便成为了人的救或称义的阶梯或途径。实际上各种宗教在动机上本是积极的,因他们都是试图要人脱离罪与死而得救或称义。可令人悲哀的是,他们所做的一切都是徒劳无益的。因为人们不能认识到,因着罪对人的完全污染。没有人可以藉着宗教仪式、律例,达到内心更新,即实质改变。事实上律法与规条非但不能除去罪反会激动人去犯罪,这就是罪对人全然的、可怕的污染。于是人就变得越是禁止的,不当作的事偏偏越好奇,越想去作。

律法与规条非但不能除去罪,反会更激起人肉体里面犯罪的欲望,这便更加显明罪的可恶与可怕。正如《圣经》所记:“这 样,我 们 可 说 什 么 呢?律 法 是 罪 麽 ?断 乎 不 是。只 是 非 因 律 法,我 就 不 知 何 为 罪。非 律 法 说,不 可 起 贪 心。我 就 不 知 何 为 贪 心。然 而 罪 趁 着 机 会,就 藉 着 诫 命 叫 诸 般 的 贪 心 在 我 里 头 发 动。因 为 没 有 律 法 罪 是 死 的。我 以 前 没 有 律 法 是 活 着 的,但 是 诫 命 来 到,罪 又 活 了,我 就 死 了。那 本 来 叫 人 活 的 诫 命,反 倒 叫 我 死。因 为 罪 趁 着 机 会,就 藉 着 诫 命 引 诱 我,并 且 杀 了 我。这 样 看 来,律 法 是 圣 洁 的,诫 命 也 是 圣 洁,公 义,良 善 的。既 然 如 此,那 良 善 的 是 叫 我 死 麽?断 乎 不 是!叫 我 死 的 乃 是 罪。但 罪 藉 着 那 良 善 的 叫 我 死,就 显 出 真 是 罪。叫 罪 因 着 诫 命 更 显 出 是 恶 极 了。”(罗7:7-13)  

请注意:这里说的律法和诫命,是上帝亲自赐给以色列民的,是完全圣洁、公义、良善的。并且是《圣经》的一部分。上帝所赐的律法与诫命尚且不能除去罪,更何况其他宗教,以人堕落败坏且有限的理性,所制定的各种宗教规条与行为规范呢?各样的宗教仪式和律例,都不能改变人心,除去人里面罪恶的奔流。正如经上所说:“这 些 规 条 , 使 人 徒 有 智 慧 之 名 , 用 私 意 崇 拜,自 表 谦 卑,苦 待 己 身,其 实 在 克 制 肉 体 的 情 欲 上,是 毫 无 功 效。(西2:23)  

为什麽上帝明知无一人可以靠遵行律法得救,却还要赐下律法与诫命呢?简单说,1、保守以色列民,免得被周围外邦人同化,失去其上帝选民地位,从而使他在《圣经》的上一切应许和对人类的救赎得以达成与实现。(见:        )2、叫人认识上的完全的公义圣洁,认识上帝是怎样一位上帝。(见:申4:5-9,利11:44-45,创18:25,诗11:7)3、叫人知罪,看见自己的败坏,看到人如果靠自己是无论怎样都不可能得救。因为人根本无力遵行上帝的律法,远远不能达到上帝完全公义圣洁的标准,所以没有人可以靠行为和遵行律法得救。(见:罗3:20)4、律法好比训蒙的师傅,把人引向救恩,使人来到耶稣基督脚前。我们看到上帝设立诫命与律法的最终目的,就是把人引向耶稣基督,使人因信耶稣基督得蒙拯救和称义。(见:加3:21-26,4:1-5)

前面谈到上帝是察验内心的上帝,一个人可能通过克制与伪装来欺骗迷惑他人,使人暂时看不透他的内心。可是却永远没有人可以瞒过上帝。因上帝是全知的,他知道每个人一生每一时刻的意念。连人内心深处自己都不曾知道的意念,上帝都完全知道。甚至他还未度过年日每一时刻的意念上帝都早已知晓了。实际上,上帝知道过去、现在与未来的一切,因为“被造的在上帝面前没有一样不是显明的,万有在他的眼前都是赤露敞开的;......”(来4:13)这就是说,上帝比人自己更加知道人,而且是完全的透知。这样人就不可能并一些虚假的行为来瞒过上帝,公义的上帝也必按着人的实际光景来审判人,而人的内心才是真正的他。是的,圣经说上帝要按着人的行为审判人(见罗2:6)但是那些不是内心真实敬畏上帝、爱上帝,所出的行为根本就是假的行为,所以不能逃脱全知上帝的审判。

举例来说,在某国法律规定,儿女如果没有孝敬父母之心,就会被立刻处死。可是很多人就是知道法律的规定,他也是无法遵行。为什麽呢?因为他们里面非但根本就没有一颗孝敬与爱父母的心,反倒满了对父母的厌烦与恨恶。于是他们只有因着怕死的缘故假装孝敬父母。这世上有很多人因着法律与道德的约束,或继承遗产等原因假意孝敬父母。同样这世上也有很多人因着怕地狱的审判,或为要得到今世利益、地位、尊荣等等而假意顺服上帝。其实他们里面满了对上帝的不满与怨恨。实际上全人类都落在了这种真实光景里面,没有人从内心真正敬畏上帝,爱上帝。《圣经》告诉我们:“......没 有 义 人,连 一 个 也 没 有。没 有 明 白 的,没 有 寻 求 神 的。都 是 偏 离 正 路,一 同 变 为 无 用。没 有 行 善 的,连 一 个 也 没 有。”(罗3:10-12)又说:惟有基督在我们还作罪人的时候为我们死,而且人类因着堕落,落在了与上帝为仇敌的光景里面。(见:罗5:7-10)

如果人里面没有孝敬父母的心,他怎麽可能真的孝敬父母?同样如果人里面没有爱上帝心,他怎麽可能真的去爱上帝?又谈何遵行上帝叫人爱上帝的诫命呢?人类已经全然败坏,死在了罪恶与过犯之中,在他的里面丝毫没有爱上帝之心,有的只是对上帝的背弃、逃避与仇恨。而落在了这样光景中的人类,又怎麽可能真的敬畏上帝爱上帝呢??所以我们看到人在爱上帝之前,他的里面就必须先有一颗爱上帝的心。也就是说,人的里面必须先有一颗爱上帝之心,才可能遵行上帝的诫命。那麽爱上帝之心的基础又是什麽呢?原来爱上帝之心的基础就是信。信《圣经》完全都是上帝启示的,是完全的,绝对的真理。信耶稣基督是上帝的独生爱子,信他是完全的上帝又是完全的人。信耶稣基督所说所行的一切,信他在十字架上所成就的救赎。

上帝藉着人的信,使人认识到上帝完全的公义圣洁,认识到自己全然罪恶败坏的悲惨与无力,认识到他本应归入的地狱是何等的可怕。由此生出真正敬畏上帝的心。而不敢去犯罪行恶,不敢作上帝不喜悦的事。上帝更藉着人的信,使人在耶稣基督里面,在十字架上,真正感受认识到,上帝那无以言表,无法测度,超越一切、无限长阔高深的大爱。并由此生出对上帝真实的爱。正如有人说:“每一个真正信耶稣的人都会爱上帝,爱基督的,因为上帝的爱是何等的超越,超越了一切,超越了所有人的想象,是何等的无限,无限圣洁,无限美好,无限广阔,无限宝贵......”正如我在<为什么我信定了耶稣基督>一文中所写的:“我的心早已为主耶稣替我受死十架的大爱感动的破碎了!不为别的,只为主耶稣这份超越一切的爱,我也要跟随他到永远!我从未见过,也完全没有想象到,竟然有主耶稣这么大的爱,而这爱正是每个人内心所真正需要与渴慕的。我想说,如果这么伟大的爱都是虚谎的话,那么这世上将没有真理,没有一件可以相信的事物!”

上帝律法的总纲就是爱上帝及爱人如己。(见:太22:37-40)人必须先得有一颗爱上帝的心,不然就根本无从谈遵行上帝的诫命。而一颗爱上帝之心却唯独源自对上帝的真信心。正如马丁.路德所说:“第一条诫命,『你只要敬拜一位上帝』,也惟有因信才得以成全。因为你虽从脚跟至头顶都是善行,但你还是不义的,不敬拜上帝的,不遵行第一条诫命的,因为你若不是将上帝的真实与全善所应得的荣耀归于他,你就决不是真敬拜他。但这不能用行为成就,只能用心里的信成就。因为我们不是因行为,乃是因信,才能荣耀上帝,并认他为真实的。因此惟有信是基督徒的义,也惟有信是成全一切诫命的。因为凡成全了第一条诫命的,就不难成全其他的诫命。但行为既无知觉,就不能荣耀上帝,只有信临在的时候,行为才能荣耀上帝。然而如今我们不问行为的本身怎样,而只问那产生行为和荣耀上帝的是什么。这就是住在心里的信,就是我们一切公义的主脑与本体。因此那教训人靠行为成全诫命的教理,就是盲目与危险的。在有行为以前,必须先成全诫命,行为是从成全诫命之后发生出来的。(引自马丁.路德《基督徒的自由》一文)

主耶稣说:“莫想我来要废掉律法和先知;我来不是要废掉,乃是要成全,我实在告诉你们,就是天地都废去了,律法的一点一画也不能废去,都要成全。”(太5:17-18)正如前面所说:“每一个真正信耶稣的人都会爱上帝的。”而爱上帝及爱人如己正是上帝律法一切的总纲。上帝在耶利米书中预言道:“日子将到,我要与以色列和犹大家另令立新约。不象我拉着他们祖宗的手,领他们出埃及地的时候,与他们立的约......耶和华说:那日子以后,我与以色列家所立的约乃是这样;我要将我的律法放在他们里面,写在他们心上。我要作他们的上帝,他们要作我的子民。”(耶31:31-33)主耶稣为全人类舍己牺牲,用自己的血所立的新约,完全应验了旧约的预言。主耶稣他以舍命的爱,藉着人的信,把律法放在人们里面,写在人们心上,使人愿意并渴慕遵行,所以他是要来成全律法。他释放了那些一生怕死而为奴仆的人,(来2:15)释放了因被罪与魔鬼所捆绑,而失去自由的人。主啊!你如此的爱我们,我们又怎能不爱你!!爱你越深,越恳切,我们就愈喜乐,愈自由。

上帝在以西结书11:19-20节预言说:“我 要 使 他 们 有 合 一 的 心,也 要 将 新 灵 放 在 他 们 里 面,又 从 他 们 肉 体 中 除 掉 石 心,赐 给 他 们 肉 心,使 他 们 顺 从 我 的 律 例,谨 守 遵 行 我 的 典 章。他 们 要 作 我 的 子 民,我 要 作 他 们 的 神。”上帝应许要把我们这因着死在罪中,而恨恶与背弃上帝的石心,换成一颗能够并甘愿遵行上帝诫命的肉心。就如只有把一个恨恶父母之人的心换成孝敬父母的心,他才能真的孝敬父母一样。上帝也必须把我们里面恨恶上帝的心换成爱上帝的心,我们才能真的爱上帝。对人来说,这实在是非常简单,只要信靠接受耶稣基督就可以了。这是因为上帝给人换颗心(重生得救)是白白的恩典。他把信心赐给人,使人相信耶稣基督,并保守这个人整个得救的过程。可是对上帝来说,他所付出的代价是何等何等的大啊!上帝把他的独生爱子为我们舍了,并使他代替我们的罪而死在十字架上!创造天地万有的上帝居然要成为肉身,居然要替我们受死,才能把我们这颗石心换成肉心。救恩是白白的恩典,救恩又无限宝贵!

今天我们的行为依然不能达到上帝完全圣洁公义的标准,但是上帝因着我们信靠他儿子耶稣基督的缘故,就称我们为义了,就算我们为无罪了。真的感谢赞美上帝的恩典!而一切不信的人将不能逃脱上帝的审判,地狱的永刑。因为《圣经》说:“信 神 儿 子 的,就 有 这 见 证 在 他 心 里。不 信 神 的,就 是 将 神 当 作 说 谎 的。因 不 信 神 为 他 儿 子 作 的 见 证。(约一5:10)

信心是生发爱上帝之心的根源。人也只有爱上帝,他才会真正的爱人。耶稣基督藉着人的信,把这源于上帝的无私圣洁的爱放在人里面,爱,让人重获自由,因为爱是主动的,积极的,是无需外在管束与督责的。爱,让人归回圣洁与良善,获得完全彻底的改变。因为爱上帝之心给人以胜过自身罪性与败坏的力量!爱由心而出,由内而外,爱源自上帝!爱,完全了律法,因为人先拥有一颗爱上帝之心,才能去遵行上帝律法的总纲------爱上帝及爱人如己!
[此贴子已经被人怕出名猪怕壮于2010-8-3 14:40:09编辑过]
发表于 2010-8-1 13:27 | 显示全部楼层
太长,没看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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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8-1 15:44 | 显示全部楼层
太长,看不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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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8-2 10:34 | 显示全部楼层

太长,不想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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