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位姊妹,因为曾经出轨,丈夫与之离婚。这位姊妹在神面前认罪,悔改,并且把自己献给神,一生都只归给神。
这姊妹为主做工,与神同行。神也使用她,传了许多福音给人。可是在给一位男生传福音的过程中,男生爱上了这位姊妹,姊妹后来也对这男生有了感情。后来他们就同居起来。
可是姊妹有很深的负罪感。于是她多次反复要结束这样的关系。可是他们又彼此很深地相爱。男生也把姊妹带回老家和父母见面。并且见了众多的亲戚。他的家人对这姊妹也满意。男生及其家人都想快快结婚。可是姊妹却很矛盾,很痛苦,很纠结。
1.她曾经在神面前许愿,一生不再结婚,只要服侍神。若与该男生结婚,就背了对神所许的愿。
2.圣经也明确规定,基督徒不可离婚,若离婚就不可再娶再嫁。若与该男生结婚,也违背了神的律法。
3.已经见了男生家所有亲属,若突然分手,无法向家人交代
3.男生深爱该姊妹。当初姊妹给他传福音的时候,他渐渐爱上姊妹,就天天向天父祷告,求神把该姊妹赐给他为妻子。后来姊妹也喜欢他,他认为是父赐给他的。并且,在姊妹说要分手之后,男生很痛苦。他说,要一直等,决不放弃。若姊妹坚持与男生分手,她内心亦不平安,因为男生无辜,因她一人情欲犯罪,而使男生及其家人痛苦,姊妹深觉亏负人。
在这件事上,姊妹已经痛彻地认罪,也知道神已经赦免。只是接下来该如何悔改,却还未得清晰带领。
请教各位弟兄姊妹,如此情形,这位姊妹该何去何从?
她是该与男生分手,以还向神所许之愿?还是该与男生结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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