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音诗歌”成了传统音乐
为什么
华人教会采用福音诗歌的形式而高举之为“传统”音乐呢?
部分原
因可从中国教会历史上追溯。基督教会在中国真正的建立与发展,是在《天津条约》(1858年)和《北京条约》(1860年)之后。这两条不平等条约是在第二次鸦
片战争之后签订的。一八六O年后,有上千的基督教传教士从欧洲和北美来到中国。一九OO年后,来自美国到中国的传教士在中国,其中大多数来自美国中南部的农村乡镇,他们有些在小城的基督教大学文学院受过四年的教
育,也选修过几门圣经课程,惟大多数未曾接受正式神学院训练。他们回应当时慕迪(D.
L. Moody)和约翰·莫特(John Mott)二
位的呼吁,献身作宣教士去中国、印度和非洲传福音。
这些有
传福音负担的传教士来到中国,在内地乡下城镇传福音。他们传给中国人的福音信息,常常附带十九世纪美国农村文化的包装,而此文化之中还包括许多福音诗歌。
虽然这些诗歌的曲调或歌词并非出自中国人,但却广受中国基督徒喜爱,而且教会仍然将这些传统歌曲传递下去,如《耶稣恩友》,《爱传福音》,《古旧十架》和
《侍主蒙福》等圣诗。
当中国
教会“接受”了这些传统福音诗歌之后,教会就一直把它们保留到今天。一九五O和一九六O年代,美国的福音音乐大致上还肯定并加强这些“传统”。如约
翰·彼得逊(John W. Peterson)所撰《充满喜乐》(Heaven
Came Down and Glory Filled My Soul)。一九六O年代香港教会与团契的年轻人,甚喜爱那套十二册的《青年圣歌》(Youth
Hymns),以后还以蓝、红、绿色封面分别合订成三集。如今许多年届中年的基督徒,内心深处都存留有这些福音诗
歌的烙印!一九六O年代的香港从一个难民文化转变为现代和都市文化。当时有些青年人目睹教会领袖的
虚假和不公平作风而生反叛,于是离开教会而组成新的“福音堂”教会。由于这群青年人仍保留那些十九世纪末英国农村的音乐形式,因此福音诗歌的传统又再延续
下去。虽然中国基督教领袖倪柝声亦曾撰写不少圣诗,但仍旧采用福音诗歌的曲调。
福音诗
歌倾向注重信徒与主耶稣的个人关系,而不是整个教会一同敬拜赞颂三一的父神。福音诗歌另一方面所忽略的是一些教义,如:神的创造、神的护理(他看顾宇宙万
物)和神在历史中对教会的计划等。古柏写的那首《上主作为何等奇妙,行事伟大神奇》(God Moves in a
Mysterious Way/His
wonders to perform)所教导的是:虽然有时神的引导好像多云的天空,但在“阴云”的背后,仍深
藏他的笑容。这是何等深奥的思想!今天,我们喜欢歌唱耶稣如何爱我,但我们也需要学习敬慕神的属性、他的话语、他的国度、他的教会和他要在我们生命中作
主、作王。
心意更新变化:
从耶稣人到现代崇拜
七十年
代,美国许多从反文化(嬉皮士)运动中长成的青年人成为了基督徒。他们受许多传统的美国教会所排斥。他们开始使用摇滚乐来写自己的基督教音乐,而且成立了
自己的教会。这些音乐人士包括“葡萄园基督徒团契”(Vineyard
Christian Fellowship),和各各他会堂运动(Calvary Chapel
Movement)的创办人(这两家机构的总部都在南加州)。
八十年
代,青年人喜欢聆听和追逐这类音乐,就在团契聚会中使用,并在九十年代,用来作崇拜音乐。此波潮流藉着现代音乐市场之传销方式,引进世界各地,在八十到九
十年代间对香港、台湾和东南亚地区的基督教音乐皆有莫大影响。今天,台湾和香港出生的华人作曲家,每年写作许多新的诗歌,而这些新诗经常是强调神对他个人
之恩慈爱护的经历和感受。
在教会
能看到有中国本土的音乐作者与创作,是一件令人鼓舞的事。然而,有一件事我们必须注意的是,这类诗歌的歌词常肤浅和自我中心,甚至在教义上有问题。例如,
一首诗歌教导人说祷告可以摇动神的膀臂(对我来说,这是向神的主权目的有所挑战)。粤语现代诗歌常用一些字眼如“情”来描述神的爱或基督徒对基督的爱。使
用流行字眼是可以令人的感情和欲望集中,但这些字眼经常语意含混,太像世俗的爱情流行曲。结果使整个年轻人世代在长成中以为耶稣只是他们的朋友,很少想到
耶稣是他们的主,是他们敬拜的对象。于是主耶稣的庄严神圣性就被忽略了。
每当使
用现代敬拜诗歌时,基督徒必须具备分辨的能力。看着歌词是否以基督徒为中心?或者是以神为中心?是因为这些歌曲动听而选作崇拜诗歌?或者自问有没有达到教
导和引导的功能,把我们的心思意念集中在那位全权、圣洁、永恒和恩慈的神身上?
文化中的教会,反文化的教会
根据历
史的探索可看见基督耶稣的教会,常会按照环绕他们的文化意义来敬拜神和宣扬福音;香港教会在六十年代嬉皮运动和一九六七年的暴动后,尤其显著。现在的华人
教会已不自觉地被当前出现的全球文化风暴所席卷入内,对我们的生命有非常重大的影响。
因此,
我们可以明白为什么有些牧师和教会领袖会抗拒现代音乐,换句话说,传统中国文化(包括儒家、道教、佛教、五四运动新文化,以及三十年代的中产阶级现代文
化)在五十年代期间,由中国信徒与牧师从中国大陆以难民身分带到当时的现代城市——香港与台北。在他们的思维中,没有真正的现代或城市的想法。后来当香港
和北美城市(以及一九八O后的台北和新加坡)变成真正的城市中心,许多亚洲人移民到美国。整个年轻一代,就在一个工业或后工业的社会中成长。他们自然接
受现代化的产品:摇滚乐和所谓的现代音乐。
不幸的
是,以人为中心的敬拜音乐形式取代其他形式的事情,又重复发生了。就是说,如今人不过是以肤浅的现代音乐歌曲去取代一些更加肤浅和差劲的福音诗歌而已。
摇滚乐:是友?是敌?
首先我
们要明白,摇滚乐反映了现代工业社会欠缺个性和单调的特性。在工厂里,你只能听到机器的声音;人类的价值已经贬低到成为一个数字或机器中的一个齿轮。摇滚
乐正反映出这非人性的演变过程。
摇滚乐
也是一种向传统犹太/基督教文化的对抗,这传统文化包括对基督教家庭观的反叛和抗拒。近几十年来,西方社会中的传统家庭观几近瓦解;许多年轻人的心
灵是空虚的,他们似乎不太能体会父母对他们的爱,于是,他们尝试建立另一个文化,其中包含一个新的人际关系。
事实告
诉我们,从六十年代开始,摇滚乐文化企图削弱和摧毁整个以圣经和犹太/基督教为基础的西方文化。到了九十年代,他们成功了。
从“耶
稣人”,(Jesus People,就是那些在嬉皮文化中信主的基督徒)时代到现在已超过三十多年了。今天一些非常受欢迎的基督教音乐,亦即所谓当代赞美诗,
和一些不幸常在教会使用最差劲的福音诗歌,相较之下,有些当代崇拜音乐还是非常符合圣经真理的。原因是这些现代赞美诗的歌词常是直接引用圣经章节,特别是
旧约。我们常唱的歌词是《诗篇》或先知书中的经文,显示出真正地在崇拜,而不是在享受团契。反观许多现代崇拜诗歌只是重复简单几个字或短句,以制造一种情
绪上的振奋狂热或一种“灵里的高潮”。时常把“我”、“自己”、“我的”崇拜视为中心,而挪移了神居中心的地位。
在现代
崇拜中,很不幸地失去了一些客观性。崇拜,在某些观点上,是述说神,而不是与他谈话。我们和我们的后辈都要牢记,神在真理中启示他自己,而且在歌颂神的时
候,以神为第三人称(他是……)或第二人称(你是……)才是正确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