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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14 20: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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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0-11-13 9:54:56编辑过]
发表于 2010-5-14 22:51 | 显示全部楼层
罪和辛没必要分这么清楚,因为在中国的国情,用罪比辛更能让人理解,我觉得也符合圣经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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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14 23:56 | 显示全部楼层
 若有人在基督里,他就是新(辛)造的人,旧事已过,都变成新(辛)的了。。。。
同时因为新人和辛人读音一样造成的混乱,到最后造成的后果楼主有想过没?

同时也同意猪版的说法。

ps:传福音主要要靠圣灵的能力。不独在乎言语。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0-5-14 23:59:07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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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16 00:11 | 显示全部楼层

从语言学的角度讲,宗教意义的“罪”和法律意义上的“罪”内涵和外延完全不同,却在中文中使用同一个词,的确会造成歧义。如果我们以很难产生歧义的“辛”来代替“罪”或许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别问我名提出了一个很有价值的问题:新人和辛人读音一样造成的混乱。“辛”在文本环境下概念清晰,使用得当。然而到了人的口中,情况就发生了变化,产生了新的歧义。语言毕竟要说出来才有生命力,成为活的语言。是否有一个更好的方式解决那?

 

“传福音主要要靠圣灵的能力。不独在乎言语。”自然非常正确。根据马丁·路德的看法,信仰的唯一源泉是每个人都可以理解的圣经,他手按1543年翻译的德文圣经,想必心中充满喜乐:以往圣经译本中的晦涩,甚至曲解被逐步消除,从此最普通最下层的人民也可以直接阅读圣经理解圣经,而不必经过教会或神父才能获取“上帝旨意”的途径。人可以通过上帝默示的话语-圣经与神建立联系,获得救赎,其中的前提是译本准确,晓畅。而这本德文本圣经便是路德从事的最有意义的工作成果。

 

马丁.路德——手按圣经,心不发抖

http://blog.ifeng.com/article/2095899.html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0-5-16 0:12:14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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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17 10:19 | 显示全部楼层
“辛”的普通含义和SIN差太远了,无需多言。
“辛”远古时的本意“大罪”也不是SIN的意思,而是BIG BIG CRIME,既是罪,而且还是大罪。
如果认为罪=crime != SIN, 那么辛=big crime > crime,和罪离得不就更远了吗?

中国老百姓都知道心里动了不好的念头,是罪过,罪过。。。这不就是SIN不是CRIME的理解吗?

“罪”可以解释得通SIN,用原罪,罪行,罪性,罪过各有含义。
“辛”是肯定没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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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17 10:21 | 显示全部楼层
试着圆一下罪换成辛之后: 圆心,新型,心性,辛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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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5-18 19:58 | 显示全部楼层
..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0-6-13 7:38:59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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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5-22 19:11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人怕出名猪怕壮在2010-5-14 22:51:00的发言:
罪和辛没必要分这么清楚,因为在中国的国情,用罪比辛更能让人理解,我觉得也符合圣经的意义

当今中国,圣经翻译已进入精雕细刻阶段,各种版本层出不穷,在传福音的过程中,初信,未信者不知 "罪"是什么,"认罪"困难, 时常发生罪的抵挡是传道者经常遇见的现象. 解决方法不外乎几个方向: 从信徒角度讲就是要多学习,多读圣经,多去教堂参加主日崇拜,参加查经祈祷班,团契. 从教会教度讲理清"中文基督教教义罪"与"世俗罪"的区别和联系,也是其中一个方向. 这其中也有两个方向. 1.延用和合本原创使用的罪.重点讲解.大家都在这样做,挺好. 2.使用不同的词或字表达.也挺好. 神是我们的朋友,我们都在努力为神做事,都为了快传福音,都为主内肢体,你珍惜现在的成果,我想着有没有革新的可能.这革新是革和合本的新,恢复希腊文,希伯来文圣经对基督教教义罪与世俗罪用两个完全不同的词来表达的方式和行式, 我想都会为神所喜悦. 和合本所使用的很多古语和广东话方言,都被新出现的各种中文版本革新了,想必这早已为猪版主熟知了. "罪"的革新也是迟早的事,只不过是工程量浩大,需要更多语言学家,圣经学专家共同参与而已.我现在只是抛砖引玉,做些前期的一些探索工作,为后期的收获者提供一些方便.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0-5-27 5:54:59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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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5-22 22:54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难得糊涂在2010-5-17 10:19:00的发言:
“辛”的普通含义和SIN差太远了,无需多言。
“辛”远古时的本意“大罪”也不是SIN的意思,而是BIG BIG CRIME,既是罪,而且还是大罪。
如果认为罪=crime != SIN, 那么辛=big crime > crime,和罪离得不就更远了吗?

中国老百姓都知道心里动了不好的念头,是罪过,罪过。。。这不就是SIN不是CRIME的理解吗?

“罪”可以解释得通SIN,用原罪,罪行,罪性,罪过各有含义。
“辛”是肯定没戏了。

这里有点绕,可以理解. 我的想法基本属于基本教义派思考.坚信希腊文,希伯来文圣经的准确性和正确性,无论在意义的表达,还是在格式的使用完全正确,准确.把违反神的法律与违反人的法律用两个不同的词表示完全正确,准确,神眼中的罪同人眼中的罪用两个不同的词表达完全正确,准确. 这是我要向香港圣经公会开炮的原因, 香港圣经公会是 "一罪两用"的原创者,是它把"一罪两用"带进中华文化中."一罪两用" 把神眼中的罪同人眼中的罪 混为一谈,完全偏离了基本教义对两罪分别表达的格式,是完全错误的. "辛"(HAMARTIA,CHATA,SIN)是神眼中的罪,它是人眼中的罪(GUILT)和其它人性弱点的根或说源头.它来自不顺服神. "辛"的使用来自SIN 的译音. "辛"中文古语中亦作大罪讲,并亦是罪的起源,若神愿启用这个字为神所专用.可理解为神早 已预备好这字作"神眼中的罪",这是我实在不配的猜测. 若神不愿启用这个字,那只好理解为巧合. 罪在中华文化中作"犯人间法律"使用已有几千年,若现神要启用一个"犯神的法律"的字为神所专用,若神真的采用"辛",那实在又是神在中华文化圈中显示的又一个神迹. 不知我的解释,"难得糊涂"你满不满意.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0-5-27 6:39:22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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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5-24 05:49 | 显示全部楼层
就我个人而言,我其实喜欢阿玛提亚(来自希腊文HAMARTIA,亦为希腊文读音,H不发音,有别于英文读音. ),原因有以下几条: 1.最重要的是希腊文圣经直接来自神的启示.最准确,最正确,最有权威性.最保险,最安全.其它译本有可能丢失一些希腊文重要的原信息,重要词汇原定义,重要原引伸义 .又带入一些非教义的其它语种的词汇原定义,引伸义,可能已经偏离了原教义.只所谓:“桔生淮南则为桔,桔生淮北则为枳。” 2.我真的很喜欢这源头活水"阿玛提亚"的本义:导致悲剧性英雄失败的人性弱点.很适合有理想,有抱负,但有些冲动的年青人去接受. 阿玛提亚给人联想: 一个伟大英雄满怀着要战胜强大邪恶势力的使命感,他清楚知道自己的人性弱点之大,邪恶势力之强,他走到神的坛前,寻求神的帮助,求神赦免他的软弱,赐于力量, 他从内心深处高呼:神啊,快赐我力量吧! 霎时间金光万道,父神向他显现,赐他神力.他满怀信心地走出神的殿堂,神与他同在,在神的带领帮助下,他克服了自己的弱点,战胜强敌. 我真喜欢这个电影蒙太奇式的充满英雄主义和浪漫主义画面,太棒了. 3.若又过几百年,英语体系国家象罗马帝国一样衰败了,难道还要让后代子孙再折腾一次,再改一次?还是不如一次到位,以除后患. 现尝试使用"辛",纯属觉得因是一个字,使用起来可能会方便一点,决无崇美意识,若大家喜欢"阿玛提亚",其实也象哈里路亚一样,用熟了也就顺口了,可能一开始觉得需要化更长的时间去向信众解释, 但从传道千秋万代的大业来看,这些困难也都算不了什么.不要传偏了道才是最重要的.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0-5-27 6:46:47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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