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拉太书 :
2:14 但我一看见他们行得不正,与福音的真理不合,就在众人面前对矶法说:“你既是犹太人,若随外邦人行事,不随犹太人行事,怎么还勉强外邦人随犹太人呢?” 2:15 我们这生来的犹太人,不是外邦的罪人, 2:16 既知道人称义不是因行律法,乃是因信耶稣基督,连我们也信了基督耶稣,使我们因信基督称义,不因行律法称义,因为凡有血气的,没有一人因行律法称义。 2:17 我们若求在基督里称义,却仍旧是罪人,难道基督是叫人犯罪的吗?断乎不是! 2:18 我素来所拆毁的,若重新建造,这就证明自己是犯罪的人。 2:19 我因律法,就向律法死了,叫我可以向 神活着。 2:20 我已经与基督同钉十字架,现在活着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里面活着;并且我如今在肉身活着,是因信 神的儿子而活,他是爱我,为我舍己。 2:21 我不废掉 神的恩;义若是藉着律法得的,基督就是徒然死了。
保罗责备彼得的话,是到2:14就结束了吗?还是2:14-21都是保罗责备彼得的话?在2:14责备结束,还是到2:21责备才结束,这两者有区别吗?
谢谢大家请帮助我!
愿神的祝福常与众弟兄同在!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9-8-10 17:37:17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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