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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蚂蟥有两个女儿,常说:“给呀!给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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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15 21:5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蚂蟥有两个女儿,常说:“给呀!给呀!”

30:15 蚂蟥有两个女儿,常说,给呀给呀。

蚂蟥这种动物,圣经中只提过这一次。蚂蟥最大的特点就是——吸附。在南方地区,插秧的时候,常会有蚂蟥吸附在人腿上、手臂上,而且吸血。神就借着蚂蟥的这一特点,形象的揭露了鬼的作为。鬼如果不吸附在生命体上,牠们是很痛苦的,如同在无水之地受苦一样。如果不能吸附在人身上,就算是吸附在动物身上,牠们也觉得好过些,可是,神已经为所有的生命都设立了保护,除非有特殊原因,鬼是不能随便进入生命体中的。

蚂蟥的两个女儿就是污鬼与邪灵。有的人认为这二者是一样的。其实不然,这二者有很大区别。

.被附之后的表现不同。被污鬼所附的人会有很大的身体变化,比如:生病(哑、瞎、癫痫、驼背等)、精神失常(语无伦次、伤害别人、伤害自己、喊叫等)等表现。

但是,接受了邪灵的人,没有这些改变,他们生活、工作、学习都非常正常。只是一谈到信仰,就发现他反常了。他们对错误的教义非常的执着,而且里面这个灵很狡猾,反对真理时,他总能找到非常恰当的经文,哪怕这个人是小学文化,也不是讲道人,但是,他引用经文反对经文的本领,令许多传道人都大为惊讶。这人在生活中智商很正常,逻辑也不混乱。但是,在面对真理时,他的智商接近于0,连很简单明显的是非也无法正常判断了。此人在错误的信仰上,常常还表现的非常热心、非常有忍耐。

.一个被污鬼付的人,他里面可以有一个鬼,也可以有多个鬼。像迦百农会堂里这一位,他里面就有多个鬼,所以,牠称‘我们’。并且,一个鬼若在张三里面,牠就不能在李四里面,除非牠先离开张三,再进入李四里面。牠不能同时即在张三里面,又在李四里面。

但是,多个人却可以同时接受一个邪灵。一旦接受了同一个灵,哪怕他们天南地北、互不相识,但是,只要一见面立刻就能够非常相通。

③被鬼附的人,我们可以为他们赶鬼;但是,接受邪灵的人,我们无法通过祷告赶走他里面的那灵。所以,接受邪灵的人是很难回头的。虽然,我们也见过有个别回头的,但是这些回头的人,往往都是信什么都不认真信的人。

.污鬼不能随便进入人身体里面,既或是不信之罪人,上帝也在此保护他们。这就好比上帝为每个人都安了一扇防盗门,强盗无论多厉害,都不能闯入,除非里面的人自己为牠们打开了这扇门。污鬼之所以能进入某些人里面,一定是因为此人犯了某些与拜偶像有关的罪。我曾经借着上帝的权柄释放过因父母亲无知送去做‘童子’的孩子。这些孩子被鬼附,是因为他通过一些邪恶的方法与鬼发生了关系。

污鬼附在人身上是因为这人犯了某些大罪,尤其是犯了与偶像有关的罪。可是,邪灵能够进入人里面,却不是由于这人犯罪。而是由于他相信接受了邪灵编造的道理。人接受圣灵,是因为相信接受了神启示的真理,同样,人接受邪灵也是因为他相信接受了邪灵的道理。所以,异端分子很喜欢主动要求与我们辩论。邪灵居心险恶,我们不可能通过辩论令邪灵离开或令那人醒悟,但是,他们的辩论每一句话都有可能影响周围听见的肢体。因为,基督徒不是个个都象保罗真理那么强的。

另外邪灵还有可能通过其他一些途径进入人里面,比如:冥想,按手。

附在人身上,牠要羞辱神的荣耀。撒但知道唯有人类是按着神的形象创造的。可是,人一旦被鬼附了,就无法再显示神的荣耀了,别说神的荣耀了,就连人也不像人了,有些甚至赤身露体、危害一方。鬼附在人身上牠还要伤害人,让人自杀、杀人然后快速灭亡。

 楼主| 发表于 2009-6-15 21:5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文内容摘自《耶稣所行的神迹之六——迦百农会堂赶鬼》,
发在此处,只为他人有可能搜索到标题经文提供最大程度的便利。
若挤占到了您,表示歉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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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16 00:14 | 显示全部楼层

    和圣经讲的不太一样!

    首先是对论题选择经文之解释的混乱。拿蚂蟥的两个女儿来说事,并直指污鬼与邪灵,解释太牵强没有可论证性;其次是论据内容不足,所用言词十有八九为臆测,主观推理,无经文明证,偶而提及圣经故事也多是主观猜解,与圣经本身释意相去甚远;最后总结更是模糊,生搬硬套。总的来说给人的感觉是:与圣经无太大关系、是属人的思想,有神秘主义之嫌。

        

         此帖评论若是伤害了楼主还请原谅,本无意发此一帖,但考虑到论坛里有许多新信主的弟兄姐妹,担心他们会认为这篇信息是某名牧对圣经的正解,甚至因而忽略经文本身的教导而偏向神秘主义。。。为此跟帖还请见谅,若有异议者以主帖为真理而反对小弟兄此评论,请存敬畏上帝之心、本着圣经真理、引用圣经内容,且尊重论坛礼仪,以绅士风度,来告知小弟兄此反对帖是大错了,若理有所依,合乎圣道,小弟兄一定会诚心认罪,在主前向您道歉。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9-6-16 0:15:23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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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6-16 07:39 | 显示全部楼层

和圣经讲的不太一样!

首先是对论题选择经文之解释的混乱。拿蚂蟥的两个女儿来说事,并直指污鬼与邪灵,解释太牵强没有可论证性;其次是论据内容不足,所用言词十有八九为臆测,主观推理,无经文明证,偶而提及圣经故事也多是主观猜解,与圣经本身释意相去甚远;最后总结更是模糊,生搬硬套。总的来说给人的感觉是:与圣经无太大关系、是属人的思想,有神秘主义之嫌。

此帖评论若是伤害了楼主还请原谅,本无意发此一帖,但考虑到论坛里有许多新信主的弟兄姐妹,担心他们会认为这篇信息是某名牧对圣经的正解,甚至因而忽略经文本身的教导而偏向神秘主义。。。为此跟帖还请见谅,若有异议者以主帖为真理而反对小弟兄此评论,请存敬畏上帝之心、本着圣经真理、引用圣经内容,且尊重论坛礼仪,以绅士风度,来告知小弟兄此反对帖是大错了,若理有所依,合乎圣道,小弟兄一定会诚心认罪,在主前向您道歉。

莫谈伤害,提出不同的看法,正是论坛的特色。任何人讲道都需要慎思明辨,连保罗讲的道也不例外。您能有了这种思考之后,还勇敢的提出了,是非常宝贵的属灵品格,我在主里为您欢喜,我也是这种人。

 

蚂蟥因为在圣经中只提了一次,所以,若是想用圣经中新约的其他经文来证明蚂蟥到底指的是什么,肯定是不可能的了,

除非这节圣经永远不要解释了。大家又都知道,本节圣经肯定不是只讲河里的蚂蟥的问题,上帝一定是另有所指的。

而且需要如此解释的经文,旧约有很多,

比如:许多传道人都将约柜的皂角木解释成人的天然,会幕的种种相对应的属灵含义,有些可以找到一些经文支持,有些就只能根据那样东西的作用或样子来解释。但是,一定解释的要符合其他圣经真理,并且与任何一处圣经不能相冲突。

 

我内容的解释,每一点都既有经文依据,而且也符合真实状况。

基督徒不是只学习一些道理的,而是实实在在要活在真实灵性世界里,

愿意不愿意,都得面对,所以,每个基督徒对污鬼与邪灵的认识,是非常重要的。

您若是认为哪一点、哪一句话有违背圣经之处,我们可以具体交通出来,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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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16 08:0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的领受是在重生得救的人,污鬼和邪灵都不可以进入到人里面,除非是那些没得救的人。污鬼和邪灵都是堕落的天使,一样的灵,只是叫法不同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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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16 08:3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担心有人看了楼主的文章受影响,可能会认定天主教徒是受了邪灵,安息日会信徒是受了邪灵,改革宗的会认为阿民念派的是受了邪灵等等。只要对方坚持自己的立场,又忍耐又热心,又擅于用经文和你辩论。 这样对彼此交流,传扬福音啥的有可能发生负面影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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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16 09:16 | 显示全部楼层

整篇文章把鬼的位置能力夸大了 呵呵   那在我们里面的比在世界的更大    箴言书只是在讲明动物的习性代表了人在主以外的不满足  圣经本身解释了蚂蟥的特性 不必在多加了  多加就是人的想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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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16 09:50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谢迦勒在2009-6-16 7:39:00的发言:

 

蚂蟥因为在圣经中只提了一次,所以,若是想用圣经中新约的其他经文来证明蚂蟥到底指的是什么,肯定是不可能的了,

除非这节圣经永远不要解释了。大家又都知道,本节圣经肯定不是只讲河里的蚂蟥的问题,上帝一定是另有所指的。

 

不得不说,从解经的角度来看,谢兄这次属于乱解圣经!整个解释都很牵强附会。用“关公战秦琼”来形容也不为过。

 

虽然如你所说:“基督徒对污鬼与邪灵的认识,是非常重要的。”这不表示可以随便把一些牛马不相及的经文套用在“污鬼与邪灵”这个话题上。

 

你不能事先规定这里的“蚂蝗”一定有灵意的解释,然后再带出一些牵强附会的灵意解经来。这种解经虽然会给人一种很“新鲜”的感受,也有信徒喜欢听这种“新鲜”的讲道,但是从严谨的角度来说,这种解经是很不负责任的。

 

其实箴言30章第15-16节是论及永不满足的欲望,显示人的贪欲永远得不到满足。

 

吸血蚂蝗的女儿所发出的呼喊声“给呀!给呀!”就已经说出了这个主题。经文以蚂蝗执拗要拥有更多的东西的坚持态度,生动地勾画出贪婪的神态。


接着是四样被人格化为永不知足的事情,告诉我们贪婪的本性总是想要更多:


阴间想要吞下更多死人,阴间不会放假,坟墓也永远不会容不下死人。


石胎(不孕的子宫)永不愿意接受不孕的事实,却不断地渴望能生出婴孩。


浸水不足的地不会觉得满足,它总渴望更多的水来滋润。


火永远不会说“够了”,你放什么进去,它都能吞灭。

 

并不是圣经里的每一样东西都有预表的,也不是每一样东西都要按照预表的原则去解释。因此这节经文并不是如你所说的“除非这节圣经永远不要解释了”,而是有些经文只能从字面去解释,不能随便乱引申出一些灵意的解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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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6-16 10:37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约拿在2009-6-16 9:50:00的发言:

 其实箴言30章第15-16节是论及永不满足的欲望,显示人的贪欲永远得不到满足。

 

我们都同意蚂蟥是另有所指的,肯定不是单说蚂蟥这种动物不知足,也都同意这节经文表示不知足的意思。

区别就在于:您认为,是讲人的贪欲永远不知足,而我认为是讲鬼的霸占与迷惑不知足。

倒底是人的贪欲更像蚂蟥呢,还是鬼的吞吃更像蚂蟥呢?

如果是讲人的贪欲,为何只提到蚂蟥的两个女儿?如何解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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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6-16 10:45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约拿在2009-6-16 9:50:00的发言:

 

从解经的角度来看,谢兄这次属于乱解圣经!整个解释都很牵强附会。用“关公战秦琼”来形容也不为过。

 

……这不表示可以随便把一些牛马不相及的经文套用在“污鬼与邪灵”这个话题上。

 

你不能事先规定这里的“蚂蝗”一定有灵意的解释,然后再带出一些牵强附会的灵意解经来。这种解经虽然会给人一种很“新鲜”的感受,也有信徒喜欢听这种“新鲜”的讲道,但是从严谨的角度来说,这种解经是很不负责任的

 

……而是有些经文只能从字面去解释,不能随便乱引申出一些灵意的解释来。

这些话,与真理内容无关,可以省略。写出来容易扰乱读者的公正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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