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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耶稣为什么告诉少年人要遵守诫命得永生,而不是告诉少年人因信称义得永生,耶稣的意思是因行为称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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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31 13:3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太19:16 有一个人来见耶稣说,夫子,(有古卷作良善的夫子)我该作什么善事,才能得永生。 太19:17 耶稣对他说,你为什么以善事问我呢?只有一位是善的,(有古卷作你为什么称我是良善的,除了神以外,没有一个良善的)你若要进入永生,就当遵守诫命。 太19:18 他说,什么诫命。耶稣说,就是不可杀人,不可奸淫,不可偷盗,不可作假见证, 太19:19 当孝敬父母。又当爱人如己。 太19:20 那少年人说,这一切我都遵守了。还缺少什么呢? 太19:21 耶稣说,你若愿意作完全人,可去变卖你所有的,分给穷人,就必有财宝在天上,你还要来跟从我。 太19:22 那少年人听见这话,就忧忧愁愁地走了。因为他的产业很多。 耶稣的意思是因行为称义?耶稣为何不说因信称义得永生,而说要遵守诫命得永生呢?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9-5-31 14:04:48编辑过]
发表于 2009-5-31 13:40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是“因行为称义”,准确说是守“上帝的命令”就可以称义,这是称义的一种途径,但是问题是有人能守得了吗?

 

貌似主耶稣问的“十诫”那个少年人已经守了,但是当主耶稣又给他一个命令

可去变卖你所有的,分给穷人,就必有财宝在天上,你还要来跟从我”时,那个少年人就守不了了,所以他还是不能靠“行为(遵行上帝的命令)”来得救,因为他遵行不了。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9-5-31 13:40:26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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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31 13:41 | 显示全部楼层

很简单的道理,因为信心没有行为是死的。举个例子,别人都喜欢赌博,也劝你赌,你说:“我不赌。”;别人问你为什么?你说:“因为我信耶稣。”反之:一个边杀人边放火的人还边说他信耶稣,你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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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31 13:51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盼主来在2009-5-31 13:32:00的发言:
太19:16 有一个人来见耶稣说,夫子,(有古卷作良善的夫子)我该作什么善事,才能得永生。
太19:17 耶稣对他说,你为什么以善事问我呢?只有一位是善的,(有古卷作你为什么称我是良善的,除了神以外,没有一个良善的)你若要进入永生,就当遵守诫命。
太19:18 他说,什么诫命。耶稣说,就是不可杀人,不可奸淫,不可偷盗,不可作假见证,
太19:19 当孝敬父母。又当爱人如己。
太19:20 那少年人说,这一切我都遵守了。还缺少什么呢?
太19:21 耶稣说,你若愿意作完全人,可去变卖你所有的,分给穷人,就必有财宝在天上,你还要来跟从我。
太19:22 那少年人听见这话,就忧忧愁愁地走了。因为他的产业很多。


耶稣的意思是因行为称义?

 

这一段其实是律法总纲的极好诠释。

律法的精义不是“什么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而是爱神爱人”。

 

“你若要进入永生,就当遵行诫命”——

这个可以说是以色列民对于律法的理解。所以十诫以外可以发展出n多

人的遗传。

 

第一步,主耶稣从他们的传统观念出发,引导人进入真理。

这是耶稣传道常用的方式,从已有观念出发。

因为圣经上也说行律法上的事,就必因此活着。

 

律法原不本乎信,只说,行这些事的,就必因此活着。(加3:12)

 

但真正的问题不是遵行多少律法的问题,

而是我们“能不能”遵行律法的问题。

因为经上记着说:

 

所以凡有血气的没有一个,因行律法,能在神面前称义。

因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罗3:20)

 

所以第二步耶稣问了一大堆的诫命,目的是引导少年官对于律法的思考:

人能否遵行律法?

 

问题就出来了:

少年官更在意的是他遵行了多少条诫命,所以回答耶稣的时候,

他很理直气壮:我都遵守了……

但是他不知道自己实际上根本不明白律法的真意:尽心尽性爱神。

也不知道自己实际上是根本“无能力”遵行律法的。

 

所以第三步耶稣只好追问一句:变卖所有!

 

神真的是要的少年官的家产吗?经上说:万有都是基督的!

耶稣这里是直指律法的中心:全心爱神因而甘愿舍己爱人!

 

少年官只能忧愁的走了,因为他“做”不到!

他的目光还在“遵行”律法上——靠行为得救就是这种状况,

因为它在乎的是我守了多少律法!

而没有意识到神要的不是我们遵行了多少律法,

而在乎我们对于神的救赎认知了多少?

这个将决定我们“奉献”给神多少!

能完全献上自己给神,全心爱神的人,神所爱的就是他所爱的,

律法于他而言,不会成为束缚,而是很自然的。

更不用说,还有什么是不能舍弃的?

 

耶稣以他的行为也证明了他的自相矛盾:我都遵守了诫命……

因为经上记着说:

 

因为凡遵守全律法的,只在一条上跌倒,他就是犯了众条。(雅2:10)

 

若论“守”律法,没有任何人可以,因为犯了一条就犯了众条!

所以少年官的所谓“都”遵守了,其实是自以为义!

 

———————————————————————————————

这段经文恰恰说明了靠行为不能称义,我们是因信称义!

不是靠守律法得救,因为那是立自己的义!

所以保罗说:以色列人想要立自己的义,就不服神的义!

只能把耶稣钉死了,因为他们已经有了自己的“救法”,

不需要耶稣的代赎了!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9-6-1 21:44:18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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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1 19:58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人怕出名猪怕壮在2009-5-31 13:40:00的发言:

不是“因行为称义”,准确说是守“上帝的命令”就可以称义,这是称义的一种途径,但是问题是有人能守得了吗?

 

貌似主耶稣问的“十诫”那个少年人已经守了,但是当主耶稣又给他一个命令

可去变卖你所有的,分给穷人,就必有财宝在天上,你还要来跟从我”时,那个少年人就守不了了,所以他还是不能靠“行为(遵行上帝的命令)”来得救,因为他遵行不了。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9-5-31 13:40:26编辑过]

因信称义是罪恶的肉身披戴上了神的义袍,而真正的成义是必须遵行神的旨意,就是行善,就是爱人如己,正如约翰一书所说行义的才是义人,那样的人就不仅仅是披上了义袍,外在的称义,而是内在有了耶稣基督的新生命,而真正成为义人了。

保罗讲因信称义就是为了把基督徒引导到耶稣基督的行善得救上来,那才是道路、真理和生命。

因信称义的目的就是为了行善得救

 

因信称义的目的是什么?就停留在这外在的义上吗?(路德和加尔文都认为这是外在的,不是内在的义,人还是罪人不是义人)

保罗说,神叫人外在称义后,是为了让人成为圣洁,合乎主用,预备行各样的善事。

耶稣基督讲行善的复活得救,保罗讲因信称义,矛盾吗?

不,耶稣基督讲的是天国的实际,而保罗讲的是我们通过因信称义得以进入天国的实际,他们都宣称神最终要按各人的行为进行审判。

好比,耶稣基督是通往天国的高速公路,保罗讲的因信称义就是上高速的匝道。

车开上匝道的目的是为了上高速,进入耶稣基督这条通天的路,又新又活的路,而不是停留在匝道上。

因信称义的目的是为了合乎主用,使内在的生命改变长大活出耶稣基督的义来,这内在的义才是最终的目的,而不是停留在因信称义这外在的义上。

约翰一书说,行义的才是义人,就是讲外在的称义发展到内在的成义再表现出来的就是行义。

总之,因信称义的目的是让人从罪人成为圣徒,成为天国的子民,上帝的儿女。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9-6-1 20:00:17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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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9-6 18:53 | 显示全部楼层

多谢各位回贴

 

我又看了几个注释本的解释,好象圣经原文的“进入永生”应该翻译成“进入生命:”,但主耶稣说的进入生命是什么意思呢,太难懂了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9-9-6 18:54:09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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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6 20:52 | 显示全部楼层

晨星版主,为什么你认为那少年自相矛盾呢?他确实没有破戒啊.

从经文看,耶稣是指出那少年不是完全人,因为除了神以外,没有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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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7 01:20 | 显示全部楼层
律法引向基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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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7 12:45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请看:罗马书10章4节:律法的总结就是基督,英文原版是:Christ is the end of the law

 

 

主耶稣先从他们的传统观念出发,引导他进入真理。主耶稣还对他说变卖财产,分给穷人,跟从耶稣。

 

跟从耶稣,就是叫他信耶稣就是那一位成就救恩,成全律法的弥赛亚。

 

基督先从他们的传统观念出发,和他谈律法,因为基督就是律法的总结,谈律法不能不谈到信耶稣。  这就是太19:21 耶稣说,你若愿意作完全人,可去变卖你所有的,分给穷人,就必有财宝在天上,你还要来跟从我。

 

 

不知这样解释楼主明白了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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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7 14:15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想猫的人在2009-9-6 20:52:00的发言:

晨星版主,为什么你认为那少年自相矛盾呢?他确实没有破戒啊.

从经文看,耶稣是指出那少年不是完全人,因为除了神以外,没有义人.

 

看来我的表达有问题。

少年人说:我“都”遵守了。

耶稣说:你要舍下一切来跟随我。少年人只能忧愁的走了……因为他家产很多……

 

所以当他说我“都”遵守的时候,只是他自认为的都遵守了。

因为律法的总纲在于爱神爱人,而不是遵守了多少条诫命。

如果律法中最大的——爱神,都不能遵守,何来“都”遵守了?……

 

参考:

 

有一个文士来,听见他们辩论,晓得耶稣回答的好,就问他说,诫命中那是第一要紧的呢?耶稣回答说,第一要紧的,就是说,以色列阿,你要听。主我们神,是独一的主。你要尽心,尽性,尽意,尽力,爱主你的神。其次,就是说,要爱人如己。再没有比这两条诫命更大的了。(可12:28-31)

 

诫命你是晓得的:‘不可奸淫,不可杀人,不可偷盗,不可作假见证,当孝敬父母。’”那人说:“这一切我从小都遵守了。”耶稣听见了,就说:“你还缺少一件:要变卖你一切所有的,分给穷人,就必有财宝在天上,你还要来跟从我。”(路18:20-22)

 

——————————————————————————

从后文来看,耶稣说财主进神的国是很难的。

所以那句“完全人”只是引子而已,是要证明少年官的自义。

如果神国都进不了,何谈成为“完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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