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引用谦顺在2009-5-24 21:43:00的发言:
加尔文不过是个人,有什么好反对的,他已经死了,也不能和我争辩,反对他做什么?
我只是在学习圣经,神的话语罢了。其实很多基督徒嘴上信主,心里却是反对耶稣的。重复这节经文,
18:24 义人若转离义行而作罪孽、照着恶人所行一切可憎的事而行、他岂能存活么。他所行的一切义、都不被记念、他必因所犯的罪所行的恶死亡。
谁还要反对,就任凭他去反对吧!
[符合XHTML规范,内容为纯文本或UBB(UBB解释文件版本:2006-5-23)]
你们得救是本乎恩,也因着信。这并不是出于自己,乃是神所赐的;也不是出于行为,免得有人自夸。
你读圣经真是不求甚解,要想明白这节经文的意思,你必须联系上下文来看,不可以单独抽出一节经文来单独解释,否则就变成断章取义了。以西结书18章一开始就提到一件事:“你们在以色列地怎么用这俗语说、父亲吃了酸葡萄、儿子的牙酸倒了呢。”上帝明确指出,以色列的亡国,虽然是历代罪孽累积的结果,但这并不是说,这一代的人没有罪。因为当时的百姓认为自己不应该为祖宗的罪负责任,他们埋怨上帝说:“父亲吃了酸葡萄,儿子的牙酸倒了”。然而神是公义的,儿子必不担当父亲的罪孽,父亲也不担当儿子的罪孽;义人的善果必归自己,恶人的恶报也必归自己。这一点不需要人为上帝操心。
你以为上帝的公义,只是一块简单的记录板么?记录一下你都干了些什么坏事,看看是否需要打入地狱?!公义不是只凭行为来衡量的;认识上帝的公义,与认识上帝的赦免,二者必须保持平衡。一个人能不能得救的关键,并不是在于行为,乃在于人与上帝之间的关系。这是我们信仰的基本原则,我们在解释圣经的时候不能脱离这个原则,不然就变成盲人摸象了。
一个承认上帝的好人,必为自己的行为负责,追求良善。一个远离上帝的恶人,一定逃避(最低限度是设法逃避)责任,并且生活在罪中。善人可能离开善,恶人也可能离开恶,但归根结底,所有的人若要了解人生,他们必须认识上帝。而一个人若要认识上帝,他必须追求良善,而最重要的,他一定要祈求赦免。不论过去的生活如何,他都需要赦免。
悔改是上帝输出赦免的泉源。使徒保罗对于这个问题说得更加清楚,全人类都需要上帝藉着耶稣所赐的赦免(罗3:23-24)。假如我们真正认识赦免是恩赐,我们也必须负起回应的责任。因为在回应方面失败,我们虽然可以得到赦免,但是我们决不能免除应负起的责任。
“义人若转离义行而作罪孽,照着恶人所行一切可憎的事而行,他岂能存活吗?他所行的一切义都不被记念;他必因所犯的罪、所行的恶死亡。”这句话里的死亡是指身体的死亡,还是指灵魂的灭亡,你需要好好思考。倘若按照你的理解,他是灵魂灭亡,那么如果他再次悔改,他是否会“二次得救”?之后他再犯罪,是否又会“二次灭亡”,这样发展下去,就会产生“二次灭亡”、“三次灭亡”、“N次灭亡”、“二次得救”、“三次得救”、“N次得救”……的理论出来,这些理论是圣经所没有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