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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賜教以下有關『預定』兩個小小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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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21 10:4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深諳加爾文『預定』理論 的弟兄們,請賜教以下有關『預定』兩個小小問題。 認為熟識了解『預定論』的便回答,不知便不答。 但請不要濫充權威,強詞胡言,貽笑大方為要!
約翰福音 3:16 神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
根據這節聖文,神到底『預定』 全世界的人 1/ 是『滅亡』? 2/ 是『永生』? 3/ 還是『預定』一部份人『滅亡』、一部份人『永生』?
馬太福音 23:15 你們這假冒為善的文士和法利賽人有禍了!因為你們走遍洋海陸地, 【勾引一個人入教,既入了教,卻使他作地獄之子】,比你們還加倍。
根據這節聖文,神『預定』 這人的結局: a. 是定於入教前的『永生』? b. 是定於入教後的『滅亡』? c. 還是先『預定』為『永生』,後再改變為 『滅亡』? 神到底『預定』 這些文士,法利賽人和這人,最終結局是『永生』?還是 『滅亡』?
假如答案【 1 】是以最【先】『預定』的結局『永生』為準,這能否作為証明『一次得救,永遠得救』的理據? 假如答案【 2 】是以最【後】『預定』的結局『滅亡』為準,這能否証明神的『預定』不是『固定不變』的理據?
假如答案不是【 1 】也不是【 2 】,或 兩者都是,這答案則似乎互相矛盾,不合邏輯理性的推斷。 當然你可強詞解釋這是加爾文的奧秘,但請不要說這是神的奧秘。
 楼主| 发表于 2009-5-21 10:45 | 显示全部楼层
從來『強詞』容易『奪理』難! 自古至今,權力說的便是真理,強權下誰敢爭鋒? 但是『強權』說的『強權真理』,是否一定等如『聖經真理』? 你所『認同』的理論,是因『能說服』你。 我所『不認同』的理論,是因『未能說服』我。 除了在強權下和愚昧人,才會堅持『認同』那些『未能說服』自己的理論。對嗎?
借用【人怕出名豬怕壯】說過的一句話: 奧古斯丁、加爾文都講過類似的話: 『如果我說的不合聖經,請離開我,回到聖經去。』
粗言的攻擊,有如獅子的咆哮,目的原因是淺而易見,何用多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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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21 10:48 | 显示全部楼层
按你的水平,也就是知道1或2.没时间和你详解,如果你有时间还是多看看圣经吧,或是你时间多得很你可以看看《基督教教义》那里早就有你所提问题的答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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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21 11:24 | 显示全部楼层

 

 

“神爱世人”是我们琅琅上口的词句,也是我们基督徒所公认的真理。
  但问题是,关于神爱世人的内容,有太多被误解之处。
  我们今天只讲一些常见的例子。
  
  
  1. 神爱世人,但忘记神也是公义
  这几乎是所有做出错误认知的人,所共同遗忘的项目。
  当我们讲“爱”的时候,常常忘记“公义”也是如影随形、不可分割的。
  在上帝本质裡面,“爱”与“公义”二者是同时并存的。
  去除掉公义的爱,只是溺爱、滥爱,而不是真爱。
  
  2. 神爱世人,但忘记神也是审判者、刑罚者
  当我们忘记上帝也是公义的时候,我们很容易也会忘记上帝是要审判世人的罪、判世人下地狱去的神。
  当然,这样的观念,很不讨喜,现代人也不喜欢听。
  大家只喜欢听好听的话,不喜欢听责备、惩罚、地狱。
  我们传福音,也未必就是要讲地狱讲刑罚。
  但是,假使我们忘记上帝是会判人下地狱去的上帝,这样的话,我们对神爱世人的观念,会产生严重偏差,以为上帝对世人的罪毫不在意、甚至遗忘上帝会严厉刑罚世人的罪。
  
  3. 神爱世人,但忘记全世界每个人都是该下地狱的罪人
  对许多人而言,信耶稣只是一种生活调剂、信仰寄託、使人生更好的方式,
  而不是关乎生死的终极大事。
  另外对许多人而言,信耶稣只是一种病得医治、成功幸福的神明膜拜,而不是关乎生死的永生之道。
  当我们忘记全世界每一个人,没有一个例外,都是只能下地狱去的罪人,那麽我们很容易会误解神爱世人。
  我们很容易以为神爱世人,所以神应该对我做些甚麽、神应该让我可以期待些甚麽、神应该给我些甚麽。
  没错,很多信徒也相信所有的人都有罪,都需要信耶稣,
  但是,真正认识所有罪人都只配下地狱去的信徒,却为数不多。
  除非我们知道所有人的罪,是大到都必须下地狱,
  否则的话,我们不可能真正认识人的无能、无助、无力、不配,也不可能真正认识人对耶稣基督救赎的绝对必须。
  
  4. 神爱世人,所以神给人自由意志,但忘记神自己也有自由意志
  在个人主义盛行的时代,权威、威权,都是被厌恶的。
  更何况是来自那种至高无上的威权?
  因此,当我们在神爱世人错误观念下,很容易就以为人有自由意志是天经地义的绝对真理,上帝在这种绝对真理面前,也必须让步,却严重忘记上帝也有自己的自由意志,而祂的自由意志一定是凌驾在人的自由意志之上的。
  当人类的自由意志与上帝的自由意志相冲突时,大家不经思索就以为上帝必须退让。
  但这是何等荒谬可笑的误解。
  凭甚麽上帝就要退让给人?
  人甚麽时候比上帝还大,大到上帝不能干预?
  事实上,上帝确实会退让,那时叫“任凭”,任凭人用自己的自由意志去犯罪下地狱。
  但是,当上帝用祂的自由意志决定拯救,祂可从来不会退让,而是确定绝对拯救到底,绝不撇弃任何一个祂的小孩。
  上帝退让给法老的自由意志,任凭法老的心去刚硬;
  但上帝可没退让给要去大马色害人的保罗,而是强力用上帝自由意志光照保罗,使他信主得救。
  上帝甚麽时候决定要退让祂的自由意志,甚麽时候决定要坚持祂的自由意志,不是我们所决定的,而是纯粹出于祂自己的美意。
  我们更不能以为上帝不管三七二十一,反正就是要退让给人的自由意志才行,根本没这种事!
  
  5. 神爱世人,所以上帝有义务要救全世界每个人?
  只要一直没有建立正确的观念,没有前面我提醒的那些正确认知,那麽,
  几乎都不可避免,会产生一种错觉,以为上帝“有义务”要救全世界每一个人。
  问题是,上帝“从来就没有义务”要对人类做甚麽,因为祂从来没有“欠”人甚麽。
  犯罪,是人自己犯的,不是上帝叫人去犯的;
  犯罪的人,自己承担后果,是天经地义,没甚麽好讲的;
  是人自己犯罪,不是上帝犯罪;
  因此,人自己下地狱,是自己承担自己犯罪的必然后果而已。
  上帝对犯罪的人,本来就没有欠甚麽。
  既然没有“欠”,那哪有“还”可言?
  上帝哪有甚麽“义务”,非得救人不可?
  上帝不仅没有义务要救“全世界每一个人”,上帝连救“全世界任何一个人”的义务都没有。
  上帝如果连一个人都不救,对祂的公义一点都没有损害,对祂的慈爱也一点都没有损害,因为,这纯粹是人类自作自受而已。
  而上帝决定要救,但是,祂不是要救全世界每一个人,而是要从全世界不配得救的人裡面,拣选一些出来拯救。这就是恩典。
  上帝如果要救全世界每一个人,祂就会强力使每个人都得救,即使你信佛教也能得救,这叫普救论,我们不接受。
  上帝如果要救全世界每一个人,可是事实上却没有每个人都得救,这表示上帝的“意愿”可以被人违反。
  因此,这是哪一种上帝的意愿被违反?
  是上帝命令式的意愿?
  是上帝诫命式的意愿?
  是上帝情感性的意愿?
  我们已经分析过,是上帝情感性的意愿。
  假使上帝要救全世界每一个人,而祂又要退让给人的自由意志去决定接不接受拯救,那祂就应该要使全世界每一个人都有机会听到福音。
  但事实上,根本就不是全世界每一个人在生前都有机会听到福音。
  因此,我们可以发现,上帝不喜悦罪人死亡,但是,祂并没有要拯救全世界每一个罪人,而是要拯救祂自己的儿女而已。
  其他的罪人,祂就任凭他们犯罪行恶。
  谁是祂的儿女,谁不是?
  真正信主的,都是祂的儿女;
  还没信主的,我们就不得而知。
  也许他们今天不信,但明天就信了。
  
  6. 神爱世人,所以上帝不救人就没爱心?
  爱心不爱心,是由谁来定义?
  是由每个人自己定义,还是由上帝定义?
  犯罪的人,哪有资格说没犯罪的上帝没爱心?
  偷东西的人,哪有资格说不偷的人没爱心?
  谁说法官要判强姦杀人连续犯无罪,才叫有爱心?
  别忘了我们一直提醒的观念:
  上帝是公义的。
  上帝的慈爱,并没有与祂的公义分割开来。
  太多人讲的上帝慈爱,根本就忘记上帝公义的本质,结果产生出许多严重错误的理解。
  甚麽是公义?简单讲,就是:
  赏善罚恶。
  讲多一些,就是:
  善有善报、恶有恶报。
  既然所有的人都犯罪,都是恶人,没有人行善,那麽,上帝对人只有罚恶一途可言,否则哪有是非公理、善恶之别?
  上帝慈爱,但也不能违反公义。
  只因连续杀人强姦犯是法官亲戚,他出于慈爱就判此人无罪,这叫不公义!而不是真爱心!
  上帝的慈爱,又必须满足祂对公义的要求,所以祂叫祂自己独生子流血受死,代替该死的人被惩罚,完成上帝公义的要求。
  而那些属祂的儿女,因为信靠耶稣,所以罪得赦免,蒙耶稣代赎,可以享受上帝慈爱,又有耶稣承受上帝公义的刑罚。
  假使上帝不救全世界任何一个人,我们或许会觉得上帝很没爱心(但事实上一点也不是);
  但上帝确实要从全世界完全都不配得拯救的人裡面,拯救一些出来,这就证明上帝非常有爱心。
  反而如果上帝不分青红皂白全世界每个人都救,这才叫不公义。
  
  所以,请我们以后,不要再用错误的观念来看待“神爱世人”这句话。
  请千万记住两个重点:
  1. 讲上帝的爱,不能忘记上帝的公义。
  2. 讲上帝的爱,不能忘记全世界每个人都是罪人、都该下地狱、都没有资格要求上帝。
  搞清楚了这样的重点,我们讲神爱世人,才会往正确的路上走。
  否则的话,几乎都无法避免被错误理性影响,几乎都会往错误的路线裡走进去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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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21 12:08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上大哥,你分享得非常精彩!俺记下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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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21 12:20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hippo2004在2009-5-21 10:45:00的发言:
從來『強詞』容易『奪理』難!

自古至今,權力說的便是真理,強權下誰敢爭鋒?
但是『強權』說的『強權真理』,是否一定等如『聖經真理』?

你所『認同』的理論,是因『能說服』你。
我所『不認同』的理論,是因『未能說服』我。

除了在強權下和愚昧人,才會堅持『認同』那些『未能說服』自己的理論。對嗎?


粗言的攻擊,有如獅子的咆哮,目的原因是淺而易見,何用多說。

[符合XHTML规范,内容为纯文本或UBB(UBB解释文件版本:2006-5-23)]

 

 

1、你太高看你自己了,我们没有要说服你的义务。说服你对我们有什么好处么?没能说服你对我们有什么损失么?

 

2、我们只是将真理告诉你。至于你听或者不听,接受或者不接受,那是你和上帝之间的事情。在审判的时候,每个人都要为自己的选择负全部的责任。

 

3、上帝本来就是荣耀的,多一个人信他,不会增加他的荣耀。即使全世界都没有一个人信他,也不会对他的荣耀有丝毫的损害。上帝没有义务要说服全世界每个人都信他,所以有些人上帝连听见福音的机会都不给他!

 

4、有一些事情,你的脑子想不通的,不等于这些事情不存在。就如三位一体、道成肉身、圣灵感孕、童女圣子、死人复活、神的预定和人的自由、神的公义与神的慈爱……这些问题都远远超出一个罪人堕落的理性所能理解的范围。当你有某个问题想不通的时候,你只能承认是你自己太渺小,太有限,无法明白,而不要随便批判你不懂的东西。在你反对预定论之前,麻烦你先去了解预定论说什么,然后再批判也不迟。如果你连预定论说什么都不懂,你又凭什么批判你不懂的东西呢?

 

5、不要太高看你自己,以为别人有说服你的义务。不管你接不接受某些真理,都不会对神的旨意造成任何损害。圣经说“神一切所做的都必永存,无所增添,无所减少。神这样行,是要人在他面前存敬畏的心。”(传道书3:14)没有人能够在神的工作上再添加什么!历史上最伟大的属灵人物——挪亚、亚伯拉罕、以利亚、大卫、彼得、或者保罗——都不曾在神成就他的旨意的过程中给神施予援手。神不需要依靠马丁路德、加尔文、卫斯理,或者是任何一个伟大的布道家和宣教士来建立他那永恒的国度。从创世之初直到如今,神一直在掌管他的一切工作,神根本不需要任何人帮手!虽然神不需要我们的帮助,他却乐意使用我们,这才是我们应当甘心喜乐侍奉他的理由。当永恒出现的那一刻,神旨意中预定要出现的一切,都会全部完成。没有半点失误,没有什么事情会未做完。一切的功劳和荣耀都归给神自己。这正是我们要敬畏他,衷心敬拜他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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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21 12:30 | 显示全部楼层
加尔文派主张「限定的救赎」;亚米念派认为:「神愿意万人得救,不愿一人沈沦」,主张的是「普世性的救赎」。圣经上的确有许多处出现普世性的救赎的话。比如 “他为我们的罪作了挽回祭,不是单为我们的罪,也是为普天下人的罪。”(约翰一书2:2) 我认为两派观点可以融合:对于最终不信的人,预订不得救的人,神虽然已知道他们不会信,神依然爱他、也传福音给他、给他悔改的机会,虽然神非常清楚他们最终并不会信。但为了向他们显明神的爱,神仍然仁至义尽、做出该做的事。但对於所有最终会相信基督的人,也就是预定得救的人,基督代赎洗清我们一切的罪,让我们得到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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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21 13:13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hippo2004在2009-5-21 10:40:00的发言:
約翰福音 3:16 神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
根據這節聖文,神到底『預定』 全世界的人
1/ 是『滅亡』?
2/ 是『永生』?
3/ 還是『預定』一部份人『滅亡』、一部份人『永生』?

 

1、这节经文是告诉你,如果不是出于上帝的恩典,全世界所有人都要灭亡!本来世人是只配被毁灭的,然而,神却定意要救赎世人,为此父神不惜将他的独生子赐给我们,为我们被钉死在十字架上,使信他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


2、你已经先入为主地把“世人”理解为“全世界的人”,你从一个错误的假设上再发展出来的结论必然都是错误的。


1)从数量上来理解,“世人”这个词既可以表示世界上的所有人,也可以表示世界上的一部分人。所以你就不能事先假设这个词就是指“世界上的所有人”,因为这个词也可以指“世界上的一部分人”。


2)从质量上来理解,“世人”这个词是告诉你,全然圣洁、全然公义的上帝竟然会爱“世人”这么卑微、肮脏、污秽的受造物。你在读这节经文的时候,不要只是从数量上来看待“世人”这个词,更要从质量上来看“世人”这个词。

 

馬太福音 23:15 你們這假冒為善的文士和法利賽人有禍了!因為你們走遍洋海陸地,
【勾引一個人入教,既入了教,卻使他作地獄之子】,比你們還加倍。

 

根據這節聖文,神『預定』 這人的結局:
a. 是定於入教前的『永生』?
b. 是定於入教後的『滅亡』?
c. 還是先『預定』為『永生』,後再改變為 『滅亡』?

神到底『預定』 這些文士,法利賽人和這人,最終結局是『永生』?還是 『滅亡』?

 

按你的意思,这人没入教之前是不必灭亡,或者有可能不灭亡,入了犹太教之后才灭亡的么?


正确的答案应该是:不论这人有没有入犹太教,都是该死该灭亡的,罪人应该得到的结局就是灭亡!永生不是罪人配得的,灭亡才是罪人配得的!


按着罪人的本性,只会向地狱狂奔,罪人是无法凭着自己的能力拯救自己脱离灭亡的。罪人可以凭着自己堕落的理性发明出很多宗教出来,然而所有的宗教都不能救人的灵魂不至灭亡。

 

至于你问的“這些文士,法利賽人和這人”,按着罪人的本性,他们只会一步步走向地狱,他们的结局与他们入不入犹太教没有任何关系。除非在他们当中有神所预定要拣选的人,那么神会赐给他们悔改的心,使他们可以领受真理,以致得救。若不是神的怜悯和拣选,全世界没有一个人能够得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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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21 13:22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pingjcok在2009-5-21 12:30:00的发言:

神虽然已知道他们不会信,神依然爱他、也传福音给他、给他悔改的机会,虽然神非常清楚他们最终并不会信。但为了向他们显明神的爱,神仍然仁至义尽、做出该做的事。

 

这句话我同意,犹大正是这样一个活生生的例子。

 

尽管耶稣知道犹大永远都不会信他,耶稣还是拣选了犹大做使徒,让他亲眼看见神迹,亲耳听到耶稣的讲论,亲身与神的儿子一同生活。

 

犹大的灭亡也证明了,有一些人,即使有最好的老师、每天听最好的道,亲眼见过许多的神迹,他还是不会相信。这样就杜绝了“人不得救是没有机会听见福音”这种借口。在审判的那一天,没有人会质疑上帝的公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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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21 13:32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约拿兄支持,犹大这个例子举的非常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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